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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觉担起科技自立自强使命
经济日报· 2025-06-26 05:58
科技创新高地建设 - 湖北肩负推动科技自立自强、建设科技强国的战略责任,目标是成为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高地 [1] - 湖北是全国重要的智力密集区、高层次人才集聚区和高质量科技成果产出大省 [1] - "十四五"期间湖北强化"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在战略必争领域取得重大突破 [1] - 湖北成为全国最大的光电子芯片研发生产基地、最大的中小尺寸显示面板制造基地 [1] - 湖北拥有146个省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 [1] 科技创新机制改革 - 湖北实施科技组织方式和治理模式创新,包括"揭榜挂帅"和"赛马"制 [2] - 建立基于信任的科技项目和经费管理制度,推动以知识价值为导向的收入分配改革 [2] - 武汉产业创新发展研究院运行4年成立78家专业研究和服务平台,转化科技成果600项,孵化高科技企业200多家 [2] 科技与产业融合 - 湖北制造业底子厚实,硅钢、海工钢等优特钢占比超过50%,食品级、电子级等精细化工产品占比超过40% [3] - 围绕创新链布局产业链催生新产业,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确保供应链安全 [3] - 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培育新的经营主体和市场需求 [3]
长光华芯: 公司章程
证券之星· 2025-05-30 19:58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全称为苏州长光华芯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Suzhou Everbright Photonics Co.,Ltd.,注册地址为苏州市高新区漓江路56号 [1][5] - 公司于2022年3月1日获证监会核准首次公开发行33,900,000股普通股,2022年4月1日在科创板上市 [1] - 注册资本为17,627.9943万元人民币,股份总数同注册资本数额,全部为普通股 [6][20] - 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营业期限为长期 [8][7] 股权结构与股份管理 - 发起设立时总股本9,663.4952万股,由苏州华丰投资中心等15家机构以净资产折股方式认购 [19][20] - 股份采取记名股票形式,面值1元人民币,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集中存管 [15][18] - 禁止公司及子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特殊情况需经股东会或董事会批准且累计不得超过股本总额10% [21] - 董事及高管所持股份上市后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每年转让不得超过持股25% [29] 公司治理架构 股东会 - 最高权力机构,审议事项包括增减资、利润分配、合并分立等重大事项,特别决议需2/3以上表决权通过 [45][80][82] - 年度股东会每年1次,临时股东会在董事不足法定人数、亏损达股本1/3等情形下2个月内召开 [48][49] - 单独或合计持股10%以上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1%以上股东有权提出临时提案 [54][59] 董事会 - 由6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行使经营计划制定、高管聘任等职权 [113][114]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临时会议需1/10以上表决权股东或1/3以上董事提议 [120][121] - 重大交易审批权限包括:单笔担保超净资产10%、关联交易超300万元等 [117] 独立董事 - 需满足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等条件,每年进行独立性自查 [132][131] - 行使特别职权包括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等,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 [134][135] - 设立全部由独立董事组成的专门会议机制,关联交易等事项需经其事先认可 [136] 业务范围与经营宗旨 - 主营业务为光电子芯片、器件及系统的研发、生产、销售,涵盖半导体分立器件制造等20余项经营范围 [13][14] - 经营宗旨为利用各方资源发展光电子技术,为股东谋取最大合法利益 [13]
长光华芯: 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经营范围及同步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5-30 19:53
公司治理结构变更 - 取消监事会设置 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 相关表述及条款同步修订[1][2] - 修订公司章程 删除"监事"相关条款 其他条款中"监事会"修改为"审计委员会"[2] - 公司治理结构调整符合新《公司法》及配套制度规则要求[2] 经营范围扩展 - 新增光电子器件制造与销售 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与销售等业务领域[1] - 增加电子元器件制造与销售 半导体分立器件制造等电子类业务[1] - 补充技术研发与服务 进出口贸易等配套业务内容[1] 公司章程修订要点 - 修改股东权利义务条款 明确股东责任范围及禁止行为[5][12] - 调整董事会职权 增加对重大交易 对外担保等事项的审批权限[32][33] - 完善独立董事制度 规定独立性要求及特别职权[35][36][37] - 新增审计委员会运作机制 明确成员构成及决策程序[38][39][40] 股东会议事规则更新 - 降低临时提案股东持股比例要求 从3%降至1%[19] - 明确股东会网络投票时间安排 要求充分披露提案内容[19][20] - 规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区分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选举[22][23][24] 董事会运作规范 - 细化董事会临时会议召开条件 允许口头方式紧急通知[28] - 完善关联交易决策机制 要求关联董事回避表决[25][34] - 建立专门委员会制度 设立战略 提名 薪酬与考核等委员会[41][42] 财务管理制度调整 - 修改公积金使用规则 允许资本公积金弥补亏损[43] - 新增减资补亏程序 规定公告要求及利润分配限制[44][45] - 完善内部审计制度 明确审计委员会监督职责[43][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