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IL币
搜索文档
研究 | 破与立:中国虚拟货币监管的制度重构与法律前瞻
搜狐财经· 2026-02-10 10:22
文章核心观点 - 2026年2月6日,中国八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等相关风险的通知》(42号文),标志着中国虚拟货币监管进入系统重构的新阶段 [1][2] - 42号文首次将稳定币和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纳入监管范围,并配套发布RWA监管指引,形成“禁止令+疏导口”的制度合力 [2] - 监管逻辑从“管住境内”升级为“管住境内主体的全球行为”,并新增法律责任专章,补齐执法依据 [7][11][12] 监管政策演进 - **2013年定性观察期**:五部委通知将比特币定性为“特定的虚拟商品”,禁止金融机构参与但保留个人交易自由 [4] - **2017年转向严格限制**:七部委94公告将ICO定性为非法公开融资,当时上半年ICO融资规模达30亿元人民币,并清退交易平台 [5] - **2021年全面围堵**:十部委924通知将所有虚拟货币相关业务定性为“非法金融活动”,打击范围扩展至全链条,并将挖矿纳入淘汰类产业 [6] - **2026年系统重构**:42号文实现三重升级,监管范围扩展至稳定币和RWA,监管维度延伸至境外,监管工具升级为系统性规范 [7] 42号文制度突破 - **稳定币监管**:首次明确定性挂钩法定货币的稳定币“变相履行了法定货币的部分功能”,事关货币主权安全,未经同意不得在境外发行挂钩人民币的稳定币 [8] - **RWA监管路径**:确立“原则禁止、经批准例外”的监管路径,境内活动禁止,但经业务主管部门同意、依托特定金融基础设施开展的除外,证监会同日发布备案制指引 [10] - **境外展业管控**:明确规定未经同意,境内主体及其控制的境外主体不得在境外发行虚拟货币,境内主体赴境外开展RWA业务须经多部门严格监管 [11] - **法律责任专章**:新增章节明确对违规者追究行政和刑事责任,并重申相关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损失自担 [12] 法律定性维度 - **民事财产属性**:司法实践已基本形成共识,承认虚拟货币具有财产属性,但合同效力因是否“违背公序良俗”存在争议,裁判路径不一 [14][15] - **行政监管防线**:42号文巩固三道防线,包括禁止将虚拟货币纳入抵质押品和保险范围、禁止企业注册名称含相关字样、严禁矿机生产企业在境内销售 [16] - **刑事罪名扩展**:涉虚拟货币犯罪以诈骗和集资诈骗为主,洗钱罪打击力度升级,2024年司法解释明确将通过“虚拟资产”交易列为洗钱方式,案件数量自2021年起增长153.3% [17] - **外汇管制关切**:利用USDT等进行跨境资金转移是监管核心关切,典型模式为“外币→泰达币→人民币”,相关行为可能被认定为“变相买卖外汇” [19] 司法实践动态 - **民事裁判分层化**:法院不再简单一刀切,出现交易不可逆、过错比例分担(如承担60%或50%责任)、认可特定USDT借贷关系有效等精细化裁判趋势 [20] - **涉案虚拟货币处置破冰**:2025年出现制度性突破,多地公安机关和法院通过香港合规持牌交易所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涉案虚拟货币进行变现处置 [22] - **最高司法机关信号**:最高法以2021年9月3日为节点区别对待挖矿合同效力,2025年中央政法工作会议要求研究虚拟货币新问题,立法提上日程 [23] 国际比较与中国路径 - **全球监管范式**:主要分为以美欧为代表的许可型监管、以香港和新加坡为代表的发展导向型监管,以及中国大陆的全面禁止型监管 [24] - **香港与内地双轨制**:香港实施VASP强制发牌制度,截至2025年2月已发放9张牌照,2024年上市亚洲首批虚拟资产现货ETF,2025年8月实施全面稳定币监管框架,与内地形成互补生态 [25] - **中国路径的得失**:优势包括有效阻止加密市场泡沫冲击、维护外汇管制和货币主权,但代价包括中国仍占全球比特币算力约14%、人才和企业外流、在全球规则制定中缺乏话语权 [26]
破局虚拟货币追赃难题!上海法院落地 “境内委托香港处置” 模式
新浪财经· 2025-09-23 15:31
司法处置模式创新 - 上海法院系统采用"境内委托、境外处置、闭环回流"机制 成功处置9万余枚FIL币 [1] - 北京公安机关联合产权交易所打造跨境处置模式 2025年5月成功处置7000余枚涉案虚拟货币 [3] - 两地均通过香港持牌交易所完成境外处置 实现资金合法回流 上海委托第三方机构 北京委托产权交易所 [3] 操作流程细节 - 境外处置要求不低于交易日前20日均价 在香港证监会持牌平台完成交易 [2] - 资金需履行国家外汇管理审批手续后结汇 转入法院或公安机关专属账户 [2][3] - 最终资金依法没收上缴国库或发还被害人 形成完整闭环管理 [2][3] 虚拟货币财产属性认定 - 《民法典》第127条明确网络虚拟财产受法律保护 FIL币被认定为合法虚拟财产 [6] - 境内开展虚拟货币兑换业务属违法行为 但境外合规处置不违反监管精神 [6][7] - 司法机关通过境外持牌平台处置 既符合监管要求又实现资产保护最大化 [6][7] 制度创新意义 - 上海模式实现"全链条合规、多主体协同" 为司法实践提供新路径 [1][4] - 两地差异源于司法资源配置不同 但共同推动全国虚拟货币处置制度完善 [4] - 处置机制避免资产贱卖 保障国有资产和被害人利益 体现公平公正原则 [7]
快讯 | 6万枚比特币案主犯钱志敏将被审判;蚂蚁集团CEO:坚决不发虚拟币;香港正落实稳定币发行人制度
搜狐财经· 2025-09-21 19:59
公司战略与合规声明 - 蚂蚁集团坚决不发行虚拟币且不参与任何形式炒作 强调合规是创新生命线 专注于技术服务实体产业和风险防控[2] 虚拟货币司法案件进展 - 6万枚比特币案主犯钱志敏将于9月29日在伦敦南华克刑事法庭受审 中国受害者需在英国民事追缴程序中自行维权[3] - 上海法院首次采用"境内委托 境外处置 闭环回流"方式成功变价处置9万余枚FIL币 系刑事案件虚拟货币处置规范指引下的实践[4] 区块链慈善与资金动向 - 赵长鹏及币安慈善基金会累计捐出超4000万美元 自2018年以来惠及约380万人 通过区块链实现公益透明化[5] 传统资产代币化合作 - 赢家时尚与德林控股达成RWA战略合作 涉及代币化计划及认购股份投资协议[6] - 云锋金融成功发行首个RWA项目 将其子公司投资的FOF份额实物资产代币化 推动传统金融与区块链技术融合[8][9] 地区政策与金融创新 - 香港正落实稳定币发行人制度 金管局将推动商业银行推出代币化存款及真实代币化资产交易 包括代币化债券发行常态化[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