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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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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会议基本情况 - 现场会议于2025年9月15日14:30召开,网络投票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9:15-9:25、9:30-11:30、13:00-15:00)和互联网系统(9:15-15:00)同步进行 [3] - 会议地点位于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南方精典大厦5楼公司会议室,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由董事长许仁硕主持 [4] - 会议召集人为董事会,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 [4] 股东出席情况 - 出席股东总数176人,代表股份210,863,381股,占总股本比例16.4006% [5] - 现场参会股东2人,代表股份201,961,209股,占总股本比例15.7082% [5] - 网络投票股东174人,代表股份8,902,172股,占总股本比例0.6924% [5] - 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及见证律师均出席会议 [6] 议案表决结果 - 《公司章程修订议案》获98.8282%同意票通过,中小股东同意票占比72.2450% [7][8] -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议案》获98.8282%同意票通过,中小股东同意票占比72.2450% [8] - 《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议案》获98.8544%同意票通过,中小股东同意票占比72.8651% [10]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修订议案》获98.8544%同意票通过,中小股东同意票占比72.8651% [10]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修订议案》获98.8437%同意票通过,中小股东同意票占比72.6101% [11]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修订议案》获98.8559%同意票通过,中小股东同意票占比72.8999% [12]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修订议案》获98.8559%同意票通过,中小股东同意票占比72.8999% [12] 法律意见与文件 - 广东精诚粤衡律师事务所律师罗刚、唐伟振出具法律意见,确认会议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13] - 备查文件包括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及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14]
ST数源: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相关制度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05 00:36
公司章程修订核心内容 - 根据最新法律法规对《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进行全面修订 修订后《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更名为《股东会议事规则》 修订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 公司章程具体条款修订 - 修订后条款明确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增加党委政治核心作用的相关表述 [2] - 法定代表人定义修订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 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法定代表人辞任视为同时辞去职务 [3] - 新增法定代表人职权与责任条款 明确公司对法定代表人职务行为的民事责任承担及追偿机制 [4] - 股东责任条款修订为"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债务责任条款修订为"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5] - 高级管理人员定义修订为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 [6] - 新增财务资助条款 规定公司可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 但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 需经2/3以上董事通过 [7] - 增加资本方式修订为"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和"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 删除"公开发行股份"和"非公开发行股份"表述 [8] - 股份收购程序修订 明确不同情形下股份处理时限及持有上限 规定公司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 [9] - 股份转让规则修订 明确公开发行前股份的转让限制期仍为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 [10] - 新增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等主体的股份转让规定 要求遵守关于持有期限、卖出时间、卖出数量等监管要求 [11] - 短线交易收益归入规则修订 将监管对象调整为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12] - 明确短线交易规则涵盖范围包括相关人员配偶、父母、子女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权性质证券 [13] - 股东权利条款修订 增加股东可查阅复制会计账簿、会计凭证的权利 删除股东查阅需缴付合理费用的规定 [14] - 新增股东会决议不成立的具体情形 包括未召开会议、未进行表决、出席人数或表决权数未达法定要求等 [17] - 股东诉讼权条款修订 将受理诉讼请求的主体由监事会调整为审计委员会 并扩展至全资子公司相关情形 [18][19] - 股东义务条款修订 将"不得退股"调整为"不得抽回其股本" 并简化股东滥用权利的责任表述 [20] - 新增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条款 要求其维护公司利益 并详细列出八项具体义务 [21] - 新增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股份质押及转让规定 要求维持公司控制权和经营稳定 遵守股份转让限制性规定 [22] - 股东会职权修订 增加对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作出决议的职权 明确股东会职权不得通过授权形式由董事会代为行使 [23] - 对外担保审议标准修订 调整担保总额计算基准 增加股东会审议时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的要求 [24] - 新增重大交易审议标准 明确达到总资产50%、净资产50%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营业收入50%、净利润50%且绝对金额超500万元等标准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6] - 新增财务资助审议标准 规定单笔金额超净资产10%、被资助对象资产负债率超70%、12个月内累计金额超净资产10%等情形须经股东会审议 [28] - 明确不得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等关联方提供财务资助 向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需回避表决 [29][30] - 股东会召开规定修订 年度股东会召开时间明确为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 临时股东会召开情形中监事会提议召开调整为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 [31] - 股东会召开方式修订 规定现场会议地点不得随意变更 确需变更需提前至少两个工作日公告 [32] - 临时股东会提议程序修订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 审计委员会可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 [33][34] - 股东提案权门槛由单独或合计持有3%以上股份调整为1%以上股份 [39] - 股东会通知期限修订 明确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少于2个工作日且不多于7个工作日 [42] - 股东会延期召开规定修订 要求股权登记日不得变更 且延期后现场会议日期仍需遵守与股权登记日间隔规定 [44] - 股东会主持规则修订 审计委员会自行召集的股东会由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主持 主持人不履行职务时由过半数审计委员会成员推举一名成员主持 [49] - 股东会决议类型修订 普通决议通过标准调整为"过半数"通过 特别决议通过标准仍为"2/3以上"通过 [53] - 累积投票制相关规定调整 明确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提出 [56]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07-31 03:15
股东会基本情况 - 股东会于2025年07月30日在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桃花工业园拓展区玉兰大道66号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召开 [2] - 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并表决 [2] -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张许成主持 [2] - 公司在任董事7人全部出席,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孙伟及部分高管列席会议 [3] 议案审议结果 - 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部分制度的议案》及其10项子议案(含《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 [4][5][6] - 通过《关于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股东阳光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已回避表决 [6] - 议案1之子议案1.01、1.02、1.03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6] 法律程序合规性 -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律师郑旭超、韩宇对会议程序进行见证,确认召集、召开、表决等环节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6]
泰禾智能: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7-31 00:37
股东会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5年7月30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现场会议地点为一楼会议室 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 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当日交易时段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上午9:15至下午15:00 [2] 股东会召集与出席情况 -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召集人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2] - 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164人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44,923,904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1059% [2] -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列席本次股东会 [2] 议案表决结果 - 《公司章程》修订议案获得通过 同意票44,434,148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105% 反对票487,356股 占比1.0849% 弃权票2,400股 占比0.0054% [4][5] - 《股东会议事规则》议案获得通过 同意票44,411,948股 占比98.8607% 弃权票3,100股 占比0.0070% [7] - 《董事会议事规则》议案获得通过 同意票44,405,048股 占比98.8447% 弃权票3,100股 占比0.0070% [5][7] -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议案获得通过 同意票44,406,648股 占比98.8477% 弃权票3,100股 占比0.0070% [7] -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议案获得通过 同意票44,401,148股 占比98.8377% 弃权票13,900股 占比0.0310% [5] -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议案获得通过 同意票44,402,948股 占比98.8407% 弃权票5,600股 占比0.0126% [5][8]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议案获得通过 同意票44,407,748股 占比98.8517% 弃权票3,100股 占比0.0070% [8]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议案获得通过 同意票44,414,548股 占比98.8667% 弃权票4,700股 占比0.0106% [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议案获得通过 同意票44,421,448股 占比98.8827% [8]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议案获得通过 同意票44,432,848股 占比98.9077% [8] 法律意见结论 - 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表决程序符合规定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全部议案均获审议通过 [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