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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扬芯片: 关于部分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10 16:15
股东持股基本情况 - 股东张利平持有公司股份6,205,887股,占总股本比例3.0569%,股份来源包括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1] - 股东瞿昊持有公司股份7,181,680股,占总股本比例3.5376%,股份来源包括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1][5] - 核心技术人员卢旭坤持有公司股份272,073股,占总股本比例0.1340%,股份来源包括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股权激励归属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1][5] - 核心技术人员郑朝生持有公司股份120,698股,占总股本比例0.0595%,股份来源包括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股权激励归属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1][5] 减持计划主要内容 - 股东张利平计划减持不超过6,086,000股,占总股本比例2.9979%,减持方式包括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 [2][5] - 股东瞿昊计划减持不超过1,600,000股,占总股本比例0.7881%,减持方式包括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 [2][5] - 核心技术人员卢旭坤计划减持不超过250,000股,占总股本比例0.1231%,减持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 [2][5] - 核心技术人员郑朝生计划减持不超过58,000股,占总股本比例0.0286%,减持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 [2][5] - 减持期间为2025年9月2日至2025年12月1日,若公司股票停牌则顺延 [2][5] 减持股份来源及原因 - 减持股份来源主要为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部分涉及股权激励归属 [5][6] - 减持原因均为个人资金需求 [5][6] 股东承诺事项 - 股东承诺锁定期满后减持股份不超过持有总数的25%,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8][9] - 股东承诺遵守证监会及交易所关于减持的相关规定,包括信息披露义务 [7][9] - 若未履行承诺,股东需将减持收益归公司所有并承担赔偿责任 [7][9] 减持计划合规性 - 减持计划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 [12] - 减持计划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 [12]
利扬芯片: 关于不提前赎回“利扬转债”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07 00:22
赎回条款触发情况 - 公司股票在2025年7月7日至2025年8月6日期间满足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有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16.12元/股的130%(即20.956元/股),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 [1][3][4] 不提前赎回决定 -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不提前赎回"利扬转债"的议案,决定不行使提前赎回权利 [1][4] - 未来六个月内(2025年8月7日至2026年2月6日)即使再次触发赎回条款,公司均不提出有条件赎回方案 [2][4] 可转债发行概况 - 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520.00万张,每张面值100.00元,募集资金总额52,000.00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12,889,094.32元 [2] - 可转债于2024年7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利扬转债",代码"118048" [2] - 初始转股价格为16.13元/股,后因股权激励计划调整至16.12元/股 [3] 相关主体持仓变动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黄江期初持有10张债券,期间无买卖操作,期末持有10张 [5] - 董事、总经理张亦锋期初持有7,320张债券,期间买入7,320张,期末持有0张 [5] - 其他相关主体在赎回条件满足前6个月内均未交易可转债 [5]
利扬芯片:8月6日召开董事会会议
每日经济新闻· 2025-08-06 19:31
公司治理 - 公司第四届第十次董事会会议于2025年8月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2] - 会议审议《关于不提前赎回"利扬转债"的议案》等文件 [2] 财务表现 - 2024年1至12月营业收入构成中测试收入占比92.26% [2] - 其他业务收入占比6.0% [2] - 晶圆磨切服务收入占比1.74% [2] 业务结构 - 公司主营业务为芯片测试服务,测试收入占总营收比重超过九成 [2] - 晶圆磨切服务收入占比不足2% [2] - 其他业务收入占比6% [2]
利扬芯片: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06 19:14
董事会决议 -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5年8月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由黄江主持 应到董事9人 实际到会9人 [1] - 会议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 [1] 有条件赎回条款触发情况 - 2025年7月7日至8月6日期间 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 [1] - 该情形已触发利扬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1] 提前赎回权利行使决定 - 董事会决定不行使利扬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 且未来六个月内不提出有条件赎回方案 [2] - 决定基于转债发行上市时间较短 存续期较长 以及公平对待所有投资者的考量 [2] - 综合考虑公司基本情况 股价走势 市场环境因素及对公司长期稳健发展与内在价值的信心 [2] 后续安排 - 以2026年2月7日为首个交易日重新计算赎回条款触发情况 [2] - 若再次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 董事会将重新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提前赎回权利 [2]
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利扬转债”预计满足赎回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07-31 01:52
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 公司获准发行面值总额为人民币52,000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 [2] - 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4年7月19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为"利扬转债",转债代码"118048" [3] - "利扬转债"自2025年1月8日起至2030年7月1日止可转换为公司股份 [3] 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 "利扬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16.13元/股 [4] - 因公司完成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手续,股本总数由202,434,834股增加至203,008,275股,转股价格自2025年7月9日起调整为16.12元/股 [4] 可转债赎回条款 - 到期赎回条款:可转债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按债券面值的115%的价格赎回未转股的可转债 [6] - 有条件赎回条款:转股期内,若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或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公司有权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7] 赎回条款预计触发情况 - 公司股票自2025年7月7日至2025年7月30日已有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即20.956元/股) [8] - 若未来连续12个交易日内有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将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 [8] - 若触发条件,公司有权决定是否按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利扬转债" [8]
利扬芯片: 关于“利扬转债”预计满足赎回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31 00:13
可转债发行概况 - 公司获准发行面值总额为人民币52,000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 [1] - 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4年7月19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利扬转债",转债代码"118048" [2] - "利扬转债"自2025年1月8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30年7月1日止可转换为公司股份 [2] 转股价格调整 - "利扬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16.13元/股 [2] - 因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股份登记完成,公司股本总数由202,434,834股增加至202,434,834股(注:原文未提供具体增加数量),转股价格调整至16.12元/股 [2] 赎回条款触发条件 - 赎回条款包括两种情形:1) 转股期内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15个交易日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 2) 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 [2] - 公司股票自2025年7月7日至2025年7月30日已有10个交易日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即20.956元/股) [4] - 若未来连续12个交易日内有5个交易日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将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 [4] 赎回执行机制 - 若触发赎回条款,公司有权按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利扬转债" [1][4] - 当期应计利息计算公式为:IA=B×i×t/365,其中B为债券票面总金额,i为当年票面利率,t为计息天数 [3]
利扬芯片:关于“利扬转债”预计满足赎回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日报之声· 2025-07-30 19:39
公司股价表现 - 公司股票在2025年7月7日至2025年7月30日期间已有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即20.956元/股)[1] 可转债赎回条款触发条件 - 若未来连续12个交易日内有5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的130%(含130%)将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1] - 触发条件后公司有权按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利扬转债"[1]
利扬芯片: 关于“利扬转债”跟踪信用评级结果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25 00:21
评级情况 - 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评级展望为"稳定","利扬转债"的信用等级为"A+" [1] - 前次评级时间为2024年5月27日,评级机构为中证鹏元,主体信用评级结果为"A+",评级展望为"稳定","利扬转债"前次评级结果为"A+" [1] - 本次评级时间为2025年7月24日,评级机构为中证鹏元,主体信用评级结果为"A+",评级展望维持为"稳定","利扬转债"评级结果为"A+",较前次没有变化 [2] 信息披露 - 本次信用评级报告《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相关债券2025年跟踪评级报告》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2]
利扬芯片: 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第一次临时受托管理报告(2025年度)
证券之星· 2025-07-23 00:16
获批文件和获批规模 - 公司获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520万张,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2亿元,期限6年 [2] 债券基本情况 - 债券简称为利扬转债,债券代码为118048 [3][6] - 本次发行可转债总额为人民币5.2亿元 [4] - 每张可转债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5] - 债券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6年,即2024年7月2日至2030年7月1日 [7] 票面利率及付息方式 - 票面利率逐年递增:第一年0.2%,第二年0.4%,第三年0.8%,第四年1.5% [7] - 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所有未转股的可转债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 [7] 转股条款 - 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 [8] - 初始转股价格为16.13元/股 [8] - 转股价格调整机制包括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配股及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 [9][15] - 当公司A股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 [10] 赎回条款 - 在转股期内,若公司A股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公司有权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12] - 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公司也有权赎回 [12] 回售条款 - 在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若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的70%,持有人有权回售 [14] - 若募集资金用途发生重大变化,持有人也享有一次回售权利 [15] 转股价格调整 - 因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股份登记,转股价格由16.13元/股调整至16.12元/股,自2025年7月9日起生效 [17][18] - 利扬转债自2025年7月8日停止转股,2025年7月9日起恢复转股 [18] 其他信息 - 本期可转债未提供担保 [15] - 登记、托管、委托债券派息、兑付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15]
利扬芯片: 关于“利扬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暨转股停复牌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07 18:12
转股价格调整依据 - 公司因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股份登记导致总股本增加 由202,434,834股增至203,008,275股 新增573,441股 [1] - 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需遵循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说明书条款 当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情形时需调整转股价格 [2] 转股价格调整机制 - 转股价格调整公式为P1=(P0+A×k)/(1+k) 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 A为增发新股价 k为增发新股率 [2][4] - 转股价格调整结果需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并四舍五入 调整公告需明确调整日及操作办法 [2][3] - 若调整日处于转股申请日或之后但未登记前 持有人转股申请按新转股价格执行 [3] 具体调整计算 - 调整前转股价格P0为16.13元/股 增发新股价A为13.187元/股 增发新股率k为0.28%(573,441/202,434,834) [4] - 计算得出调整后转股价格P1为16.12元/股 较调整前下降0.01元/股 [4] - 调整后转股价格自2025年7月9日起生效 可转债于2025年7月8日停止转股 7月9日恢复转股 [1][4] 公司股本变动 - 本次股本变动源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股份登记 于2025年7月4日完成登记手续 [1] - 总股本增加幅度为0.28%(573,441/202,434,834) 公司股份类别及股东权益未发生其他变化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