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华文苑住宅项目
搜索文档
复旦复华科技被罚400万,责任人共被罚370万,涉年报虚假记载
搜狐财经· 2026-01-20 19:23
公司违规事实 - 上海复旦复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少计营业成本5,065.22万元,虚增利润总额5,065.22万元,占该年度已披露利润总额的60.25% [4][10][20][27][32][39][45] - 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少计营业成本259.20万元,虚增利润总额259.20万元,占该年度已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7.11% [4][10][20][27][32][39][45] -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在对“复华文苑”住宅项目进行存货减值测试时,将高层住宅与别墅合并为一个资产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少计资产减值损失2,782.13万元,虚增利润总额2,782.13万元,占该年度已披露利润总额的118.48% [5][11][22][28][34][40][46] 违规行为涉及项目与会计处理 - 违规事项均涉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海门复华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开发的“复华文苑”住宅项目,该项目于2018年12月达到交房条件 [9][20][26][33][39][44] - 2019年及2020年的虚假记载源于公司未审慎核算项目施工成本、未足额结转相应营业成本,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相关规定 [9][10][20][27][33][39] - 2023年的虚假记载源于公司进行存货减值测试时,未按规定划分资产组,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及《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相关规定 [5][11][22][28][34][40][46] 监管处罚决定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对上海复旦复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400万元罚款 [2][5] - 对时任董事长兼代理总经理赵某斌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 [2][17] - 对时任董事长兼代理总经理褚某平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 [2][23] - 对时任董事长兼代理总经理宋某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 [2][30] - 对时任财务负责人赵某兴给予警告,并处以70万元罚款 [2][35] - 对时任副总经理沈某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 [2][42] - 对时任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周某浩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 [2][52] 相关责任人申辩与监管复核 - 赵某斌申辩称其在审核2019年年报时已勤勉尽责,项目成本计提决策审慎,且2022年的差错更正是后任管理层的单方判断,不应追究其责任 [13] - 监管复核认为,没有充分证据证明赵某斌已充分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其未全面核实成本上涨原因,且后续差错更正符合会计准则,故对其申辩意见不予采纳 [15][16][17] - 周某浩申辩称将别墅与高层住宅合并为一个资产组符合会计准则定义,其不存在主观恶意且已履行审慎关注义务,同时认为处罚过重且违反“一事不再罚”原则 [49] - 监管复核认为,公司合并资产组的会计处理不当事实清楚,周某浩的理由不足以证明其已勤勉尽责,处以50万元罚款已是法定最低并已综合考虑相关因素,不存在违反“一事不再罚”原则的情况 [51][52] 公司后续行动 - 复旦复华已于2022年4月30日和2025年4月30日先后两次发布《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 [5][12][23][29][35][41][47]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沪〔2025〕48号
新浪财经· 2026-01-20 18:01
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事实 - 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少计营业成本5065.22万元 虚增利润总额5065.22万元 占当年已披露利润总额的60.25% [2] - 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少计营业成本259.20万元 虚增利润总额259.20万元 占当年已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7.11% [2] -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因存货减值测试方法不当 少计资产减值损失2782.13万元 虚增利润总额2782.13万元 占当年已披露利润总额的118.48% [3] 违法违规行为涉及的具体事项 - 虚假记载涉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海门复华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开发的复华文苑住宅项目 [2] - 2019年及2020年的问题在于未审慎核算项目施工成本 未足额结转相应营业成本 [2] - 2023年的问题在于将高层住宅与别墅合并为一个资产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不符合会计准则规定 [3] 公司采取的纠正措施 - 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及2025年4月30日先后两次发布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 [4] 相关责任人员及处罚 - 当事人沈某于2017年12月至2023年12月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分管园区经营及房地产开发业务 [4] - 沈某被认定为对2019年及2020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4] - 监管局决定对沈某给予警告 并处以五十万元罚款 [4]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沪〔2025〕46号
新浪财经· 2026-01-20 16:38
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事实 - 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少计营业成本5065.22万元 虚增利润总额5065.22万元 占当年已披露利润总额的60.25% [2] - 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少计营业成本259.20万元 虚增利润总额259.20万元 占当年已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7.11% [2] -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在对复华文苑住宅项目进行存货减值测试时 将高层住宅与别墅合并为一个资产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少计资产减值损失2782.13万元 虚增利润总额2782.13万元 占当年已披露利润总额的118.48% [3] 公司违规行为涉及的具体项目与会计处理 - 违规事项主要涉及全资子公司海门复华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开发的复华文苑住宅项目 [2] - 2019年及2020年 公司未审慎对复华文苑住宅项目施工成本进行核算 未足额结转相应营业成本 导致成本少计和利润虚增 [2] - 2023年 公司在进行存货减值测试时 资产组划分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导致少计资产减值损失 [3] 公司及相关责任人的处理情况 - 公司时任董事长兼代理总经理褚某平(2020年11月至2023年9月在任)被认定为2020年年报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4] - 上海证监局依据《证券法》对责任人褚某平给予警告 并处以五十万元罚款 [4] - 公司已分别于2022年4月30日和2025年4月30日发布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 [4]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沪〔2025〕47号
新浪财经· 2026-01-20 16:38
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事实 - 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少计营业成本5065.22万元 虚增利润总额5065.22万元 占当年已披露利润总额的60.25% [2] - 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少计营业成本259.20万元 虚增利润总额259.20万元 占当年已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7.11% [2] -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因存货减值测试方法不当 少计资产减值损失2782.13万元 虚增利润总额2782.13万元 占当年已披露利润总额的118.48% [3] 违法违规行为的具体内容 - 2019年及2020年 公司未审慎核算全资子公司海门房产开发的复华文苑住宅项目施工成本 未足额结转相应营业成本 导致利润虚增 [2] - 2023年 公司在进行复华文苑项目存货减值测试时 将高层住宅与别墅合并为一个资产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该做法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3] - 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关于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的规定 [3] 涉及的责任人员及处罚 - 当事人赵某兴于2017年12月至2022年11月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 负责公司日常财务会计管理及定期报告财务部分编制工作 [4] - 赵某兴在相关住宅项目成本核算工作中未保持审慎关注 并在2019年及2020年年度报告上签字保证 被认定为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的直接负责主管人员 [4] - 上海证监局对赵某兴给予警告 并处以七十万元罚款 [5] 公司的后续处理 - 公司已于2022年4月30日及2025年4月30日先后两次发布《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 [4] - 鉴于公司已进行差错更正及当事人配合调查 上海证监局作出了上述处罚决定 [4]
复旦复华(600624)被处罚,股民索赔可期
新浪财经· 2025-12-29 11:28
公司收到行政处罚决定 - 2025年12月27日,上海复旦复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复旦复华,代码:600624)发布公告,宣布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1][7] 2019年及2020年年度报告虚假记载 - 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少计营业成本5,065.22万元,虚增利润总额5,065.22万元,占该年度已披露利润总额的60.25% [2][8] - 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少计营业成本259.20万元,虚增利润总额259.20万元,占该年度已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7.11% [2][8] - 问题源于全资子公司海门复华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开发的“复华文苑”住宅项目,公司未审慎核算项目施工成本且未足额结转相应营业成本 [2][8] 2023年年度报告虚假记载 -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涉嫌少计资产减值损失2,782.13万元,虚增利润总额2,782.13万元,占该年度已披露利润总额的118.48% [3][9] - 问题源于对“复华文苑”项目进行存货减值测试时,将高层住宅与别墅合并为一个资产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3][9] 监管处罚及历史违规行为 - 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决定对复旦复华及其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各处以罚款 [4][10] - 2024年3月19日,公司曾因2013年至2017年间账外累计借款7500万元、虚假平账等行为,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该行为导致公司2013年至2023年期间的定期财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4][10] - 公司于2024年8月6日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并于2025年4月30日及9月19日分别发布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4][10] 投资者索赔相关事项 - 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处罚,律师向权益受损的证券投资者展开诉讼代理征集 [5][11] - 律师提出的初步索赔条件为:在2020年4月25日至2024年8月5日期间买入复旦复华股票或债券等产品,并在2024年8月6日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受损投资者 [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