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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博: 中信博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03 18:37
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 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 [1] - 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7000万元且不超过1亿元 [1] - 回购价格不超过80元/股 [1] - 回购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 [1] - 回购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1] 回购实施进展 - 截至2025年5月31日累计回购80万股 [1][2] - 回购股份占总股本0.3652% [1][2] - 回购最高价50元/股 最低价48.24元/股 [1][2] - 回购总金额3964.25万元 [1][2] - 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2]
中信博: 中信博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03 18:29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执行情况 -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 涉及3名激励对象合计可解除限售7.7480万股 [1][2] - 预留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日为2023年6月12日 第二个限售期将于2025年6月11日届满 [9][10] -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为2025年6月12日 上市流通数量为7.7480万股 [1][15] 公司治理程序履行 - 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审议通过解除限售条件成就议案 [1] - 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均对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同意意见并出具核查意见 [2][4][7] - 法律顾问认为本次解除限售程序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规定 [16] 业绩考核达成情况 - 2024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0.26亿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32亿元 [12] - 达到激励计划规定的业绩考核目标要求(营业收入不低于60亿元或净利润不低于7亿元) 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为100% [12] - 3名激励对象2024年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均为A 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均为100% [12] 激励对象解除限售明细 - 董事兼副总经理周石俊可解除限售2.7565万股 占其获授总量的50% [14] - 董事兼副总经理杨颖可解除限售2.7565万股 占其获授总量的50% [14] - 董事会秘书刘义君可解除限售2.2350万股 占其获授总量的50% [14] 股本结构变动 - 本次解除限售后有限售条件股份减少77,480股 无限售条件股份增加77,480股 [16] - 公司总股本保持219,065,886股不变 [16]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解除限售后需遵守减持相关规定 [15]
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稳定价格期结束及超额配售权失效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06-03 02:41
关于稳定价格期结束及超额配售权失效的公告 核心观点 - 公司H股于2025年5月8日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 发行规模为63,432,300股 股票简称为"鈞達股份" 代码"02865" [1] - 稳定价格期于2025年6月1日结束 期间未实施任何稳定价格操作 [1] - 超额配售权未行使并于同日失效 公司股份数量未发生变动 [2] 上市交易情况 - H股发行通过香港联交所批准 总发行量63,432,300股 折合约6343万股 [1] - 上市交易公告已同步披露 公告编号为2025-037 [1] 稳定价格机制 - 稳定价格经办人为华泰金融控股(香港)有限公司 但未在30天稳定期内采取任何干预行动 [1] - 稳定期计算依据为香港公开发售申请截止日期后第30日(2025年6月1日) [1] 股权结构 - 超额配售权失效后 公司总股本维持不变 未新增股份发行 [2] - 公众持股量持续符合香港上市规则第8.08(1)(b)条及第19A.13A条要求 [2]
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05-21 05:45
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 股东大会于2025年5月20日在湖北省十堰市郧阳区茶店镇邦经路55号一楼会议室召开 [2] - 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3] - 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2,916,614股股份不享有表决权 [2] 出席人员情况 - 全体5名董事、4名监事均出席会议,董事会秘书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4] -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刘世琦主持,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路思骐、严培晏见证 [3][8] 议案审议结果 - 全部9项议案均获通过,包括董事会/监事会工作报告、年度报告、财务决算报告等常规议案 [5][6] - 特别决议事项: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5年综合授信及担保议案获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7] - 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三分之一、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等议案获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6][7] 法律合规性 - 律师出具见证意见,确认会议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 [8] - 会议文件包括经签署的股东大会决议、法律意见书等备查材料 [10]
万润新能: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5-20 19:50
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通知时间、方式和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3][4] - 现场会议于2025年5月20日在湖北省十堰市郧阳区指定地点召开,网络投票通过上交所系统同步进行,投票时段覆盖交易时间9:15-15:00[5] - 会议实际召开情况与公告内容完全一致,程序合法性经律师事务所确认[5] 出席人员构成 - 现场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3人,代表股份42,084,524股,占总股本34.1590%[5] - 网络投票股东107人,代表股份24,442,350股,占总股本19.8393%,中小股东合计占比99.61%[7] -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出席现场会议,出席资格符合法规要求[7] 议案表决结果 - 全部9项议案均获通过,同意票占比均超99.6%,最高反对票占比仅0.9611%(中小股东对利润分配议案)[9][10][12] - 关键议案包括: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中小股东反对率0.9611%)、未来三年分红规划(中小股东反对率0.7387%)[10][12] - 财务相关议案中,未弥补亏损达股本三分之一的议案获99.9932%同意率,显示股东对公司财务状况的认可[10] 法律合规性结论 - 律师事务所确认会议召集程序、表决程序及结果完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13][14] - 特别核查了中小股东单独计票机制的执行情况,网络投票系统认证程序完备[7][8] - 最终法律意见书明确本次股东大会所有决议具有法律效力[14]
江苏青驹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成立,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搜狐财经· 2025-05-20 10:25
公司基本信息 - 江苏青驹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于近日成立[1] - 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刘贵来[1] - 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万人民币[1] - 公司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1] - 公司营业期限自2025年5月19日至无固定期限[1] - 公司登记机关为无锡市惠山区数据局[1] - 公司地址位于无锡惠山经济开发区清华创新大厦A701[1] 股权结构与股东 - 公司由徐州赛诺过滤科技有限公司和海南易宏通投资有限公司共同持股[1] - 徐州赛诺过滤科技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60%[1] - 海南易宏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40%[1] 经营范围与业务定位 - 公司国标行业属于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研究和试验发展>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1] - 公司经营范围广泛涵盖新能源技术领域[1] - 核心业务包括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储能技术服务[1] - 业务涉及太阳能热利用装备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与研发[1] - 业务覆盖电池全产业链包括电池销售、电池零配件销售、蓄电池租赁[1] - 业务包含新能源汽车配套服务如集中式快速充电站、充电桩销售、机动车充电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1] - 业务延伸至智能机器人销售、智能无人飞行器销售[1] - 业务还包括汽车销售、光电子器件销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1] - 限分支机构经营的业务包括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1] - 公司亦提供广泛的技术服务包括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1]
拉普拉斯: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5-19 18:11
分红方案 -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7元(含税)以总股本405,326,189股为基数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49,970,689.93元 [1][2] - 股权登记日、除权(息)日及现金红利发放日具体日期未在公告中明确列出需后续关注 [1][3] - 现金红利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在发放日领取 [1][4] 股东红利发放安排 - 公司股东林佳继、厦门秋石一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等特定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发放不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 [2] - 其他股东现金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派发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行派发 [1][4] 税收处理政策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持股超过1年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持股1年以内(含1年)转让时按持股期限扣税实际税负1个月内20% 1个月至1年10% [3] - 持有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解禁前股息红利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适用20%税率税后每股0.333元 [4] - QFII股东按10%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税后每股0.333元 [4] - 香港投资者通过"沪股通"持有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每股0.333元 [5] - 其他法人股东及机构投资者不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自行缴纳所得税税前每股0.37元 [5]
德力西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05-17 07:15
回购注销原因 - 因6名激励对象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 根据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对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460,320股进行回购注销 [2][5] 决策与信息披露流程 - 2025年2月25日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注销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 [3] - 2025年3月13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 [3] - 2025年3月14日发布债权人通知公告 45天公示期内无债权人提出清偿或担保要求 [4] 回购注销具体安排 - 涉及6名激励对象 回购注销460,320股限制性股票 完成后剩余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为3,396,680股 [6] - 已开设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并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申请 预计2025年5月21日完成注销 [6] - 回购注销后公司股份总数由233,975,000股变更为233,514,680股 [6] 合规性说明 - 本次回购注销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规定 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合法合规 [6][7] - 公司承诺回购注销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若与激励对象产生纠纷将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7] - 律师事务所认为回购注销已获必要批准 原因 依据 数量和价格符合相关规定 [7]
合康新能: 监事会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5-16 19:10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归属情况 - 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进入第四个归属期 原65名激励对象中有47名因离职丧失资格 剩余18名激励对象符合归属条件 [1] - 监事会确认18名激励对象任职资格合法有效 满足《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要求 且归属条件已成就 [1] - 本次归属涉及178 75万股限制性股票 相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2] 激励对象合规性审查 - 监事会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规对激励对象主体资格进行核查 确认其合法性 [1] - 激励对象范围符合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既定要求 [1]
飞沃科技: 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5-16 18:37
核查范围与程序 - 核查对象为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 [1] - 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2] - 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查询确认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2] 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 自查期间为2024年10月24日至2025年4月24日 [1] - 共有1名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存在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形 [2] - 该交易行为基于公开信息及个人独立判断,与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无关 [2] 结论 - 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或激励对象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或泄露信息的情形 [2] - 公司符合《管理办法》及《自律监管指南》相关规定,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 [2] 备查文件 - 公告由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发布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