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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投资中信证券理财“暴雷”
搜狐财经· 2026-01-09 08:07
文章核心观点 - 文章核心观点认为,当前房价下跌对大部分购房者的实际资产损失有限,真正在2021年于高房价城市购入大户型房产的群体受影响较大,但该群体规模不大,因此从宏观视角看,对个体的整体影响被夸大 [1][2][3][4][7][8][9][12] - 文章以富安娜为例,指出部分上市公司在2021年通过理财产品间接投资房地产,遭遇重大损失,揭示了理财产品与房地产市场的风险关联 [13][14][15][21][22] 房地产市场价格影响分析 - 即便在房价号称“腰斩”的当前,价格仍未回到2018年水平,2018年及2019年前购房者资产无损失 [2][3] - 2020年购房者可能承受10-30%左右的损失,而2021年购房者损失最为惨重 [3][4] - 2021年全国商品房销售面积达17.94亿平方米,同比增长1.9%,销售额达18.19万亿元,同比增长4.8% [5] - 2021年房价均价过万的城市仅77个,意味着重大影响主要集中于2021年在一线城市购买大户型的群体,但该群体规模不大 [6][7][8] 富安娜案例分析:投资理财暴雷 - 富安娜于2021年3月19日使用闲置资金1.2亿元投资“富安1号”理财产品,到期后仅收回1350万元,1.065亿元本金及收益逾期 [15] - 该理财产品有1亿元投向北大资源集团杭州海港城房地产项目,管理人为中信证券 [15] - 2025年底一审判决,中信证券需赔偿富安娜本金损失2928.63万元,且后续清算回款由双方各分50% [18] - 此案例反映了2021年仍有大量理财产品(包括信托)资金流向房地产,并在2022-2023年市场调整期出现大规模暴雷 [16][21][22] - 上市公司理财产品的“零风险”认知被打破,整个银行理财市场直到2024年才逐步恢复 [19][20][22][23] 富安娜经营业绩分析 - 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营业收入16.27亿元,同比下降13.80%,归母净利润1.60亿元,同比下降45.52%,扣非净利润1.45亿元,同比下降44.35% [25] - 业绩下滑主因包括:主动清理库存导致毛利率下降、高毛利的加盟渠道收入大幅下滑43.34%、线上渠道收入下降5%抵消了其毛利率提升2.9个百分点至49.4%的积极影响 [26] - 销售费用率同比上升5.2个百分点至35.1%,主要因对加盟商代垫费用同比大增148%至0.79亿元,而广告宣传费同比下降36%至0.64亿元 [26] - 截至2025年6月末,公司总门店数1414家,较年初净减少58家(下降3.9%),其中加盟店净关闭59家(下降6%) [26] - 2025年第二季度加盟渠道同店销售额增长约15%,但整体加盟收入仍大幅下滑,显示加盟商去库存压力大,提货意愿低迷 [27] 富安娜运营效率与风险 - 应收账款周转天数同比增加19天至65天,显示回款效率下降 [29] - 存货周转天数同比增加31天至285天,存货总额8.3亿元较年初增加9% [30] - 存货结构显示,电商渠道存货占比高达44.5%,存在结构性积压风险 [30]
FOF嵌套烂尾项目,富安娜1.2亿元理财逾期超三年,中信证券一审判赔50%
新浪财经· 2025-12-28 15:01
案件判决与责任认定 -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中信证券需向富安娜赔偿本金损失2928.63万元 [1] - 判决生效后,涉案资管计划后续清算收回的款项由富安娜和中信证券按50%:50%的比例平分,且支付给中信证券的款项以其赔偿的2928.63万元为上限 [1] - 法律专家分析,根据赔偿责任比例(重大过错赔付70%以上,一般过错赔偿50%左右),一审法院认定中信证券存在较大过错 [1] 案件背景与产品逾期 - 富安娜自2018年4月起累计认购中信证券“富安1号”产品5期,累计实现收益约3865万元 [2] - 2021年3月19日,富安娜认购第五期产品1.2亿元,一年后该笔投资发生逾期 [2] - 产品逾期后,富安娜仅在2022年4月14日收到中信证券兑付本金1350万元 [2] - 富安娜于2023年8月提起诉讼,案件于2024年三次开庭审理 [2] 产品变更与底层资产问题 - 2020年4月,富安娜与中信证券及托管银行签署补充协议,将产品合同变更为FOF(基金中的基金)形式,资产管理存续期限延长至3年 [2] - 中信证券提供的报告显示产品持仓为东方红货币B和北大资源杭州海港城,但富安娜调查发现资金通过信托计划投向底层烂尾地产项目 [3] - 底层信托计划“渝信4号”的债务人为浙江蓝德置业发展有限公司,融资涉及金额不超过20亿元,实际贷款本金为15.98亿元,贷款利率9.8%/年 [4] - 北大资源集团(北大方正集团全资子公司)原持有浙江蓝德置业90%股权,但于2018年12月将其出售 [4] 信息披露与风险隐瞒 - 富安娜称,2020年4月签订补充协议时,未约定产品可投资与“北大资源”等相关联的资产 [5] - 北大方正集团在2019年12月已发生债务违约,并于2020年2月进入重整程序,其子公司项目浙江蓝德置业也已实质违约 [5] - 中信证券自2020年3月20日起未收到债务人付息,但未及时向富安娜披露风险,仍营销其投入第四期资金 [5] - 直至产品逾期后,富安娜才通过托管银行调取文件发现资金投向信托计划,且中信证券始终未提供信托计划的募集材料、尽职调查报告等内容 [5] 资金运作疑点与利益冲突 - 富安娜调取资金明细发现,2020年4月至2022年4月14日期间,产品托管账户资金长期在2000万元以下,未发生以1.2亿元理财本金为前提的投资行为,仅存在零星短期货币基金投资,或存在“资金空转” [6][8] - 中信证券在北大方正集团重整期间,同时担任该项目的债权人和财务顾问,存在了解底层资产已烂尾的可能 [8] - 法律专家指出,FOF产品的嵌套结构可能带来风险,若下层管理人未履行告知义务,上层管理人难以向投资人履行告知义务 [8] 行业影响与同类案例 - 富安娜并非唯一案例,东方铁塔于2020年4月认购5000万元“中信证券信享106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该产品最终也投向同一海港城项目并发生逾期 [8][9] - 券商私募FOF发行量自2018年以来暴涨,2025年发行超700只,平均发行份额达近十年最高,超60家券商进行了FOF产品布局 [11] - 华泰证券资管、国泰海通资管和中信证券资管位列FOF发行量前三强,年内发行数分别达111只、92只和78只 [12] - 在低利率环境下,FOF被视为满足个性化、分散化投资需求及券商转型主动管理的重要抓手 [13] 行业潜在风险与利益冲突 - 有业内人士指出,券商私募FOF赛道拥挤,券商同时担任FOF产品管理人、私募基金托管机构和经纪商的多重角色,可能导致产品筛选出现倾向性,诱发利益冲突 [14] - 一种惯常操作是,经纪部门可能将能为自身创造高交易佣金但资质较差的私募产品推荐给资管部门入池,即便这会侵害投资者利益 [14]
理财产品“爆雷”,家纺龙头富安娜上亿元未追回,中信证券被判赔2929万
搜狐财经· 2025-12-26 11:57
富安娜与中信证券理财纠纷案法律进展 - 富安娜公告披露其与中信证券就理财产品“富安1号”逾期兑付事项的法律进展,一审判决已下达 [1] - 富安娜于2021年斥资1.2亿元购买该产品,产品于2022年3月19日逾期,截至2025年9月30日产品资产净值仅剩7782.05万元 [3] - 公司已累计计提减值2787.72万元,目前仍有约1.06亿元剩余本金及相关预期收益未收回 [3] - 一审法院判令中信证券向富安娜赔偿本金损失约2928.63万元,并对后续清算收回款项按50%对50%平分 [4] - 法院判定中信证券与招商银行广州分行需配合富安娜全额提取资产专用账户中约3583.71万元的西部信托投资回款及利息,此前富安娜已提取559.02万元 [5] - 该判决目前为一审结果且处于上诉期,最终对公司利润的影响以审计结果为准 [5] 富安娜公司经营与财务表现 - 公司第三季度营收同比下滑7.6%至5.35亿元,毛利率同比下降2.1个百分点至53.4% [7] - 前三季度累计营业收入为16.27亿元,同比下降13.8%,归母净利润同比大幅缩减45.5%至1.60亿元 [7] - 收入下滑主要受加盟渠道库存偏高、提货意愿不足以及直营渠道客流减少拖累,电商渠道表现相对稳定 [7] - 截至三季度末存货金额同比下降6.2%至8.32亿元,但存货周转天数同比增加31天至285天 [7] - 应收及应付账款周转天数分别增加19天和18天,但经营性现金流表现亮眼,净现比达2.07 [7] - 公司实际控制人林国芳持股39.72%,股东陈国红持股14.57% [5][6] 中信证券经营与财务表现 - 截至2025年9月底,中信证券总资产达2.03万亿元,成为国内首家资产规模破两万亿的证券公司,归母净资产为3150亿元 [8] - 前三季度经纪业务净收入为109.39亿元,同比增长52.9%;投行业务净收入为36.89亿元,同比增长30.88% [8] - 前三季度资管业务净收入为87.03亿元,同比增长16.37%;自营业务收入为316.03亿元,同比增长169.40% [8] - 截至2025年9月末,中信证券全系统资产管理规模超4.7万亿元 [8] - 公司前三季度营业收入为227.75亿元,同比增长55.71%;归母净利润为94.40亿元,同比增长51.54% [9]
富安娜:收到一审判决书,中信证券被判向公司赔偿本金损失2928.63万元
新浪财经· 2025-12-25 23:18
公司诉讼进展 - 富安娜于2021年购买了中信证券的固定收益类理财产品"富安1号" [1] - 该理财产品于2022年3月19日发生逾期兑付情况 [1] - 公司于2023年8月31日向法院提起诉讼,案由为金融委托理财合同纠纷 [1] - 近日公司收到一审判决书,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判决中信证券向公司赔偿本金损失2928.63万元 [1] - 此判决为一审判决,对公司本期利润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 [1]
富安娜:收到一审判决书 中信证券被判向公司赔偿本金损失2928.63万元
第一财经· 2025-12-25 23:13
事件概述 - 富安娜公司于2021年购买了中信证券的固定收益类理财产品“富安1号” [1] - 该理财产品于2022年3月19日发生逾期兑付情况 [1] - 公司于2023年8月31日向法院提起诉讼,案由为金融委托理财合同纠纷 [1] 诉讼进展与判决结果 - 公司近日收到一审判决书,由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作出 [1] - 法院一审判决中信证券向富安娜公司赔偿本金损失2928.63万元 [1] - 此判决为一审判决,对公司本期利润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 [1]
富安娜:中信证券理财产品逾期兑付案一审判决
新浪财经· 2025-12-25 17:50
事件背景与诉讼进程 - 富安娜于2021年购买了中信证券发行的“富安1号”理财产品,该产品于2022年发生逾期兑付 [1] - 公司于2023年8月就此事项提起诉讼,案件在2024年经历了三次开庭审理 [1] - 近日,该案件获得一审判决,但判决并非终审 [1] 资产状况与减值计提 - 截至2025年,“富安1号”理财产品的期末资产净值为7782.05万元 [1] - 公司已对该产品计提减值准备2787.72万元 [1] - 公司仍有剩余本金10569.77万元及相关收益尚未收回 [1] 一审判决结果与财务影响 - 一审判决要求中信证券在10日内向富安娜赔偿本金损失2928.63万元 [1] - 判决规定,后续产品清算收回的款项由双方按50%的比例进行分配,但中信证券的分配上限为其已支付的赔偿款金额 [1] - 法院驳回了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1] - 由于判决非终审,该事项对公司利润的最终影响尚不确定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