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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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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07-31 03:15
股东会基本情况 - 股东会于2025年07月30日在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桃花工业园拓展区玉兰大道66号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召开 [2] - 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并表决 [2] -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张许成主持 [2] - 公司在任董事7人全部出席,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孙伟及部分高管列席会议 [3] 议案审议结果 - 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部分制度的议案》及其10项子议案(含《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 [4][5][6] - 通过《关于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股东阳光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已回避表决 [6] - 议案1之子议案1.01、1.02、1.03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6] 法律程序合规性 -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律师郑旭超、韩宇对会议程序进行见证,确认召集、召开、表决等环节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6]
泰禾智能: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7-31 00:37
股东会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5年7月30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现场会议地点为一楼会议室 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 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当日交易时段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上午9:15至下午15:00 [2] 股东会召集与出席情况 -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召集人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2] - 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164人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44,923,904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1059% [2] -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列席本次股东会 [2] 议案表决结果 - 《公司章程》修订议案获得通过 同意票44,434,148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105% 反对票487,356股 占比1.0849% 弃权票2,400股 占比0.0054% [4][5] - 《股东会议事规则》议案获得通过 同意票44,411,948股 占比98.8607% 弃权票3,100股 占比0.0070% [7] - 《董事会议事规则》议案获得通过 同意票44,405,048股 占比98.8447% 弃权票3,100股 占比0.0070% [5][7] -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议案获得通过 同意票44,406,648股 占比98.8477% 弃权票3,100股 占比0.0070% [7] -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议案获得通过 同意票44,401,148股 占比98.8377% 弃权票13,900股 占比0.0310% [5] -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议案获得通过 同意票44,402,948股 占比98.8407% 弃权票5,600股 占比0.0126% [5][8]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议案获得通过 同意票44,407,748股 占比98.8517% 弃权票3,100股 占比0.0070% [8]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议案获得通过 同意票44,414,548股 占比98.8667% 弃权票4,700股 占比0.0106% [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议案获得通过 同意票44,421,448股 占比98.8827% [8]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议案获得通过 同意票44,432,848股 占比98.9077% [8] 法律意见结论 - 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表决程序符合规定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全部议案均获审议通过 [6][9]
腾亚精工: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6月)
证券之星· 2025-06-22 16:30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核心内容 - 制度旨在规范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行为,提升财务信息质量并维护股东权益,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 [1] - 选聘范围包括财务会计报告审计及其他重要性相当的法定审计业务 [1] - 选聘决策需经审计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批准,禁止前置聘任行为 [1][3] 执业质量要求 - 会计师事务所需具备证券期货业务资格、固定场所及完善内控制度 [2] - 要求熟悉财务法规,拥有合格注册会计师团队,近三年无证券期货违法处罚记录 [2] -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资质条件为必备项 [2] 选聘程序规范 - 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董事会有权发起选聘议案,审计委员会全程监督并制定评价标准 [2][4] - 必须采用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等透明方式,公示选聘文件及结果,禁止设置歧视性条件 [3][4] - 选聘流程包含资质审查、董事会/股东会审批、签约等六个环节,审计费用需公开披露 [4][6] 评价与续聘机制 - 评价要素中质量管理水平权重≥40%,审计费用报价权重≤15% [5] - 审计费用得分采用基准价公式计算,续聘时可豁免公开选聘但需年度审议 [5][6] - 审计合伙人连续服务五年后需强制轮换五年,重大重组项目服务年限合并计算 [6][7] 改聘规定 - 执业质量缺陷、人员不足等五种情形触发强制改聘,年报审计期间原则上不得更换 [8][9] - 改聘需经审计委员会调查并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有权在股东会陈述意见 [9][10] - 改聘需披露前任审计意见、变更原因及沟通情况,主动解约需书面说明原因 [10] 监督与处罚 - 审计委员会需警惕频繁更换事务所、审计费用异常变动等高风险情形 [10] - 对分包审计、报告质量不合格等严重违规行为,股东会可决议终止合作 [10] 附则说明 - 制度条款中"以上"含本数,"超过"等不含本数 [11] - 与法律法规冲突时以更高规定为准,解释修订权归董事会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