驴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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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言“不缺牛马,只缺驴”的缺驴论,从何而来
36氪· 2025-09-25 18:37
行业核心观点 - 中国驴存栏量经历急剧下降,从1990年代初期1120万头的高点降至2023年约146万头,导致市场出现“缺驴危机”[1][2] - 驴产业面临供需结构性矛盾:下游阿胶等养生消费需求旺盛,但上游养殖因周期长、成本高、变现渠道窄而供给不足[2][3][4] - 市场正通过进口和产业自我调节寻求新平衡,巴基斯坦成为主要驴产品供应国,同时企业开始构建海外+国内双轮供应模型[6][9] 驴存栏量变化趋势 - 1990年代初期中国驴存栏量达1120万头,占世界驴总量约25%,为世界第一养驴大国[1] - 2015年驴存栏量已不足400万头,至2023年进一步降至约146万头,降幅显著[2] - 作为阿胶发源地的山东省,2024年驴存栏量仅为2.1万头,与产业需求形成巨大反差[4] 供给端挑战 - 驴繁殖生长周期长,母驴1年1胎,小驴需2-3年才能出栏,无法快速响应市场需求变化[2][6] - 养殖经济性差,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明显高于猪鸡鸭等常见动物,且缺乏如旅游业等高回报变现渠道[2] - 传统农户因事业重心转移,缺乏精力与资金重新投入养驴行业[6] 需求端驱动 - 阿胶等养生消费崛起带动需求猛涨,相关产业年屠宰量需百万头以上才能满足消费缺口[4] - 驴肉、驴奶等衍生品虽属小众消费,但需求稳定,使驴子从生产工具转变为消费产品[7] 市场调节与解决方案 - 进口成为主要解决方案,巴基斯坦(存栏量超500万头)成为主力供应商,并寻求产业合作[6] - 企业为追求稳定供应链,开始自建或扶持养殖基地,构建海外与国内双轮供应模型[9] - 市场具备自我调节能力,但供需平衡的建立需要时间,无法立即解决当前缺口[9]
马肉冒充驴肉,供应商获刑又赔偿
新京报· 2025-09-22 12:20
案件核心事实 - 供货商张某因向饭店销售以马肉冒充的驴肉,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9万元 [1][6] - 张某与涉案饭店被责令连带支付惩罚性赔偿金80万余元,并公开赔礼道歉,赔偿金额基于查明的销售金额807,993.85元 [1][4][7] - 违法行为持续时间从2023年1月至2024年2月,共计14个月,期间饭店向消费者销售未经检疫的肉类菜品金额达807,993.85元 [4][7] 违法手段与过程 - 供货商张某通过向饭店厨师长李某支付每斤1-2元的“提成”(每月约600元,总计六七千元)进行利益输送,从而使用价格较低的马肉冒充驴肉供货 [2] - 初期张某将马肉与驴肉真假掺半供应,后期全部以马肉替代,饭店均按驴肉价格结算 [2] - 2024年3月16日,市场监管部门检测出饭店销售的“驴肉”含有马源成分,且饭店无法提供供货商资质及进货凭证而被行政处罚 [2] 行业监管与执法 - 此案是北京市首例针对此类食品安全问题提起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检察机关专程学习外地经验以突破办案难点 [4] - 饭店与供货商均违反《食品安全法》,未履行查验检疫合格证明的义务,销售的肉类属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4] - 办案机关综合考量主观过错、销售规模及认罪态度等因素,最终按销售金额一倍确定惩罚性赔偿,以兼顾惩罚力度与执行可行性 [7] - 2025年7月,检察机关向相关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并与市场监管部门联合走访,以凝聚监督合力筑牢安全防线 [8] 潜在行业影响 - 经营未经检疫肉类存在传播病原体、有毒物质残留及引发食源性疾病的风险,可能损害消费者信心和监管公信力 [5] - 通过规避检疫获取不正当竞争优势,侵害守法经营者权益,破坏行业公平竞争环境和市场秩序 [5] - 本案充分发挥惩罚性赔偿制度的惩罚、遏制和预防功能,对行业潜在违法者产生震慑与警示作用 [8]
以马肉冒充驴肉,北京一供货商被刑事追责并惩罚性赔偿80万余元
新京报· 2025-09-21 16:20
案件核心事实 - 供货商张某因销售伪劣产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9万元 [1] - 张某与涉案饭店被责令连带支付惩罚性赔偿金80万余元,并公开赔礼道歉 [1][6] - 张某自2023年1月起,通过向饭店厨师长李某支付每斤1-2元“提成”的方式,以马肉冒充驴肉进行销售 [2] - 2024年3月,市场监管部门检测发现饭店销售的“驴肉”实为马肉,该饭店因销售假驴肉及无法提供相关凭证被行政处罚 [2] 违法商业模式与操作细节 - 违法合作模式为供货商向厨师长支付“好处费”,厨师长对以马肉冒充驴肉的行为视而不见,张某共计向李某支付好处费六七千元 [2] - 初期将马肉与驴肉真假掺半销售,后期全部以马肉代替驴肉,利用马肉进货价显著低于驴肉的价格差非法获利 [2] - 违法销售行为持续时间长达14个月,从2023年1月持续至2024年2月 [4] - 涉案饭店向消费者销售未经检疫的驴肉菜品累计金额达807,993.85元 [4] 食品安全监管与法律适用 - 涉案肉类未按规定进行检疫,属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4] - 此案是北京市首例对同类案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案件,检察机关专程赴外地学习相关案件办理经验 [4] - 惩罚性赔偿金的计算基数为查明的销售金额807,993.85元,最终确定的赔偿金额为该金额的一倍 [6] - 惩罚性赔偿制度的功能定位在于惩戒违法、警示潜在、修复公益 [5]
驴肉火烧没驴肉?立案调查!
扬子晚报网· 2025-09-15 18:58
商家"挂驴头卖猪肉"的行为涉嫌以假充真,太仓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已对涉案商家进行立案调查,对现场在售的原材料进行查封并溯源。其中一家涉嫌 构成犯罪,已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驴肉火烧是不少食客喜欢的一种传统小吃,但有一些商家为了牟利,竟然上演"挂驴头卖猪肉",让价廉的猪肉、马肉摇身一变,变成了昂贵的"驴肉"。近 日,太仓市市场监管局会同公安机关对本地销售驴肉火烧的商户进行了专项暗访抽检,对2家商户的5批次产品进行动物源性检测。 检测结果显示,部分店铺销售的"驴肉火烧""驴肉""驴排"未检出驴源性成分,反而检出了猪源性成分以及马源性成分,这意味着消费者购买的"驴肉火 烧"实际上是"猪肉火烧""马肉火烧"。 为了更好地解决驴肉有假货和掺假现象的问题,消费者可以选用正规的超市供货渠道购买驴肉。同时,在购买前也要留意检查有没有过期、变质、剁得散 乱等问题。驴肉作为一道美食,选购应该谨慎,切不可盲目相信低价诱惑,要选择正规渠道进行购买,同时也需要提高自己的判断能力,辨认驴肉的真 假,避免食品安全问题的发生。同时,也提醒广大商家,要诚信经营,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切勿触碰法律红线。太仓市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加大食品安全监 管力度,常 ...
严打食品安全犯罪 公安部发布“减肥糖果”等五起典型案例
中国经济网· 2025-09-11 12:54
活动概况 - 2025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主场活动于9月11日在北京举行 由国务院食安办 中央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中央网信办等28部门及经济日报社主办 北京市食药安办和中国经济网承办[1][3] 执法行动与成果 - 公安机关2025年开展"昆仑-2025"专项工作 破获一批食品安全犯罪大案要案 抓获一批犯罪嫌疑人[3] - 公安部"全国环境资源和食品药品犯罪线索举报平台"于9月9日正式上线运行 鼓励群众举报食品犯罪线索[5] 典型案例及应对措施 - 北京"11·18"制售假劣减肥糖果案:不法分子通过直播带货销售非法添加西药成分的所谓纯天然减肥糖果 公安机关协同约谈直播平台并加强食品类直播间巡查监管[3] - 浙江"非法添加硼砂"系列案:不法分子在食品中添加硼砂以增加口感和延长保质期 公安机关协同加强电商平台监管 下架相关商品并关停涉案网店[4] - 湖南株洲"8·26"制售假驴肉案:反映肉类造假问题 公安机关协同开展肉制品行业全链条排查整治 加强终端餐饮环节暗访抽检[4] - 四川遂宁"5·08"制售假劣粽子案:不法分子将过期粽子重新包装销售 公安机关协同开展节日市场食品安全排查整治[4] - 甘肃武威"12·5"注水猪肉案:公安机关总结完善类案线索研判技战法 提升主动发现能力[4] 未来执法重点 - 公安机关下一步将针对校园食品安全 肉制品 保健食品等领域突出犯罪 保持高压严打态势[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