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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66问答】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表问答,一起来看吧~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1-15 09:10
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表更新 - 自2025年10月1日起施行新版企业所得税预缴纳税申报表 [1] - 纳税人可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官网查询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17号并下载附件1查看空白报表及填表说明 [1] 职工薪酬填报细则 - 职工薪酬-已计入成本费用的职工薪酬需填报会计核算计入成本费用的累计金额 包括工资薪金支出 职工福利费支出 职工教育经费支出 工会经费支出 各类基本社会保障性缴款 住房公积金 补充养老保险 补充医疗保险等 [2] - 职工薪酬-实际支付给职工的应付职工薪酬需填报应付职工薪酬会计科目下工资薪金借方发生额累计金额 [2] - 职工薪酬相关栏次需填报纳税人截至本税款所属期末 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核算的本年累计数据 而非本季度金额 [3] 分支机构填报规定 - 企业类型为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分支机构的不需填报优惠及附报事项有关信息所有项目 [4] 数电发票专项咨询 - 纳税人可拨打010-12366并根据语音提示选择数电发票专项咨询获得服务 [10][11] - 数电发票专项咨询提供5+2服务不打烊 政策+实操 语音+文字服务 [12] - 数电发票包括电子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和电子发票(普通发票)两类 并根据特定业务标签设置了建筑服务 成品油 旅客运输服务等超过18种特定业务发票版式 [12][13]
你问我答丨房屋出租后,租金、承租人、租期等租赁信息有变化,如何修改房产税税源信息?操作步骤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1-14 14:28
电子税务局房产税税源信息变更流程 - 企业需登录电子税务局网页版并以企业业务身份进行操作 [3] - 通过【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财产和行为税税源采集及合并申报】路径进入 [4] - 选择新增房产税税种后进行税源采集 [5] 房屋应税信息(从租)变更操作 - 在房屋应税信息(从租)模块点击变更并根据实际填写变更时间例如租金变化从2025年10月1日起则变更时间应选择2025年9月30日 [7][8] - 系统自动按时间将税源信息分割若租金承租人有变化需选择变化期对应信息进行变更输入申报租金收入承租方名称等信息例如申报租金收入为11,000元 [9][12] - 若提前终止出租合同需选择终止后所属期间的税源信息并点击删除 [13] 房屋应税信息(从价)变更操作 - 对房屋应税信息(从价)模块进行税源维护需将出租房产原值和出租房产面积改为0并如实填写变更时间 [14] - 提交后系统自动将原有税源信息拆分为3条并提示变更成功 [15] 数电发票查询与服务支持 - 单位和个人可登录自有税务数字账户或个人所得-税APP免费查询下载打印导出已开具或接受的数电发票 [22] - 可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或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免费查验数电发票信息该公告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 [22][23] - 提供010-12366智能客服专线支持数电发票专项咨询实行"5+2"服务不打烊政策 [20]
备战“双十一”,这份税收指南请查收!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1-08 17:02
销售与收入确认税务处理 - 涉及商业折扣时 收入确认金额应为扣除商业折扣后的金额[3] - 买一赠一等组合销售不属于捐赠 总收入需按各商品公允价值比例分摊确认各项收入[3] - 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 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货物发出的当天[3] - 生产销售工期超过12个月的大型机械设备等货物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或书面合同约定收款日期的当天[3] 特殊销售方式税务处理 - 以旧换新方式销售货物 销售额应按新货物的同期销售价格确定[4] - 金银首饰以旧换新业务可按销售方实际收取的不含增值税的全部价款征收增值税[4] - 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视同销售货物 需要缴纳增值税[4] 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管理 - 自2024年12月1日起在全国推广应用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11] - 纳税人取得发票凭证后 需在税务数字账户进行抵扣、出口退税等用途勾选确认[12] - 税务数字账户提供单张、批量、清单等多种发票用途勾选方式[12] - 纳税人可对已勾选发票进行统计确认 统计结果自动预填至申报表[12] - 通过税务数字账户可查询统计各渠道开具、取得和经办的发票等涉税数据[13]
【合规提示】房土两税申报 “坑点” 排查:这些误区你中招了吗?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1-08 09:10
房产税纳税义务人认定 - 房产税纳税义务人包括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使用人,不取决于是否取得房产证 [1] - 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 [1] - 产权所有人或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或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使用人缴纳 [1] 房产税特殊情形处理 - 融资租赁房产由承租人自合同约定开始日次月起按房产余值缴纳房产税,未约定开始日的自合同签订次月起缴纳 [2] - 无租使用其他单位房产的应税单位和个人需依照房产余值代缴纳房产税 [2] - 出租房产免收租金期间由产权所有人按照房产原值缴纳房产税 [2] 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 - 单独建造的地下建筑用地按规定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暂按应征税款的50%征收 [2] - 承租集体所有建设用地的单位和个人需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2][3] - 纳税单位无偿使用免税单位土地应照章缴纳土地使用税,免税单位使用纳税单位土地免征 [3] 城镇土地使用税计税标准 - 土地使用税以土地使用证确认面积为计税依据,未核发证或实际面积超标的需据实申报 [3] - 天津市土地使用税计税等级划分为6等,年税额从一等25元/平方米至六等1.5元/平方米 [3]
【涨知识】@商家 年末购物季,促销活动应该如何正确进行税收处理?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1-07 17:11
促销活动的税务处理 - 纳税人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时,若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的"金额"栏分别注明,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否则折扣额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1] - 企业为促进商品销售而在商品价格上给予的价格扣除属于商业折扣,商品销售涉及商业折扣的,应当按照扣除商业折扣后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1] - 对于"买一赠一"等组合销售方式,不属于捐赠,应将总销售金额按各项商品公允价值的比例分摊确认各项销售收入[3] 预售商品的税务处理 - 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货物发出的当天,但生产销售生产工期超过12个月的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货物,为收到预收款或者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4] - 销售商品采取预收款方式的,企业所得税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4] - 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对预售商品的收入确认时间存在差异,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与货物发出时间相关,而企业所得税收入确认同样在发出商品时[5] 小规模纳税人发票开具政策 - 小规模纳税人适用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可对部分或全部销售收入选择放弃享受免税政策,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12] - 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可对部分或全部销售收入选择放弃享受减税,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12] - 举例说明月销售额8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可针对要求开具专票的2万元销售收入放弃免税,开具1%或3%的专票,剩余6万元仍享受免税[12][13] 数电发票专项咨询服务 - 提供"5+2"不打烊服务,结合"政策+实操"指导,通过"语音+文字"形式帮助纳税人记忆无障碍[24] - 数电发票包括电子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和电子发票(普通发票)两类,目前设置了建筑服务、成品油、旅客运输服务等超过15种特定业务发票类型[25] - 纳税人可拨打010-12366根据语音提示选择数电发票专项咨询,获得智能客服"小慧"的专业答复[21][22][29]
惠农“税费通”|支持乡村振兴系列税费优惠政策(40)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产品免征增值税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1-07 16:22
农民专业合作社税收政策 - 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1][2][3] - 免税政策适用于列入《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初级农业产品[6] - 农民专业合作社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设立和登记[6] - 政策依据为财税〔2008〕81号通知第一条和财税字〔1995〕52号文件[7] 小规模纳税人发票开具 - 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的小规模纳税人可对部分或全部销售收入选择放弃免税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11][12][13] - 放弃免税后可按1%征收率开具专票或进一步放弃减税按3%征收率开具专票[13][14] - 示例显示销售额8万元中针对2万元放弃免税后剩余6万元仍可享受免税[13][14] 数电发票特定业务范围 - 数电发票包括电子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和电子发票(普通发票)两类[22][23] - 特定业务标签涵盖建筑服务、成品油、旅客运输服务、农产品收购、自产农产品销售等二十余种业务[23] - 纳税人可通过拨打010-12366选择数电发票专项咨询获得"5+2"全天候服务[20][21][27]
超豪华小汽车,消费税有调整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1-02 09:08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留存资料要求 - 企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需至少留存两类核心资料以证明项目属性: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计划书以及企业有权部门关于项目立项的决议文件 [9] - 研发过程中涉及的人员和资产费用需留存分配说明 包括专门机构或项目组的编制情况、研发人员名单、外聘人员及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无形资产的费用分配说明和使用记录 [10] - 集中研发项目需留存研发费用决算表、费用分摊明细情况表和实际分享收益比例等资料 [11] - 企业需建立并留存“研发支出”辅助账及汇总表 [13] 不同类型研发活动的特定资料 - 企业开展自主研发活动享受加计扣除优惠需留存的基础资料包括研发项目计划、编制情况及人员名单、费用分配说明以及“研发支出”辅助账及汇总表 若已取得地市级以上科技主管部门的鉴定意见也应留存 [16] - 企业发生委托境内研发时 除基础资料外需留存经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登记的委托合同 [18] - 企业发生委托境外研发时 需额外留存经登记的境外委托合同、银行支付凭证、受托方收款凭据及项目进展情况资料 若存在关联关系 受托方还需提供研发项目费用支出明细情况 [18] 资料留存管理与合规要求 - 企业预缴申报享受优惠时 需将《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与规定的其他资料一并留存备查 [19] - 企业对留存备查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留存资料需从享受优惠事项当年汇算清缴期结束次日起保留10年 [20]
婚前购买的房产,婚后加名或更名要缴税吗?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1-02 09:08
数电发票服务 - 提供数电发票专项咨询服务,可拨打热线000-12366并根据语音提示选择相应服务 [7] - 提供“5+2”全天候不打烊服务,结合“政策+实操”指导 [7] - 支持“语音+文字”双模式交互,方便记忆与操作 [7][9] - 数电发票开具有误时,需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全额开具红字发票进行冲销,不可直接作废 [9]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资料留存要求 - 企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需留存两类核心资料证明项目属性: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计划书,以及企业有权部门关于项目立项的决议文件 [12] - 需留存研发活动涉及的“人”和“物”的费用分配证明,包括专门机构或项目组编制情况、研发人员名单、外聘人员信息,以及用于研发的仪器、设备、无形资产使用分配计算证据材料 [13][14] - 集中研发项目需留存研发费用决算表、费用分摊明细情况表和实际分享收益比例等资料 [15] - 企业必须建立并留存“研发支出”辅助账及汇总表 [17] - 自主研发活动需留存的基础资料包括:研发项目计划书和立项决议文件、研发专门机构或项目组编制情况及人员名单、研发人员和仪器设备的费用分配说明(含使用记录)、“研发支出”辅助账及汇总表,若已取得地市级以上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鉴定意见也应留存 [19] - 发生委托研发时,委托境内研发需留存经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登记的委托合同,委托境外研发还需额外留存经登记的境外委托合同、银行支付凭证、受托方收款凭据及项目进展情况资料,若委托方与受托方存在关联关系,受托方应向委托方提供研发项目费用支出明细情况 [21] - 企业预缴申报享受优惠时,需将《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与规定的其他资料一并留存备查,企业对留存备查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资料应从享受优惠事项当年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期结束次日起保留10年 [22]
专票和普票如何区分?一文告诉你!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1-01 13:50
数电发票服务 - 提供数电发票专项咨询热线000-12366 [9] - 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全额开具红字数电发票以作废错误发票 [11] - 服务提供"5+2"不间断支持及"政策+实操"、"语音+文字"等多模式协助 [9]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留存资料要求 - 基础留存材料包括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计划书和企业有权部门的立项决议文件 [14] - 需留存研发专门机构或项目组的编制情况、研发人员名单以及人员、仪器、设备的费用分配计算证据材料 [15][16] - 集中研发项目需留存研发费用决算表、费用分摊明细情况和实际分享收益比例等资料 [17] 研发支出辅助账与汇总表 - 企业需留存"研发支出"辅助账及汇总表作为备查资料 [19] 自主研发活动资料留存 - 除基础资料外,需留存研发人员和仪器设备的费用分配说明(含使用记录)以及"研发支出"辅助账与汇总表 [21] - 若已取得地市级以上科技主管部门的鉴定意见,也应留存备查 [21] 委托研发额外资料要求 - 委托境内研发需留存经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登记的委托合同 [23] - 委托境外研发需额外留存经登记的境外委托合同、银行支付凭证、受托方收款凭据及项目进展情况资料 [23] - 若委托方与受托方存在关联关系,受托方需提供研发项目费用支出明细情况 [23] 资料保存期限与法律责任 - 企业预缴申报享受优惠时,需将《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与其他资料一并留存备查 [24] - 企业需对留存备查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资料需从享受优惠当年汇算清缴期结束次日起保留10年 [24]
【涨知识】一文了解个人所得税稿酬所得及常见问题及报表填写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0-23 09:36
稿酬所得基本概念 - 稿酬所得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等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 [3] - 报刊、杂志等单位专业人员在本单位刊物发表作品取得的所得属于工资、薪金所得,需与当月工资合并计税 [4] 稿酬所得预扣预缴计算 - 预扣预缴税额计算公式为每次收入额减除费用后的余额按70%计算收入额,再适用20%比例预扣税率 [6] - 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时减除费用按800元计算,收入4000元以上时减除费用按收入的20%计算 [6] - 例如取得稿酬收入3500元,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为(3500-800)×70%×20%=378元 [7] 稿酬所得汇算清缴计算 - 年度汇算清缴时收入额统一为收入减除20%费用后的余额,并入综合所得适用3%至45%超额累进税率 [9] - 预扣预缴阶段收入额计算方式与汇算清缴存在差异,预扣预缴适用20%固定比例税率 [9] 个税App汇算清缴操作流程 - 纳税人可通过个人所得税App进行稿酬所得年度汇算申报,操作步骤包括进入综合所得年度汇算、选择申报年度、点击稿酬选项、新增收入记录等 [10][11][13][14] - 需填写税款所属期和收入金额等信息,保存后继续完成汇算清缴流程 [1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