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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视点丨“救命器材”竟成“摆设”,不合格消防产品何以流入市场?
新华网· 2025-11-10 16:40
行业核心问题 - 消防器材行业存在严重的产品质量问题,不合格产品在关键时刻无法发挥应有作用,甚至可能成为危险源 [1] -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2024年抽查显示,防火门、过滤式消防自救呼吸器、手提式干粉灭火器的不合格率分别为9.4%、9.1%和4.2% [2] 产品质量缺陷 - 手提式干粉灭火器主要组分磷酸二氢铵含量国标要求为75%,但抽检发现部分产品含量仅为43.8%,甚至低至20%,厂商以滑石粉等廉价填充物替代有效成分 [2][3] - 过滤式消防自救呼吸器一氧化碳透过浓度标准不应大于200mL/m³,但不合格产品该数值超过1000mL/m³,因关键材料一氧化碳触媒被干燥剂等非触媒材料替代,成本可降低20%以上 [3] - 消防水带存在进水破裂等质量问题 [1] 生产与供应链乱象 - 行业生产门槛低,厂商鱼龙混杂,存在规模小、设备简单、工艺粗糙的非法生产作坊,缺乏质检环节 [4] - 个别正规厂家受利益驱动,根据客户低价要求降低标准进行定制化生产,采取点对点运输、不留库存的方式规避监管 [5] - 流通环节中,部分商家利用消费者专业鉴别能力不足的弱点,以来源不详的检测报告进行销售,并区分“酒店款”(性能较差应付检查)和“家用款” [5] 监管与执法挑战 - 消防器材使用规定执行流于形式,例如干粉灭火器需在出厂满5年后检测充装,但很多使用单位因需付费而缺乏执行意愿 [7] - 对生产销售不合格消防产品的违法行为,罚款金额往往仅几千元,违法成本较低,执法震慑力不足 [7] - 部分拥有3C认证的产品,其测试样品与实际量产版本差异较大,产品质量名不副实 [8] 行业治理建议 - 建议有关部门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采取突击暗访、随机抽检等方式加强监督检查,并建立全链条信息共享平台 [8] - 应压实使用单位主体责任,从严查处采购使用不合格消防产品的行为,并加强消防安全意识教育,鼓励群众提供违法线索 [8] - 消费者应选择正规实体店购买,认真查看产品实物,网购时可登录“应急管理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网站核对备案信息,并保存好交易凭证 [9]
北京密云消防联合区市场监管局开展消防产品质量检查
新京报· 2025-09-30 21:22
联合检查行动 - 北京市密云区消防救援支队联合区市场监管局开展消防产品质量检查 [1] - 检查对象包括消防产品销售门店和企业单位 [1] - 检查重点为灭火器、消防水带、灭火毯及应急照明等产品的外观标识、材料、性能参数、产品认证、检测报告和使用期限 [1] 检查执行与标准 - 检查严格遵循《消防产品监督管理规定》和《消防产品现场检查判定规则》要求 [1] - 在企业单位检查消防设施设备是否完好有效、有无以次充好情况,并对消防水带性能进行现场实测 [1] 风险警示与消费者教育 - 消防救援人员现场科普如何判定识别消防产品真伪,要求商户杜绝售卖假冒伪劣产品 [1] - 呼吁公众警惕各类冒牌消防培训以免费为噱头高价兜售消防产品,明确消防部门绝不会推销任何消防产品 [1] 未来工作计划 - 密云区消防救援支队将持续开展假冒伪劣消防产品及冒牌消防宣传培训整治 [2] - 计划进一步加大消防知识普及力度,增强人民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和辨识能力 [2]
因上市计划调整,泰安龙成消防终止北交所上市辅导
搜狐财经· 2025-08-21 08:16
上市计划调整 - 公司终止北交所上市辅导 山东证监局于8月18日确认终止辅导[1] - 终止原因为上市计划调整 与辅导机构南京证券协商一致[1] - 上市辅导工作自2024年9月启动 共开展三期辅导[3]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前身为1989年成立的新泰市福利消防器材厂 2012年8月改制为有限公司[3] - 注册资本4256.71万元 法定代表人及实际控制人为崔庆海、刘淑霞夫妇 合计持股65.97%[3] - 主营业务为灭火器、消防水带、干粉灭火剂等消防产品研发生产与销售 涵盖传统消防设备与智慧消防系统[3] 股权结构 - 大股东崔庆海直接持股62.53% 第二大股东崔庆忠持股7.16% 二人为堂兄弟关系[3] - 除持股平台外均为自然人股东 其余股东持股比例均未超过5%[3] 财务表现 - 2022-2024年营业收入分别为3.17亿元、3.91亿元、3.94亿元[4] - 2022-2024年归母净利润分别为1588.12万元、2128.05万元、845.49万元[4] - 2024年净利润同比大幅下降60.57% 主要因新疆、甘肃子公司合计亏损550.51万元[4] 经营挑战 - 管理费用中职工薪酬增加 同时贷款增加导致利息支出上升[4] - 2023年以来两次更换财务总监 现任财务总监为95后董事会秘书刘瑞[4]
江苏公安:去年以来侦办制售假劣产品案件280余起
新京报· 2025-06-25 06:44
安全生产领域打击行动 - 江苏公安机关去年以来侦办涉安全生产领域制售假劣产品犯罪案件28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800余名,破获公安部挂牌督办案件3起 [1] - 重点打击9大类高风险产品:消防器材、燃气灶具、汽车配件、建筑材料、工业设备、手机配件、汽车用油、烟花爆竹、电动自行车电池及充电器 [1] - 连云港、淮安等地打掉13个制售假劣灭火器、防毒面具、消防水带犯罪团伙 [2] - 南京侦破全省首起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名定罪的伪劣电动自行车案 [2] 跨部门协作机制 - 公安机关联合住建、市场监管、消防救援等部门开展燃气灶具、电动自行车、消防产品等重点行业专项整治 [2] - 通过联合行动侦办刑事案件35起、抓获135人,强化安全隐患研判和违法线索深挖 [2] - 建立以风险捕捉为前提、精准打击为重点、推动共治为目标的警务流程机制 [2] 执法模式转型 - 推动从侦查打击向以打促防、以打促治转变,实行全周期治理 [2] - 通过专项打击行动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形成长效治理模式 [2]
灭火器超期服役,消防箱没配水带
齐鲁晚报· 2025-06-20 05:22
消防器材管理问题 - 小区物业在消防检查记录卡中存在补签和超前填写现象 消防箱检查记录卡填写日期为6月15日 但实际检查时间为6月13日之前 [2] - 多个消防箱内未配备消防水带 干粉灭火器存在空瓶和维保时间问题 灭火器筒体钢印显示生产日期为2015年4月 但维修铭牌显示维修日期为2024年1月 [2][3] - 随机抽查的多个楼栋消防箱内灭火器均存在类似问题 包括B3号楼三单元一楼 B5号楼2楼 B6号楼一单元一楼等 [3] 物业公司违规行为 - 东营锦绣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济宁分公司因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等问题 在2024年4月22日 9月29日和2025年4月8日三次受到行政处罚 [4] - 物业公司未按规定对到期灭火器进行维保和报废 干粉灭火器筒体有效期通常为10年 但部分灭火器已超过使用期限 [4] - 物业经理多次拒接电话 工作人员表示对问题不知情 需与物业经理联系 [5] 监管部门处理情况 - 济宁市任城区李营街道应急办收到多起投诉 但因无执法权只能督促整改 已督促物业更换A区一楼空瓶灭火器 [5] - 如物业多次拒不整改 应急办将反馈至济宁市消防救援支队市中大队等上级部门处理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