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尔化工(831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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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尔化工: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定
2024-12-12 18:35
制度修订 - 2024年12月11日公司通过《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定》修订[2] 人员聘任 - 公司聘任董事会秘书1名,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4] 职责规定 - 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会议筹备等工作[9] 保密与公告 - 聘任秘书应签保密协议,聘任等情况2个交易日内公告报备[11] 解聘与辞职 - 解聘应有理由,秘书可提交陈述报告,辞职需书面并完成移交[12] 代行职责 - 秘书空缺时董事长或指定人员代行,超三月董事长继续代行[13] 协助履职 - 可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秘书履职[19] 办公室职责 - 董事会办公室处理日常事务,秘书为负责人并保管印章[15] 义务与禁止 - 秘书有诚信勤勉义务,不得有受贿等禁止行为[17] 制度施行 - 本制度经董事会通过施行,解释权归董事会[21]
迪尔化工: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4-12-12 18:35
制度修订 - 2024年12月11日公司召开会议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尚需股东会审议[2] 担保规定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两者对外担保额之和[5] - 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应股东会审议且对方需反担保[7] - 最近3年财务文件虚假公司不得为其担保[9] - 单笔担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须股东会审议[12] - 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担保须股东会审议[12]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对象担保须股东会审议[12] - 按金额累计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担保须股东会审议且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2] - 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担保须股东会审议[12] 审议程序 - 董事会权限内担保须全体董事过半数出席且三分之二以上同意[14] - 股东会审议为股东等担保议案相关股东不参与表决,半数以上通过[15] - 股东会审议担保事项需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15] 其他规定 - 担保债务展期需重新履行审批程序[15] - 董事会审议担保时独立董事可聘会计师核查[15] - 对外担保和反担保需订立书面合同[17][18] - 财务部门负责对外担保日常管理和登记备案[20] - 财务部门跟踪监督被担保人并提前两月通知还款[22] - 被担保人到期未还款财务汇报并启动追偿程序[23][24] - 董事违规签担保合同损害公司利益应追究责任[26]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29]
迪尔化工:累积投票制度
2024-12-12 18:35
制度修订 - 2024年12月11日公司通过《累积投票制度》修订,待股东会审议[2] 累积投票制适用情况 - 股东会选两名或以上董监,或单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超30%时采用[5] 提名权 - 董事会等有权提名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7] 表决权计算 - 股东表决权等于持股数乘应选董监人数之积[10] 当选条件 - 当选董监得票数须超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2[14]
迪尔化工: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华阳迪尔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5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2024-12-12 18:35
关联交易 - 2025年预计日常性关联交易总额1.5475亿元,2024年初至披露日实际发生392.512359万元[1] - 2025年向华阳集团销售硝酸预计不超2000万元,采购零星服务不超5万元[2] - 2025年向可胜技术销售硝酸钾、硝酸钠产品预计不超1.347亿元[4] 其他数据 - 2023年末华阳集团总资产10.708305亿元、净资产3.517373亿元[2] - 2023年度华阳集团营业收入16.353176亿元、净利润7044.71万元[2] 公司业务 - 2025年购买原材料预计5万元,2024年初至披露日实际发生1.103774万元[1] - 2025年销售产品预计1.547亿元,2024年初至披露日实际发生391.408585万元[1] 会议审议 - 2024年12月11日董事会、监事会会议审议议案全票通过[9] - 预计关联交易金额需股东会审议批准[10]
迪尔化工: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4-12-12 18:35
制度修订 - 2024年12月11日公司召开会议通过《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修订,尚需股东会审议[2] 制度范围与原则 - 重大信息含公司业绩、收购兼并等相关信息[5] - 制度适用于董监高及持股5%以上股东等[6][7] - 信息披露原则为如实披露、确保内容合规等[8] 披露内容与要求 - 披露信息包括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等[9] - 披露文件以中文文本为准[9] - 公开披露信息应第一时间报送北交所并通过指定媒体发布[10] - 不得用新闻发布代替报告、公告义务[11] - 特定情况可申请豁免或暂缓披露[11] - 发现已披露信息有误或遗漏应及时更正、补充和澄清[12] 职责分工 - 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管理,董事长是第一责任人[14][16]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是指定联络人[17] - 证券事务代表协助收集编制报告资料[18] - 董事配合披露,董事会定期自查[18] - 子公司人员及时报告重要情况[19] - 监事会监督董高履职及披露情况[20] - 高管定期或不定期向董事会报告经营情况并答复咨询[21] - 经理层向董事会报告生产经营情况并答复询问[22] - 各部门、事业部和子公司负责人是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22] 定期报告披露时间 - 年报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中报在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季报在第3、9个月结束1个月内披露[29] - 年报财务报告需经符合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30] 业绩预告与快报 - 预计净利润同比变动超50%且大于500万元等情况需业绩预告[33] - 业绩快报、预告财务数据与实际差异达20%以上需修正公告[33] - 业绩快报主要数据指标同比变动超30%需说明原因[33] - 业绩预告本期财务数据上下限区间变动一般不超30%,最大不超50%[34] 重大事项披露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需披露[37] - 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等一次超30%需披露[37][55] - 1/3以上监事变动需披露[37] - 持股5%以上股东或实控人股份情况变化需披露[37]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披露[38][52][53] - 发生重大事件应及时披露[39] - 达到披露标准的交易需及时披露[44] - 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的诉讼、仲裁需披露[51] 其他规定 - 董事等履职文件资料保管不少于10年[64] - 持股5%以上股东等对未公告信息保密[66] - 财务信息披露前执行内部控制制度[70] - 内部审计人员监督内控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70] - 定期报告编制经多部门程序[59] - 临时报告编制、审核等有明确流程[60] - 董事会每年评估独立董事独立性并与年报同时披露[60] - 审计委员会审核财务信息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61] - 独立董事职权及履职信息及时披露[61] - 信息披露文件披露当日起2个工作日内归档[72] - 获悉关键人员信息变化2个交易日内填报股东持股变动信息[74] - 新任董监高任命后1个月内签署承诺书并报备[75] - 声明事项重大变化(持股除外)5个交易日内更新提交[75]
迪尔化工: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4-12-12 18:35
制度修订 - 2024年12月11日公司召开会议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尚需股东会审议[2] 审议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6种情形须股东会审议[9]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6种情形须董事会审议[10] 报告要求 - 交易标的为股权达规定标准需提供审计报告,非现金资产需评估报告[11] - 12个月内累计交易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应提供评估或审计报告并提交股东会[11] 特殊情况 - 公司单方面获利益的对外投资交易可免股东会审议[11] 审批流程 - 证券等投资事项由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11] - 未达董事会标准的对外投资由总经理审批,有风险可提交审议[12] 项目流程 - 对外投资先调研形成草案,经初审等程序[12] - 可行性报告获批后签协议合同,制定章程报审批[12] 理财要求 - 委托理财选合格机构签合同,董事会指派专人跟踪[13] 财务管理 - 财务部门负责对外投资财务管理[16] 方案选择 - 确定对外投资方案考虑现金流量等指标选最优[18] 出资规定 - 用实物或无形资产投资需评估,结果决议后出资[19] 项目实施 - 对外投资项目实施后派驻产权代表,加强控制核对[19] 资产处置 - 对外投资资产处置需决议,终止时全面清查[22] 报告制度 - 负责部门在项目实施后三年内至少每年向董事会书面报告[25] 监督检查 - 监事会等行使对外投资活动监督检查权[25] - 内部审计部门监督检查投资业务多方面内容[25] 制度施行 -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由董事会解释[29]
迪尔化工: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2024-12-12 18:35
会议信息 -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现场会议12月27日10:00召开,网络投票12月26 - 27日[6][7] - 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12月20日[9] - 会议地点为泰安市宁阳县迪尔化工会议室[10] 关联交易 - 2025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不超15475万元[11] - 向华阳集团销售硝酸预计不超2000万元,采购服务不超5万元[11] - 向浙江可胜销售产品预计不超13470万元[11] 其他 - 登记时间为12月27日8:00 - 10:00,地点在迪尔化工会议室[15] - 会议联系人卢英华,电话0538 - 5826909,传真0538 - 5826423[16] - 备查文件为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决议[17]
迪尔化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12-12 18:35
会议信息 - 2024年12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 - 公告发布时间为2024年12月12日[22] 审计委员会细则 - 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修订[2] - 审计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含2名独立董事[7] - 例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每季度至少一次[17]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18] - 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施行[20]
迪尔化工:防范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2024-12-12 18:35
制度修订 - 2024年12月11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过《防范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修订,待股东会审议[3] 资金管理 - 限制公司与股东及关联人经营性资金往来占用公司资金[7] - 不得用六种方式向股东及关联人提供资金[8] 关联交易 - 关联交易须履行审批和信息披露义务[8] 监督机制 - 董事会建“占用即冻结”机制,明确责任人及处分措施[8] - 独立董事、监事每季度查资金往来,异常提请董事会处理[10] 审计要求 - 审计部将关联交易纳入内部审计和报告[11] - 注册会计师对资金占用情况出具专项说明并公告[11]
迪尔化工: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4-12-12 18:35
制度修订 - 2024年12月11日公司召开会议9票同意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 资金支取与监管 - 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超3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需通知保荐机构等[9] - 商业银行应每月提供对账单并抄送保荐机构等[9] - 商业银行三次未及时出具对账单等,公司可终止协议注销专户[9] 资金使用原则 - 募集资金按招股书用途使用,改变用途须经股东会决议[13] - 原则上用于主营业务,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等[13] 项目论证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搁置超一年需重新论证[14] - 超计划期限且投入未达计划金额50%需重新论证[14] 协议签订与公告 - 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三方监管协议,签后2个交易日公告[9] 资金存放 - 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批准专项账户,不得作其他用途[8] 资金置换与补充 -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项目可在6个月内置换,经董事会审议披露[15] - 闲置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超12个月,经审议披露并归还公告[16][17] - 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等需经审议披露,12个月内不高风险投资[17] 资金投资 - 使用闲置资金投资产品需经审议公告,面临风险及时披露[19] 用途变更 -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需经审议披露,变更后投资主营业务[22] - 拟变更用途董事会审议后2个交易日公告[23] 实施地点变更 - 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需经审议公告[24] 结余资金处理 - 结余低于200万元且低于净额5%,年报披露[25] - 超过200万元或净额5%需董事会审议[25] - 高于500万元且高于净额10%需股东会审议[25] 资金使用管理 - 财务部门设台账记录资金使用情况[27]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半年检查一次并报告[27] - 董事会每半年度核查项目进展并出具报告[27] 审计与披露 - 年度审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28] - 当期使用闲置资金投资产品披露收益等情况[28] 鉴证结论处理 - 鉴证结论为“保留结论”等,董事会分析整改披露[28] 监督与责任 - 监事会关注资金管理,必要时督促聘请鉴证[28] - 鉴证报告认为违规,董事会说明整改追责[29] - 董事等维护资金不被占用挪用,发生时追回处分责任人[29] 制度施行 -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