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骏创科技(833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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骏创科技:关于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选举委员的公告
2023-11-13 19:21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设立情况 关于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选举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苏州骏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11 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 选举委员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证券代码:833533 证券简称:骏创科技 公告编号:2023-092 苏州骏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机制,提升公司规范化运作水平,根据《公司法》《证 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有关规定,经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在董事会下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人员组成情况 根据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全部由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组成,独立董事应当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 鉴于公司在董事会下设了 ...
骏创科技: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公告
2023-11-13 19:21
证券代码:833533 证券简称:骏创科技 公告编号:2023-113 三、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出具的《期权注销确认书》。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苏州骏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注销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北京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3 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监 管指引第 3 号》")《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及公司 2022 年 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 提交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申请经审核确认,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宜已经办理 完毕,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基本情况 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注销 2022 年股权激励计 ...
骏创科技: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3-11-13 19:21
证券代码:833533 证券简称:骏创科技 公告编号:2023-110 苏州骏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薪酬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于 2023 年 11 月 11 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苏州骏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更好的促进苏州骏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稳定持续的发展,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充分调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新性,提升公司经营效益和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 《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平原则,体现收入水平 ...
骏创科技: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2023-11-13 19:21
苏州骏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证券代码:833533 证券简称:骏创科技 公告编号:2023-10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于 2023 年 11 月 11 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苏州骏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苏州骏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利润分配 行为,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配机制,增强利润分配的透明度,切实保护中 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章以及《苏州骏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 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将进一步强化回报股东的意识,严格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自主决策公司利润分配事项, ...
骏创科技: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3-11-13 19:21
证券代码:833533 证券简称:骏创科技 公告编号:2023-105 苏州骏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于 2023 年 11 月 11 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一条 为规范苏州骏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 司")信息披露工作,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苏州骏创汽车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规范性文件的有 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公平地披露所有可能对公司 股票交易价格、投资者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并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公 ...
骏创科技:关于苏州骏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
2023-11-10 21:01
苏州骏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并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现对由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 构")保荐的苏州骏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 行人"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提出第一轮问 询意见。 请发行人与保荐机构在 20 个工作日内对问询意见逐项 予以落实,通过审核系统上传问询意见回复文件全套电子版 (含签字盖章扫描页)。若涉及对招股说明书的修改,请以楷 体加粗说明。如不能按期回复的,请及时通过审核系统提交 延期回复的申请。 经签字或签章的电子版材料与书面材料具有同等法律 效力,在提交电子版材料之前,请审慎、严肃地检查报送材 料,避免全套材料的错误、疏漏、不实。 本所收到回复文件后,将根据情况决定是否继续提出审 核问询意见。如发现中介机构未能勤勉尽责开展工作,本所 将对其行为纳入执业质量评价,并视情况采取相应的监管措 施。 1 | 问题 1. 募投项目必要性与信息披露充分性 3 | | --- | | 问题 2. 业务模式披露充分性与合规性 6 | | 问题 3. 业绩大幅增长的真实性 7 | | 问题 4. 其他问题 8 | 问题1.募投项目必要性与信息披露充分性 ( ...
骏创科技:关于收到北京证券交易所《关于苏州骏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公告
2023-11-10 15:46
证券代码:833533 证券简称:骏创科技 公告编号:2023-090 苏州骏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北京证券交易所《关于苏州骏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苏州骏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10 日收到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出具的《关于苏州骏创汽车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以下简称"问询函")。 北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提交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 审核,并形成了审核问询问题。 公司将按照上述问询函的要求,会同相关中介机构逐项落实并及时提交对问 询函的回复,回复内容将通过临时公告方式披露,并在披露后通过北交所发行上 市审核业务系统报送相关文件。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通过北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做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公 司最终能否通过北交 ...
骏创科技: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预留授予结果公告
2023-11-09 17:48
证券代码:833533 证券简称:骏创科技 公告编号:2023-089 苏州骏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预留授予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股票期权授予结果 (二)实际授予明细表 | | | | 获授的股票 | 占预留授 予股票期 | 占目前总 | | --- | --- | --- | --- | --- | --- | | 姓名 | 国籍 | 职务 | 期权数量 | 权总量的 | 股本的 | | | | | (万份) | | 比例 | | | | | | 比例 | | | 任谷璋 | 中国 | 核心员工 | 50.40 | 82.35% | 0.51% | | 陈伟锋 | 中国 | 核心员工 | 9.00 | 14.71% | 0.09% | | | 合计 | | 59.40 | 97.06% | 0.60% | 注: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 舍五入所致。 本次登记完成股票期权名单如下: | ...
骏创科技:苏州骏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2023-10-31 19:16
苏州骏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Suzhou Junchuang Auto Technologies Co.,Ltd. (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船坊头路 6 号)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募集说明书(草案) 保荐人(主承销商) 二〇二三年十月 股票代码:833533 股票简称:骏创科技 公告编号:2023-055 公司声明 本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募 集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募集说明书 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对本公司发行证券申请予以注册,不表明中国证监会和北京证券交易所对 该证券的投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 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 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1-1-1 特别提示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 议及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尚需北京证券交易所审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