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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零部件龙头,重组预案公布!
中国基金报· 2025-07-10 22:52
并购交易概况 - 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收购亦高光电99%股权,交易对方共12名,具体交易价格尚未确定但预计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5] - 标的公司2024年净利润达6710万元,相当于公司同期净利润的近四成,业绩增厚效应显著 [5] - 公司停牌前一天股价涨停创7年新高,市值72.31亿元 [6][14] 战略协同分析 - 公司主营汽车轻量化零部件(气缸体、曲轴等),标的公司专注高端真空镀膜技术,产品应用于消费电子及智能汽车领域 [8] - 并购将形成"汽车零部件+真空镀膜"双业务格局,通过产品组合提升客户黏性,打造第二增长曲线 [8] - 标的公司可利用上市公司平台扩大业务规模,预计交易将提升公司资产规模及盈利水平 [9] 财务数据表现 - 亦高光电2023-2025年营收增速显著:1.05亿元→2.54亿元(+142%),2025年前5月达7892万元 [9][10] - 同期净利润从2992万元增至6710万元(+124%),2025年前5月实现1949.7万元 [9][10] - 公司2017-2024年营收复合增速仅3.5%(12.23亿→16亿),扣非净利润长期徘徊在2亿元左右 [12][13] 历史业绩对比 - 公司上市后成长性疲弱,2017-2024年扣非净利润从1.8亿增至2亿,期间多次出现下滑及亏损 [12] - 2024年营收同比下滑8%,扣非净利润同比下降30.48%,呈现增长乏力态势 [13]
秦安股份拟购亦高光电99%股权 切入“真空镀膜”领域培育第二增长曲线
证券时报网· 2025-07-10 21:47
交易概况 - 秦安股份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收购亦高光电99%股权 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12 74元/股)[1] - 交易对方包括饶亦然等12名主体 配套募集资金不超过股份支付交易价格的100%[1] - 业绩承诺方承诺亦高光电2025-2027年净利润分别不低于7000万元、8000万元、9000万元 三年累计不低于2 4亿元[3] 战略转型 - 公司当前主业为汽车发动机/变速器零部件制造 拥有年产百万件规模的一体化生产基地 现需培育第二增长曲线[1] - 通过收购切入高端真空镀膜领域 形成"汽车零部件+真空镀膜"双轮驱动战略 符合国家鼓励并购重组政策导向[3] - 标的公司核心技术可应用于消费电子(手机/穿戴设备)、智能汽车(车载显示)、工业显示等领域[2] 标的公司价值 - 亦高光电主营超硬镀膜、AR镀膜等产品 已进入消费电子头部品牌供应链 并向全系列智能终端渗透[2] - AR镀膜技术已应用于多款智能汽车显示系统 电致变色镀膜技术在AR/VR、汽车玻璃等领域有增长潜力[2] - 交易将整合标的公司在真空镀膜领域的技术、人才、渠道资源 加速构建新业务壁垒[3] 协同效应 - 双方将在客户资源、销售渠道、技术研发等方面深度协同 突破现有市场边界[3] - 标的公司技术应用场景持续拓宽 包括智能手机渗透率提升、智能穿戴设备普及、汽车智能化趋势等[2] - 交易优化业务组合结构 增强综合抗风险能力 开辟新业绩增长点[3] 交易进展 - 目前标的资产审计评估尚未完成 具体业绩补偿等条款将在正式协议中确定[4] - 公司股票将于7月11日复牌[1]
秦安股份: 秦安股份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
证券之星· 2025-07-10 20:17
交易方案概述 - 秦安股份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亦高光电99%股权,交易对方包括饶亦然等12名股东[1][6] - 交易价格将以评估结果为基础协商确定,目前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9][10] - 支付方式为股份与现金组合,向管理层股东支付比例为65%股份+35%现金,向远致星火支付比例为50%股份+50%现金[11][12] 标的公司情况 - 亦高光电主营业务为真空镀膜产品研发生产,应用于消费电子和智能汽车领域[6][10] - 核心技术包括超硬镀膜、AR镀膜、电致变色镀膜等技术,已进入头部消费电子品牌供应链[17][18] - 2024年中国新能源汽车销量突破1000万辆,占比超40%,为标的公司产品创造广阔应用空间[34][35] 战略协同效应 - 交易将形成"汽车零部件+真空镀膜"双主业格局,拓展产品矩阵和服务品类[17][20] - 双方将在客户资源、技术研发、品牌建设等方面实现协同,上市公司可借助汽车行业客户资源推广标的公司产品[19][20] - 标的公司技术可应用于智能汽车天幕玻璃、车窗等场景,与上市公司主业形成互补[18][19] 交易实施安排 - 股份发行价格为12.74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均价80%[14][15] - 交易对方股份锁定期为12-36个月不等,管理层股东锁定期与业绩承诺挂钩[12][13] - 配套募集资金不超过交易金额100%,用于支付现金对价、项目建设等用途[1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