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恒新材(8324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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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恒新材(832469) - 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8-06 19:00
会议信息 - 2025年8月6日在公司会议室现场召开监事会会议[7] - 8月1日发出会议通知,主持人是刘明先生[7] - 应出席监事3人,出席和授权出席3人[5] 议案表决 -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表决同意3票[8] - 《关于废止<深圳市富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表决同意3票[10] 后续安排 - 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8][10]
富恒新材(832469) -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8-06 19:00
会议信息 - 董事会会议于2025年8月6日现场召开,8月1日邮件通知[3] - 应出席董事5人,出席和授权出席5人[4] - 拟于2025年8月22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24] 议案表决 - 《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下设29个子议案,同意5票[7][10] -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5票,需提交股东会[11] - 《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同意5票,无需提交股东会[12][13] 授信申请 - 拟向华夏银行深圳分行申请5000万元综合授信,期限1年[14] - 拟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申请5000万元综合授信,用于日常经营[19][21] 担保情况 - 股东姚秀珠和郑庆良夫妇为华夏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16] - 关联方为浦发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23]
富恒新材(832469)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富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担保事项的核查意见
2025-08-06 18:47
授信申请 - 公司拟向华夏银行深圳分行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各申请5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期限1年[2] 担保情况 - 公司实控人姚秀珠和郑庆良夫妇为授信额度提供无偿连带责任保证担保[2] - 关联担保在2025年综合授信额度内,已获2024年年度股东会批准[4] 会议审议 - 2025年8月1日和6日相关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关联董事姚秀珠回避表决[4]
富恒新材(832469)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8-06 18:47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6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不设副董事长,独立董事2人,职工代表董事1人[7] 规则修订 - 2025年8月6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 职权与审议事项 - 董事会行使职权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章程和股东会决议,需批准事项应报经批准[9]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5种情况须董事会审议[9] - 公司提供担保应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须经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11] - 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须经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并决议[11]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30万元以上等3种关联交易须董事会审议[11]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2]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应10日内召集主持[15] - 董事会定期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临时会议提前3日多种方式通知,紧急情况可口头通知[15] - 董事会定期会议变更需提前两日发书面通知,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可缩短或豁免临时会议通知时限[16] 会议举行与决议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8] - 董事会作出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方生效[20]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由过半数无关联董事出席,决议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无关联关系董事不足半数提交股东会审议[21] 其他规定 - 董事会会议记录和文件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21][26] - 董事会决议公告由董事会秘书按规定执行,决议披露前相关人员有保密义务[24] - 董事会会议实行一事一表决、一人一票制,表决意见分同意、反对和弃权三种[20]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认为提案问题可要求暂缓表决,提议董事需明确再次审议条件[21] - 董事未出席且未委托他人视为放弃该次会议表决权[20] - 本规则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解释,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28]
富恒新材(832469)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08-06 18:46
证券代码:832469 证券简称:富恒新材 公告编号:2025-099 深圳市富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深圳市富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6 日召 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 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1.27:修订《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表决结果为:同 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深圳市富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深圳市富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信 息内部报告工作,确保公司依法、及时地归集重大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和《深圳市富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
富恒新材(832469)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08-06 18:46
制度审议 - 2025年8月6日公司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 资金支取与监管 - 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超3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公司及银行应通知保荐机构或顾问[10] - 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位一月内签三方监管协议,2个交易日内披露协议内容[10] - 银行三次未及时出具对账单等,公司可终止协议并注销专户[10] 募投项目管理 - 募投项目超期限且投入未达计划金额50%,公司应重新论证可行性[14] - 募投项目年度实际与预计使用资金差异超30%,公司应调整投资计划[25] 资金使用与置换 -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经董事会审议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15] - 单次补充流动资金不超十二个月[16] - 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应在资金转入专户后六个月内实施[20] 节余资金处理 - 节余募集资金低于200万元且低于项目净额5%,可豁免董事会审议[19] - 节余募集资金超200万元或项目净额5%,需经董事会审议[19] - 节余募集资金高于500万元且高于项目净额10%,需经股东会审议[19] 检查与核查 - 公司内审部门至少每半年检查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24] - 董事会每半年度核查募投项目进展[24] - 保荐机构或顾问至少每半年现场核查公司募集资金情况[25] 责任与制度执行 - 董事会负责建立健全并确保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实施[28] - 相关责任人违反制度,公司视情节处分并追究法律责任[28] - 制度依据法规修改时,参照新法规执行,必要时修订[30]
富恒新材(832469)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
2025-08-06 18:46
制度审议 - 2025年8月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过《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2] 股份转让 - 任职期及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不超所持股份25%[7] - 所持股份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让[8] - 新增无限售股当年可转25%,新增限售股计入次年基数[8] 买卖限制 - 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不得买卖[8] - 季报、业绩预告等公告前5日不得买卖[8] 信息申报 - 新任后2个交易日内委托申报个人信息[11] - 信息变化、离任后2个交易日内委托申报[12] 减持规定 - 减持时间区间不超3个月,超1%需提前30日披露[14] 其他 - 制度依法律及章程执行,不一致以规定为准[17]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并审议通过后生效[17]
富恒新材(832469)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08-06 18:46
证券代码:832469 证券简称:富恒新材 公告编号:2025-081 深圳市富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深圳市富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6 日召 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 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1.09: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表决结果为: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深圳市富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深圳市富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对外担保行为,防范对外担保风险,确保公司资产安全和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以及《深圳市富恒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 ...
富恒新材(832469) -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08-06 18:46
证券代码:832469 证券简称:富恒新材 公告编号:2025-079 深圳市富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深圳市富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6 日召 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 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1.07: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表决结果为:同意 5 票,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深圳市富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切实保护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规范深圳市富恒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管理行为,保证高级管理人员依法 行使职权和承担义务,以确保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的有序进行,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市富恒新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 ...
富恒新材(832469)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5-08-06 18:46
薪酬制度 - 2025年8月6日董事会审议通过《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3] - 制度适用于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6][7] - 薪酬以公司经营与综合管理情况为基础确定[7] 薪酬构成 - 内部董事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奖金组成[11] - 独立董事和外部董事领津贴[11] -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及绩效奖金组成[12] 其他规定 - 岗位变动按任免决议时间按月计算当年薪酬[14] - 违规可降薪或不发绩效奖金[14] - 薪酬体系调整需报股东会或董事会批准[1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