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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亏股威力传动违规被责令改正 2023上市中信建投保荐
中国经济网· 2025-11-17 21:34
监管措施与公司问题 - 宁夏证监局对银川威力传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1][2] - 公司存在临时公告信息披露不完整问题,2023年9月23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拟与银川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项目投资协议书>暨对外投资的公告》未披露协议中的重点条款[1] - 公司还存在内控不规范、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不充分等问题[2] - 时任董事长李阿波、总经理李想、董事会秘书包亦轩对上述问题负有主要责任,被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3][12] 整改要求 -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切实提高公司规范运作和信息披露水平[2][10] - 公司应夯实财务核算基础,增强财务人员的专业水平,提升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的专业性和规范性[2][10] - 公司应高度重视整改工作,对信息披露、财务会计核算、内部控制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进行全面梳理,制定整改计划[2][10] - 公司需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宁夏证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2][10] 公司基本信息 - 银川威力传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是一家以从事通用设备制造业为主的企业[3] - 企业注册资本7238.3232万人民币,实缴资本7238.3232万人民币[3] - 公司于2023年8月9日在深交所创业板公开发行1809.6000万股,发行价格35.41元[3] - 发行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商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3] 募集资金情况 - 威力传动发行募集资金总额64077.94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55503.59万元[4] - 公司最终募集资金净额比原计划少22496.41万元,原计划募集资金78000.00万元,用于精密减速器研发生产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4] - 发行费用总额为8574.34万元,其中保荐及承销费用6005.85万元[5] - 2025年8月29日,公司发布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60000.00万元,用于风电增速器智慧工厂(一期)和补充流动资金[5] 财务表现 - 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38亿元,同比增长95.03%[5][6] - 2025年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789.29万元,同比减少461.61%[5][6] - 2025年前三季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7650.36万元,同比减少70.75%[5][6] - 2025年前三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543.69万元[5][6] - 2024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45亿元,同比减少37.6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954.97万元,同比减少171.72%[6] - 2024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1.16亿元,同比减少1704.76%,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357.52万元[6]
威力传动收到宁夏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智通财经· 2025-11-14 18:48
监管措施概述 - 公司于2025年11月14日收到宁夏证监局出具的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决定[1] - 宁夏证监局同时对时任董事长李阿波、总经理李想、董事会秘书包亦轩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1][2] - 相关决定被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1][2] 信息披露问题 - 公司2023年9月23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拟与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 <项目投资协议书> 暨对外投资的公告》存在信息披露不完整问题[1] - 具体问题为未披露协议中的重点条款[1] - 该情形不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1] 公司内部治理与财务问题 - 公司存在内部控制不规范问题[1] - 公司存在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不充分问题[1] - 上述情形反映公司在信息披露、内部控制、财务会计核算等方面规范运作存在问题[1] 相关责任认定 - 时任董事长李阿波、总经理李想、董事会秘书包亦轩对信息披露不完整问题负有主要责任[2] - 对相关责任人的监管措施依据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五十一条第二款和第五十二条[2]
深交所向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发出监管函
每日经济新闻· 2025-05-23 20:06
监管函内容 - 公司因股份支付费用核算不准确、部分收入及费用确认跨期、个别应收账款未按会计政策计提坏账等问题收到深交所监管函 [1] - 上述财务会计核算问题影响了公司信息披露的准确性 [1] - 违规行为涉及违反《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1]4条、第5[1]1[1]1条、第6[1]1[1]1条、第7[1]2[1]15条 [1] 管理层责任 - 董事长兼总经理李焕昌、财务总监周国铨因未勤勉尽责被认定为主要责任人 [1] - 管理层违反《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1]4条及《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第3[1]1[1]7条 [1] 业务结构 - 2024年公司营业收入中OA行业占比71[2]93%、医疗行业占比27[2]6%、其他业务占比0[2]47% [2] 市值数据 - 公司当前市值为68亿元 [3]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期锁定期届满后自愿锁定股份承诺到期履行完毕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05-10 05:45
关于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期锁定期届满后自愿锁定股份承诺到期履行完毕 - 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期锁定期届满后自愿锁定股份承诺于2025年5月9日到期履行完毕 [2] - 涉及股份数量为2,340,82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8% [3] - 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及长期投资价值的信心,承诺在未来十二个月内不减持已解锁股份 [4] 关于收到深圳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 公司因信息披露不准确、未及时审议并披露对外财务资助、未及时披露关联交易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等问题被深圳证监局采取责令改正措施 [8] - 公司董事长兼总裁曾胜强、财务总监程峰武、时任董事会秘书傅德亮、彭雪因对上述问题负有主要责任被出具警示函 [11] - 公司个别工程业务收入确认内部控制不完善,收入确认早于合同签署及工程结算日 [9] - 公司个别应收账款坏账计提不审慎,账龄计算错误且未充分考虑客户商业承兑汇票到期未承兑事项 [9] 公司整改及后续措施 - 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将严格按照深圳证监局要求积极整改,强化法律法规学习,提高财务核算水平,健全内部控制制度 [11] - 公司生产经营一切正常,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