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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投资金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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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金有关税收新政落地首周,市场各方反应如何?
搜狐财经· 2025-11-08 12:58
黄金税收新政核心内容 - 财政部与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公告,自2025年11月1日起实施黄金交易税收新政,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1] - 新政核心在于税收政策上明确区分实物出库黄金的投资性用途和非投资性用途 [2] - 场内交易标准黄金免征增值税,非场内交易实物黄金需按13%缴税 [2] - 投资性黄金在交易所交易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但后续销售环节需缴纳增值税 [2] - 非投资性黄金在交易所交易免征增值税,按发票金额的6%计算 [2] 对银行黄金业务的影响 - 工商银行于11月3日发布公告,暂停受理如意金积存业务的开户、主动积存等申请,但同日即恢复相关业务 [3] - 建设银行也于11月3日起暂停受理易存金业务实时买入等申请,并于11月4日恢复 [3][4] - 银行调整的核心动因是响应黄金税收政策调整,并在金价波动下控制风险 [4] - 银行作为交易所金融类会员,以销售投资性金条为主,贵金属业务受新政影响不大 [10] - 新政下银行在黄金业务上与第三方机构的合作模式可能会发生变化 [11] 对黄金零售价格的影响 - 周大福珠宝黄金饰品克价从11月2日的1198元跳涨61元至11月3日的1259元,截至11月7日微涨至1268元 [5][8] - 11月1日至7日,周生生珠宝黄金饰品克价上涨73元,六福珠宝、老凤祥等品牌金饰克价也上涨至1250元以上 [8] - 价格上涨主因是黄金税收新政为黄金采购和生产带来额外成本,企业为维持利润空间调整零售价格 [8] - 水贝市场商家报价也出现上涨,有消费者反映克价从比大盘价高15元变为高40元 [8] 对不同市场参与者的影响 - 对大型黄金珠宝品牌影响相对较小,其拥有会员单位身份与规模优势,抵御风险能力强,可通过品牌溢价和规模化采购分摊成本 [12] - 对小型商家则面临成本与竞争双重压力,采购成本被推高且缺乏品牌溢价支撑,可能面临市场份额萎缩风险 [12] - 新政对于购买金条的消费者影响有限,但购买金首饰的消费者面临显著的成本上升压力 [9] - 投资纸黄金和ETF的投资者基本不受新政影响 [10] - 新政可能加速投资者向交易所渠道集中,非交易所实物黄金的投资吸引力可能会下降 [10]
黄金税收新规落地 市场迎来精准化治理新阶段
财经网· 2025-11-04 15:44
政策核心与目标 - 财政部与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新的黄金税收政策,自11月1日起实施 [1] - 新规核心在于通过“用途定性、分类管理”的全新框架,堵住税收套利空间,引导黄金资源更有效地服务实体经济 [1] - 新规标志着我国黄金市场税收治理进入精细化、分类管理的新阶段 [1] 税收政策具体规定 - 通过上海黄金交易所、上海期货交易所成交的“标准黄金”,场内交易本身免征增值税 [2] - 实物交割出库后,按投资性与非投资性用途进入不同税收路径 [2] - 投资性用途:交易所对卖方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并免征附加税费,向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买方销售时须缴纳增值税,但仅能开具普通发票 [2] - 非投资性用途:交易所免征增值税并开具普通发票;买方为一般纳税人的,可按普通发票金额和6%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后续销售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 - 会员单位变更黄金用途需在实物交割出库当月起6个月内提出申请,且仅允许申请一次,违规将面临暂停开具发票的处罚 [3] 对市场与产业链的影响 - 新规对于用作投资性用途的会员单位有显著利好,因其在交易所购买标准黄金能获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优惠政策,在销售过程中获得优势 [4] - 标准投资金条仅限于上海黄金交易所规定的四类牌号以及五种规格,50克和100克的小规格投资金条短期内可能非常紧俏甚至缺货 [4] - 贸易商未来专注于实体产业链将获得更优环境,而依赖投资性黄金“票链”套利的模式将难以为继 [4] - 黄金饰品加工企业需告别简单“原材料搬运工”模式,转向更高附加值的文化创意和产品创新 [4] - 政策引导个人投资者从购买实物金条转向通过交易所的积存金、黄金ETF等标准化金融产品进行投资 [4] 对黄金价格的影响 - 新规理论上或会推高国内黄金零售端价格,对投资性金条影响大于黄金首饰,短期内将对国内金价形成支撑 [5] - 短期来看金价可能呈现结构性分化,投资性金条零售价可能因成本传导而温和上升,而消费端黄金价格则会因税负明确下降而更显稳定 [5] - 长期看,一个更为透明、规范的中国黄金市场能更好地反映真实供需,提升其在全球定价体系中的影响力 [5] - 当前国际金价徘徊在4000美元/盎司左右,市场对黄金长期走势多保持看涨态度 [5]
【新华解读】黄金税收新规落地 市场迎来精准化治理新阶段
新华财经· 2025-11-02 22:46
政策核心内容 - 财政部与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新黄金税收政策,即日起实施,核心是通过“用途定性、分类管理”的新框架,堵住税收套利空间,引导黄金资源更有效服务实体经济 [1] - 新规标志着黄金市场税收治理进入精细化、分类管理的新阶段,确立了以“用途”为锚点的分类管理新模式,明确区分投资性与非投资性用途的类型及税收待遇 [1][2] - 政策旨在从源头上堵塞可能存在的税收套利空间,过去统一的税收管理方式难以精准区分黄金的“金融投资”与“实体消费”双重属性 [2] 投资性用途税收路径 - 标准黄金场内交易免征增值税,实物交割出库后,投资性用途由交易所对卖方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并免征附加税费,向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 - 买方将标准黄金直接销售或加工为投资性黄金产品后销售时,须按现行规定缴纳增值税,但对外仅能开具普通发票,不得开具专票 [2] - 标准投资金条仅限于上海黄金交易所规定的AU99.99、AU99.95、AU99.9和AU99.5四类牌号,以及50克、100克、1公斤、3公斤和12.5公斤五种规格 [4] 非投资性用途税收路径 - 非投资性用途交易所免征增值税并开具普通发票 [2] - 买方为一般纳税人的,以普通发票上注明的金额和6%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其后将黄金加工为非投资性黄金产品并对外销售的,按现行规定缴纳增值税,且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 监管与合规要求 - 会员单位在实物交割出库后变更黄金用途,需在取得交易所开具相应发票当月起6个月内提出申请,且仅允许申请一次,违规者将面临暂停开具发票的处罚 [3] - 新规通过用途分流加上发票管理,斩断了整个发票套利的链条,大幅提高违规成本,有利于杜绝以往的“套票”空间 [3] - 新规极大地加强了上海黄金交易所和上海期货交易所对会员单位的监管督导功能 [3] 对产业链主体的影响 - 新规对于用作投资性用途的会员单位有显著利好,因其在交易所购买标准黄金能拿到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优惠政策,在销售过程中获得一定优势 [4] - 50克和100克的小规格投资金条短期内可能会非常紧俏,甚至出现缺货 [4] - 对贸易商而言,未来专注于实体产业链将获得更优环境,而依赖投资性黄金“票链”套利的模式将难以为继,必须向提升真实服务能力转型 [4] - 黄金饰品加工企业需告别简单的“原材料搬运工”模式,转向更高附加值的文化创意和产品创新 [4] - 对个人投资者而言,政策鼓励其从购买实物金条转向通过上海黄金交易所、上海期货交易所的积存金、黄金ETF等标准化金融产品进行投资 [4] 对黄金价格的影响 - 新规理论上或会推高国内黄金零售端的价格,对投资性金条影响将大于黄金首饰,短期内将对国内金价形成支撑,并对国际金价产生一定的指引作用 [5] - 短期来看金价可能呈现结构性分化,投资性金条零售价可能因成本传导而温和上升,而首饰等消费端黄金价格则会因税负明确下降而更显稳定 [5] - 长期看,一个更为透明、规范的中国黄金市场能更好地反映真实供需,提升其在全球定价体系中的影响力,使黄金价格发现机制更为成熟和有效 [5] - 当前国际金价徘徊在4000美元/盎司左右,预计到2026年投资需求仍将是黄金市场的主要驱动力,黄金价格预计将继续上涨并再创新高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