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披露违法
搜索文档
退市不免责!涉财务造假 恒立实业及19人被重罚
上海证券报· 2025-11-21 22:33
退市不是"免罚牌"。监管"长牙带刺",持续对退市公司及相关责任人的违法违规问题一追到底。 11月21日,湖南证监局向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立实业",退市后简称"R恒立1",代码:400277)及相关责任人下发《行政处罚事 先告知书》称,恒立实业年报等信息披露文件财务数据涉嫌虚假披露一案已调查完毕,拟对恒立实业及19名相关责任人合计罚款3940万元。 经调查,恒立实业为了扩大收入规模,以全资子公司湖南恒胜互通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胜互通")为平台,协调供应商及客户,通过虚构交易 开展无商业实质的乙二醇贸易业务。 2020年至2023上半年,恒立实业分别虚增营业收入约2.27亿元、1.81亿元、1.35亿元、5119万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74.24%、52.27%、 55.08%、47.77%;分别虚增营业成本约2.20亿元、1.75亿元、1.32亿元、4941万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成本的比例分别为77.53%、53.9%、55.45%、 50.43%。 上述行为导致恒立实业2020年至2022年的年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此前,恒立实业时任董事、监事、高 ...
年报重大遗漏,三七互娱及高管被罚3200多万
中金在线· 2025-11-08 15:36
文章核心观点 - 三七互娱因2014年至2021年期间多项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1] 公司及相关责任人被责令改正、警告并处以罚款 总罚款金额超过3000万元[9][10] 股东持股情况虚假记载 - 2014年至2020年年报披露的股东持股情况存在虚假记载 吴*东等人认购的合计22,718,090股实为给李*伟、曾*天二人代持[1] - 代持事项由李*伟、曾*天二人决策 资金来源于其股权收购款 代持股份自2018年起减持至2021年9月完毕 减持指令由李*伟、曾*天安排杨*下达[2] - 李*伟、曾*天、吴*红、杨*被认定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其他直接责任人员[3] 关联交易未披露及重大遗漏 - 2018年年度报告未披露收购江苏极光20%股权事项为关联交易 胡*航被认定为关联自然人[4] 该交易导致2018年年报存在重大遗漏[5] - 2020年间接收购广州三七20%股权事项为关联交易 但公司临时公告虚假记载为不构成关联交易 2020年年报存在重大遗漏[6][7] 徐*高被认定为关联自然人[7][8] - 2018年至2021年年报未披露与海南力源等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分别为1.15亿元、1.08亿元、7.60亿元、1.93亿元[9] 行政处罚结果 - 对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并处以900万元罚款[9] - 对李*伟合计处以1400万元罚款 其中作为直接负责主管人员罚款500万元 作为实际控制人罚款900万元[9] - 对杨*、曾*天分别处以350万元罚款 对叶*处以150万元罚款 对胡*航处以80万元罚款 对吴*红处以25万元罚款[9][10]
拟被强制退市!*ST广道无法按期披露三季报
中国证券报· 2025-11-01 17:21
公司处罚与退市决定 - 公司于9月12日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并被认定构成信息披露违法行为 [1] - 公司因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股票自9月15日起停牌并将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1] - 公司被责令改正 给予警告 并处以1000万元罚款 [1] 主要责任人处罚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金文明被给予警告 并处以1500万元罚款 其中作为主管人员罚款500万元 作为控股股东罚款1000万元 [1] - 金文明因组织 指使公司从事信息披露违法行为 被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1] - 财务负责人兼董事会秘书赵璐等其他多位当事人被处以50万元至500万元不等罚款 赵璐同样被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1] 财务造假具体事实 - 公司通过制作虚假购销合同 发票 银行回单等方式虚构销售和采购业务 从而虚增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 [2] - 2018年至2024年上半年 公司虚增营业收入金额分别为1.43亿元 1.92亿元 2.23亿元 2.49亿元 3.04亿元 2.83亿元 7164.61万元 [2] - 2018年至2024年上半年 公司虚增营业收入占当期报告记载金额比例分别为87.34% 95.39% 98.96% 85.87% 99.39% 98.14% 88.11% [2] - 2018年至2024年上半年 公司虚增营业成本金额分别为6465.26万元 8541.64万元 1.17亿元 1.33亿元 1.63亿元 1.52亿元 3863万元 [2] - 2018年至2024年上半年 公司虚增营业成本占当期报告记载金额比例分别为84.53% 91.17% 98.41% 83.30% 99.13% 92.26% 83.81% [2] 造假行为后果 - 上述行为导致公司2018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 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草案)》存在虚假记载 [3] - 金文明明知和放任公司实施财务造假 并协调第三方借款 审批同意其控制的两家关联公司配合资金流转 [3] - 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行为于2024年12月4日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2] 后续退市进展 - 公司于10月31日晚公告 因尚未对董事会进行改选 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5] - 公司收到北交所送达的《关于拟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事先告知书》 将积极推进董事会改选以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
中国证监会甘肃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
新浪财经· 2025-10-27 21:58
事件概述 - 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因2019年至2024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遗漏 受到甘肃证监局行政处罚 [2][3] - 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被处以总计880万元罚款 其中公司被罚400万元 五名相关责任人员被处以50万元至150万元不等的罚款 [7] 违法行为详情 - 公司在2017年8月至2018年3月期间陆续购买30亿元理财产品 该笔理财于2019年未按期收回 直至2024年12月才收回本金及相关收益 [3] - 公司在2019年至2024年的年度报告中 仅在其他流动资产部分披露了该30亿元理财产品的期初、期末余额 但未按规定披露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 导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3] - 该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证券法》的相关规定 构成信息披露违法行为 [4] 涉及人员与责任认定 - 时任董事长王普公被认定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处以150万元罚款 其知悉理财产品未按期收回情况但未组织公司按规定披露 [4][7] - 时任总经理王彬被认定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处以100万元罚款 其知悉相关情况但未组织披露 [4][7] - 时任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孙茏被认定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处以100万元罚款 [5][7] - 时任财务总监吴贵毅被认定为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处以80万元罚款 [5][7] - 时任财务部主任、财务总监徐东阳被认定为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处以50万元罚款 [6][7]
申辩未被采纳,同辉信息财务造假案落槌:公司被罚900万元,实控人遭10年禁入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0-17 23:39
公司财务造假行为 - 公司及其子公司通过虚构业务合同、提前或延后确认收入等方式,在2018年至2021年累计虚增营业收入逾6200万元,虚增利润总额超3100万元 [1] - 上述行为导致公司2018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及《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构成信息披露违法 [1] - 信息披露违法行为持续4年,涉及虚构合同、安排虚假回款等严重造假情节,性质恶劣 [1] 监管处罚决定 - 公司被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900万元罚款 [2] - 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戴福昊被合并罚款1150万元,并被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3] - 时任副总经理崔振英被合并罚款700万元,并被采取7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4] - 时任财务总监姬海燕被处以300万元罚款,时任董事赵庚飞、时任董事兼董事会秘书李刚各被处以250万元罚款 [4] 公司申辩与监管认定 - 戴福昊和崔振英曾申辩称涉案行为情节轻微、主观恶意小,且发生在新三板挂牌时期,请求减轻处罚 [1] - 北京证监局未采纳申辩意见,认定戴、崔二人作为实际控制人,组织、指使公司从事违法行为 [1] 公司现状与后续措施 - 公司表示处罚所涉情形未触及北交所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条款 [4] - 公司就事件向投资者致歉,承诺将强化内部治理规范性 [4] - 公司经营正常,将积极与实控人及战投方南天数金保持沟通,努力保障经营管理稳定性,聚焦主业 [4]
退市不免责!江苏阳光收“预罚单”
中证网· 2025-10-15 21:37
公司违法事实 - 江苏阳光于2023年4月27日董事会审议通过向控股股东阳光集团购买土地使用权的关联交易议案,交易总额为17044.2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07% [2] - 公司于2023年5月18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并于当日签订协议,约定在协议生效后30日内支付全部价款17044.23万元,支付全部款项后180日内完成权属转移登记 [2] - 江苏阳光在2023年5月18日至5月22日期间,分三笔向阳光集团合计支付了1.7亿元转让款 [2]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阳光集团既未配合完成不动产权属转移登记变更手续,也未归还1.7亿元转让款,构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2][3] 信息披露违规 - 公司在2024年1月31日公告的《2023年度业绩预告》风险提示中,仅披露实际使用地块及土地使用证已交付保管,但未披露权属转移登记尚未完成 [3] - 在2024年4月30日公告的《2023年年度报告》中,于“重要事项”章节披露了控股股东阳光集团新增非经营性占用资金1.7亿元,原因为预付土地转让款且未完成土地使用权过户手续 [3] - 江苏证监局认定,关联交易属于应披露重大事件,而权属登记未及时办理及资金被占用属于重大事件进展,公司未及时披露违反证券法相关规定 [4] 行政处罚决定 - 江苏证监局对江苏阳光给予警告,并处以二百万元罚款 [5][6] - 对时任董事长陆宇给予警告,并处以五十万元罚款 [5][6] - 对时任总经理高青化、时任财务总监潘新雷各给予警告,并处以三十万元罚款 [5][6] - 对董事会秘书杨之豪给予警告,并处以二十万元罚款 [5][6] 相关人员责任认定 - 时任董事长陆宇被认定为信息披露工作主要负责人,知悉情况后未及时组织披露且在董事会秘书提示后仍不同意披露 [5] - 时任总经理高青化参与交易决策过程,时任财务总监潘新雷分管财务工作,二人履约期届满时均知悉权属登记未办理情况 [5] - 董事会秘书杨之豪作为信息披露直接负责人,虽请示披露但在董事长拒绝后未能有效阻止违法行为发生 [5] - 上述四人均被认定为未勤勉尽责,是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的直接负责主管人员 [5] 监管背景与信号 - 近期多家退市公司被依法从严惩处,击碎了“退市即免责”的幻想 [1] - 监管持续释放“零容忍”的强监管信号,中国中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亦于10月13日收到证监会立案告知书 [1]
新易盛股价涨6倍,实控人减持37亿、退居二股东,曾借信托避监管被重罚
搜狐财经· 2025-10-10 21:35
股权转让交易详情 - 公司实控人、董事长高光荣完成转让1143.07万股,占总股本1.15%,转让定价为328元/股,较9月30日收盘价365.77元折让约10%,合计套现37.49亿元,按收盘价计算对应市值41.81亿元 [1] - 交易完成后,高光荣持股比例从7.39%降至6.24%,退居第二大股东,总经理黄晓雷持股7.13%成为第一大股东,高光荣承诺转让完成后12个月内不通过二级市场减持,受让方股份锁定6个月 [3] - 此次减持采用询价转让方式,转让价格超过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70%,符合相关规定,未出现违规情况 [8] 股价表现与市场反应 - 公司近期股价较2025年4月低点46.56元累计涨幅超600%,此次减持被视为高位套现 [3] - 市场对减持反应显著,10月9日公司股价下跌4%,收盘价351.15元,主力资金净流出20.32亿元,后续遭遇两连跌,截至文档提及日收盘价跌至346.2元/股,跌幅1.41% [4][8] 历史减持与违规记录 - 高光荣并非首次减持,2022年10月至2023年7月累计减持1099.49万股,套现超5.79亿元,其一致行动人韩玉兰在2022年9月减持1175.46万股,套现2.52亿元,近乎清仓 [3] - 2023年3月至4月,高光荣通过家族信托等账户违规转让1.42%股份,导致公司年报信披虚假,被证监会没收违法所得949.86万元并罚款2200万元,合计罚没3149.86万元 [3][5] - 公司高管减持频现,2023年至今累计发生42次减持操作,无增持记录,其中2025年4月至7月,副总经理陈巍、董秘王诚等高管因个人资金需求合计减持约9.94万股,套现超1059万元 [4] 公司治理与ESG风险 - 高光荣当前持股质押率达42%,若股价回调超20%可能触发平仓风险,但公司年报未披露此股权质押率及相关的治理风险 [4][9] - 高光荣通过设立家族信托试图规避减持比例限制及信披义务,被证监会穿透式核查认定违规,暴露公司在股东信息核查、内部控制方面的漏洞 [5][6] - 公司ESG评级在2025年1月从BB降至B,治理项排名下滑至行业中下游,在ESG信息披露的实质性、量化性、针对性上仍需改进 [6][9]
四公司信披违法同日戴帽“ST” 虚增、少计均被罚
中国新闻网· 2025-09-23 21:17
事件概述 - 四家上市公司ST创意 ST复华 ST思科瑞 ST绝味因信息披露违法行为于9月23日同一天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戴帽”)[1] - 四家公司于9月19日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9月22日停牌 9月23日开市起“戴帽” [1] 具体违规行为 - ST创意在2022年年报和2023年半年报中多计营业收入 分别达2.68亿元和1.25亿元 [1] - ST复华在2019年 2020年和2023年年报中虚增利润 分别为5065万元 259万元和2782万元 [1] - ST思科瑞在2022年年报中虚增营业收入996.04万元 虚增利润总额700.54万元 [1] - ST绝味在2017年至2021年期间因未确认加盟门店装修业务收入 连续5年少计营业收入 [1] 监管处罚 - 监管机构对财务指标虚假记载行为采取“零容忍”执法 [1] - 四家公司均被给予警告 ST创意被罚400万元 ST复华被罚400万元 ST思科瑞被罚200万元 ST绝味被罚400万元 [1] 监管环境变化 - 当前监管环境发生深刻变化 证监会加大对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2] - 2024年证监会查处信息披露违法案件135件 同比增长17% 此类案件数量居各类案件之首 [2]
3年年报涉嫌虚假记载!这家公司,将被ST
中国证券报· 2025-09-20 18:11
行政处罚与财务违规 - 公司收到上海证监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涉嫌2019年 2020年和2023年三份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行为 [1] - 2019年少计营业成本5065.22万元 虚增利润总额5065.22万元 占当年披露利润总额的60.25% [5] - 2020年少计营业成本259.2万元 虚增利润总额259.20万元 占当年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7.11% [5] - 2023年涉嫌少计资产减值损失2782.13万元 虚增利润总额2782.13万元 占当年披露利润总额的118.48% [5] 股票交易变更 - 公司股票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A股简称变更为"ST复华" 日涨跌幅限制调整为5% [3] - 股票于9月22日停牌1天 9月23日起在风险警示板交易 [3] - 9月19日股价收报7.02元/股 单日跌幅为3.57% [4] 人员处罚与变动 - 上海证监局拟对公司处以400万元罚款 对赵文斌罚款100万元 褚建平罚款50万元 赵振兴罚款70万元 沈定罚款50万元 宋正罚款50万元 周驰浩罚款50万元 [7] - 副总经理周驰浩于9月10日因个人原因辞职 不再担任任何职务 [10] - 证券事务代表郁智斌于8月29日因个人原因辞职 不再担任任何职务 [10] 经营业绩表现 - 2025年上半年营业收入3.26亿元 同比增长2.2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711.58万元 [9] - 医药板块营业收入1.47亿元 同比下降7.57% 占公司总营收45% [9] - 公司主要聚焦医药 软件和园区三大业务板块 医药业务涵盖化学原料药 化学药品制剂和中成药 [9] 公司整改声明 - 公司表示对《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涉及事项已整改完毕 [8]
四年虚增收入超4亿元!*ST东通遭证监会2.29亿元重罚,实控人禁入市场10年
搜狐财经· 2025-09-13 18:11
财务造假详情 - 公司2019年至2022年通过全资子公司泰策科技虚构业务及提前确认收入虚增收入 其中2019年虚增收入6145.10万元(占当期营收12.29%)、2020年8485.06万元(13.25%)、2021年12550.58万元(14.54%)、2022年16052.95万元(17.68%)[2] - 同期虚增利润分别为2019年5222.79万元(占利润总额34.11%)、2020年5877.42万元(22.72%)、2021年7948.22万元(30.35%)、2022年12369.20万元(219.43%)[2] 欺诈发行行为 - 2022年6月至11月披露的《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募集说明书》引用虚假财务数据 编造重大虚假内容[3] - 2023年6月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1.06亿股 募集资金总额21.99亿元[3] 监管处罚措施 - 公司被责令改正并警告 处以2.29亿元罚款[7] - 时任董事长黄永军被警告并合计罚款2650万元(含直接责任罚款950万元及实际控制人罚款1700万元)[7] - 财务总监徐少璞罚款650万元 原泰策科技董事长李忱罚款350万元 总经理李鹏罚款300万元 监事齐红罚款250万元 原总经理李宁罚款150万元 原副总经理陈忠国罚款50万元[7] - 黄永军被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禁入期间不得从事证券业务或担任发行人高管职务[7] 公司经营状况 - 公司主营通信网络优化、智慧城市解决方案及物联网产品研发设计服务[8] - 2022-2024年营收连续三年下滑 净利润累计亏损近13亿元[8] - 2024年上半年营收2.40亿元(同比增长48.85%) 净利润亏损5515.76万元(较去年同期减亏1.11亿元 亏损收窄66.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