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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碳素(832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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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碳素: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1.28亿元 积极拓展和储备高端特种石墨产品技术
中证网· 2025-08-26 15:16
财务表现 - 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1.28亿元 [1]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2894.07万元 同比增长636.72% [1] - 资产负债率42.68% 较上年末下降2.79个百分点 [1] 技术研发 - 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1] - 与湖南大学 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 中国矿业大学等科研院所建立深度研发合作 [1] - 淘汰浸渍环节 焙烧次数由3次压缩至1次 缩短生产周期并降低成本 [1] - 正在开发高性能浸金属炭石墨材料项目和燃料电池碳基复合双极板生产技术项目 [1] 市场拓展 - 境外营业收入同比增长2.11% [2] - 延迟年产1.8万吨高端特种石墨碳材项目至2026年3月31日 以提升资金使用效果 [2] 行业前景 - 等静压特种石墨因优异特性被广泛应用 [2] - 具备产业链一体化生产能力和规模效应的企业将更具竞争力 [2] - 国家政策支持及下游应用行业快速发展提供良好市场环境 [2]
东方碳素(832175) - 平顶山东方碳素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5-08-25 21:20
募集资金情况 - 公司发行3200万股,每股12.6元,募资4.032亿元,净额3.6870529792亿元[3] - 截至2025年6月30日,专户余额2163.303314万元[3] - 2025年半年度投入1136.1096万元,累计投入3.000908386亿元[16] 项目进展 - 年产1.8万吨高端特种石墨碳材项目投资3.6870529792亿元,进度81.39%,预计2026年3月31日达可使用状态[16] 资金使用调整 - 2024年7月同意5000万元闲置募资补流,2025年7月归还[9][10] - 2025年3月决定将项目建设期延至2026年3月31日[17] 合规情况 - 改变用途募资金额为0,比例0%[16] - 按规定管理募资,无违规、置换、买理财、变更用途情况[7][9][10][11][12]
东方碳素(832175) - 平顶山东方碳素股份有限公司承诺管理制度公告
2025-08-25 21:20
制度修订 - 2025年8月23日董事会审议通过修订《承诺管理制度》[2] - 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 制度内容 - 规范承诺及履行行为,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5] - 承诺需明确期限,公开承诺要具体、可操作[7] - 部分承诺变更或豁免需审议[9] 制度实施 - 收购人、受让方遵守承诺[10] - 报告披露承诺履行情况[10][11] - 生效日为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13]
东方碳素(832175) - 平顶山东方碳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08-25 21:20
制度审议 - 2025年8月23日公司审议通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3] 任职限制 - 特定情形者不得担任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10] 离职生效 - 董事辞任、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生效时间不同[11] 履职要求 - 特定情形下原人员需继续履职,公司60日内补选[12] 离职交接 - 离职后5个工作日内移交文件并签署确认书[14] 股份转让 - 任职和离职后股份转让有规定[16] 追责复核 - 公司可对离职人员追责,人员可申请复核[18]
东方碳素(832175) - 平顶山东方碳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5-08-25 21:20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于2023年6月30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3200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2] - 公司注册资本为11900万元,目前已发行股份总数为11900万股[3][5]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5]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不同情形有不同注销或转让时间要求[6]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上市交易起1年内不得转让[6] 股东权益与义务 - 股东按所持股份类别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可获股利等利益分配[7][8] - 股东对公司经营可监督、提建议或质询,可依法转让、赠与或质押股份[8]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情况可请求诉讼[9][10] 重大事项审议 - 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与关联方交易等多种情况需股东会审议[13][14] - 公司担保相关多种情况需股东大会/股东会审议,部分可免审议程序[18][20] 会议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大会/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0] - 多种情形需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有相应处理时间要求[20][21] 董事相关规定 - 董事任期为三年,可连选连任,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6年[35] - 董事对公司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违反规定有相应后果[35][36]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成员中有1名职工代表[38] 独立董事相关 - 独立董事需具备特定条件,应每年对独立性自查[45][46] - 独立董事可行使特别职权,部分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47]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56] - 公司优先推行现金方式分配股利,最近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原则上不少于年均可分配利润30%[58][59] 信息披露 - 公司需按规定时间披露年度、中期、季度报告[55] - 公司指定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为信息披露媒体[64] 其他事项 - 公司拟取消监事会及监事设置,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相关职权[75] - 公司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73][74]
东方碳素(832175) - 平顶山东方碳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通知公告
2025-08-25 21:17
会议信息 -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于2025年9月12日15:00现场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9月11 - 12日15:00[5][6]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9月8日,登记在册普通股股东有权出席[7][8] 审议议案 - 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等议案待表决[10][19] - 特别决议议案序号为1.00、2.02、2.07、3.00[13] 登记信息 - 登记方式分四种情况,时间为9月12日13:00 - 14:00,地点为公司会议室[14] 其他 - 会议联系方式为0375 - 2526789,与会人员费用自理[14] - 备查文件包括董事会和监事会会议决议[15]
东方碳素(832175) - 平顶山东方碳素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8-25 21:16
会议信息 - 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8月23日,发出通知时间为2025年8月12日[4] - 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和授权出席3人[3] 议案表决 -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需股东会审议[5] - 《关于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需股东会审议[5] - 《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无需股东会审议[7] - 《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无需股东会审议[7]
东方碳素(832175) - 平顶山东方碳素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8-25 21:16
会议信息 - 董事会会议于2025年8月23日现场和视频结合召开[2] - 应出席董事7人,均出席或授权出席[3] 议案表决 - 《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等多议案表决同意7票,无反对弃权[4][8][9][11] - 部分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部分无需[4][8][9][11] 后续安排 - 公司拟于2025年9月12日下午3点开临时股东会[10]
东方碳素(832175) - 平顶山东方碳素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2025-08-25 00:00
制度审议 - 2025年8月23日召开会议通过修订《舆情管理制度》[3] 舆情界定 - 舆情包括媒体报道等,分重大和一般两类[8][9] 工作安排 - 董事长任舆情组长,秘书任副组长[11] - 一般舆情秘书和证券部处置,重大由工作组决策[17] 信息管理 - 采集范围涵盖官网等各类载体[13] - 处理原则为快速反应等[15] 责任规定 - 内部人员对舆情信息保密,违规追责[21] - 编造传播虚假信息公司将追究责任[21] 制度执行 - 自审议通过实施,修改亦同[24] -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23]
东方碳素(832175) - 平顶山东方碳素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2025-08-25 00:00
制度审议 - 2025年8月23日公司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内部审计制度》[3] 审计部工作安排 - 会计年度结束前两个月提交次年度内审计划,结束后两个月提交年度内审工作报告[12] - 工作底稿等资料保存时间不低于十年[13] - 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控评价报告和内部审计报告[19][25] - 每季度与审计委员会召开一次会议报告内审工作和问题[24] 审计范围与职责 - 内审范围包括财务、内控、专项审计[16] - 审计委员会监督指导评估内审工作,履行多项职责[9][11] - 审计部检查监督多事项,履行多项职责[9][11] 制度相关规定 - 内控制度执行情况作为绩效考核重要指标[25] - 建立责任追究和激励约束机制[25][43] - 违反制度视情节处分,拒不改正报请董事会,涉嫌犯罪移交司法机关[44] 人员要求与处理 - 内审人员依法审计,遵守准则保守秘密,有利害关系应回避[31] - 有拒绝提供资料等行为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报请董事会处理[32] 报告披露 - 审计委员会出具年度内控自我评价报告[27] - 披露财务报告等需审计委员会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7] - 公司可聘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非无保留结论董事会做专项说明[28][29] - 披露年报同时在指定网站披露内控评价和鉴证报告(如有)[29] 其他 - 制度与法律法规等不一致时以其规定为准,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4] - 该制度由平顶山东方碳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8月25日发布[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