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塞米松磷酸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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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原料药价格操控不手软
经济日报· 2025-07-05 08:44
行业垄断现状与处罚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对4家企业合谋哄抬地塞米松磷酸钠原料药价格的行为处以罚没款合计3.55亿元 [1] - 原料药领域垄断案例频发,社会危害大,影响人民群众生命健康 [1] - 垄断行为多发生在不可替代性强的原料药品类,高门槛特性导致价格易被操纵并快速上涨 [1] - 医药垄断恶性程度高,非法收入掠夺下游企业、销售机构、医保基金和患者 [1] 原料药行业特点 - 原料药是药品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决定药品治疗效果 [1] - 生物制药工业进步推动原料药生产专业化和规模化,但存在结构性矛盾 [1] - 龙头企业凭借知识产权和制造工艺优势控制多数品类,技术壁垒和产能规模维持主导地位 [1] - 行业天然生产集中特性为价格串联提供条件 [1] 市场供需与监管问题 - 原料药领域短缺和产能不足时有发生,市场需求难以预测导致供需波动大 [2] - 产能波动易传导至价格端 [2] - 涉事企业因涉嫌垄断被连续处罚多次,违法成本低导致屡禁不止 [2] - 需加大联合惩治力度,从企业信用和行业准入着手提高违法成本 [2] 政策建议与行业使命 - 应建立原料药备案采购、价格监测等预警机制保障供应平稳 [2] - 药品不是普通商品,关系基本民生保障和人民生命健康 [2] - 需多管齐下、标本兼治维护药品市场秩序 [2]
国家药监局:支持高端医疗器械创新发展,将出台新措施丨医药早参
每日经济新闻· 2025-06-23 07:20
国家药监局支持高端医疗器械创新发展 - 国家药监局审议通过《关于优化全生命周期监管支持高端医疗器械创新发展的举措》,重点支持医用机器人、高端医学影像设备、人工智能医疗器械和新型生物材料医疗器械等技术集成产品 [1] - 高端医疗器械是塑造医疗器械新质生产力的关键领域,政策将推动行业升级并加速新质生产力形成 [1] 奥赛康子公司药品注册进展 - 奥赛康全资子公司江苏奥赛康药业获得甲氨蝶呤注射液《药品注册证书》,其原料药已于2025年5月获批 [2] - 该药品可单独或联合治疗乳腺癌、急性白血病等疾病,将丰富公司抗肿瘤产品线并增强竞争力 [2] 昂利康子公司GMP认证突破 - 控股子公司湖南科瑞生物制药首次通过药品GMP符合性检查,非那雄胺原料药生产线符合标准并具备上市销售条件 [3] - 此次认证为商业化铺路,可能提升公司在原料药市场的竞争地位 [3] 九州通子公司药品注册与销售表现 - 子公司汇禹远和(海南)药业获得地塞米松磷酸钠注射液《药品注册证书》,该药2023年在中国公立医疗机构终端销售额达12亿元(同比+59.27%) [4] - 公司通过拓展自产及OEM业务形成产品集群,2024年销售收入30.07亿元(同比+21.49%),推动"新产品"战略落地 [4] 康缘药业管理层变动 - 董事长肖伟因个人原因辞任,但仍保留董事及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等核心职务 [5] - 人事调整兼顾治理稳定性与战略延续性,利于长期发展规划推进 [5]
6月20日晚间重要公告一览
犀牛财经· 2025-06-20 18:20
中策橡胶 - 拟使用不超过1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10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资金将用于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保本型理财产品 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 [1] *ST奥维 - 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中国证监会辽宁监管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因2024年度业绩预告及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信息披露不准确 对公司及董事长兼总经理杜方等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1] 九州通 - 子公司汇禹远和(海南)药业有限公司获得地塞米松磷酸钠注射液《药品注册证书》 该药品为国家医保甲类品种 主要用于治疗过敏性与自身免疫性炎症性疾病 [2] 国晟科技 - 二级控股子公司安徽国晟新能源与中广核风电签订10.43亿元(含税)光伏组件销售合同 合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2] 泰恩康 - 全资子公司安徽泰恩康制药收到硫酸氨基葡萄糖胶囊境内生产药品注册上市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 该药品适用于原发性及继发性骨关节炎 [3] 九强生物 - 取得雅培仪器封闭通道配套专用试剂《医疗器械注册证》 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血清、血浆中α-淀粉酶(AMY)的活性 注册证有效期至2030年06月18日 [4] 耀皮玻璃 - 全资子公司大连耀皮玻璃浮法玻璃生产线将于2025年6月23日起停产 实施熔窑节能升级及浮法玻璃生产线自动化改造项目 [4] 中国电建 - 1-5月新签合同金额4740.07亿元 同比减少0.93% 其中能源电力新签合同金额3012.48亿元 同比增长4.44% 水电新签合同金额653.87亿元 同比增长60.66% 风电新签合同金额1018.01亿元 同比增长67.33% [5] 汇宇制药 - 全资子公司四川汇宇海玥医药自主研发的生物创新药注射用HY0001a用于治疗晚期实体瘤的临床试验获得批准 该药物为全球首个针对该靶点推向临床的药物 [6] 常山药业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常山凯捷健生物药物研发收到艾本那肽注射液用于减重适应症的《药物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 艾本那肽是一种长效胰高血糖素样肽-1受体激动剂 [7][8] 国药现代 - 控股孙公司汕头金石粉针剂生产的注射用头孢唑肟钠(0.5g)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 该药品为第三代头孢菌素 [9] 武商集团 - 完成2024年度第二期超短期融资券的兑付工作 发行金额5亿元 发行期限270天 票面利率2.14% [9][10] 精达股份 - 可转债申请获上交所受理 上交所决定予以受理并依法进行审核 [11] 光庭信息 - 与武汉光谷光电子信息产业园建设服务中心签订《关于智能网联汽车数字汽车创新实验室项目的投资合作协议》 旨在建设智能网联汽车数字汽车创新实验室项目 [12][13] 达仁堂 - 拟与津药资产管理签署《股权托管协议》 托管其持有的天津医药集团津一堂连锁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 托管期限3年 每年收取10万元托管费用 [14][15] 康希诺 - 获得13价肺炎球菌多糖结合疫苗(CRM197/破伤风类毒素)《药品注册证书》 该疫苗可在2岁以下婴幼儿体内诱导出高特异性抗体水平并产生免疫记忆 [15] 恒瑞医药 - 收到关于SHR2554片、注射用SHR-A1811等六款药物的《药物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 这些药物涉及恶性肿瘤、HER2表达的肿瘤细胞等多种治疗领域 [16][17] 凯龙高科 - 取得中国光大银行无锡分行出具的《中国光大银行股票回购/增持贷款承诺函》 可获得2500万元借款 专项用于回购本公司股票 借款期限1年 [18] 南方泵业 - 控股子公司湖南南方安美消防设备拟通过产权交易机构挂牌、增资扩股的方式引入战略投资者 预计募集现金总额1.05亿元 增资扩股完成后南方泵业对南方安美的持股比例将由59.06%变更为45.08% [19][20] 军信股份 - 与长沙数字集团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双方将共同打造"垃圾焚烧发电+绿色算力中心"标杆示范项目 [21] 海峡股份 - 全资子公司中远海运客运收到政府补助资金1.03亿元 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9.93% [21] 万集科技 - 公司及下属公司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10项发明专利证书 涉及智能网联和ETC等领域 [21] 盛视科技 - 签署上海东方枢纽E2工程联检设施建设项目合同 合同价款2.21亿元 [22] 湖北能源 - 拟将控股子公司三峡集团(营口)能源投资65%股权的挂牌转让底价从5590.88万元调整为5031.792万元 [22][23] 百大集团 - 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2.85亿元进行委托理财 涉及多家金融机构的银行理财产品和信托理财产品 [23][24] 大豪科技 - 控股股东北京一轻控股拟自2025年6月19日起至2025年12月18日止 增持公司股份 拟增持股份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 不超过10000万元 [24] 国信证券 -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 拟通过发行A股股份的方式购买万和证券96.08%股份 [25] 新产业 - 收到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二氧化碳测定试剂盒(酶法)《医疗器械注册证》 该试剂盒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血清或血浆中二氧化碳的含量 [26][27] ST智知 - 全资子公司新智认知数据服务收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共计627万元 预计将对公司2025年利润产生积极影响 [27][28] 中国建筑 - 下属子公司上海中建东孚投资发展竞得上海市宝山区南大路站TOD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使用权 土地获取价款81.95亿元 [29] 汇通能源 - 子公司上海汇德芯源认缴3000万元 参与投资安徽高新元禾璞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该基金主要投资于长三角区域内十大新兴产业中的关键技术及重点项目 [30] 厦门钨业 - 权属公司包头金龙5000吨(首期)高性能钕铁硼磁性材料项目已完成各项准备工作 并于近期投产 [30] 东珠生态 - 公司董事李嘉俊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5.88万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0.01% [31][32] 赛升药业 - 与参股公司北京华大蛋白质研发中心签署《新药技术转让合同》 华大蛋白将其拥有的NeoAB33新药项目相关技术转让给赛升药业 交易总额2000万元 [33][34] 楚天龙 - 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温州一马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减持公司股份119.01万股 该减持行为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35] 盘龙药业 - 公司检验检测中心获得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实验室认可证书 证书有效期自2025年6月9日至2031年6月8日 [36] 宁波远洋 - 拟使用不超过20亿元投资建造4艘4300TEU集装箱船 以进一步优化公司船队结构 [36] 圆通速递 - 5月快递产品收入58.49亿元 同比增长14.85% 业务完成量27.64亿票 同比增长21.02% 快递产品单票收入2.12元 同比下降5.09% [37] 康达新材 - 与成都中科华微电子及其股东签署《收购意向协议》 拟以现金方式收购中科华微不低于51%的股权 [38] 宁德时代 - 拟使用不超过4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存款产品 使用期限12个月内有效 [39] 长春高新 - 子公司长春百克生物收到流感病毒裂解疫苗(BK-01佐剂)《药物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 该疫苗接种对象为60岁及以上人群 [40][41]
因垄断地塞米松原料价格 津药药业等四家药企被罚3.62亿元
环球网· 2025-06-17 17:28
垄断处罚事件 - 津药药业、仙琚制药、联环药业、西安国康瑞金制药四家药企因垄断地塞米松原料价格被合计罚款3.62亿元,其中3.55亿元为企业罚款,500万元为自然人郭某某顶格罚款 [1][2] - 四家企业通过口头协议将地塞米松磷酸钠原料药价格从8000元/公斤上涨至1.3万元/公斤,同步停止供货导致市场供应紧张 [1][2] - 联环药业罚款金额占其最近年度归母净利润的72.53%,将减少2025年净利润6103.82万元 [6][8] 涉事企业背景 - 津药药业主要从事甾体激素类、氨基酸类原料药及制剂的研发生产,产品覆盖70余个原料药品种和10余个剂型,国内销售覆盖近百个城市 [5] - 联环药业成立于1999年,产品涵盖泌尿系统类、抗组胺类等五大系列,2003年登陆沪市主板,近年陷入"增收不增利"困境,2024年净利润同比下降37.66% [7][8] 津药药业历史违规 - 津药药业第四次因垄断被罚,2021年以来包括下属公司已有三次被处罚记录 [1][4] - 2023年控股孙公司因固定氟尿嘧啶注射液价格和分割市场被罚2988万元,该药物用于治疗消化道肿瘤和多种癌症 [4] - 2021年因划分醋酸氟轻松原料药市场并固定价格被罚4402.26万元 [4] 行业监管动态 -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将持续加强药品领域反垄断执法,从严从重处理价格垄断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 [2] - 监管部门明确表示听证意见不足以推翻事实认定,对联环药业的听证申请不予采纳 [7]
ESG解读|反垄断处罚金额近2亿,仙琚制药ESG合规承诺成“表面功夫”
搜狐财经· 2025-06-17 16:25
垄断案件处罚 - 仙琚制药因参与地塞米松磷酸钠原料药价格垄断协议被罚没1.95亿元,包括没收违法所得2374.67万元和2023年销售额8%的罚款1.72亿元,罚没金额为四家企业中最高 [2] - 垄断行为始于2021年11月,通过口头协议约定停止价格竞争并同步提价,将原料药价格从8000元/公斤抬高至1.38万元/公斤,涨幅达62.5%,导致下游制剂价格在疫情期间从0.35元/支暴涨至98.76元/支,涨幅近28倍 [3] - 垄断行为持续约2年半,至2024年3月结束,严重增加了患者负担和医保基金支出 [3] ESG与合规问题 - 仙琚制药在ESG报告中强调诚信经营与合规标准,但实际参与价格垄断行为,与报告内容存在明显背离 [4] - 公司在2024年ESG报告中新增"禁止与竞争对手讨论竞争敏感信息"条款,恰好与此次处罚事件相关,显示事后补救迹象 [7] - 价格垄断行为违背商业道德原则,公司实际行为与报告中所述的"零容忍"标准存在差异 [8] 信息披露问题 - 仙琚制药在收到拟处罚告知书后未及时单独披露,直到2天后才在年报中简要提及,且在正式处罚决定书下达后延迟5天才公告,而同行企业均在当天披露 [9] - 公司选择在年报第182页披露处罚事项,增加了投资者获取信息的难度,被质疑有打擦边球嫌疑 [10][12] - 在业绩说明会上,投资者提出的22条问题中有13条涉及处罚信息披露问题,但公司回应未能满足投资者对信息及时性和显著性的期望 [13][15]
四药企串通抬价被罚3.55亿,个人顶格罚500万
北京晚报· 2025-06-17 14:16
行业垄断行为 - 四家药企(津药药业、江苏联环药业、西安国康瑞金制药、浙江仙琚制药)通过串通达成地塞米松磷酸钠原料药价格垄断协议,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处罚合计3.55亿元 [1] - 垄断行为包括:2021年11月20日组织聚会商议共同涨价,约定停止价格竞争并同步停止供货,造成市场供应紧张后实施涨价 [1] - 原料药价格涨幅显著:津药药业从9000元/公斤涨至13800元/公斤,西安国康瑞金从7900元/公斤最高涨至38000元/公斤,浙江仙琚从8200元/公斤涨至10000元/公斤,江苏联环从7800元/公斤涨至15000元/公斤 [1] 药品价格变动 - 地塞米松磷酸钠注射液价格从0.35元/支暴涨至98.76元/支,涨幅高达282倍 [1] - 垄断行为持续至2024年3月7日天津市市场监管委开展调查时仍在执行 [1] 处罚细节 - 对组织者郭某某处以顶格罚款500万元 [1] - 四家企业被没收违法所得:津药药业4276万元、浙江仙琚2375万元、西安国康瑞金2476万元、江苏联环1790万元 [1] - 另处四家企业上一年度销售额8%的罚款,合计3.55亿元 [1] - 四家企业4名责任人各被罚款60万元 [1]
津药药业四年4起垄断被罚没1.7亿 时任代理董事长刘欣领罚60万
长江商报· 2025-06-16 09:23
津药药业(600488.SH)一再违反反垄断法。 原料药价涨幅超53% 6月13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地塞米松磷酸钠原料药垄断协议案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天 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4年4月对自然人郭相国组织4家地塞米松磷酸钠原料药经营者(津药药 业、仙琚制药、联环药业、西安国康瑞金制药有限公司),涉嫌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行为立案调查。 2025年4月、6月,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依法对相关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2021年11月20日,郭相国组织津药药业总经理刘欣、联环药业代表,西安国康瑞金制药有限公司代表, 以及仙琚制药代表在天津聚会,商议地塞米松磷酸钠原料药共同涨价事宜,并达成停止价格竞争、共同 涨价的口头协议。 6月13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告,依法对自然人郭相国组织津药药业,联环药业(600513.SH)、西 安国康瑞金制药有限公司和仙琚制药(002332.SZ)达成并实施价格垄断协议作出行政处罚,罚没款合计 3.62亿元,并对达成垄断协议负有个人责任的人员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其中,2022年2月21日,津药药业将地塞米松磷酸钠原料药价格由原来最高9000元/公斤提高至13800 ...
七成净利被罚没!联环药业遭上市以来最大罚单,操纵新冠救命药“地塞米松”价格暴涨282倍
华夏时报· 2025-06-14 15:29
垄断处罚事件 - 联环药业因垄断地塞米松原料药价格被罚没6103.82万元,占上年净利润72.53% [2] - 公司与津药药业、仙琚制药等达成"停止价格竞争、共同涨价"口头协议,并通过商业公司兜底采购实施垄断 [2][3] - 地塞米松注射液价格从0.35元/支涨至98.76元/支,涨幅达282倍 [3] - 天津市市场监管委认定该行为违反《反垄断法》第十七条,属于固定商品价格的横向垄断协议 [4][5] - 三家涉事药企合计被罚3.26亿元,其中津药药业罚没6919.24万元(占2024年净利润51.85%),仙琚制药罚没1.95亿元(占2024年净利润49.17%) [4] 公司经营表现 - 2024年营业收入21.60亿元(同比-0.63%),归母净利润8416万元(同比-37.66%),扣非净利润4987万元(同比-56.89%) [7][8] - 2024年一季度营收6.28亿元(同比+18.78%),但归母净利润同比减少30% [7] - 2021-2024年研发费用逐年增长:0.66亿元→0.92亿元→1.32亿元→1.55亿元,年均增幅超16% [9] 融资与研发动态 - 公司两次融资计划(2022年可转债募资4.5亿元、2024年定增募资2.85亿元)均因"市场环境变化"终止 [9][10] - 转向申请2.4亿元研发贷款用于创新药LH-1801项目,融资方式从股权转向债务可能加重财务负担 [10] - 创新药LH-1801聚焦抗肿瘤和抗老年痴呆领域,研发投入持续挤压利润空间 [9][10] 行业背景 - 地塞米松磷酸钠注射液被列入新冠诊疗方案,是重症治疗关键药物 [3] - 联环药业、津药药业、仙琚制药为国内仅有三家拥有该药品批文及一致性评价的企业 [3][4]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 津市监垄处〔2025〕1号
中国质量新闻网· 2025-06-13 22:31
公司违法事实 - 津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与其他三家具有竞争关系的原料药生产企业(浙江仙琚制药、江苏联环药业、西安国康瑞金制药)共同达成并实施固定地塞米松磷酸钠原料药价格的垄断协议 [3][6][7] - 2021年11月20日通过天津聚会达成口头协议,约定停止价格竞争并共同涨价,后续通过中间人郭相国协调具体涨价细节 [7] - 2022年1月公司实施断供行为与其他三家保持一致,2月将地塞米松磷酸钠原料药价格从最高9000元/公斤提至13800元/公斤,涨幅53% [7][8] 涉案产品与市场 - 地塞米松磷酸钠原料药是生产地塞米松磷酸钠注射液的关键原材料,该注射液被纳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推荐用药,用于重症新冠肺炎临床治疗 [4] - 四家企业均拥有生产资质并在全国范围销售,下游制剂客户稳定,存在直接竞争关系 [6] 处罚金额与依据 - 公司违法所得核定4276万元,按2023年度销售额8%罚款1.32亿元,因首个申请宽大减免80%后实际罚款2643万元,合计罚没款6920万元 [9][13][14] - 总经理刘欣被认定为主要责任人,个人罚款60万元 [15] 违法行为特征 - 性质恶劣:横向垄断协议直接影响新冠治疗用药价格,增加医保和患者负担 [12] - 持续时间长:自2021年11月至2024年3月调查时持续两年四个月 [12] - 配合整改:2024年6月起主动降价并提交垄断协议证据 [10][12]
四家药企联合涨价被罚
券商中国· 2025-06-13 20:56
医药领域反垄断执法案例 - 市场监管总局公布两起医药领域反垄断执法案例 其中地塞米松磷酸钠原料药垄断案涉及四家企业通过共同涨价将价格从每公斤8000元上涨到1 3万元 [1] - 四家企业包括津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仙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和西安国康瑞金制药有限公司 [1] - 2021年11月起 自然人郭某某组织四家企业相关人员商讨提高地塞米松磷酸钠原料药价格 达成停止价格竞争 共同涨价的协议 [1] - 2022年2月至2024年3月 四家企业同步停止对外供货 造成市场供应紧张 并按照协议共同提高价格 [1] - 垄断行为排除 限制了市场竞争 抬高地塞米松磷酸钠制剂价格 推高医保负担与患者成本 [1] 行政处罚结果 - 对自然人郭某某顶格处以罚款500万元 [2] - 对四家企业没收违法所得 并分别处上一年度销售额8%的罚款 合计3 54亿元 [2] - 对四家企业中负有个人责任的四名责任人员分别处以60万元罚款 [2] - 另一起甲硫酸新斯的明注射液垄断案中 相关部门对涉嫌企业罚没合计2 23亿元 [2] 垄断行为细节 - 垄断协议通过沟通联络 组织聚会 实地走访等方式达成 [1] - 四家企业随后同步停止对外供货 造成市场供应紧张 [1] - 地塞米松磷酸钠原料药销售价格从每公斤8000元上涨到1 3万元 [1] - 这是首次对有关人员追究达成垄断协议的个人责任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