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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元投资拟斥资不超过1000万港元收购一间资产管理公司
智通财经· 2025-12-23 23:09
收购交易概述 - 七元投资拟收购利臻投资顾问有限公司100%已发行股本 [1] - 交易对价金额不得超过1000万港元 [1] - 目标公司主要从事资产管理及证券咨询业务 [1] 目标公司业务与资质 - 目标公司获香港证监会发牌,可从事第4类(证券谘询)、第5类(期货合约谘询)及第9类(资产管理)受监管业务 [1] - 截至2025年6月30日,目标公司净资产约为430万港元 [1] - 目标公司运营一家开放式基金公司,管理资产规模约2700万港元,运营历史约4年 [1] - 该基金持有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牌照,可直接投资中国内地市场 [1] 收购战略意图 - 董事会认为此次收购为集团进入金融服务业、打造多元化金融平台提供了低成本切入点 [1] - 公司相信,QFII牌照将助力公司为潜在客户提供更具特色的产品服务 [1]
七元投资(01660.HK)拟收购利臻投资顾问100%股本
格隆汇· 2025-12-23 23:08
核心交易 - 七元投资有条件同意收购利臻投资顾问有限公司100%的已发行股本 [1] - 交易对手方为Legend Arb Financial Group Limited [1] - 目标公司为香港注册的持牌资产管理公司,净资产约为430万港元 [1] 收购标的业务概况 - 利臻投资顾问有限公司获香港证监会发牌,可从事第4类(证券谘询)、第5类(期货合约谘询)及第9类(资产管理)受规管业务 [1] - 该公司运营一家开放式基金公司,管理资产规模约2700万港元,运营历史约4年 [2] - 该基金持有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牌照,可直接投资中国内地市场 [2] 收购战略动机 - 公司主营业务受香港及中国内地房地产市场过去几年放缓的不利影响,董事会正积极寻求业务多元化 [1] - 董事会认为香港金融服务业在政府政策的宏观支持下具有强劲发展前景 [2] - 结合此前披露的证券公司收购案,此次收购为集团进入金融服务业、打造多元化金融平台提供了低成本切入点 [2] - QFII牌照将助力公司为潜在客户提供更具特色的产品服务 [2]
虚假营销、无牌上岗!广州万隆证券涉多项违规被责令改正
搜狐财经· 2025-12-12 18:09
公司近期监管处罚与违规行为 - 广东证监局对万隆证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2][4] - 公司存在六项具体违规行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执行不到位且未定期自查、合规系统建设不完善、部分营销话术存在虚假夸大或误导性内容、个别无证人员向客户提供投资建议、向未签订服务协议的人员提供投资建议、部分投资建议缺少合理依据且未充分提示风险 [4] - 公司需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4] 公司历史处罚记录与违规模式 - 自2023年以来,公司已连续3年被罚,共收到4份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2][5] - 违规行为多次指向“误导宣传” [2][5] - 2023年8月因未与客户签订服务协议、未充分说明投资建议依据被责令改正 [5] - 2023年11月因合规管理未覆盖业务推广、营销素材存在误导内容被责令每月开展合规检查 [5] - 2024年10月因误导性宣传及暗示收益、客户身份识别不完善、投资建议不审慎再次被责令增加内部合规检查次数 [5]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成立于1992年,总部位于广州,注册资本5500万元,系证监会首批认证证券咨询机构 [4] - 实控人吴远辉直接持有公司60.18%股权 [4] - 官网产品价格覆盖9800元/季度到38800元/季度,即一款产品年收费最高可达10万元以上,并提供私人订制产品 [4] - 公司自称拥有珠江三角洲“黄埔军校”之称,为业内培养出一批高素质精英 [5] 行业背景与趋势 - 在强监管态势持续下,证券投资咨询行业正面临从粗放经营向规范服务的深刻转型 [5] - 合规展业理应是行业“高素质精英”具备的内涵 [5]
营销话术存在虚假、夸大或误导性内容 万隆证券咨询被责令改正
新京报· 2025-12-09 22:31
监管处罚 - 广东证监局对广州市万隆证券咨询顾问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 [1] 公司违规行为 - 未定期开展适当性自查工作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执行不到位 [1] - 合规系统建设不完善 [1] - 部分营销话术存在虚假、夸大或误导性内容 [1] - 个别未在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登记为证券投资顾问的员工向客户提供投资建议 [1] - 向未与公司签订证券投资顾问服务协议的人员提供投资建议 [1] - 部分投资建议缺少合理依据 未充分提示风险 [1]
营销话术存在虚假、夸大或误导性内容,万隆证券咨询被责令改正
贝壳财经· 2025-12-09 22:05
监管措施 - 广东证监局于12月9日对广州市万隆证券咨询顾问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 [1] 公司违规行为 - 未定期开展适当性自查工作,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执行不到位 [1] - 合规系统建设不完善 [1] - 部分营销话术存在虚假、夸大或误导性内容 [1] - 个别未在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登记为证券投资顾问的员工向客户提供投资建议 [1] - 向未与公司签订证券投资顾问服务协议的人员提供投资建议 [1] - 部分投资建议缺少合理依据、未充分提示风险 [1]
6名90后,非法荐股被罚!
券商中国· 2025-08-30 16:27
监管处罚事件 - 北京证监局对6名90后个人处以行政处罚 因未取得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质擅自开展业务[1][2] - 涉案个人违法所得金额在12.17万元至25.50万元之间 具体为白某12.17万元 藏某25.50万元 郭某21.32万元 任某22.22万元 吴某21.67万元 张某15.37万元[3] - 所有当事人均已全额退缴违法所得 北京证监局处以罚款金额在1.8万元至3.8万元之间 具体为白某1.8万元 藏某3.8万元 郭某3.2万元 任某3.3万元 吴某3.3万元 张某2.3万元[2][6] 违法业务模式 - 2017年至2023年间通过北京火牛大通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北京盈创众赢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北京合创汇富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等实体开展非法证券咨询业务[3] - 业务开展方式包括打电话 发微信等方式进行股票推荐和股票咨询[3] - 案件主犯翁某 刘某锐 胡某春等人已被刑事追责 6名90后员工作为从犯转由证监部门行政处罚[4] 法律依据与证据 - 处罚依据为《证券 期货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一款 第十二条第一款及第二款规定[6] - 违法事实认定证据包括相关人员询问笔录 检察院移交材料 刑事判决书等法律文书[5] - 涉案当事人均未对行政处罚提出陈述和申辩意见 案件已调查办理终结[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