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料香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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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林生物三度冲击IPO:超八成营收靠外销 客户集中度较高
新京报· 2025-08-08 00:56
两次"闯关"失败,已进入奇华顿等公司供应链体系 宝洁、奇华顿等企业的原料供应商格林生物第三次向IPO发起"冲锋"。8月7日,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获悉,格林生 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林生物")提交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备案报告,辅导机构为长江证券 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显示,格林生物拟公开发行不超过1888.8889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公开发行后的流 通股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低于25%。 据招股说明书(申报稿),格林生物的主营业务为半合成香料和全合成香料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主营业务收入 主要来自松节油系列、柏木油系列和全合成系列香料产品的销售,2021年-2023年,上述产品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 的比重均在96%以上。 成立于1999年的格林生物,是一家专注于香料产品研发、生产与销售的企业,拥有松节油、柏木油以及全合成香 料三个产品系列,主要作为配制日化香精的原料。据披露,该公司的香料产品广泛用于家用清洁洗涤、个护用品 等领域,下游市场空间广阔。 经过20多年的发展,格林生物称其已成为"我国香料香精行业知名企业之一",并进入奇华顿、芬美意、德之馨、 宝洁等公司的全球供应链 ...
华业香料:股东华文亮计划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约224万股
每日经济新闻· 2025-07-29 23:53
公司业务构成 - 2024年1至12月份公司营业收入全部来自香料业务 占比100 0% [1] 股东减持计划 - 控股股东华文亮计划减持不超过约224万股 占公司总股本3% [3] - 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总股本1% [3] - 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总股本2% [3] - 减持计划将在公告披露后15个交易日开始的三个月内实施 [3]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证券代码为SZ 300886 当前收盘价29 59元 [3]
四年内两次创业板IPO终止,83岁董事长携75后之女再冲A!
搜狐财经· 2025-07-25 19:50
公司IPO进展 - 格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交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备案申请,备案时间为2025年7月24日,辅导机构为长江保荐 [1] - 长江保荐与格林生物辅导协议签署时间为2025年7月16日,参与辅导工作的证券服务机构包括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及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3] - 公司曾于2020年12月申报创业板IPO并获深交所受理,但于2021年2月18日撤回申请,终止审核 [3][5] - 2023年6月公司再次申报创业板IPO并获深交所受理,但于2024年9月3日因撤回申请终止审核 [6] 公司财务表现 - 2021-2023年度营业收入分别为59,437.60万元、63,128.43万元和73,475.76万元,归母净利润分别为4,074.14万元、6,813.69万元和9,292.41万元 [6][7] - 2024年1-3月营业收入23,808.82万元同比增长51.05%,归母净利润4,047.66万元同比增长123.45% [7] - 2023年资产总额143,387.81万元,资产负债率55.64%,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0.65% [7] - 2021-2023年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3.44%、3.49%和3.59% [7] 业务与市场 - 公司专注于香料产品研发、生产与销售,形成松节油、柏木油和全合成香料三个产品系列 [6] - 主营业务中外销收入占比从2021年84.38%提升至2023年87.08%,主要市场为欧洲(34.82%)和北美(12.23%) [8][9] - 前五大客户销售收入占比稳定在40-44%,主要客户包括奇华顿、芬美意、国际香精香料等大型香料香精企业 [10] 募投项目与股权结构 - 前次IPO拟募集资金3.75亿元,用于年产6800吨高级香料项目(2.17亿元)、智能工厂建设项目(5200万元)和补充流动资金(1.06亿元) [10][11] - 陆文聪直接持有公司27.11%股份,其女陆为持有9%股份,父女为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 [11]
爱普股份: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03 00:15
利润分配方案 - 公司以375,637,774股为基数进行现金分红,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8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67,614,799.32元(含税)[2] - 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送红股[2] - 差异化分红方案中,回购专用账户中的7,600,000股不参与利润分配[1][2] 分红实施细节 - 股权登记日为2025/7/8,除权(息)日和现金红利发放日均为2025/7/9[1][3] - 除权(息)参考价格计算公式为:前收盘价格-0.17643元/股(摊薄调整后每股现金红利)[3]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红利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派发,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该机构保管[4] 税务处理 - 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持股超过1年免征个人所得税,持股1个月以内按20%税率征税,1个月至1年按10%税率征税[5] - QFII股东按10%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0.162元[6] - 沪股通投资者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每股派发0.162元,符合税收协定条件者可申请退税[6] - 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自行申报纳税,每股实际派发0.18元[7] 咨询方式 - 权益分派事项咨询联系公司证券事务部,电话021-66523100转证券事务部,地址上海市静安区高平路733号[7]
什么是天然香料?天然橙味香料是如何制成的?
东京烘焙职业人· 2025-07-02 16:32
人工香料与天然香料的区别 - 人工香料通过实验室化学分析合成,主要使用酯类及其衍生物模仿天然水果的碳氢化合物成分[3][4] - 天然香料香气微妙且淡雅,而人工合成香料为易挥发的化学物质,刻意强化嗅觉和味觉刺激[8][9] - 人工香料需同时模拟气味和味道,例如橙子香精使用乙酸辛酯作为天然橙香的替代品[5][10] 人工香料的生产逻辑 - 生产原料可能来自石油或纸浆等低成本工业副产品,选择依据是制造商的利润最大化[7] - 技术流程包括:检测天然水果风味成分→实验室复制碳氢化合物→化学计算合成目标化合物[4][5] - 典型案例显示,柠檬香精通过合成柠檬皮中的柠檬醛化合物实现风味模仿[5] 行业商业动机 - 人工香料(天然等同香精)的核心优势在于成本显著低于天然香料[11] - 食品制造商优先考虑低成本下的风味相似性,而非原料的真实性[12] - 产品设计目标是通过化学组合同时激活消费者嗅觉和味觉,掩盖非天然属性[9][10]
华业香料拟定增募资1.13亿元 用于增强内酯系列香料供应能力
证券日报之声· 2025-06-26 00:11
公司融资计划 - 拟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 13亿元 用于年产1300吨香料生产装置建设[1] - 募集资金将优化财务结构 2022-2024年资产负债率持续下降至10 49%[1] - 定增项目旨在满足业务增长需求 2024年营收同比增长28 12% 2025年Q1营收同比增长24 06%[1] 行业与市场地位 - 主营内酯系列香料 应用于食品饮料 日化 烟草 饲料等领域[1] - 2023年全球香料香精行业市场规模306亿美元 预计2025年增至321亿美元(年复合增速2 3%)[2] - 募投项目将增强供应能力并提升市场占有率[2] 战略发展规划 - 发布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按发展阶段差异化设定现金分红比例(20%-80%)[2] - 专家指出分红政策可增强投资者信心 同时满足不同发展阶段的资金需求[2] - 行业协会认为扩产是维护客户关系 保证供货能力的必要举措[1]
华业香料拟不超1.1亿定增 IPO募2.7亿4年净利共0.56亿
中国经济网· 2025-06-25 11:27
融资计划 - 公司拟通过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1 13亿元 全部用于年产1300吨香料生产装置项目[1] - 项目总投资1 4063亿元 拟投入募集资金1 13亿元 占总投资额的80 34%[3] - 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均价的80% 若遇除权除息将相应调整[3] 发行对象与流程 - 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符合证监会规定的特定投资者 包括各类金融机构及合格投资者[4] - 发行已获2024年股东大会授权及2025年董事会审议通过 尚需深交所审核及证监会注册[4] - 目前未确定具体发行对象 若构成关联交易将按规定披露[5] 股权结构 - 控股股东华文亮直接持股28 19% 通过众润投资间接控制4 56% 合计控制32 75%股权[5] - 发行后控股股东持股比例预计下降 但控制权不会发生变化[5] 财务表现 - 2025年Q1营收0 98亿元(+24 06%) 净利润0 11亿元(+94 50%) 扣非净利润0 11亿元(+123 71%)[6] - 近四年(2021-2024)累计净利润0 56亿元 其中2023年亏损0 04亿元[7] - 2024年营收3 45亿元(+28 12%) 净利润0 22亿元(较2023年亏损扭亏为盈)[8] 历史募资 - 2020年IPO发行1435万股 发行价18 59元/股 实际募资2 23亿元 较原计划少5493万元[8][9] - 原IPO募资计划2 78亿元用于香料产能建设等项目 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获承销费2580万元[9] 项目前景 - 本次募投项目围绕主营业务 符合产业政策及公司战略方向[5] - 项目建成后将扩大产能 提升盈利能力及市场占有率 增强核心竞争力[5]
华业香料: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25 03:19
股东大会召开安排 - 公司将于2025年7月15日下午14:30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同步进行 [1] - 网络投票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9:15-15:00)和互联网投票系统(9:15-15:00)实施,投票平台为http://wltp.cninfo.com.cn [1] - 股东可选择现场投票、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或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式,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结果为准 [2] 会议审议事项 - 主要议案包括变更公司股份总数及注册资本修订章程、2025年度简易程序定向增发摊薄回报应对措施、制定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三项 [2][6] - 所有议案均需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属于特别决议事项 [3] - 中小投资者投票将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定义为非董事/监事/高管及持股不足5%的股东 [3] 参会登记要求 - 法人股东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及法定代表人/代理人身份证等文件 [4] - 自然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及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需额外提交授权委托书 [4] - 异地股东可通过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需在2025年7月14日前送达公司证券部 [4] 网络投票操作 - 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需输入证券代码"365886"(华业投票)进行议案选择 [6][7] - 互联网投票需提前办理数字证书或服务密码,身份认证流程参见投票系统指引 [7] - 非累积投票提案的表决意见分为同意、反对、弃权三类 [6] 其他会务信息 - 会议地点设在安徽省安庆市潜山市舒州大道42号公司会议室 [4] - 联系方式:董金龙(电话0556-8927299,传真0556-8968996),邮编246300 [5] - 备查文件包括网络投票操作流程、授权委托书模板及股东参会登记表 [5][8]
华业香料: 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25 03:18
公司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 - 公司最近五年未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 [1] - 2023年安徽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并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主要问题包括董事会运作不规范 相关董事未在审议薪酬议案时回避表决 [1][2]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不规范 未及时修订制度且存在个别事项未登记 [2] - 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期下发监管函 指出公司违反创业板上市规则及信息披露相关规定 [3] 整改措施实施 - 公司组织董事、监事、高管及相关部门人员专项学习《创业板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规 [3] - 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并于2024年1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制度全文已公开披露 [4] - 强化关联交易审议程序 证券部需提前识别关联事项并确保回避表决机制执行 [3][4] - 加强内幕信息登记管理培训 提升登记工作的规范性、及时性和制度执行力 [4] 公司治理承诺 - 公司将持续完善治理结构 健全内控制度 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及交易所监管规则 [1] - 强调未来将提高合规运作意识 杜绝同类问题再次发生 [3][4]
华业香料: 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证券之星· 2025-06-25 03:18
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核心观点 - 公司制定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旨在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机制,平衡短期利益与长期发展[1][2] - 规划遵循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每年至少分配10%可分配利润或三年累计30%[3][5] - 分红比例差异化:成熟期无重大支出时现金占比最低80%,有重大支出时40%,成长期有重大支出时20%[3] - 现金分红需满足每股收益≥0.1元、审计无保留意见、无重大投资计划(单年支出≥总资产30%且超5000万元)等条件[4][5] 规划制定原则 - 综合分析经营发展、股东意愿、资金成本及融资环境等因素,保持政策连续性与稳定性[2] - 决策过程需听取中小股东、独立董事及监事意见,兼顾全体股东整体利益与公司可持续发展[2] 分红形式与条件 - 分配形式包括现金、股票或组合方式,优先现金分红且每年至少一次,可中期分红[3] - 股票股利分配需考虑总股本与经营规模、盈利增速的匹配性,避免影响债权融资成本[5] - 累计分红不得超过可供分配利润范围,未分配利润可结转下年度[5] 决策机制与调整程序 - 分红预案由董事会拟定,经监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独立董事需发表意见[5][6] - 调整分红政策需经股东大会2/3表决通过,且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6] - 每三年评估规划执行情况,根据股东反馈及公司因素决定是否调整[7] 监督与沟通机制 - 监事会对董事会执行分红政策进行监督,发现问题需督促整改[6] - 股东大会审议时需提供网络投票,充分听取中小股东意见并回应关切[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