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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稳定保障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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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风险防范化解五年迈一大步 “十五五”如何兼顾化险与发展
搜狐财经· 2025-08-27 00:50
金融机构数量变化 - 截至2025年6月末参加存款保险的金融机构数量为3554家 相比2020年末的4025家减少470多家 [1] - 2022年以来已有10地组建新的省级农信机构 [1] - 数量减少和整合加速是中小银行改革化险的显性结果 [1] 高风险金融机构处置进展 - 高风险金融机构数量从2019年三季度的649家峰值下降一半 [3] - 高风险机构主要集中在农信机构和村镇银行类型 [3] - 高风险机构地区分布差异较大 绝大多数省份存量风险已压降 主要集中在四个省份(截至2021年末数据) [3] - 截至2023年第四季度参评银行3936家中有3579家处于安全边界内 资产占比超98% [4] - 高风险机构数量从2018年587家降至2023年357家 较高峰期减少近300家 资产占比为1.78% [4] - "十四五"期末高风险机构有望压降至200家以内 2025年底前还需压降百余家 [4] 金融风险防范体系构建 - "十四五"期间构建了更坚实的对内对外金融"防火墙" [1] - 存款保险基金规模持续扩容 覆盖面和管理透明度提升 [6] - 金融稳定保障基金与存款保险基金、行业保障基金共同构成金融安全网 [6] - 《金融稳定法》逐步构建全方位金融风险防范法治框架 [6] - 外汇管理法律法规升级完善 跨境资本流动监测更精准有效 [7] - 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建设加强 [6] 中小金融机构改革方向 - 2025年政府工作报告首次提出"一体推进地方中小金融机构风险处置和转型发展" [8] - 处置风险为转型发展奠定基础 转型发展为处置风险创造有利条件 [9] - 剩余高风险机构处置难度更大 需从根源解决体制机制问题 [9] - 中小银行需通过兼并重组、处置不良及优化发展环境实现稳健发展 [9] - "十五五"期间需从多层次金融安全网、外部风险应对、金融创新及国际合作四方面发力 [9]
设立金融稳定保障基金完善金融安全网
新华网· 2025-08-12 14:29
金融风险防范化解进展 - 2017年至2021年五年间拆解高风险影子银行25万亿元并处置不良资产约12万亿元 [1] - P2P网贷机构全部停止运营且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状况趋于改善 [1] - 房地产泡沫化金融化势头得到根本扭转且高风险企业和违法违规金融机构得到有序处置 [1] 现有金融风险处置机制 - 设立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并建立中央银行最后贷款人机制 [2] - 通过微观审慎监管和宏观审慎管理引导金融安全与稳定发展 [2] - 建立存款保险基金、保险保障基金、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及信托业保障基金等制度 [2] 金融稳定保障基金设立意义 - 有助于拓宽金融风险处置资金来源并为系统性风险提供资金支持 [3] - 推动金融风险快速处置同时降低处置成本并实现风险防范市场化 [3] - 美国、欧盟和英国均已建立类似基金或市场化风险处置机制 [3] 金融风险新特征与挑战 - 金融产品交易结构更复杂且机构间联系更紧密 [1] - 金融风险隐蔽性增强且传染性、破坏性更强 [1] - 风险在不同机构、行业和市场间链式传导并在金融与实体领域交互传导 [1] 金融稳定保障基金运作模式 - 需科学界定风险范围并明确基金功能和使用方式 [3] - 依靠政府和市场机构共同出资并根据资产规模、风险确定差异化缴费比例 [3] - 通过制度化方式应对金融风险并丰富处置资金来源 [3] 风险防范责任体系 - 需要压实地方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 [4] - 积极采用市场化方式建立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 [4] - 金融稳定保障基金设立体现对金融稳定的更高要求 [4]
金融稳定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布 建立金融稳定保障基金 由国务院金融委统筹管理
新华网· 2025-08-12 14:28
金融稳定法草案核心内容 - 人民银行等部门起草金融稳定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并公开征求意见 建立金融稳定保障基金作为国家重大金融风险处置后备资金 由国务院金融委统筹管理 [1] - 金融稳定法旨在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完善金融稳定制度顶层设计 建立维护金融稳定长效机制 [1][2][3] 立法背景与目标 - 维护金融稳定目标是保障金融机构 金融市场和金融基础设施持续发挥关键功能 提高金融体系抵御风险和服务实体经济能力 防止单体局部风险演化为系统性全局性风险 [2] - 当前金融法治建设存在不足 缺乏整体设计和跨行业跨部门统筹安排 相关条款分散于多部金融法律法规中 规定过于原则 有必要专门制定金融稳定法加强顶层设计 [2] - 立法总结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有效经验做法 健全维护金融稳定长效机制 切实维护国家经济金融安全和社会稳定 [3] 金融稳定保障基金机制 - 基金由向金融机构 金融基础设施等主体筹集资金及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资金组成 必要时人民银行再贷款可提供流动性支持 基金以处置所得 收益和行业收费偿还再贷款 [5] - 基金与存款保险基金和行业保障基金双层运行 协同配合 国务院明确9月底前完成基金筹集相关工作 [5] 监管与风险处置措施 - 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设立金融机构 不得从事或变相从事金融业务活动 [4] - 金融机构应建立合理股权架构 加强公司治理和内控机制 防范大股东操纵和内部人控制 [4] - 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可对出现风险情形的金融机构提出风险警示 约谈相关人员责令整改 并可区别情形采取措施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