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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波转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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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波重科: 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报告(2024年度)
证券之星· 2025-06-20 17:41
本次债券概况 - 核准文件及核准规模:公司于2018年7月23日通过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可转债发行方案,2018年9月4日经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续多次延长决议有效期至2020年9月3日[2][3] - 发行情况:公司于2020年12月2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245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24,500万元,采用原股东优先配售和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4] - 主要条款:债券简称"海波转债",代码123080,起息日2020年12月2日,期限6年,票面利率逐年递增从0.5%至2.8%,每年付息一次,到期归还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4][5] 转股条款 - 转股期:自2020年12月8日起满6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至2026年12月1日止[6] - 初始转股价:20.91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6] - 转股价格调整: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配股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时,将按顺序对转股价格进行累积调整[7][8] - 转股价格修正:在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向下修正方案[9] 赎回与回售条款 - 到期赎回:债券到期后5个交易日内,公司将以票面面值的120%价格赎回全部未转股可转债[10] - 有条件赎回:转股期内,公司股票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15个交易日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时,公司有权赎回[10][11] - 有条件回售: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公司股票连续3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70%时,持有人有权回售[12] - 附加回售:募集资金用途发生重大变化时,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权利[12] 募集资金使用 - 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4,500万元,用于"大型桥梁钢结构工程项目"[13] - 实际使用情况:2020年12月8日收到募集资金24,030万元,2021年度实际使用24,030万元,累计收到利息81,471.95元已全额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16] 发行人经营与财务状况 - 2024年经营情况:营业收入41,962.70万元,同比增长1.0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00.36万元,同比增长280.37%;总资产106,209.96万元,同比下降0.18%[15] - 财务状况:2024年末资产负债率(合并)30.99%,同比下降4.27个百分点;流动比率3.80倍,速动比率2.85倍;每股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0.65元[15] 债券评级与偿付 - 信用评级:中证鹏元评定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评级展望稳定[17] - 本息偿付:已按期支付2021-2024年利息,下一个付息日为2025年12月2日,票面利率2.20%[17] 其他重大事项 - 转股价格调整:因2021-2024年利润分配,转股价格从初始20.91元/股经多次调整至11.48元/股[18] - 控股股东减持:2020年12月22日控股股东张海波减持1,298,564张,占发行总量53%,减持后不再持有[18]
海波重科: 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5-11 16:10
利润分配方案 - 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总股本200,400,727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2,522,200股后的197,878,52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9,787,852.70元(含税)[1] - 若公司总股本在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因新增股份上市、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事项发生变化,则以实施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时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为基数,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1][2] - 由于可转债转股,公司总股本由200,400,727股增加至200,409,437股,转股数量为8,710股[2][3] 分配比例调整 - 按调整后总股本200,409,437股计算,每10股现金红利调整为0.987370元(保留六位小数),每股现金分红为0.0987370元(保留七位小数)[2][5] - 除权除息参考价计算公式为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格减去每股现金分红[2][5] 股权登记与除权除息 - 本次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5月1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5月20日[5] - 利润分配对象为截至2025年5月1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5] 税收安排 - 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899959元[4] -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持股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99991元,持股1个月至1年每10股补缴税款0.099996元,持股超过1年不需补缴税款[4][5] 实施细节 - 公司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5年5月20日通过股东托管券商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5] -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2,522,200股不享有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权利[3]
海波重科: 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4-02 16:21
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概况 - 公司于2020年12月2日发行245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24,500万元,发行方式包括原股东优先配售和网上公开发行 [1] - 海波转债于2020年12月22日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代码123080 [2] 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 2021年6月1日转股价格从11.48元/股调整为11.58元/股 [2] - 2022年6月2日转股价格从11.58元/股调整为11.53元/股 [2] - 2023年5月30日转股价格从11.53元/股调整为11.50元/股 [2] - 2024年9月24日公司披露了最新的转股价格调整公告 [3] 可转债转股及股份变动情况 - 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剩余可转债1,487,380张,剩余金额148,738,000元 [3] - 2025年第一季度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增加1,306股,总股本从200,399,421股增至200,400,727股 [3] - 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保持不变,仍为76,387,725股,占总股本38.12% [3]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从124,011,696股增至124,013,002股,占总股本61.88%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