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裕转债

搜索文档
通裕重工: 关于股份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27 17:20
股份回购方案及实施情况 - 公司于2024年8月12日通过董事会和监事会决议,启动股份回购计划,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且不超过2亿元,回购价格上限为2.73元/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2] - 回购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通过专项借款方式向中国建设银行申请36个月期限的贷款用于股票回购 [2] - 截至2025年8月27日回购期限届满,公司累计回购股份40,748,300股,占总股本比例1.05%,最高成交价2.97元/股,最低成交价2.43元/股,支付总金额10,989.04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4] 回购价格调整 - 因2024年度权益分派对回购价格影响较小,公司未调整2.73元/股的价格上限 [3] - 2025年7月31日经董事会决议,将回购价格上限从2.73元/股调整为3.30元/股,主要基于对公司发展信心和股价持续高于原上限的考量 [4] 回购实施合规性 - 回购操作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及深交所自律监管指引要求,未在重大事件敏感期进行委托,且未在集合竞价或价格无涨跌幅限制时段操作 [7] -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回购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7] 股份变动及后续安排 - 回购完成后总股本维持3,897,001,582股不变,有限售条件股份比例从4.87%升至5.76%,无限售条件股份比例从95.13%降至94.09% [7] - 回购股份存放于专用证券账户,期间不享有表决权、利润分配等权利,公司需在36个月内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或股权激励,逾期部分将依法注销 [8] 控制权变更情况 - 2025年5月7日,控股股东珠海港集团与山东国惠资本签署协议,转让15.49%股份(对应604,032,700股),总价款13.41亿元,并将剩余4.83%股份表决权委托给国惠资本 [6] - 权益变动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山东国惠资本,实际控制人由珠海市国资委变更为山东省国资委 [6]
通裕重工: 关于择期召开股东大会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27 00:35
公司治理与决策 - 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1] - 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1] - 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决定择期召开股东大会 [1] 信息披露安排 - 股东大会具体时间、地点及议案内容将以另行公告的通知为准 [1] - 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召开前通过公告形式发布会议通知 [1] - 公司及董事会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无虚假记载或重大遗漏 [1]
通裕重工: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01 00:15
公司治理决议 - 通裕重工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于2025年7月3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全体9名董事实际出席并投票[1] -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 同意票9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1][2] - 该事项已获得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1] 股份回购方案调整 - 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2.73元/股调整为3.30元/股 上调幅度为20.88%[1] - 调整后价格包含3.30元/股本身[1] - 详细内容参见2025年8月1日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1] 会议程序合规性 - 会议通知于2025年7月30日通过电子邮件发出[1] - 全体董事同意豁免提前3天通知的时限要求[1] - 会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1]
通裕重工: 关于不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及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12 19:30
通裕重工2024年度权益分派及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 -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0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 - 因回购专用账户股份不参与分红,折算后每股现金股利为0.004974元 [2] - 根据《募集说明书》条款计算,"通裕转债"转股价格调整后仍为2.72元/股(P1=P0-D=2.72-0.004974) [3] 通裕转债转股价格不调整原因 - 权益分派对转股价格影响微小(调整后价格四舍五入后未变化),故维持原转股价格2.72元/股 [3][4] - 公司明确本次权益分派后不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 [1] 股份回购计划及价格上限 - 公司回购计划资金规模为1亿至2亿元,回购价格上限原定为2.73元/股 [4] - 权益分派后回购价格上限经计算仍为2.73元/股(调整后价格四舍五入未变化) [5] - 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实施期限为股东大会通过后12个月内 [4]
通裕重工: 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2025年付息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12 19:30
通裕转债付息公告核心内容 - 通裕重工发布2025年可转债付息公告,涉及债券代码123149(通裕转债),本次为第三年付息,票面利率1%,每10张面值1,000元债券派息10元(含税)[1] - 付息对象为2025年6月19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全体持有人,当日卖出债券者不享有利息[1][4] 债券基本情况 - 债券发行规模14,847,200张,发行日期2022年6月20日,票面利率采用阶梯式结构:第三年1%,第四年1.5%,第五年1.8%,第六年2%[1][2] - 利息计算公式为I=B×i(B为票面总金额,i为当年票面利率),付息日为每年6月20日,遇节假日顺延[2] 本次付息具体安排 - 计息期间为2024年6月20日至2025年6月19日,实际每10张派息8元(税后)或10元(免税对象)[3] - 付息方式通过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划付至持有人指定账户,境外机构投资者暂免所得税[3][5] 税务处理细则 - 个人投资者按20%税率代扣利息税,由兑付机构直接扣除[4] - 境外机构(含QFII/RQFII)2021年11月7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免征所得税和增值税[5] 其他信息 - 债券信用评级为AA级(主体及债项),评级展望稳定[3] - 公司提供董事会办公室作为咨询渠道,电话0534-7520688,邮箱tyzgzqb@126.com[5]
通裕重工: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12 19:20
权益分派方案 - 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总股本3,896,993,570股剔除已回购股份20,158,600股后的3,876,834,970股为基数 [1] -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05元人民币(含税) [1][2] - 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及境外机构每10股派0.045000元 [2] 分红计算细节 - 每10股现金红利(含税)计算公式为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10=0.049741元(保留六位小数) [1] - 每股现金红利=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0.0049741元/股 [1] - 若股权登记日总股本变化,公司将按分配比例不变原则调整分配总额 [2] 股权登记与除权除息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1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6月20日 [3] - 分派对象为截至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3] 税务处理 - 个人股东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持股1年以内需补缴税款0.005000元/10股 [2][3] - 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按10%征收,内地投资者实行差别化税率 [2] 分派实施 - 现金红利将于2025年6月2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划入资金账户 [3] - 自派股东若因股份减少导致代派现金不足,公司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3] 咨询信息 - 咨询机构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联系人李振 [4] - 咨询电话0534-7520688,传真0534-7287759 [4]
通裕重工: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5-13 19:26
控制权变更交易 - 珠海港集团将转让通裕重工15.50%股份(604,032,700股)予山东国惠资本有限公司 转让价格为每股2.22元 总价款13.41亿元 [2] - 股份转让完成后 国惠资本将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及控股股东 公司实际控制人由珠海市国资委变更为山东省国资委 [2][3] - 珠海港集团同时将剩余股份表决权不可撤销委托予国惠资本行使 委托期限为股份交割后36个月 [2] 交易审批要求 - 交易需满足四项条件:尽职调查结果符合国资审批要求、有权国资监管机构批准、通过反垄断审查、交易所合规性审查 [3] - 交易最终实施完成及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3] 经营影响说明 - 控制权变更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