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源转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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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日投资提示:四会富仕控股股东等拟合计减持不超3%股份
集思录· 2025-07-20 22:14
北交所新股申购 - 北交所新股鼎佳精密将于7月22日申购 [2] - 申购资金规模达6000亿以上 [1] 沪深新股动态 - 悍高集团开启沪深新股申购 [2] 可转债相关公告 - 永安转债触发强制赎回条款 [2] - 卫宁转债和鸿路转债宣布不下修转股价 [2] - 银信转债和京源转债公告不强赎 [2] 股东减持计划 - 四会富仕控股股东等拟减持不超过3%股份 [2] - 惠云钛业控股股东等拟减持不超过2.98%股份 [2] 公司高管动态 - 百川股份实控人已恢复正常履职 [2]
京源环保: 关于不提前赎回“京源转债”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18 18:18
可转债赎回条款触发情况 - 公司股票在2025年6月28日至7月14日期间有11个交易日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12.727元/股)[1] - 2025年7月15日至7月18日期间有4个交易日收盘价不低于调整后转股价格的130%(8.983元/股)[1] - 连续30个交易日中满足至少15个交易日收盘价触发"京源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1][5] 公司决策与转股价格调整 - 董事会决定不行使提前赎回权且未来3个月内(至2025年10月18日)即使再次触发条款也不赎回[1][5] - 初始转股价格为13.93元/股后因股权激励和权益分派多次调整至9.79元/股[2][3][4] - 2024年度权益分派后转股价格进一步调整为8.983元/股[4] 可转债发行与条款细节 - 2022年8月发行332.5万张可转债每张面值100元总额3.325亿元[2] - 赎回条款包含到期赎回和触发式赎回两类后者需满足30交易日中15日收盘价≥转股价130%[5] - 若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公司有权按面值加利息赎回[5] 相关主体交易情况 - 公司实际控制人及董监高在触发赎回条件前6个月内未交易可转债且未来6个月无减持计划[6]
京源环保: 关于持股5%以上的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18 18:17
股东权益变动情况 - 张津生作为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前持股比例为5.51%,变动后持股比例降至4.98% [1][2] - 权益变动方向为比例减少,但属于被动稀释,非主动减持 [1][2] - 本次变动不违反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也不触发强制要约收购义务 [1] 权益变动原因 - 公司可转债"京源转债"在2025年1月1日至7月7日累计转股13,533,588股,总股本由152,364,400股增至165,897,988股,导致张津生持股比例由5.51%被动稀释至5.06% [1] - 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总股本进一步增至231,341,568股,张津生持股数量同比例增加至11,760,000股,但持股比例维持5.06%不变 [1] - 最终总股本增至236,037,460股,张津生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至4.98% [2] 权益变动数据 - 张津生变动前持股数量为840万股(5.51%),变动后持股数量增至1,176万股(4.98%) [3] - 权益变动方式为可转债转股所致,时间区间为2025年1月1日至7月17日 [3] - "变动前比例"以2025年1月1日总股本152,364,400股为基数计算,"变动后比例"以2025年7月17日总股本236,037,460股为基数计算 [4] 其他说明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影响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4] -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根据后续持股变动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
京源环保: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18 18:14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7月1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1] - 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际到会9人,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1] - 会议通知通过通讯形式送达全体董事,经一致同意豁免通知时限 [1]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不提前赎回"京源转债"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 [1][2] - 关联董事李武林、和丽回避表决 [2] 不提前赎回可转债的决策依据 - 公司股票在2025年6月28日至7月18日期间满足赎回条款触发条件(15个交易日收盘价不低于转股价130%) [1] - 具体表现为:6月28日至7月14日有11个交易日收盘价≥12.727元/股,7月15日至18日有4个交易日收盘价≥8.983元/股 [1] - 基于对公司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市场环境考量,决定不行使提前赎回权 [1] 未来赎回安排 - 未来三个月内(2025年7月19日至10月18日)若再次触发赎回条款,公司仍不行使提前赎回权 [1] - 2025年10月19日起将重新计算触发条件,届时董事会将重新审议是否行使赎回权 [1]
京源环保: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不提前赎回“京源转债”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7-18 18:08
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 公司于2022年8月5日公开发行332.5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期限6年,募集资金总额3.325亿元[1] - 债券简称"京源转债",债券代码"118016",自2023年2月13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初始转股价格为13.93元/股[2] - 转股价格经历三次调整:2022年9月因股权激励从13.93元/股调整为13.90元/股;2023年6月因权益分派调整为9.82元/股;2024年2月因股权激励进一步调整为9.79元/股[2][3] 赎回条款触发情况 - 赎回条款规定:若公司股票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5个交易日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或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公司有权赎回[3] - 2025年6月28日至7月18日期间,公司股票已满足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15个交易日收盘价不低于转股价格130%(即12.727元/股)的条件,触发赎回条款[5] 不提前赎回决策 - 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7月18日审议通过不提前赎回议案,决定不行使赎回权,且未来三个月内(至2025年10月18日)均不行使该权利[5] - 决策基于对公司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当前经营情况、市场环境等因素,旨在维护投资者利益[5] 相关主体持股情况 -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等关键主体在赎回条件触发前6个月内未交易"京源转债",且未收到未来6个月内减持计划[6] - 若相关主体拟减持,公司将督促其依法合规操作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6]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不赎回决策已履行必要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符合《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等法规要求及《募集说明书》约定[6][7]
京源环保: 关于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京源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09 00:19
权益分派方案 - 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并以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4股 [2] - 权益分派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 [2] - 若总股本在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因可转债转股等原因变动,公司将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总额 [2] 转股价格调整 - 调整前转股价格为9.79元/股,调整后为6.91元/股 [1] - 转股价格调整实施日期为2025年7月15日 [1] - 调整依据为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配股或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 [1][5] 权益分派实施细节 - 公司总股本为165,897,988股,扣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2,289,038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数为163,608,950股 [6] -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每股转增0.4股 [3] - 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4,541,342.5元(含税),转增65,443,580股,分配后总股本为231,341,568股 [3] 转股价格调整计算 - 差异化分派虚拟每股现金红利为0.1479元,虚拟转增股本率为0.3945 [6] - 转股价格调整公式为P1=(P0-D)/(1+n),其中P0为9.79元,D为0.1479元,n为0.3945 [6] - 调整后转股价格为6.9144元,四舍五入后为6.91元 [6] 停复牌安排 - 京源转债于2025年7月8日停止转股,2025年7月15日起恢复转股 [7] - 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14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7月15日 [3]
京源环保: 关于调整2024年度利润分配现金分红总额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总额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08 00:14
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调整 - 调整前方案:公司原计划以2024年末总股本164,176,806股为基数,扣除回购专用账户2,289,038股后,按161,887,768股计算现金分红及转增,拟每10股派1.5元(含税)合计24,283,165.2元,每10股转增4股合计64,755,107股,转增后总股本为228,931,913股 [1] - 调整后方案:因可转债转股导致总股本增至165,897,988股(新增1,721,182股),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现金分红总额调整为24,541,342.5元(含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调整为65,443,580股,转增后总股本为231,341,568股 [3][4] - 调整原因:2025年4月1日至公告日期间,"京源转债"转股导致总股本变动,公司按比例同步上调分红及转增总额 [4] 实施细节 - 股权登记基准:以扣减回购专用账户2,289,038股后的实际流通股数(调整后为163,608,950股)为分红及转增计算基数 [3] - 可转债影响:公司明确2025年7月2日后"京源转债"停止转股,确保权益分派实施前股本稳定 [2] - 数据披露:调整后每股分红仍为0.15元(含税),转增比例保持0.4股/股,对应现金分红总额增加1.06%(258,177.3元),转增股数增加1.06%(688,473股) [4]
京源环保: 关于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时可转债停止转股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02 00:41
权益分派方案 - 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并以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4股,不送红股 [2] - 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实施 [2] - 若股权登记日前因可转债转股/回购等导致总股本变动,公司将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调整总额并另行公告 [2] 可转债转股安排 - "京源转债"将于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一交易日(2025年7月8日)至登记日期间停止转股 [1][3] - 可转债持有人若欲享受权益分派,需在2025年7月7日(含)前完成转股 [3] - 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将根据《募集说明书》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 [3][4] 信息披露与停牌 - 公司将于2025年7月9日披露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及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公告 [3] - "京源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具体情况需在停牌当天确定,相关公告将同步发布 [4] - 停牌期间为2025年7月8日至股权登记日,复牌日为登记日后第一个交易日 [1][3] 其他说明 - 投资者可查阅公司2022年8月3日披露的《募集说明书》了解可转债详情 [3] - 联系部门为证券事务部,电话0513-85332929,邮箱suhaijuan@jsjyep.com [5]
京源环保: 关于“京源转债”跟踪信用评级结果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01 00:28
信用评级更新 - 公司主体信用等级维持为"A",评级展望维持为"稳定" [1][2] - "京源转债"债券信用等级维持为"A",与前期评级结果一致 [1][2] - 评级机构为中证鹏元,最新跟踪评级报告出具时间为2025年6月27日 [2] 评级依据与披露 - 评级结果基于对公司经营状况及相关行业的综合分析与评估 [2] - 跟踪评级报告已同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 [2] - 前次评级时间为2024年6月28日,本次为年度常规跟踪评级 [1] 监管合规性 - 本次评级遵循《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 [1] - 公司董事会依法对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