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诺思兰德(430047)
icon
搜索文档
诺思兰德(430047) - 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2024-05-20 19:11
会议基本信息 - 活动类别为业绩说明会 [1] - 活动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17 日 15:00 - 17:00,地点在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 [1] - 参与人员包括董事长兼总经理许松山、副总经理聂李亚和韩成权、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高洁、保荐代表人潘世海 [1] NL003 新药相关情况 - 今年计划完成 NL003 两项适应症申报,上半年完成溃疡适应症申报 [3] - NL003 在严重下肢缺血性疾病领域有广阔市场前景,可弥补现有治疗手段不足,且有扩展到轻症领域潜力 [3] - 生物药新建厂房建筑主体结构施工完成并通过主体验收,同步开展多项后续工作 [3] - NL003 静息痛 III 期临床试验最后一例预计 6 月出组,目前数据盲态,如结果符合预期,计划年内完成静息痛适应症 NDA 申报 [3] - NL003 最适合科室是血管外科,可通过表征、血压测定、血管造影等确诊,用于脑部供血不足可能性不大 [3][4] 公司业务拓展与产品策略 - 若国外产品满足国内市场需求且审批时间短,公司会考虑引进经营 [3] - 公司业务定位于生物工程新药及眼科业务,眼科药现阶段开发 4 类仿制药,未来转向国内首仿药及创新药,无拓展其他行业产品计划 [4] - 处方药滴眼液参与集采提升公立端份额和品牌认知度,加强与总代理商协同,制定精准推广策略;非处方药滴眼液主攻线上及线下零售端市场 [4] - 眼科药有 2 个品种入选集采,2023 - 2024 年度盐酸奥洛他定滴眼液集采量约 21 万余盒,2023 年销售收入 1329.48 万元,2024 年地夸磷索钠滴眼液集采量 6.68 万余盒 [4] 其他产品进展 - 公司环孢素纳米滴眼液市场竞争格局良好,预计明年获 IND 批件 [5] - NL005 项目急性心梗适应症 IIb 期试验优化后计划明年开展后续临床试验,眼科适应症推进临床前研究 [6] 公司其他情况 - 公司获批北京市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正寻找合作单位,合作后将在核酸药物递送方面开展研究 [5][6] - 董事长会根据个人投资能力考虑增持公司股份 [7] - 公司面临药品研发进度不及预期、累计未弥补亏损及持续亏损风险,应对措施详见 2023 年年度报告 [7] - 新一届董事会与监事会成员与第五届一致,未来共同致力于公司规范治理与稳定发展 [8] - 2024 年公司无增发股票计划,会根据情况适时取得银行贷款,研发资金可保证正常研发投入 [9]
诺思兰德:2023年年度报告业绩说明会预告公告
2024-05-14 18:52
财报披露 -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3] 业绩说明会 - 2024年5月17日15:00 - 17:00召开说明会[4] - 采用网络远程方式,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参与[4] - 提前征集问题,2024年5月17日15:00前可提问[6] 联系信息 - 联系人高洁,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上地开拓路5号A406室[7] - 联系电话010 - 82890893[7] 公告时间 - 公告发布于2024年5月14日[8]
诺思兰德: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诺思兰德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之保荐工作总结报告书
2024-05-07 18:25
公司基本信息 - 诺思兰德注册资本为274,873,974元[2] - 公司法定代表人为王洪[20] 上市与督导 - 2021年11月15日平移至北交所上市[2] - 本次发行持续督导期至2023年12月31日[1] - 中泰证券持续督导责任至2026年12月31日[17] 项目进展 - NL003项目III期临床试验延至2024年6月30日[8] - NL005项目II期临床试验延至2023年9月30日[8] 资金情况 - 2022年末NL002项目Ⅲ期临床研究募资余额1695.07万元变更用途[9] - 变更后NL002、NL003、NL005拟投资119.93万、8022.07万、2714.00万元[9] - 2023年末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未使用完毕[16]
诺思兰德: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4-25 19:23
会议信息 - 董事会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在北京市海淀区召开[2] - 应出席董事9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9人[2] 议案表决 - 《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等6项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4][6][7][8][10][24] -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等7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4][5][10][11][22][24][25] 公司决策 - 2023年度公司拟不进行利润分配[18] - 拟回购注销602,000股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18] - 拟注销2,279,500股未行权股票期权[20] - 注册资本拟由274,873,974元变更为274,271,974元[21] 信息披露 - 《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多份报告于2024年4月25日披露[12][13][14][15][17][18] 其他 -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拟于2024年5月24日召开[26][27]
诺思兰德: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2024-04-25 19:23
利润分配制度修订 - 2024年4月25日公司相关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利润分配管理制度》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 法定公积金规定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7] -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留存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7] 现金分红比例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达80%[12]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达40%[12]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达20%[12] 重大投资或资金支出定义 - 未来12个月内拟对外投资等累计支出达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且超2000万元,或达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12] 高送转定义 - 每十股送红股与公积金转增股本合计达或超五股为高送转[14] 现金分红安排 - 原则上每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后进行一次现金分红,董事会可提议中期现金分红[15] 利润分配方案审议 - 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需提交股东大会,由出席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17] 利润分配实施时间 - 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或董事会制定具体方案后,应在2个月内实施完毕[21] 利润分配政策调整 - 调整公司章程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或现金分红政策,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9][21] 特殊情况披露要求 - 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总额低于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30%,应在权益分派方案中披露[23] - 权益分派方案中现金分红金额达到或超过当期净利润的100%,且达到或超过当期末未分配利润的50%,应披露[23]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或带与持续经营相关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且实施现金分红,应披露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24] - 报告期末资产负债率超过80%且当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现金分红金额超过当期净利润50%,应披露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24] 决策沟通要求 - 董事会决策和形成利润分配预案时,应与监事充分讨论并听取中小股东意见[18] - 股东大会审议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应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沟通交流并答复问题[11] 信息披露要求 - 应在年度报告或半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利润分配方案和现金分红政策执行情况[21] 违规处理 - 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公司有权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21]
诺思兰德: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2024-04-25 19:23
证券代码:430047 证券简称:诺思兰德 公告编号:2024-030 北京诺思兰德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北京诺思兰德生物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 则》等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 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或"中 审亚太")履职评估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 年 1 月 18 号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 47 号天行建商 ...
诺思兰德: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4-04-25 19:23
证券代码:430047 证券简称:诺思兰德 公告编号:2024-033 北京诺思兰德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部门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 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 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北京诺思兰德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 上,我们对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以下简称:基准日)公司的内部控制有效 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 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 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 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 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负责。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 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 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 ...
诺思兰德:2023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2024-04-25 19:23
证券代码:430047 证券简称:诺思兰德 公告编号:2024-022 北京诺思兰德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 行)》等法律、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召开合法合规。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公司同一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 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24 日 10:00-12:00。 2、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24 年 5 月 23 日 15:00—2024 年 5 月 24 日 15:00。 登记 ...
诺思兰德: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4-04-25 19:23
证券代码:430047 证券简称:诺思兰德 公告编号:2024-032 北京诺思兰德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注 1:杭州银行北京分行(账号 1101040160001268555)期末余额中包含 5,300,000.00 元通知存款,年化利 率为 1.05%。公司签约通知存款后,会自动生成一个通知存款账户,该账户不具备账户支付结算功能,该 账户解约后,账户资金会自动回到募集资金专户。 注 2:杭州银行北京分行(账号 1101040160001278083)于 2023 年 11 月注销,详见 2023-097 号《关于 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30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核准北 京诺思兰德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0〕2473 号),核准本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 ...
诺思兰德: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诺思兰德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2024-04-25 19:23
股权激励授予 - 2021年5月19日向18名激励对象授予301万份限制性股票,向42名授予405万份股票期权[9] - 2022年7月4日向3名激励对象授予76万份预留部分股票期权[10] 股票变动情况 - 2022年5 - 7月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150.5万股,股票期权行权46.8万股,注销51万股[10] - 2023年6 - 7月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63.3万股,股票期权行权66.97万股,注销50.28万股[11] - 2023年7月3名激励对象对预留部分股票期权行权38万份[11] 回购注销计划 - 2024年4月25日会议审议通过回购注销议案,待股东大会通过[12] - 需回购注销18名激励对象602,000股限制性股票,占获授20%,总股本0.2190%[14] - 需注销35名激励对象2,279,500股未行权股票期权[16] 个人回购注销情况 - 许松山拟回购注销70,000股限制性股票,注销175,000股股票期权[14][16] - 聂李亚拟回购注销20,000股限制性股票,注销200,000股股票期权[14][16] 后续事项 - 公司后续需获股东大会通过、披露信息、办理注销登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需减资[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