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成科技(8308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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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成科技(830896)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07-14 22:46
制度审议 - 2025年7月10日公司召开会议审议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修订议案,9票同意待股东会审议[2] 关联方界定 - 关联法人含直接或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等[8] - 关联自然人含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等[8] 交易决策 - 职能部门向总经理书面报告关联交易,总经理3个工作日内决策[12] - 与关联自然人30万元以上、关联法人成交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0.2%以上且超300万元交易,经独董会议审议后提交董事会[12] - 总经理可审批与关联自然人30万元以下或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0.2%以下且不超300万元交易(总经理无关联关系)[13] - 与关联方成交金额(除担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2%以上且超3000万元交易,需评估或审计报告并提交股东会[13] 特殊交易要求 - 交易标的为股权达规定标准需提供审计报告[13] - 交易标的为非现金资产(股权外)需评估报告,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有时间要求[13] 交易计算原则 - 与关联方交易按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适用规定[13] 担保规定 - 为关联方担保需合理商业逻辑,为控股股东等担保关联方应提供反担保[14] 日常交易 - 可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年度金额,超预计需重新审议披露[14][15] 审议程序 - 关联交易提交董事会前需经独董会议且全体独董过半数同意[19] 禁止行为 - 不得为特定关联方提供财务资助[20] 审议豁免 - 部分关联交易可免按关联交易审议,如现金认购[21] 表决回避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17]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权股份不计入总数[18] 其他 - 制度中“以上”含本数,“以外”不含本数[20] - 制度未尽事宜按法规和章程执行,冲突按新规定修订[21]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27]
旺成科技(830896) -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2025-07-14 22:46
制度修订 - 2025年7月10日董事会通过制度修订议案,尚需股东会审议[2] 关联方定义 - 直接或间接持5%以上股份的法人等为关联法人[7] - 直接或间接持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7] 资金往来与担保 - 限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不得拆借等[10] - 对关联方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回避[12] 检查与追责 - 财务部每月检查并上报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情况[15] - 违规占用资金要披露、整改并追究责任[16] - 违规造成损失追究责任人法律责任[18] 制度说明 - 本制度适用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由董事会解释[20] - 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20]
旺成科技(830896)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07-14 22:46
制度修订 - 2025年7月10日公司审议通过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议案[3] 聘任解聘 - 原任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董秘[14] - 聘任或解聘2个交易日内公告报备[14][16][19] - 董秘连续三月以上不能履职一个月内解聘[15] - 董秘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14][19] 职责权限 - 董秘为公司与北交所指定联络人[9] - 负责信息披露和筹备会议等工作[9] 其他规定 - 可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秘[17]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并生效实施[20]
旺成科技(830896)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7-14 22:46
证券代码:830896 证券简称:旺成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2 重庆市旺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重庆市旺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2.1 《关于修订<重庆市旺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制度修订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重庆市旺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重庆 市旺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 规则。 第二条 公司 ...
旺成科技(830896)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07-14 22:46
制度修订 - 2025年7月10日公司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 担保审议规则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须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2] - 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2]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2] - 按担保金额连续12个月累计计算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须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且股东会审议时应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2][13] - 为公司关联方等提供担保须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为股东等提供担保时该股东不得参与表决,由出席股东会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12][14] - 除特定情形外的其他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且须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13] -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或为控股子公司且其他股东按权益提供同等比例担保不损害公司利益的属特定情形可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14] 担保管理 - 公司对外担保应遵循慎重等原则,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7] - 日常负责对外担保事项的职能部门包括财务、法律及证券部门,股东会和董事会是决策机构[10] - 对外担保或接受反担保应订立书面合同,经董事会和/或股东会审议批准后由相关人员签署[16] - 担保及反担保合同条款应先由董事会办公室审查,必要时交律师事务所审阅[16] - 接受反担保抵押、质押时,财务和法律部门完善手续并办理登记[18] - 担保期间主合同条款变动修改担保合同,增加担保范围等需重新审批[18] 风险监控与追偿 - 公司指派专人关注被担保人情况,建立财务档案并报告风险[20] - 一般保证人未经董事会决定不得先行承担保证责任[22] - 保证人为两人以上按比例承担责任,拒绝超出份额外责任[22]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未履行,公司履行担保义务后启动追偿程序[22] 信息披露 - 对外担保需在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规定媒体披露相关信息[23] - 已披露担保事项在特定情形下需及时披露,如被担保人到期15个交易日未还款[23]
旺成科技(830896)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07-14 22:46
证券代码:830896 证券简称:旺成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8 重庆市旺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重庆市旺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2.7 《关于修订<重庆市旺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制度修订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重庆市旺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重庆市旺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投 资管理,规范对外投资行为,降低投资风险,有效、合理的使用资金,提高投资 收益,保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重庆市旺成科技股份有限公 ...
旺成科技(830896) - 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2025-07-14 22:46
制度修订 - 2025年7月10日通过《关于修订<重庆市旺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 网络投票规则 - 召开股东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服务,同一股份只能选一种投票方式[6] - 股东会通知明确网络投票事项,投票首日三日前签协议并提供股东资料[8] - 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投票权,禁止有偿征集,一般无最低持股比例限制[8] 投票表决方式 - 除累积投票制外,股东会对提案逐项表决,多次有效网络投票视为出席[10] - 累积投票制中每一股选举票数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超票数或人数投票无效[11] - 股东对总议案投票代表对其他议案相同意见,重复投票以首次有效为准[12] 投票结果处理 - 现场投票结束后获取网络投票数据,确认合规性形成表决结果并披露[15]
旺成科技(830896) - 承诺管理制度
2025-07-14 22:46
制度审议 - 2025年7月10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修订承诺管理制度议案,9票同意[2] - 制度修订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 承诺要求 - 公开承诺应具体明确、有可操作性,符合法规和北交所规则[5] - 承诺事项有明确履约期限,涉及政策限制应明确期限[5][6] 履行与变更 - 无法履行承诺应披露原因并申请变更或豁免,部分需股东会审议[8] - 变更、豁免承诺方案除客观原因外需股东会审议,承诺人回避表决[8] 披露规定 - 定期报告披露承诺事项及进展[9] 制度生效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实施[10]
旺成科技(830896)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07-14 22:46
证券代码:830896 证券简称:旺成科技 公告编号:2025-066 重庆市旺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重庆市旺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2.25《关于制定<重庆市旺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 度>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制度制定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重庆市旺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重庆市旺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离职管理,根据《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重庆市旺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
旺成科技(830896) -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2025-07-14 22:46
股份与注册资本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10,122.4240万股,全部为普通股[4]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 - 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方式包括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等[5] 股份转让与限制 -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6]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25%,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6][7] - 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或其他具有股权性质证券,所得收益归公司[7]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30日内执行收回特定股东买卖证券所得收益规定,未执行可自行诉讼[7]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在董事等人员给公司造成损失时,有权请求审计委员会等诉讼[10] - 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收到股东书面请求后30日内未诉讼或情况紧急时,股东可自行诉讼[11] 担保与重大事项审议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多种担保情形需股东会审议批准[15]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股东会审议[16] 股东大会与股东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16] - 多种情形下公司需在规定时间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或股东会,董事会需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反馈[18,19,20] 董事与董事会 -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至少包括三分之一独立董事和一名职工董事[41] - 董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每次会议应于召开10日前通知全体董事[58]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在十日内召集和主持[58] 审计委员会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64] - 审计委员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65] - 审计委员会作出决议,应当经审计委员会成员的过半数通过[65] 利润分配与公积金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68][69] - 公司从税后利润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决议可提取任意公积金[69] - 公司现金分红比例原则上不少于当年度可分配利润的10%[71] 章程修订 - 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将不再设置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81] - 修订原因是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81] - 修订内容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以工商登记为准[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