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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智聚力织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网
新华日报· 2025-09-28 21:36
政策导向与制度框架 -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健全新就业形态人员社保制度 [1] - 省委、省政府对加强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作出深入部署 [1] - 省政协组织召开专题协商座谈会,政协委员和专家学者建言献策,助力织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网 [1] 法律法规与社会保障创新 - 需要通过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体系规范新就业形态劳动者面临的劳动关系模糊、社会保障不足、维权渠道不畅等问题 [2] - 建议探索地方立法保障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保权利,完善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保的相关政策,增强参保缴费灵活性,减少“断缴”现象 [3] - 建议以“劳动行为确权”理念推动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以劳动事实而非雇佣合同作为参保依据,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 [3] - 建议进一步完善新业态就业人员医保参保机制,明确平台或用人单位的医保参保责任,探索“非标准劳动关系”下的参保路径并设定不同的灵活就业医保缴费档次 [4][5] 平台责任与就业服务优化 - 建议充分保障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合法工作时长与合理休息时间,强化平台主体责任,根据实时交通状况、天气条件动态调整配送时限 [6] - 建议健全监管与维权机制,依托人社部门、工会设立新业态纠纷专项调解中心,构建省级新业态劳动权益大数据监管平台 [6] - 建议构建高效便捷的新就业形态劳动争议纠纷多元化解渠道,发挥各类基层调解组织功能作用,增强新业态劳动争议调解服务供给 [6] - 建议以市场调节为导向构建司机综合薪酬体系,设立司机服务质量奖励机制,以法律法规为基石压实企业责任,规范平台用工关系 [7] 组织建设与职业发展 - 建议针对新就业群体特点,采取“行业联建、区域共建、龙头带建”等模式建立党群组织,激发党员工作热情和职业荣誉感 [2] - 建议创新适应新就业形态的工会组织与集体协商机制建设,帮扶、赋能不同平台企业工会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开展工作 [2] - 建议鼓励平台企业联合职业院校、车企共同设立“网约车职业技能教育平台”,将司机参与情况与评定司机星级、派单优先权等挂钩,营造“多学多得”的职业发展环境 [7]
人数超8000万!新型灵活就业群体“时间灵活但不清闲”
南方都市报· 2025-06-30 12:55
新型灵活就业群体规模与特征 - 我国新型灵活就业群体规模超过8000万人,占全国灵活就业人员约三分之一[2] - 从业者主要分布在一线城市(82.38%),从业1-3年者占比最高(42.38%)[2] - 81.34%从业者选择灵活就业的首要原因是"时间安排自由灵活"[3] 收入与工作状况 - 65%从业者月均收入超过5000元,但79.68%面临收入不稳定问题[5][8] - 平均每周工作37.6小时,41.97%从业者超过40小时[5] - 74.55%从业者面临社会保障缺失问题[8] 岗位分类与发展路径 - 创新设计九类灵活就业动态分类模型,基于数字技术参与度和技能要求两个维度[10] - 数字技能类岗位(设计师、程序员等)呈现"低饱和度-高发展空间"格局[11] - 平台服务类岗位(外卖骑手、网约车司机等)呈现"高饱和度-低发展空间"特征[11] 技能培训需求 - 83.76%从业者希望获得培训支持,86.85%最需要专业技能提升[11] - 培训需求还包括创业指导(77.21%)、市场营销(67.21%)等[11] - AI技术对部分岗位产生冲击,如AI语音合成影响有声书配音行业[14] 典型案例分析 - 深圳十方融海科技提供AI原画师、短视频剪辑师等热门课程[16] - 案例:50岁传统影视导演通过学习AI技术,工作效率提升7倍[17] - 其他转型案例包括冷冻食品批发商转AI设计师、家装送货员转声音创作者[18] 行业发展建议 - 建议设立灵活就业技能提升专项基金,提供学费补贴[20] - 建议搭建统一线上认证平台,颁发权威认证证书[20] - 教育培训机构应与行业紧密对接,共同开发课程[16]
新就业形态蓬勃兴起,新京报发布数字经济下灵活就业发展研究报告
新京报· 2025-06-16 06:13
数字经济下灵活就业发展现状 - 数字经济背景下依托互联网平台的新就业形态蓬勃兴起,新型灵活就业焕发生机,面临社会保障、职业教育等问题[1] - 报告聚焦数字经济环境下中国新型灵活就业的发展现状与趋势,探讨新就业形式出现原因、现状、未来趋势及健康发展路径[1] 灵活就业岗位分类与特征 - 采用"数字依存度×技能强度"双维分类模型,将灵活就业划分为九种类型,重点关注五类典型岗位[2] - 五类典型岗位包括:基础技能型-高数字依存度(外卖骑手、网约车司机)、专业技能型-中数字依存度(影视后期剪辑师、短视频运营)、专业技能型-高数字依存度(有声书配音员、AI编剧)、战略技能型-中数字依存度(直播运营、互联网营销)、战略技能型-高数字依存度(AI导演、数字内容创作者)[2] - 数字技能类灵活就业让专业人才实现"弹性工作",部分岗位如数字内容创作者数量庞大,市场呈现供需两旺或两极分化特点[3] 灵活就业核心问题 - 存在劳动关系界定模糊、社会保障覆盖不足、技能培训供需错位、职业发展通道窄化等问题[5] - 社保与权益保障方面,非标准劳动关系致使社保适配难、权益易受损[5] - 工作强度与心理压力大,从业者为维持竞争力需时刻在线,经济与心理压力双重叠加[5] - 社会层面存在偏见与社交缺失,缺乏组织归属感和社交圈子,影响职业发展和生活幸福感[5] 政策与行业发展建议 - 宏观政策上需完善社保法律体系,明确劳动关系与社保责任,推行弹性参保和补贴[5] - 构建"低干预、强保障"生态,规范平台运营,强化权益保护[5] - 优化就业服务,纳入国家政策,设专项资金支持技能培训[5] - 行业发展层面建议搭建全周期服务网络,组建联盟并提供职业与心理服务[5] - 统一技能资质认证标准,开发能力模型,以产业需求为导向加强培训,深化产教融合[5] 灵活就业者培训需求 - 83.76%的受访者希望获得培训支持,培训内容需求中"专业技能提升"居首,"创业指导"次之[7] - 数字内容创作类侧重创意策划与专业技术,数字技能类侧重专业技术能力与创意思维及客户服务能力[7] - 建议用工平台、培训机构等多方主体协同发力,通过系统化职业培训体系提升灵活就业者职业技能[7] - 构建"产业需求导向"技能培训体系,建立"动态调整+产教融合"课程开发机制,由行业牵头发布《新兴职业技能需求白皮书》[8]
从业人数攀升、城市集聚效应明显,新型灵活就业如何良性发展?
新京报· 2025-04-22 13:25
数字经济下的新型灵活就业 - 数字经济下的灵活就业是指依托数字技术和互联网平台,在劳动时间、工作场所、雇佣关系等方面具有高度弹性的就业形式 [4] - 我国灵活就业群体总量约2亿人,相当于每10个城镇就业者中就有4人从事灵活就业 [4] - 新型灵活就业从业人数达8400万,占全国就业人员的约21% [4] 新型灵活就业的规模与趋势 - 新型灵活就业求职者占总求职人数的比例稳定在30%以上,即每10个求职者中就有3人选择新型灵活就业岗位 [5] - 按照当前增长趋势推算,到2036年,我国新型灵活就业人群规模有望突破4亿大关 [5] - 新一线城市成为吸纳新型灵活就业的主力军,贡献了全国41.7%的岗位需求 [5][6] 新型灵活就业的岗位类型 - 数字技能类岗位如剪辑师、AI影视导演等,市场需求旺盛(近30%认为需求旺盛),职业发展空间广阔(近半数认为发展空间很大) [7] - 数字内容类岗位如自媒体运营、直播等,职业发展表现良好但市场竞争激烈,近一半人认为市场已饱和 [7] - 平台服务类岗位如网约车、外卖配送等,市场需求最低且职业发展前景有限,超过15%的人认为完全没有发展空间 [7] 平台服务类岗位的现状 - 全国外卖骑手总数已突破1300万,网约车服务行业实际从业规模亦可能突破千万 [8] - 平台服务类灵活就业呈现"低门槛、高强度"的典型特征 [8] 数字内容创作类岗位的特点 - 短视频和直播平台注册创作者账号突破1.8亿,但实现稳定就业的签约职业主播仅有几十万人,转化率不足0.3% [9] - 行业收入呈现"金字塔"结构:塔尖1%的头部创作者月收入可达数十万元,中间20%的腰部创作者月收入几千到一两万元,尾部创作者(占多数)月收入普遍低于2000元 [9] 数字技能类岗位的竞争因素 - 数字技能类灵活就业收入水平差异较大,以视频剪辑为例,简单剪辑几十元一条,复杂项目可达数千甚至上万元 [10] - 中低端技能供给过剩,高端技能供不应求,技能差异化是关键竞争因素 [10] 新型灵活就业的发展建议 - 建议健全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障制度,加强灵活就业公共服务体系,激励多渠道创业带动就业 [13] - 建议大型互联网平台保障从业者权益、优化工作条件,引领行业标准 [14] - 鼓励发展多种形式的职业组织,推动职业技能培训供给侧改革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