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岭股份(430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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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岭股份(430139)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华岭集成电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2025-09-04 19:32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华岭集成电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 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等的规定,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上海华 岭集成电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岭股份"、"公司")的保荐机构, 负责华岭股份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 2025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 项目 | 工作内容 | | --- | --- | |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 保荐机构及时审阅了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 |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 | 保荐机构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则制度,本督导期内, | | 则制度的情况 | 华岭股份有效执行了规则制度。 | | 3、募集资金使用监督情况 | 华岭股份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 | | | 所上市的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度使用完毕,本督导期 | | | 内,公司不涉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 | 4、督导公司规范运作情况 |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查阅资料等方式,督促公司 ...
华岭股份(430139) - 关于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的公告
2025-08-29 18:09
业务情况 - 华岭申瓷在手订单稳定,客户以成品测试为主[5] - 晶圆测试与成品测试业务比例约为5:5[6] 未来展望 - 2025年下半年及明年加大市场开拓等提升盈利能力[8] 新产品和新技术研发 - 重视研发,在高算力等芯片领域开展测试开发及应用[8] 其他新策略 - 扩充高端及高可靠芯片测试产能[8] - 强化精细管控与降本增效[8]
华岭股份: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日报· 2025-08-27 21:37
公司治理动态 - 华岭股份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8月27日晚间召开[2] - 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等多项议案[2] 财务信息披露 - 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已获监事会审议通过[2]
华岭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日报· 2025-08-27 21:37
公司治理 - 华岭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8月27日晚间召开 [2] -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等多项议案 [2] 信息披露 - 公司公告发布董事会决议相关信息 [2] - 涉及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审议事项 [2]
华岭股份(430139) -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5-08-27 17:51
上市与股份 - 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在北交所上市,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000万股[4] - 公司发行的面额股每股面值1元[5] 股份转让与限制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8] -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8]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自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8] 财务资助与担保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6] - 公司重大担保事项中,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相关标准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7] 股东大会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2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22] 董事会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包括六名非独立董事和三名独立董事[43] - 董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召开十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48] 独立董事 - 独立董事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43] - 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55] 审计委员会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56]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57]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63] - 除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外,公司每年现金分红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10%[65] 公司变更与解散 - 公司合并支付款项不超过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68]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71] 其他 - 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其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76] - 公告日期为2025年8月27日[78]
华岭股份(430139) - 证券事务代表任命公告
2025-08-27 17:51
人事变动 - 2025年8月26日公司聘任王静为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2] - 王静1982年3月生,华东政法大学本科,曾历任公司多职[6] - 王静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股本0.00%[2] 影响说明 - 本次聘任对公司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3]
华岭股份(430139)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8-27 17:18
制度审议 - 2025年8月26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2] 工作目的与原则 - 投资者关系管理促进公司与投资者良性关系,建立稳定优质投资者基础[6] - 工作基本原则有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诚实守信原则[6] 沟通与渠道建设 - 与投资者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法定信息披露内容等[7] - 通过官网、新媒体等多渠道开展工作[8] - 官网开设投资者关系专栏,加强网络沟通渠道建设运维[9] 工作保障与规范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12] - 建立健全管理档案,记录活动及交流内容[13] - 开展活动编制记录并及时披露或按规定公开[14] 制度生效与解释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16]
华岭股份(430139) -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08-27 17:18
公司治理 - 2025年8月26日第五届董事会二十次会议通过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议案[2] - 公司设1名总经理,可设若干副总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7] - 兼任高管的董事和职工代表董事不超董事总数二分之一[7] 人员要求 - 财务总监需有会计师资格或会计背景且工作3年以上[7] - 总经理每届任期3年,可连聘连任[7] 会议制度 - 实行总经理负责的办公会议制度,可定期或不定期召开[12][13][16] - 总经理不能履职时指定副总经理代召集主持[17] - 会议未达成一致由总经理决定[18] 报告与生效 - 总经理按要求定期或不定期报告经营情况[15] - 细则自通过日生效,由董事会解释修订[18]
华岭股份(430139) - 公司章程
2025-08-27 17:18
上市与股本 - 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在北交所上市,发行40,000,000股普通股[8] - 公司注册资本为269,507,392元,股份总数为269,507,392股[9][15] - 上海复旦微电子集团等发起人认购股份,如上海复旦微电子集团认购20,117,527股[14] 股份交易与限制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2] - 董事、高管所持股份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2] - 买入超规定比例部分股份,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65] 公司治理与决策 - 股东会审议重大资产交易、担保等事项有不同比例规定[37][39]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80][73] - 独立董事有任职资格、任期等限制,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92][95][99]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118] - 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10%[120] - 不同发展阶段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比例不同[121] 其他事项 - 公司法定代表人辞任,30日内确定新代表人[9] - 公司设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等职位,有相应任期和职责[110][113] - 公司合并、减少注册资本等需通知债权人并公告[132][133]
华岭股份(430139)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08-27 17:18
制度审议 - 2025年8月26日公司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制定<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2] - 制度于2025年8月27日生效实施[21][22] 重大交易界定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8]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8] - 交易标的营收占公司上年度经审计营收10%以上且超1000万元[9]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上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50万元[9]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上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50万元[9] 关联交易界定 - 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0.2%以上且超300万元[9] 诉讼仲裁界定 - 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9] 其他重大事项界定 - 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质押、出售或报废一次超该资产30%[11] - 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股份占总股本比例增减5%[10] 重大信息报告 - 报送材料包括发生原因、各方情况等[17] - 报告形式有书面、邮件等[18] - 董事会秘书分析判断,需披露时汇报[17] - 各部门或子公司可制定内部制度并指定联络人[18] - 报告义务人确保信息及时、真实等[18] 档案与保密 - 董事会办公室建立并保管重大信息报告档案[19] - 相关人员信息未披露前保密,不得内幕交易[19] 责任追究 - 报告义务人未履行义务致违规,公司追究责任[19] - 内幕消息泄露,董事会秘书补救、公告并报告监管部门[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