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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监管新政策落地 黄金市场迎来新变局
搜狐财经· 2025-11-12 07:07
黄金税收新政核心内容 - 财政部与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黄金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自2025年11月1日起实施,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1] - 新政核心在于通过"用途定性、分类管理"的全新框架,对通过上海黄金交易所、上海期货交易所交易的标准黄金,卖出方免征增值税 [1] - 发生实物交割出库时,区别标准黄金的投资性用途和非投资性用途,分别适用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以及免征增值税、买入方按照6%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政策 [1] 政策出台的宏观背景与目的 - 旨在应对当前"购金热"持续环境下,原有征管方式对税务监管带来的巨大压力 [2] - 核心目标是通过精细化管理和穿透式监管,明确区分黄金的商品和金融属性,有效堵塞"税收套利"漏洞 [2] - 通过提高非交易所渠道流通的合规成本,引导黄金交易集中至上金所、上期所等官方平台,强化交易数据收集、资金流监控和票据流可追溯性 [2] 对黄金珠宝行业的影响 - 对于黄金珠宝行业,短期可能有阵痛,但长期行业将更健康,头部品牌市场份额有望提升 [3] - 新政可能导致黄金原料价格波动,从而影响金饰成本,例如投资性黄金需求向交易所集中可能推高非交易所黄金原料价格,间接影响终端售价 [3] - 11月11日,多家品牌金店足金首饰价格明显上涨,中国黄金足金999价格为1265元/克,周生生、周大福、六福珠宝为1308元/克,老庙黄金、老凤祥达到1310元/克 [3] 商业银行积存金业务调整 - 工商银行于11月3日暂停后又恢复受理如意金积存业务的开户、提取实物等申请 [4] - 建设银行同日暂停受理易存金业务实时买入、新增定投买入、实物金兑换等申请 [4] - 中信银行自11月15日起将积存金定期积存计划定时定额最低定投金额从1000元调整为1500元 [5] - 建设银行修订个人黄金积存业务规则,月积存金额起点为1200元,并以10元整数倍递增 [6] - 10月份,中国银行、平安银行、兴业银行等多家银行已将积存金产品最低起购额从650-900元上调至950-1200元 [7] 对投资渠道与投资逻辑的影响 - 新政强化了交易所交易在税收上的优势,通过非交易所渠道购买投资性金条需承担13%的增值税,而交易所渠道继续享受增值税免征 [8] - 税收差异将促使更多黄金供给流向交易所,提升场内流动性,并可能加速投资者向交易所渠道集中 [8] - 普通投资者可能更倾向于通过银行积存金、黄金ETF、黄金期货和期权等虚拟交易市场进行间接投资 [8] - 黄金ETF作为上金所标准黄金的"证券化凭证",二级市场交易暂不涉及增值税,且交易成本低、流动性高、紧密跟踪金价 [9] - 若持有实物黄金,大型商业银行自有品牌金条是较安全选项,其完善的回购机制是资产流动性的核心保障 [10]
黄金税收新规落地 国内金价突然一夜暴涨
搜狐财经· 2025-11-11 11:06
黄金新政核心内容 - 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发布公告调整黄金买卖税收政策[1] - 新政核心为在上海黄金交易所和上海期货交易所买卖黄金时卖出免征增值税买入未发生实物交割也免征增值税[1] - 发生实物交割的黄金若为投资用途可享受即征即退优惠若为普通消费用途交易所免征增值税但开具普通发票[2] 国内黄金市场价格变动 - 深圳水贝市场黄金价格从930元/克猛涨至991元/克实时金价一度超过1000元/克而回收价格下调至900元/克[1] - 多个品牌金饰价格大幅上调老庙黄金足金饰品报价1256元/克较前一日1193元/克上调63元/克周生生报价1255元/克上调62元/克周大福等报价1259元/克上调61元/克[2] 价格变动原因分析 - 价格暴涨关键原因在于发票类型变更新政下开具普通发票替代了原有的增值税专票[2] - 增值税专票可按13%抵扣进项税而普通发票只能按6%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导致可抵扣进项税率从13%降低至6%增加了7%的税收成本[2] - 增加的税收成本由黄金企业、银行、金店承担并通过涨价转嫁给消费者[2] 政策影响与投资建议 - 新政旨在清晰区分黄金的金融属性和商品属性堵住税收套利漏洞提升市场透明度鼓励规范交易渠道[3] - 对于投资目的建议优先选择交易所渠道如黄金期货(不进行实物交割)或黄金ETF等金融化产品这些方式交易方便无税收且流动性高[3] - 持有实体黄金的成本和二次变现成本预计将比以前更高[2]
税收监管新规下的黄金市场新格局
期货日报· 2025-11-07 09:17
政策核心与目标 -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两项关于黄金税收政策的公告,自2025年11月1日起实施,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同时废止2002年和2008年的部分旧政策 [1] - 新政旨在应对“购金热”环境下原有征管方式的税务监管压力,核心目标是通过精细化管理和穿透式监管,明确区分黄金的商品和金融属性,有效堵塞“税收套利”漏洞 [1] 核心税收机制 - 政策核心是围绕“发生实物交割出库”环节,对黄金用途进行强制性二元划分:“投资性用途”和“非投资性用途” [2] - 对于通过上海黄金交易所、上海期货交易所交易标准黄金且未发生实物交割出库的,卖出方和交易所均免征增值税,延续了对场内交易的税收优惠 [2] - 投资性黄金实行“专票阻断机制”:交易所对用于投资性用途的标准黄金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并向买入方开具带“会员单位投资性黄金”字样的专票;但买入方销售或加工成投资性产品时,只能开具普通发票,不得开具专票,以阻断增值税抵扣链条 [2] - 非投资性黄金实行“固定抵扣率”:交易所对用于非投资性用途的标准黄金免征增值税,并开具普通发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凭票按6%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低于13%的标准税率,但设定了抵扣上限以保护税基 [3] - 将黄金加工成非投资性用途产品销售的会员单位或客户,可向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意味着最终流通环节将面临至少7%的增值税成本 [3] 市场影响与投资流向 - 新政强化了交易所交易的税收优势:通过非交易所渠道购买投资性金条需承担13%的增值税,而交易所渠道继续享受免征政策,税负较低,投资成本更低 [4] - 税收差异将促使更多黄金供给流向交易所,有助于提升场内流动性 [4] - 税收成本成为普通投资者选择投资渠道的重要考量,可能加速投资者向交易所渠道集中,特别是大额投资,非交易所实物黄金的投资吸引力可能下降 [5] - 普通投资者可能更倾向于通过银行积存金、黄金ETF、黄金期货和期权等虚拟交易市场进行间接持有投资,以平衡便利性与税负优势 [5] 合规要求与风险管理 - 会员单位或客户必须对从交易所购入并发生实物交割出库的标准黄金的进项税额进行单独核算 [6] - 国家税务总局更新了《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表》,增设6个专用编码,要求会员单位在开具发票时正确选择,以实现税务机关对实物黄金流转的实时、精准穿透式追踪 [6] - 会员单位必须建立严格的台账制度,留存佐证购入标准黄金实际用途的材料,并记录购入及销售情况,以备税务机关查验 [6] - 政策对用途改变设置严格限制:会员单位必须在改变用途前向交易所报告,且仅允许在取得发票当月起6个月内申请改变1次,并需进行红字发票冲回和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7] - 惩戒机制极具威慑力:未按规定报告或开具发票,首次发现暂停适用即征即退政策和暂停开具抵扣功能发票3个月,再次发现暂停6个月;对骗取出口退税、虚开专票等重大违法行为,将永久取消适用即征即退政策 [7] 政策展望与市场发展 - 新政是兼顾税收公平、风险防范和市场规范化的重要举措,解决了税收套利问题,确保税收优惠精准流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领域 [8] - 通过强化交易所渠道的税收优势,引导资金和实物向交易所集中,有助于提升我国黄金市场的国际竞争力和定价话语权,促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 [8]
黄金税收新规落地 市场迎来精准化治理新阶段
财经网· 2025-11-04 15:44
政策核心与目标 - 财政部与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新的黄金税收政策,自11月1日起实施 [1] - 新规核心在于通过“用途定性、分类管理”的全新框架,堵住税收套利空间,引导黄金资源更有效地服务实体经济 [1] - 新规标志着我国黄金市场税收治理进入精细化、分类管理的新阶段 [1] 税收政策具体规定 - 通过上海黄金交易所、上海期货交易所成交的“标准黄金”,场内交易本身免征增值税 [2] - 实物交割出库后,按投资性与非投资性用途进入不同税收路径 [2] - 投资性用途:交易所对卖方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并免征附加税费,向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买方销售时须缴纳增值税,但仅能开具普通发票 [2] - 非投资性用途:交易所免征增值税并开具普通发票;买方为一般纳税人的,可按普通发票金额和6%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后续销售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 - 会员单位变更黄金用途需在实物交割出库当月起6个月内提出申请,且仅允许申请一次,违规将面临暂停开具发票的处罚 [3] 对市场与产业链的影响 - 新规对于用作投资性用途的会员单位有显著利好,因其在交易所购买标准黄金能获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优惠政策,在销售过程中获得优势 [4] - 标准投资金条仅限于上海黄金交易所规定的四类牌号以及五种规格,50克和100克的小规格投资金条短期内可能非常紧俏甚至缺货 [4] - 贸易商未来专注于实体产业链将获得更优环境,而依赖投资性黄金“票链”套利的模式将难以为继 [4] - 黄金饰品加工企业需告别简单“原材料搬运工”模式,转向更高附加值的文化创意和产品创新 [4] - 政策引导个人投资者从购买实物金条转向通过交易所的积存金、黄金ETF等标准化金融产品进行投资 [4] 对黄金价格的影响 - 新规理论上或会推高国内黄金零售端价格,对投资性金条影响大于黄金首饰,短期内将对国内金价形成支撑 [5] - 短期来看金价可能呈现结构性分化,投资性金条零售价可能因成本传导而温和上升,而消费端黄金价格则会因税负明确下降而更显稳定 [5] - 长期看,一个更为透明、规范的中国黄金市场能更好地反映真实供需,提升其在全球定价体系中的影响力 [5] - 当前国际金价徘徊在4000美元/盎司左右,市场对黄金长期走势多保持看涨态度 [5]
点评报告:国家黄金税收政策变化解读
广发期货· 2025-11-03 22:31
报告行业投资评级 未提及 报告的核心观点 10月底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印发黄金税收政策公告自2025年11月1日起实施至2027年12月31日,税务总局配套明确征管事项,新政策对黄金交易税收精细化管理,明确“投资性”与“非投资性”用途,能堵上“税收套利”漏洞,但短期或打击市场热度,长期不影响价格核心因素,且有助于提升我国黄金市场国际竞争力[1][4][5] 根据相关目录分别进行总结 政策核心 明确黄金交易增值税政策,将用途划分为“投资性”与“非投资性”两种,会员单位或客户通过交易所交易标准黄金,卖出方销售时免征增值税,未实物交割出库交易所免征,发生实物交割出库按不同情况适用政策:会员单位购入用于投资性用途,交易所增值税即征即退,免征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买入方直接销售或加工成投资性产品销售需缴增值税且开普票;会员单位购入用于非投资性用途,交易所免征,买入方为一般纳税人按6%扣除率算进项税额,加工销售可开专票;客户购入,交易所免征,客户为一般纳税人按6%扣除率算进项税额,销售可开专票[1][2] 具体政策变化 最重要变化是投资性黄金最终销售给个人投资者需缴增值税且下游无法取得专票抵扣,非投资性黄金加工环节增值税可抵扣6%,最终零售含增值税销售;新政策要求发票注明用途字样,会员单位用途改变需报告,且6个月内仅允许申请改变一次[3] 对市场的影响 出台目的是应对“购金热”下税务监管压力,堵“税收套利”漏洞,企业需明确赛道并精准数字化管理财务税收;非交易所渠道实物黄金交易成本或上升,投资性需求或回流虚拟交易市场,非投资性产品仍有增值税成本;新政策实施缺细节,市场观望,短期交易量或受影响;长期黄金价格核心因素不受影响,但新政策短期或打击市场热度;黄金市场规范化发展有助于提升国际竞争力,助力人民币国际化[4][5]
罗永浩质疑西贝利用税收套利有理吗
经济观察报· 2025-09-16 20:53
核心观点 - 预制菜在餐饮服务中的税务处理取决于是否经过加工 若餐厅对预制菜进行加工则适用6%税率 否则适用13%税率[3] 税率适用争议 - 税收套利指将高税率产品混入低税率服务申报 餐饮服务与销售商品分别适用6%和13%税率[3] - 税务处理关键取决于预制菜是否经过餐厅加工 加工后消费属餐饮服务适用6%税率 未经加工直接销售则属销售商品适用13%税率[3] - 外卖食品若经餐饮企业生产加工 与堂食同样适用6%增值税率 但外购未加工货物需按兼营规定计算税率[4] 政策依据 - 2016年政策明确餐饮企业销售的外卖食品若参与生产加工 按餐饮服务缴纳增值税[4] - 2019年公告规定现场制作食品直接销售给消费者按"餐饮服务"缴纳增值税[4] 税率设定背景 - 餐饮业营改增后增值税率6%较原营业税5%表面提高1个百分点 但因仅对增值部分征税且允许抵扣进项 实际税负可能降低[4] - 餐饮业人力成本占比高无法抵扣进项 农产品采购按9%计算进项 但租金设备等大额支出抵扣有限 6%税率符合行业成本结构[5]
罗永浩质疑西贝利用税收套利有理吗
经济观察网· 2025-09-16 20:29
罗永浩质疑西贝税务问题 - 罗永浩质疑西贝使用预制菜进行税务套利 认为其通过将预制菜伪装为非预制菜获取税率差异 [1] - 罗永浩在提出质疑后删除了相关微博言论 [1] 预制菜税务适用争议 - 税务套利指将高税率产品混入低税率服务中申报 餐饮服务适用6%税率而销售商品适用13%税率 [2] - 争议核心在于餐厅提供的预制菜属于餐饮服务还是销售商品 [2] - 税务专家判断若预制菜经过餐厅自制或加工后销售应适用6%税率 若未经加工直接销售则适用13%税率 [2] 餐饮行业税务政策 - 2016年政策明确餐饮企业销售外卖食品与堂食同样适用餐饮服务6%增值税率 但仅限企业参与生产加工过程的食品 [3] - 2019年政策明确现场制作食品直接销售给消费者按餐饮服务缴纳增值税 [3] - 营改增后餐饮业增值税率6%较原营业税5%表面提高1个百分点 但因增值税仅对增值部分征税且允许抵扣进项税额 实际税负可能降低 [3] 餐饮行业税率设定依据 - 餐饮业人力成本占比高无法进行进项税额抵扣 农产品采购按9%计算进项税但其他大额支出抵扣有限 [4] - 6%税率设定符合行业成本结构和实际经营情况 若采用较高税率会导致企业税负过重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