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清洁高效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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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部门发布《煤炭清洁高效利用重点领域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5年版)》
证券日报网· 2025-12-17 21:28
本报讯 (记者杜雨萌)12月1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管总 局、国家能源局对外发布《煤炭清洁高效利用重点领域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5年版)》。 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统筹协调,指导督促各地各有关方面结合实际,强化责任落实,细化工作安 排,加大推进力度,加快推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助力推进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新型能源体系建设。 (编辑 黄力) 相对于2022年版的煤炭清洁高效利用重点领域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指标,2025年版将燃煤发电供热煤耗、煤制天然气等纳 入范围。并结合近3年来国家标准和相关政策制修订情况更新相关技术指标。六部门印发的通知提出,要分类实施改造升级, 着力提升利用水平。充分利用现有政策工具和工作机制,加大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市场调节和督促落实力度,加快企业改造升级 步伐,提升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整体水平。 ...
关于发布《煤炭清洁高效利用重点领域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5年版)》的通知
国家能源局· 2025-12-17 17:56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生态环境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市场监管总局 国家能源局关于发布《煤炭清洁高效利用重点 领域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5年版)》的通知 发改运行〔2025〕149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生态环境厅(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委、管委、局)、市场监管局(厅、委)、能源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动煤炭产业由低端向高端、煤炭产品由初级燃料向高价值产品攀升,按照《国家 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的意见》(发改运行〔2024〕1345号),经商有关方面,现发布《煤炭清洁 高效利用重点领域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5年版)》,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拓展重点领域范围,强化导向引领作用 结合煤炭行业发展现状和潜力,在此前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的基础上,将燃煤发电供热煤耗、煤制天然气等 纳入范围。对标国内外煤炭清洁高效领域先进水平,以及国家、地方现行政策、标准中先进能效指标值和最严格污染物排 放要求,完善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标杆水平。参考国家现行标准中的准入值或限定值,以及国家政策文件明确的相关指标, 科学 ...
《煤炭清洁高效利用重点领域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5年版)》发布
搜狐财经· 2025-12-17 16:46
一、拓展重点领域范围,强化导向引领作用 三、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加快推进转型升级 结合煤炭行业发展现状和潜力,在此前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的基础上,将燃煤发电供热煤 耗、煤制天然气等纳入范围。对标国内外煤炭清洁高效领域先进水平,以及国家、地方现行政策、标准 中先进能效指标值和最严格污染物排放要求,完善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标杆水平。参考国家现行标准中的 准入值或限定值,以及国家政策文件明确的相关指标,科学确定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的基准水平。煤炭清 洁高效利用重点领域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将视行业发展和标准制修订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强化标杆水平 引领作用和基准水平约束作用。 充分利用现有政策工具和工作机制,加大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市场调节和督促落实力度。利用现有中央资 金渠道,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煤炭清洁高效利用重点项目。健全完善相关金融政策,引导和吸引社会资 本广泛参与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加大对符合条件的绿色低 碳转型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落实专用装备、技术改造、资源综合利用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加快企业改 造升级步伐,提升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整体水平。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发布《煤炭清洁高效利用 ...
国家发改委等六部门重要通知!
中国能源报· 2025-12-17 16:44
政策发布核心信息 - 国家发改委等六部门于2025年11月24日联合发布《煤炭清洁高效利用重点领域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5年版)》 [1][3][7] - 政策目标为推动煤炭产业由低端向高端、煤炭产品由初级燃料向高价值产品攀升 [1][3] - 该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同时废止了2022年版的旧通知 [7] 政策范围与标准设定 - 拓展了重点领域范围,在原有基础上将燃煤发电供热煤耗、煤制天然气等纳入 [1][4] - 标杆水平对标国内外先进水平及最严格污染物排放要求,基准水平参考国家现行标准准入值或限定值 [4] - 标准将视行业发展和标准制修订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4] 改造升级与淘汰机制 - 鼓励企业对项目实施改造升级,新建和有条件存量项目应推动达到标杆水平 [5] - 对清洁高效利用水平低于基准水平的存量项目,引导有序开展改造,并依法淘汰落后产能 [5] - 改造升级时限一般不超过3年,需在规定时限内升级到基准水平以上,未能按期完成的项目将予以淘汰 [6] 政策与金融支持措施 - 将利用现有中央资金渠道,支持符合条件的煤炭清洁高效利用重点项目 [7] - 健全金融政策,引导社会资本广泛参与,并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绿色低碳转型项目的信贷支持 [7] - 落实专用装备、技术改造、资源综合利用等方面的优惠政策,以加快企业改造升级 [7] 煤炭洗选领域能效标准 - 煤炭洗选电力单耗的标杆水平为7千瓦时/吨,基准水平为8.5千瓦时/吨 [8] 燃煤发电领域能效与排放标准 - 供电煤耗按机组类型设定标杆与基准水平,例如超超临界1000MW级标杆为268*K克标准煤/千瓦时,基准为283*K克标准煤/千瓦时 [8] - 引入修正系数K,涵盖燃煤成分、冷却方式、气温、负荷、海拔、供热等因素 [8] - 供热煤耗按机组容量设定标准,如超超临界600-1000MW机组标杆为40千克标准煤/吉焦,基准为42千克标准煤/吉焦 [8] - 大气污染物排放要求达到超低排放水平,参考《燃煤锅炉超低排放评估监测技术指南》 [8] 燃煤工业锅炉领域能效标准 - 热效率按锅炉类型和煤种设定,例如层燃工业锅炉燃用烟煤Ⅱ类时,标杆热效率为86%,基准为81% [9] - 流化床工业锅炉燃用烟煤Ⅱ类时,标杆热效率为90%,基准为86% [9] - 大气污染物排放要求达到超低排放水平,参考《燃煤锅炉超低排放评估监测技术指南》 [9] 煤化工领域能效标准 - **煤制合成氨**:单位产品综合能耗因原料煤种而异,如使用优质无烟块煤时,标杆为1090千克标准煤/吨,基准为1350千克标准煤/吨 [10] - **炼焦**:焦炭单位产品能耗标杆为110+△co千克标准煤/吨,基准为135+△co或140+△co千克标准煤/吨 [10] - **兰炭(半焦)**:单位产品能耗标杆为160千克标准煤/吨,基准为210千克标准煤/吨 [10] - **煤制甲醇**:单位产品综合能耗因煤种而异,如使用烟煤时,标杆为1380千克标准煤/吨,基准为1800千克标准煤/吨 [10] - **煤制乙二醇**:单位产品综合能耗标杆为2450千克标准煤/吨,基准为3100千克标准煤/吨 [10] - **煤制烯烃**:单位产品能耗(不含原料用能)因工艺而异,如甲醇制烯烃(MTO)标杆为900千克标准煤/吨,基准为1600千克标准煤/吨 [10] - **煤制天然气**:单位产品能耗标杆为1.1千克标准煤/立方米,基准为1.4千克标准煤/立方米 [10] - **煤制油**:单位产品能耗因工艺而异,直接液化标杆为1150千克标准煤/吨,基准为1500千克标准煤/吨;间接液化标杆为2000千克标准煤/吨,基准为2700千克标准煤/吨 [11] - 煤化工多个子领域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需满足《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中绩效A级要求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