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体火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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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建立健全殡葬服务收费目录清单和收费公示制度 清单之外不得收费
智通财经网· 2026-01-27 17:33
文章核心观点 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财政部联合发布通知,旨在通过强化收费管理、明确定价原则、加强价格指导、建立评估与公示制度等一系列措施,进一步完善殡葬服务收费政策,加强行业监管,强化其公益属性,以切实减轻人民群众的丧葬负担 [1] 强化殡葬服务收费管理 - 殡葬服务被明确划分为基础项目和非基础项目,实行分类管理 [2] - 殡仪服务基础项目包括遗体接运、存放、告别、火化、骨灰寄存,省级部门可酌情增加遗体整容、防腐等项目 [2] - 安葬服务基础项目包括生态安葬以及政府举办的机构提供的骨灰格位安葬,并对生态安葬给予适当奖补 [3] - 基础项目收费标准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由省级或授权地级及以上政府制定 [2] - 非基础项目由地级及以上民政部门根据需求合理确定,收费标准通过参考区间进行引导 [2] - 城镇公益性公墓及政府举办/参与的经营性公墓的墓位/格位使用费、维护管理费实行政府指导价 [4] - 农村公益性墓地原则上不向村民收取墓位使用费,维护管理费按实际成本收取 [4] - 其他经营性公墓的相关收费原则上实行市场调节价,由机构自行确定并报告,同时接受收费指导 [4] 明确殡葬服务收费标准制定原则 - 政府指导价的制定坚持公益性定位,基准收费标准以扣除政府补助等后的成本为依据,按照补偿合理成本的原则制定 [5] - 具体收费标准由殡葬服务机构在基准价及浮动幅度内,按照非营利性原则,综合考虑当地居民收入和承受能力合理确定 [5] - 对暂不具备定价条件的项目,可制定试行收费标准 [5] 加强丧葬用品价格指导 - 地级及以上民政部门需指导殡葬服务机构按照“文明节俭”原则进行丧葬用品集中采购,以压缩环节、降低价格,并保证中低价位用品供应充足 [7] - 可通过明确进销差价或差价率等方式,指导机构合理确定丧葬用品销售价格 [7] 建立定期评估制度 - 各地需建立殡葬服务收费政策定期评估制度,对收费项目、标准、进销差价(率)等进行评估并及时调整优化 [8] - 评估周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 [8] 建立健全殡葬服务收费目录清单和收费公示制度 - 建立从国家到地方的殡葬服务收费目录清单体系,清单需列明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具体内容等,并经审核发布 [9] - 严格规定清单之外不得收费 [9] - 强化收费公示,要求通过官方网站等载体集中公示本地区殡葬服务机构名单、性质及收费目录清单 [10] - 殡葬服务机构需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公示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文件依据、减免政策、举报电话等信息 [10] - 销售丧葬用品的机构还需公示用品价格、计价单位、产地、等级、材质等信息,鼓励公示采购价与销售价 [10] - 未按规定公示或公示内容不符的,不得收费 [10] 规范殡葬服务收费行为 - 各地民政部门需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殡葬服务经营主体的监管,研究建立抽查检查、年度报告等制度 [11] - 推动全面使用统一制定的制式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义务 [11] - 引导群众理性选择服务项目,不得限制或变相限制丧属使用自带骨灰盒等文明丧葬用品 [11] - 严肃查处擅自设立收费项目、不执行政府指导价、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行为,并公开曝光典型案件 [11] 国家殡葬服务基础项目清单内容 - 国家层面明确了7项基础服务项目,包括:遗体接运、遗体存放、遗体告别、遗体火化、骨灰寄存、生态安葬、政府举办的殡葬服务机构提供的骨灰格位安葬 [14] - 清单对每项服务的具体内容进行了详细界定,例如遗体存放一般不超过3日,骨灰寄存一般不超过1年等 [14]
受权发布丨殡葬管理条例
新华网· 2026-01-07 18:58
行业定位与监管框架 - 殡葬事业被明确定义为重要的公益事业,强调其公益属性 [7] - 殡葬管理坚持公益惠民、文明节俭、绿色生态的原则 [4] - 国务院民政部门负责全国殡葬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工作,发展改革、财政、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等多部门依职责协同监管 [4] -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筹、协调、督促和指导各有关部门做好殡葬管理工作 [5] -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及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依法做好殡葬相关工作 [6] 服务分类与定价管理 - 殡葬服务分为基础项目和非基础项目,收费政策由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财政部门会同民政等部门制定 [7] - 国家制定殡葬服务基础项目清单,包括遗体接运、存放、告别、火化、骨灰寄存、生态安葬及政府举办的机构提供的骨灰格位安葬等 [7] -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可结合实际适当增加本行政区域殡葬服务基础项目 [7] - 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合理确定非基础项目清单,对收费依法实行严格管理 [7] - 国家逐步将具备条件的殡葬服务项目纳入国家基本公共服务范围,并动态调整 [8] - 各级人民政府建立与群众基本殡葬服务需求相适应的殡葬事业投入机制 [7] - 殡葬服务实行清单化管理并动态调整,禁止在清单之外设立项目、收取费用 [50]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对殡葬服务加强价格监测和监督管理,遏制过高收费 [38] 设施建设与运营主体 - 殡葬设施包括殡仪馆、骨灰堂、公墓,是满足群众需求的必需设施 [12] - 新设殡葬服务机构应当由政府举办,为非营利性机构,不得再新设立营利性殡葬服务机构 [12] -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将殡葬设施建设纳入相关规划,并与国土空间规划相衔接 [15] - 新建殡葬设施用地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 [18] -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利用村集体土地为村民设置公益性墓地,应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备案 [20] - 农村公益性墓地原则上不得向村民收取墓位使用相关费用,不得对村民以外的其他人员提供墓穴用地或墓位 [20] - 禁止建立或者恢复宗族墓地 [21] - 禁止在耕地、林地、城市公园、风景名胜区和文物保护区、水库及河流堤坝附近和水源保护区、铁路公路主干线两侧建造坟墓 [22][19] 殡仪服务规范 - 遗体接运、存放、防腐、整容、火化服务,由殡仪馆专门负责提供 [25] - 殡仪馆存放遗体一般不超过3日,需要延期存放需办理手续并按规定交纳费用 [27] - 殡仪馆应在遗体存放、火化等重点区域安装图像采集设备,并将视频图像信息保存不少于90日备查 [28] - 在实行火葬的地区,遗体应当就地、就近在殡仪馆火化 [29] - 医疗卫生机构的太平间不得外包,不得开展殡仪服务,可以为遗体暂时停放提供便利服务 [22] 安葬方式与墓位管理 - 推行不占地或少占地的安葬方式,倡导使用绿色环保丧葬用品,减少墓地石化、硬化 [31] - 在火葬地区,鼓励和引导骨灰海葬、树葬、花葬、草坪葬等生态安葬方式 [31] - 在允许土葬地区,鼓励和引导遗体深埋、不留坟头、不硬化、不立碑等安葬方式 [31] - 对实施生态安葬的,有条件的地方可以给予适当补贴 [27] - 国家倡导骨灰格位安葬,骨灰堂不收取或适当收取格位使用费、维护管理费 [33] - 禁止在骨灰堂内设置私人祠堂 [29] - 公墓应以节地生态安葬为导向,推行墓位和墓碑小型化 [34] -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严格限制公墓墓位占地面积和墓碑高度,具体标准由国务院民政部门制定 [34] - 禁止变相扩大墓位占地面积或使用高档材料,禁止设置违背公序良俗的标志物 [34] - 骨灰格位、公墓墓位一个使用周期不超过20年,使用周期届满可办理续用手续并交纳维护管理费 [36] - 禁止将居民住宅专门用于安放骨灰 [38] 市场行为与价格监管 - 除殡葬服务机构外,从事殡葬服务代理、用品代购、策划主持、信息咨询等活动的组织和个人,应向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备案 [41] - 殡葬服务机构不得违反规定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或采取分解项目、扩大范围收费等形式变相提高收费标准 [42] - 禁止制造、销售违反法律法规或违背公序良俗的丧葬用品 [44] - 禁止向实行火葬的地区销售棺材等土葬用品 [44] - 网络祭扫服务平台不得诱导消费,不得违法违规处理逝者信息 [45] - 存在价格违法行为的,依照价格管理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给予处罚;没有规定的,由市场监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责令停业整顿或吊销营业执照 [68] 法律责任与处罚标准 - 殡葬服务机构违反规定接运、存放、火化遗体或未按规定保存视频图像信息等,由民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没有违法所得或违法所得不足10万元的,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违法所得10万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 [56] - 在骨灰堂内设置私人祠堂,或在公墓内提供超标准墓位、变相扩大面积、使用高档材料的,由民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没有违法所得或违法所得不足50万元的,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违法所得50万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 [57] - 制造、销售、使用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殡葬设备,或制造、销售违禁丧葬用品等,由民政部门会同市场监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没有违法所得或违法所得不足10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违法所得10万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 [63] - 将太平间外包或在太平间开展殡仪服务的,由卫生健康等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没有违法所得或违法所得不足10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违法所得10万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 [64] - 其他组织或个人擅自进行遗体接运、存放、防腐、整容、火化的,由民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没有违法所得或违法所得不足10万元的,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违法所得10万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 [65] - 网络祭扫服务平台违反规定的,由民政、公安、网信、电信等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或情节严重的,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并可责令停业整顿、予以关闭 [69]
修订后的《殡葬管理条例》自3月30日起施行,主要包括这五方面内容
新浪财经· 2026-01-07 17:57
政策修订与实施时间 - 国务院总理李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修订后的《殡葬管理条例》该条例将于2026年3月30日起施行 [1] 修订背景与总体思路 - 修订背景为殡葬领域出现新情况新问题需要强化行业公益属性并加强规范收费与服务管理 [1] - 条例遵循的总体思路包括突出公益惠民明确投入机制加强设施供给减轻群众丧葬负担强化便民服务 [1] 保障基本服务与设施建设 - 国家将制定基础项目清单将遗体接运存放告别火化骨灰寄存生态安葬及政府举办机构的骨灰格位安葬等纳入清单范围以保障群众基本需求 [1] - 要求县级以上地方政府根据人口规模与分布按需建设殡仪馆并结合火葬土葬改革及土地资源状况按照供需适配节地生态原则建设骨灰堂公墓 [1] 服务机构监管与设立限制 - 规定不得再新设立营利性殡葬服务机构 [1] - 坚持存量增量并重将各类殡葬设施和服务机构运营行为统一纳入监管事项清单加强综合监管并加大违法处罚力度 [1] 服务规范与收费管理 - 明确遗体接运存放火化等环节的规范性要求并规范安葬服务要求骨灰堂公墓凭死亡证明火化证明等提供格位墓位对高龄老人危重病人等情形除外 [2] - 禁止在清单之外设立项目收费要求有关部门制定收费政策加强价格监测与监管并细化价格违法行为具体情形为查处提供依据 [2] 倡导移风易俗与生态导向 - 明确文明节俭绿色生态导向贯穿殡葬活动全过程推行节地生态安葬倡导使用绿色环保丧葬用品倡导文明低碳安全祭扫 [2] - 加强宣传教育引导鼓励农村红白理事会等组织发挥作用引导移风易俗 [2] 监管体系与部门职责 - 明确部门职责建立覆盖殡葬活动全链条的监管制度要求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制定监管事项清单加强定期督导 [2] - 民政等部门依法履职完善抽查检查价格监测信息共享年度报告信用惩戒等措施同时加强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 [2]
“一口价”背后的民生温度 把伤心事办成省心事
河南日报· 2025-12-16 07:39
核心观点 - 河南省通过推行殡葬基础服务“一口价”模式 旨在规范行业收费 减轻群众治丧负担 并推动移风易俗 [1][11][12] 政策内容与“一口价”模式 - 《河南省殡葬基础服务“一口价”模式工作指引》明确遗体接运、存放、火化、骨灰寄存、可降解骨灰盒为免费项目 费用由惠民补贴解决 [2] - 政策鼓励有条件地区增加“零收费”项目 如驻马店市殡仪馆将告别厅与守灵厅租用也列入免费项目 [2] - “一口价”清单要求扣减惠民补贴后 全部项目收费原则上不超过2000元 [5] - 政策要求服务收费“一价明” 通过“一张表”、“一张图”、“一口价”清单使收费透明化 [5] 实施成效与数据 - 自去年12月试点以来 驻马店市殡葬服务机构累计取消收费111项、降低收费83项、改进服务93项 服务群众3万余户 减轻社会丧葬负担5300余万元 [5] - 整治殡葬领域腐败乱象专项行动以来 全省殡葬服务机构累计取消收费项目617项次、降低收费398项次 推出免费项目694项次 [10] - 全省群众治丧费用平均下降1366元 累计减轻丧葬负担约3.64亿元 [10] - 郑州市辖区实现基本殡葬服务“零元葬” 今年以来市辖区投入惠民殡葬资金2086万元 惠及17380余人 [10] 服务优化与人文关怀举措 - 要求每个殡仪馆或服务站设置不少于1部24小时畅通电话用于咨询预约 并在关键窗口公示惠民信息和服务二维码 [6] - 驻马店市殡仪馆推行“七个一”用心服务工作要求 包括一站式办理减免补贴1500元/具 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 [7] - 郑州市殡葬事务服务中心通过“集中采购+厂家直供”将市场价1000余元的骨灰盒售价降至200元并免费提供 规定平价骨灰盒(500元以内)不少于3种 [9] - 郑州市推行“12345”服务模式 包括治丧“一趟办”、设立3个服务站点、推出4类服务、实现服务管理“五化” [9] - 郑州市提供饮水机、充电站等便民服务141项 其他优化服务举措67项 [10] 行业影响与移风易俗 - 政策树立了“得体而不过度”的丧葬样板 为“厚养薄葬”、“文明节俭”新风尚提供现实路径 [11] - 政策有助于抵制奢侈攀比、封建迷信等不良社会风气 引导公众回归对逝者的情感表达 [11] - 殡葬工作被视为推动移风易俗、启迪生命教育的重要契机 [12] - 下一步将推动建立白事顾问制度 通过志愿者队伍提供治丧咨询和移风易俗宣传 [12]
南京殡葬服务价格全解析:透明消费让告别更温馨
搜狐财经· 2025-10-15 19:35
行业监管框架 - 南京市殡葬服务收费管理体系完善,基本服务项目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延伸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 [1] - 基本服务项目包括遗体接运、存放、穿(脱)衣、遗容整理、告别厅租用、遗体火化、骨灰寄存等10项 [1] - 延伸服务项目包括遗体外运(接)、特殊遗体整理、经营性公墓墓(格)葬、殡仪特需服务以及墓葬特需服务等5项 [4] 基本服务价格明细 - 遗体火化费中拣灰炉500元,燃油炉260元;遗体接运(别克商务车)480元;遗体冷藏30元/天;一般化妆费50元 [4] - 礼厅租用费根据厅型大小不同,价格从200元到4000元不等 [4] - 骨灰寄存费根据格位类型和楼层位置,每年100元至360元 [4] 延伸服务套餐价格 - 一条龙殡葬服务起步价从4600元到数万元不等,基础套餐约4600元,包括遗体接运、冷藏3天、普通告别厅、基础骨灰盒、寿衣等 [4] - 中端套餐价格约1.7万-3万元,增加入殓、专业化妆、司仪主持、鲜花布置等服务 [6] - 高端套餐价格范围在5万-20万元,可提供定制告别仪式、豪华墓地优选、全程用车等服务 [6] 墓地价格与选择 - 南京地区墓地价格区间大致在1万元到5万元之间,普通墓地价格较为亲民,中等位置墓地价格约3万元,高端墓地价格4万-5万元 [8] - 公墓普通墓地8800元起步,经济实惠款15800元起步,古典立碑17800元起步,传统立碑25800元左右,高端立碑10万元起步 [6] - 生态葬提供江葬(免费集体仪式)、树葬、花坛葬等多种选择,费用约2000-5000元 [8] 消费者权益保障 - 行业着力构建规范透明、公平合理的殡葬服务收费体系,正规服务机构提供明细报价以避免隐性收费 [11] - 南京市户籍低保特困家庭可享受基本殡葬服务减免政策,包括遗体接运480元、冷藏3天免费、普通火化260元、骨灰盒200元及最高5000元丧葬补助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