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风险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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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第三批)》公布,生态环境部答记者问
新浪财经· 2026-01-02 15:09
政策背景与目标 - 名录出台是落实党中央关于新污染物治理系列部署的具体行动 包括党的二十大 二十届三中全会 二十届四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相关要求 [1] - 政策目标是到2035年实现新污染物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 并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支撑高质量发展 [1] - 名录制定是推进落实《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国办发〔2022〕15号文件的重要举措 [1] 名录编制原则与目的 - 编制重点筛选应优先实施环境风险管控的化学物质 主要目的包括为水 气 土壤中有毒有害污染物及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的风险管理提供基础支撑 以及提升公众和企业对化学物质环境与健康危害的认识和管理水平 [2] - 编制综合考虑化学物质的环境与健康固有危害 潜在环境暴露水平 国际管控情况等多种因素 并结合中国国情和国际经验 [2] - 本期筛查评估重点考虑具有持久性 生物累积性 以及水生慢性毒性1类 致癌性1或2类 致突变1或2类 生殖毒性1或2类 特异性靶器官毒性-反复接触1类和内分泌干扰性等高危害化学物质 特别是国内外已实施严格管控的物质 [2] - 编制过程秉持开放性原则 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并多次组织专家研讨会和行业咨询会 [3] 名录涵盖物质与相关行业 - 名录共收录23种类化学物质 包括1,1,2,2-四氯乙烷 三(2,3-二溴丙基)磷酸酯等致癌物 双酚A 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等内分泌干扰物 以及长链全氟羧酸及其盐类和其相关化合物等全氟和多氟烷基物质类持久性有机污染物 [3] - 所涉化学物质关联石化 塑料 橡胶 制药 纺织 染料 涂料 农药 皮革 电镀等多个行业或领域 [3] - 部分社会关注度高但未列入《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的全氟和多氟烷基物质 如全氟聚醚磺酸钾F-53B 全氟丁基磺酸PFBS等 未被列入本名录 但其生产 使用和进口需遵守《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办法》 [3] 管理要求与企业应对 - 名录为相关化学物质的生产使用企业提供了加强环境风险管理的过渡期 准备期和预警期 [4] - 相关企业应主动认识潜在环境与健康风险 采取工艺升级改造 强化三废处理 加强环境排放控制 并积极研发推广环境友好替代品以降低环境风险 [4] - 目前国家对名录中化学物质的管理主要依据相关法规要求 开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实施排污许可管理 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等 [5]
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司有关负责人就《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第三批)》答记者问
央视网· 2026-01-02 14:42
政策背景与目标 - 政策出台是落实党中央关于新污染物治理系列部署的具体行动 包括党的二十大 二十届三中全会 四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相关要求 [2] - 政策核心目标是到2035年实现新污染物环境风险有效管控 并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支撑高质量发展 [2] - 《名录》的制定是推进《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的具体举措 旨在保护生态环境和人民健康安全 [2] 名录编制原则与过程 - 编制工作秉持“开放性”原则 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并多次组织专家研讨和行业咨询会 [4] - 编制重点筛选应优先实施环境风险管控的化学物质 旨在发挥“发动机”作用 为多介质环境风险管理提供基础支撑 [3] - 编制过程结合国情与国际经验 综合考虑化学物质的固有危害 潜在环境暴露水平及国际管控情况等多种因素 [3] - 筛查评估重点考虑具有持久性 生物累积性 以及水生慢性毒性1类 致癌性1或2类 致突变1或2类 生殖毒性1或2类 特异性靶器官毒性-反复接触1类和内分泌干扰性等高危害化学物质 [3] 名录涵盖物质与行业 - 《名录》共收录23种类化学物质 [5] - 收录物质包括1,1,2,2-四氯乙烷 三(2,3-二溴丙基)磷酸酯等致癌物 双酚A 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等内分泌干扰物 以及长链全氟羧酸及其盐类和其相关化合物等全氟和多氟烷基物质类持久性有机污染物 [5] - 涉及行业或领域广泛 包括石化 塑料 橡胶 制药 纺织 染料 涂料 农药 皮革 电镀等 [5] - 个别社会关注度高但未列入《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的物质 如全氟聚醚磺酸钾(F-53B) 全氟丁基磺酸(PFBS)等未被列入 其生产 使用和进口需遵守《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办法》 [5] 对企业的影响与管理要求 - 《名录》为相关生产使用企业提供了“过渡期”“准备期”和“预警期” 促使其未雨绸缪 加强环境风险管理 [6] - 相关企业应主动采取工艺升级改造 强化“三废”处理 加强环境排放控制 并积极研发推广应用环境友好替代品 [6] - 目前国家对名录中化学物质的管理主要依据相关环境影响评价 排污许可 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等政策文件要求执行 [6][7]
生态环境部:加快推动新污染物协同治理和环境风险管控体系建设
中国经济网· 2025-11-28 18:29
新污染物治理工作进展 - 成立由生态环境部牵头、15个国家部门联合组成的部际协调小组,并设立专家委员会,形成协同推进机制[1] - 全国所有省份均印发省级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初步形成国家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1] - 生态环境部每年组织成员部门赴相关省份开展联合调研,强化指导帮扶[1] 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筛查评估 - 完成全国122个行业、涉及7万余家企业的化学物质生产使用情况摸底调查[2] - 初步筛查出1000余种具有潜在高环境风险的化学物质,作为未来风险评估的靶向物质[2] - 筛查评估以高关注、高产用量、高环境检出、分散用途的“三高一分散”化学物质为目标[2] 新污染物防治与监管措施 - 2022年以来共批准登记802种新化学物质,并提出1365项环境风险管控措施,从源头防控[2] - 对14种类重点管控新污染物实施禁止、限制、限排等环境风险管控措施[2] - 聚焦长江、黄河等重点流域,针对印染、涂料等重点行业,启动三批共27个新污染物治理试点项目[2] - 连续两年在全国组织开展新污染物监测试点,并印发相关环境监管意见和执法工作通知[2] 法规制度与未来规划 - 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管理条例制定已列入国务院年度立法工作计划预备类,并推动相关制度纳入生态环境法典[3] - 下一步将严格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和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加快在用化学物质风险筛查评估[3] - 计划开展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现状调查评估,实施治理工程,并逐步建立全国新污染物环境监测网络[3] - 将建立新污染物治理工作联动机制,加强基础能力建设,健全资源保障体系[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