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恒生摩根美国股票高入息主动型ETF
icon
搜索文档
历史性突破!香港市场单只ETF首次突破100亿份
中国基金报· 2025-08-18 08:20
香港ETF市场动态 - 南方东英恒生科技指数ETF份额达到102.19亿份,成为香港首只份额突破100亿份的ETF [1] - 香港ETF市场生态完整,恒生科技指数的杠杆或反向产品受青睐,例如南方东英恒生科技指数每日反向(-2x)产品份额为35.41亿份,每日杠杆(2x)产品份额为19.21亿份 [1][2] - 香港积极引入创新产品,2025年7月上市首只美股收益主题主动型ETF,以满足市场对高息美元资产及防守性投资的需求 [3] 市场表现与资金流向 - 港股市场表现强势,为ETF发展提供直接推动力,部分板块如半导体、新消费概念股(老铺黄金、蜜雪冰城、泡泡玛特)及创新药板块表现良好 [3][4] - “北水南下”是香港ETF发展重要动力,内地及海外投资者持续买入港股,市场流动性充沛且有望随美联储降息进一步提升 [2][3] - 创新药指数ETF被视为参与港股行情的有力工具 [3] 亚太及全球ETF市场格局 - 道富集团报告预期中国在2025年底有望超越日本成为亚太地区最大ETF市场 [6] - 截至2025年8月14日,中国内地股票ETF数量达1173只,总规模为3.87万亿元,其中超过40只份额超100亿份,多只主流ETF份额超500亿份 [6] - 全球范围内,美国为ETF第一大市场,其ETF行业2000至2020年复合年增长率接近30%,预计2030年管理资产规模可能达约20万亿美元 [5] 市场前景与趋势 - 机构对内地股市维持乐观,认为政策发力、资金面宽松及经济基本面修复将支撑市场风险偏好回升,中长期格局向好 [7] - 全球ETF发展呈现三大趋势:主动管理ETF全球扩张与创新、数字资产策略兴起、监管变化鼓励投资者拥抱ETF [8] - 日本ETF市场展现韧性,截至2025年6月底总管理资产约6483.8亿美元,较2024年底增长13.2% [7]
历史性突破!香港市场单只ETF,首次突破100亿份
中国基金报· 2025-08-17 21:59
香港ETF市场历史性突破 - 南方东英恒生科技指数ETF份额达102.19亿份,成为香港首只突破100亿份的ETF [2] - 香港ETF市场生态完整,恒生科技指数的杠杆/反向ETF受投资者青睐 [3] - 港交所数据显示多只ETF份额超10亿份,如盈富基金(61.38亿份)、南方东英恒生科技反向(-2x)产品(35.41亿份)等 [4] 香港ETF市场特点与创新 - 香港ETP产品类型多元,包括杠杆、反向、主动等创新类型,规模虽小但特色鲜明 [4] - 恒生投资与摩根资产管理推出香港首只美股收益主题主动型ETF,满足高息美元资产配置需求 [5] - 亚洲投资者积极参与,恒生科技指数ETF持有者包括韩国等地区投资者 [4] 港股行情与ETF发展动力 - 港股科技股强势上涨带动相关ETF扩张,机构认为行情有望持续 [6] - "北水南下"资金持续流入,内地及海外投资者增配港股创新药、半导体等板块 [6] - 美联储降息预期或提升香港市场流动性,进一步推动ETF发展 [6] 亚太ETF市场格局 - 中国内地股票ETF达1173只,总规模3.87万亿元,超100亿份产品超40只 [9] - 日本ETF总管理资产6483.8亿美元,较2024年底增长13.2% [10] - 中国台湾主动ETF发展迅速,占投资信托基金规模三分之二 [10] 全球ETF发展趋势 - 主动管理ETF全球扩张,亚洲市场如中国台湾已推出相关产品 [11] - 数字资产策略受关注,贝莱德比特币ETF规模超800亿美元 [11] - 道富集团预测中国将超越日本成为亚太最大ETF市场 [8]
恒生摩根美国股票高入息主动型ETF将于7月9日上市买卖
智通财经· 2025-07-07 19:12
恒生摩根美国股票高入息主动型ETF上市安排 - 恒生摩根美国股票高入息主动型ETF(股份代号:03476)将于2025年7月9日纳入中央结算系统合资格证券并开始在联交所上市及买卖 [1] - 每手交易单位为500个单位 [1] - 所有单位以无股票证书形式发行 不提供实物提存服务 [1] 单位结算与交收机制 - 单位可通过以下方式在参与者股份户口内记存和记除:基金经理接纳的增设及赎回单位 联交所交易后的结算及交收 中央结算系统提供的其他服务 [1] - 交易所买卖交易通过中央结算系统结算 默认采用持续净额交收(CNS)制度 也可选择逐项交收(TFT)方式 [2] - 交易及交收货币为港元 按T+2日交收制度执行 [2] 法定所有权安排 - 存放在中央结算系统的单位以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名义登记 该公司拥有法定所有权 [2] - 恒生投资基金系列IV登记册作为单位拥有权的唯一证据 [2] - 结算公司不享有记存在参与者股份户口的单位所有人权益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