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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峡能源: 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
证券之星· 2025-08-06 19:14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中文全称为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文简称为三峡能源,英文全称为China Three Gorges Renewables (Group) Co., Ltd.,英文简称为CTGR [2] - 公司股票简称及代码为三峡能源 600905,于2021年6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2] - 公司注册地址为北京市通州区粮市街2号院5号楼36层,邮政编码101199 [2] - 公司注册资本为28,587,650,142.00元人民币 [2] -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 [2] 股份发行与结构 - 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857,100万股 [2] -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2,858,765.0142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7]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2,000,000万股,每股面额为人民币壹元 [7] - 公司发起人出资时间为2019年6月,原股东以发起方式设立公司 [1] 经营宗旨与范围 - 公司经营宗旨是以风能、太阳能等清洁可再生能源领域的投资、开发与运营为主业,打造国际一流的新能源公司 [5] - 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发电、输电、供电业务、水力发电、自有资金投资活动、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储能技术服务等 [6] - 公司可根据市场变化和业务发展需要调整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需经公司章程修改和登记机关变更登记 [6] 公司治理结构 - 公司设立党委,发挥领导作用,讨论和决定公司重大事项,党委由9人组成,设党委书记1人、党委副书记2人 [13][41] - 公司设董事会,由9-13名董事组成,其中外部董事人数超过半数,独立董事3-5名,职工董事1名 [48] - 董事会行使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职能,包括决定发展战略、经营计划、投资方案、财务预算、利润分配等事项 [48] - 股东会为公司权力机构,行使对重大交易、担保、财务资助、合并分立等事项的决议权 [20][22][23] 股份管理与转让 - 公司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集中存管 [7] - 发起人持有的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四年内不得转让,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自上市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10]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 [10] - 公司可因减少注册资本、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等情形回购股份,回购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 [8]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享有股利分配、表决权、监督建议权、股份转让权、查阅公司文件等权利 [12]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查阅会计账簿、会计凭证 [13] - 股东承担遵守法律法规、缴纳股款、不抽回股本、不滥用股东权利等义务 [17]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需维护公司利益,不得占用资金、从事内幕交易、影响公司独立性 [18] 重大交易与决策机制 - 公司对外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的情形包括单笔担保额超过净资产10%、担保总额超过总资产30%等 [22] - 公司财务资助交易需经股东会审议的情形包括单笔金额超过净资产10%、被资助对象资产负债率超过70%等 [23][24]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经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4] - 股东会选举董事时采用累积投票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 [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