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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成科技(8308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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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成科技(830896) - 利润分配制度
2025-07-14 22:46
利润分配制度修订 - 2025年7月10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议案,尚需股东会审议[2] 利润分配政策决策程序 - 董事会专项研究股东回报,听取中小股东意见[5] 分配依据与比例 - 以母公司财务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按孰低原则确定总额和比例[7] - 现金分红比例原则上不少于当年度可分配利润10%,超部分可用股票股利分配[9] - 不同发展阶段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最低比例不同[10] - 最近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年均可分配利润30%[10] 公积金规定 - 分配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提取[13] - 法定公积金转股本时留存额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25%[13] 审议与监督 - 利润分配方案需股东会出席股东或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16] - 调整政策议案经董事会、股东会通过,对中小股东表决单独计票披露[16] - 审计委员会监督执行情况及决策程序[17] 披露与执行 - 董事会通过方案后及时披露,股东会决议两月内完成股利派发[17] - 调整政策需满足条件、论证并经股东会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7] - 股东超200人制定修改政策或分配利润提供网络投票并单独计票披露[18] - 年报或半年报详细披露分配方案和现金分红政策执行情况[18] 其他规定 - 股东违规占用资金公司有权扣减现金红利偿还[18] - 制度未尽事宜按法规和章程执行,冲突时修订[20]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经股东会通过后生效实施[20] - 制度拟定时间为2025年7月14日[21]
旺成科技(830896) - 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07-14 22:46
制度审议 - 2025年7月10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子公司管理制度议案[3] - 议案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3] - 制度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 子公司管理 - 通过在股东会行使表决权、委派人员等管理子公司[5] - 子公司制度不得与公司冲突,需报告重大事项[8][10] - 未经批准不得对外担保,规范募集资金使用[13] 监督与生效 - 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对子公司审计监督[15] - 制度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18]
旺成科技(830896)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07-14 22:46
制度修订 - 2025年7月10日公司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议案[3] - 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3] - 本制度修订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 信息披露要求 - 公司应及时、公平披露对股价或投资决策有较大影响且投资者未知信息[6] - 披露信息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11] - 重大事件发生时公司应及时披露临时报告,由董事会发布[12] 定期报告披露 - 公司需按规定时间编制并披露年度、中期、季度报告[24] - 预计不能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应及时报告并公告原因等[26] - 年度报告财务报告需经审计,未经审计不得披露[26] 业绩相关披露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泄露等情况应披露业绩快报[30] - 预计年度经营业绩出现特定情形应在1个月内预告[30] - 业绩快报与实际数据差异达20%以上或盈亏方向变化应披露修正公告[31] 人员责任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信息披露负责,有证据除外[19] - 董事长等对不同类型报告承担主要责任[20][25] 内幕信息管理 - 公司应建立内幕信息管理制度,控制知情人范围[22]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为内幕信息知情人员[65] 交易披露 - 交易资产总额等达到一定比例或金额需及时披露[39] - 公司与关联方成交金额达到一定标准需审议披露[43] 其他披露情形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出现质押等情况需披露[33][50] - 重大诉讼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比达10%以上需披露[54] - 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等情况需及时披露[47][48]
旺成科技(830896) - 累积投票实施细则
2025-07-14 22:46
会议信息 - 公司于2025年7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3] 议案表决 - 《关于修订<重庆市旺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3] 制度情况 - 制度修订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3][9] 选举规则 - 股东会选两名以上董事用累积投票制[5] - 选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最大表决权数计算方式[7] - 当选董事得票数及特殊情况处理办法[8]
旺成科技(830896)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7-14 22:46
制度修订 - 2025年7月10日公司召开会议审议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 管理对象与内容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对象包括投资者、分析师等[10] - 工作内容涵盖发展战略、经营管理等方面[10] 沟通方式与活动 - 与投资者沟通方式有定期报告、股东会等[9] - 应不晚于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举办年度报告说明会,董事长等出席[11] - 举办年度报告说明会至少提前2个交易日发布通知[11] - 特定情形下按规定召开投资者说明会[13] - 年度报告披露后及时召开业绩说明会并提前征集提问[13] - 可在网站开设专栏,设咨询电话和邮箱[14] - 可安排投资者现场参观、座谈沟通[14] - 定期报告结束后可举行业绩说明会或一对一沟通[15] - 实施融资计划时按规定举行路演[16] 人员与职责 - 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负责人,可聘专业机构协助[18] - 从事该工作的员工需具备多方面素质和技能[19]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有拟定制度、组织活动等职责[19] 合规与记录 - 相关人员在活动中不得透露未公开信息[19] - 与证券监管部门建立良好沟通关系[21] - 进行活动应建立健全档案记录情况[22] - 开展业绩说明会等活动编制记录并及时披露[23] - 活动中发布重大信息及时报告并披露[23]
旺成科技(830896)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7-14 22:46
制度修订 - 2025年7月10日公司召开会议审议《关于修订<重庆市旺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表决通过,尚需股东会审议[3]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7月14日发布,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34][35] 独立董事任职要求 - 董事会成员至少三分之一为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6] - 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部分由其担任召集人[6][7] - 特定股东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独立董事[9] - 会计专业人士需满足特定条件[10] - 有违法犯罪记录等情况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2] 选举与备案 - 董事会等可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23] - 北交所5个交易日内对候选人备案审查,无异议公司可选举[24][25] - 股东会通过选举后2个交易日向北交所报送文件[25] - 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24] 履职与管理 - 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十五日[21] - 公司应向独立董事通报情况等[16] - 部分职权行使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8] - 发现特定情形应向北交所报告[19] - 应向年度股东会提交述职报告并披露[20] 辞职与撤换 - 任职不符规定应1个月内辞职,否则公司审议撤换[26] - 公司可提前解除职务并特别披露[27] - 任期届满前辞职应提交书面报告,公司披露相关[28] - 辞职致比例不符等应履职至新任产生,公司2个月内补选[29]
旺成科技(830896) -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2025-07-14 22:46
制度修订 - 2025年7月10日董事会审议修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议案,待股东会审议[3] 资金支取 - 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超3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通知保荐或独董[10] 募投项目 - 募投项目超期限且投入未达计划50%,需重新论证[14] - 募投项目年度资金使用差异超30%,调整计划并披露[25] 现金管理 - 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十二个月,非保本、不质押[15] 资金使用 - 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经董事会审议2个交易日内披露[14] - 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超12个月,审议后2日披露[16][17] - 超募资金需董事会决议、保荐或独董意见及股东会审议[20] 协议管理 - 募集资金到账1个月内签三方监管协议,2日公告[9] - 商业银行三次未履职,公司可终止协议注销专户[10] - 三方协议提前终止,1个月内签新协议披露[11] 账户管理 - 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2个交易日内披露[15] 节余资金 - 节余低于200万且低于净额5%,豁免董事会审议[19] - 节余超200万或净额5%,董事会审议披露[19] - 节余高于500万且高于净额10%,股东会审议[19] 核查披露 - 内部审计机构至少半年检查一次资金存放使用情况[24] - 董事会每半年核查募投进展编专项报告与定期报告同披露[24] 资金置换 -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到位6个月内置换[20] - 募集资金置换事项经董事会审议2个交易日内披露[21]
旺成科技(830896)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07-14 22:46
制度审议 - 2025年7月10日董事会通过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议案[3] 制度原则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应遵守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原则[6] 信息披露 - 董事会统一领导信息披露工作并承担连带责任[8] 报告流程 - 责任人或联络人向董秘通报,董秘向董事长汇报[10][11] 制度生效 - 制度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13]
旺成科技(830896)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07-14 22:46
制度审议 - 2025年7月10日公司召开会议审议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修订议案,9票同意待股东会审议[2] 关联方界定 - 关联法人含直接或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等[8] - 关联自然人含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等[8] 交易决策 - 职能部门向总经理书面报告关联交易,总经理3个工作日内决策[12] - 与关联自然人30万元以上、关联法人成交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0.2%以上且超300万元交易,经独董会议审议后提交董事会[12] - 总经理可审批与关联自然人30万元以下或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0.2%以下且不超300万元交易(总经理无关联关系)[13] - 与关联方成交金额(除担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2%以上且超3000万元交易,需评估或审计报告并提交股东会[13] 特殊交易要求 - 交易标的为股权达规定标准需提供审计报告[13] - 交易标的为非现金资产(股权外)需评估报告,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有时间要求[13] 交易计算原则 - 与关联方交易按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适用规定[13] 担保规定 - 为关联方担保需合理商业逻辑,为控股股东等担保关联方应提供反担保[14] 日常交易 - 可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年度金额,超预计需重新审议披露[14][15] 审议程序 - 关联交易提交董事会前需经独董会议且全体独董过半数同意[19] 禁止行为 - 不得为特定关联方提供财务资助[20] 审议豁免 - 部分关联交易可免按关联交易审议,如现金认购[21] 表决回避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17]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权股份不计入总数[18] 其他 - 制度中“以上”含本数,“以外”不含本数[20] - 制度未尽事宜按法规和章程执行,冲突按新规定修订[21]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27]
旺成科技(830896) -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2025-07-14 22:46
制度修订 - 2025年7月10日董事会通过制度修订议案,尚需股东会审议[2] 关联方定义 - 直接或间接持5%以上股份的法人等为关联法人[7] - 直接或间接持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7] 资金往来与担保 - 限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不得拆借等[10] - 对关联方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回避[12] 检查与追责 - 财务部每月检查并上报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情况[15] - 违规占用资金要披露、整改并追究责任[16] - 违规造成损失追究责任人法律责任[18] 制度说明 - 本制度适用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由董事会解释[20] - 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