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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之高(8347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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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之高(834765)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08-27 19:53
制度审议 - 2025年8月26日公司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 资金支取与通知 - 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超3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公司及银行应通知保荐机构或顾问[11][12] 银行对账单 - 商业银行每月向公司提供对账单并抄送保荐机构或顾问[12] 三方监管协议 - 公司应在资金到位一月内签三方协议,2个交易日内披露内容[10] - 银行三次未及时出具对账单等,公司可终止协议并注销专户[12] - 协议提前终止,公司一月内签新协议并披露[11] 募投项目论证 - 募投项目搁置超一年或投入未达计划50%,公司需重新论证[15] 资金使用审议 - 资金置换等事项需董事会审议,保荐机构或顾问发表意见[16] 账户管理 - 资金应存专项账户,多次融资分别设专户,使用完注销并披露[10] - 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2个交易日内披露[17] 资金使用披露 - 闲置资金现金管理、补充流动资金等使用情况2个交易日内披露[17][19][21][22] 节余资金处理 - 节余低于200万元且低于净额5%,年报披露;超200万元或5%,董事会审议;高于500万元且高于10%,股东会审议[21][26][27] 检查与核查 - 内部审计部门半年检查一次资金存放使用情况[28] - 董事会半年核查募投项目进展,编制报告与定期报告同时披露[29] - 募投项目资金差异超30%,公司调整计划并披露[29] - 保荐机构或顾问半年现场核查,年度出具专项报告[30] 审计与责任 - 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出具鉴证报告[30] - 控股股东占用资金,董事追回并处分责任人[33] - 未按规定使用资金致损失,责任人担责[33] 制度生效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36][37]
美之高(834765)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08-27 19:53
董事会决议 - 2025年8月26日审议通过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3] 董事会秘书职责 - 负责信息披露、会议筹备、投资者关系管理等职责[8] 任职与任期 - 应具备专业知识和资格证书,任期3年可连任[12] 聘任与解聘 - 聘任、解聘、辞职需按规定时间公告报备[12][13] 细则生效 - 细则自2025年8月26日起生效实施[17]
美之高(834765) - 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08-27 19:53
制度修订 - 2025年8月26日四届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修订《子公司管理制度》[3]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18] 子公司界定 - 子公司指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超50%等实际控制的公司[6] 管理控制 - 公司通过子公司股东会行使权利,子公司董事会运营需符合公司要求[8] - 子公司应完善治理结构和内部管理制度[11] 事项审批 - 子公司对外担保需事先报告并审批[13] - 子公司规范管理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13] 审计监督 - 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对子公司审计,高级管理人员调离需离任审计[16]
美之高(834765)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8-27 19:53
制度审议 - 2025年8月26日公司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3] 管理原则与对象 - 投资者关系管理遵循八项原则[6] - 工作对象包括投资者、证券分析师、财经媒体等[9] 沟通方式与内容 -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方式有十种[9] - 主要工作内容涵盖九项[9][10] 时间要求 - 避免在年报、半年报披露前30日内接受现场调研[10] - 应在不晚于年度股东会召开日举行业绩说明会[10] - 至少提前2个交易日发召开年报说明会通知[11] 人员职责 - 董事会秘书为负责人,未经同意不得开展活动[14] - 从事人员须具备五项素质[14] - 秘书可聘专业机构协助工作[15] - 秘书负责制订细则、组织活动和培训[15] 部门职责 - 董事会办公室为职能部门,由秘书领导[16] - 负责汇集信息、沟通答复、组织活动等[16][17]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0]
美之高(834765)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08-27 19:53
制度制定 - 2025年8月26日公司通过《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3] 重大信息界定 - 重大交易、关联交易、诉讼仲裁等达标准属重大信息[9][10][11] 报告流程 - 报告义务人1个工作日内向董秘报告[15] - 董秘分析判断,需披露提请董事会公开[15] 制度生效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9]
美之高(834765)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2025-08-27 19:53
制度修订 - 2025年8月26日公司董事会通过修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 会议规则 - 定期会议会前5日、不定期会前3日通知,全体同意可不受限[7] - 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主持,不履职时两人以上可自行召集[9] 表决与审议 - 表决实行一人一票,方式有举手表决、记名投票[9] - 关联交易等需经会议审议、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9] 特别职权与记录 - 独立聘请中介等特别职权需会议讨论,行使部分需过半数同意[10] - 会议需制作记录,出席董事签字确认[11] 其他规定 - 独立董事应发表明确独立意见[12] - 公司保证会议召开,提供条件并承担费用[14]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股东会通过后生效[17][18]
美之高(834765) -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2025-08-27 19:53
制度审议 - 2025年8月26日董事会审议通过修订资金占用制度,需股东会审议[2] 资金占用规定 - 资金占用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7] - 防止控股股东等占用资金,关联交易及时结算[8] 责任与监督 - 董事长是防占用和清欠第一责任人[11] - 独立董事至少季度查资金往来[13] 违规处理 - 产生占用行为可申请司法冻结股份[13] - 相关方有权向监管报备并提请开股东会[14] 制度生效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日起实施[21]
美之高(834765)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08-27 19:53
制度修订与审议 - 2025年8月26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修订和解释,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47] 投资审批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5种情况之一,应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10]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5种情况之一,应由董事会决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1] - 未达到提交董事会审议标准的投资事项,由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审批[13] 投资类型规定 - 公司一般不以自有资金进行证券等特定投资,开展需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批准[13] 累计计算规则 - 公司发生投资事项按交易类型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达规定标准履行审批程序[13] 审计评估要求 - 达到提交股东会审议标准且交易标的为股权,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为其他资产,需聘请评估机构评估[14] - 未达提交股东会审议标准,北交所认为必要时,公司也应聘请相关机构审计或评估[15] 子公司投资管理 - 控股子公司发生投资事项,先向公司总经理报告,按规定审批[15] 项目报告与管理 - 投资项目完成后,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应于30日内将项目运作情况报告公司总经理及董事会[28] 部门职责分工 - 公司董事长负责新投资项目信息收集、整理和初步评估,建立项目库并提投资建议[18] - 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对外投资财务管理、账务处理及与相关部门核对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20][21][29] 投资决策流程 - 短期投资决策由董事会预选投资机会和对象、编制计划,财务部门提供资金流量状况,计划按权限审批后实施[20] - 长期投资项目经董事会评估、审计部门初审、调研论证、编制报告和协议,按权限审批后实施,由经营管理层监督运作[23][24] 协议签署与生效 - 投资协议经股东会等审批通过后,由董事长等代表公司签署,草案需相关机构决议通过方可生效实施[27] 审计监督与管理 - 公司审计监督部门对投资项目跟踪检查,收集被投资单位财报并在其经营变化时汇报[31] 子公司管理架构 -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建立管理控制架构,协调经营和风险管理策略,制定业绩考核与激励约束制度[31][32] 投资收回与转让 - 出现经营期满、破产等情况时公司可收回对外投资,投资有悖经营方向、连续亏损等时可转让[34][35][36] 人员委派 - 公司对外投资组建合作、合资公司派出董事,向控股下属公司委派财务总监[38] 财务记录与核算 - 公司财务部门应对对外投资进行全面财务记录和详尽会计核算[39] 财务信息获取 - 财务部门需取得被投资单位财务报告以分析其财务状况[39] 投资检查与审计 - 公司每年末对长、短期投资进行全面检查,对子公司进行定期或专项审计[39] 子公司信息报送 - 子公司应每月向公司财务中心报送财务会计报表[39] 子公司信息管理 - 公司对子公司所有信息享有知情权[41] - 子公司对收购出售资产等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公司[41][42] - 子公司董事会须设专人负责重大事项报告事宜[42] 违规处理 - 违反规定给公司造成投资损失,董事会将给予相关人员处分[44] - 擅自签订投资协议草案并造成损失,责任人应承担赔偿责任[44]
美之高(834765)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08-27 19:53
制度修订 - 2025年8月26日董事会审议通过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尚需股东会审议[3] 审批情形 - 六种须股东会审批的对外担保情形,含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12] - 一年内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对外担保,股东会以特别决议通过[14] 审议流程 - 除特定情形外对外担保由董事会审议,须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13] - 董事会审核多项申请应逐项表决,均需全体成员2/3以上同意[15] - 股东会审议为关联人担保议案,相关股东不参与表决,其他股东半数以上通过[12,15,18] 实施授权 - 经批准的对外担保额度分次实施,可授权董事长签署文件[15] - 子公司对外担保需报公司董事会审议,再由子公司决定实施[16,17] 管理职责 - 财务部负责对外担保统一登记备案管理[18] - 财务部按季度填报情况表并抄送相关人员[19] 后续措施 - 财务部在被担保人债务到期前了解偿还安排[22] - 被担保人到期未还款,公司及时披露信息[26] - 公司履行担保义务后向债务人追偿并披露情况[23] 信息披露 - 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及时公告并向注册会计师提供担保事项[25] 责任承担 - 全体董事对违规担保损失承担连带责任[29] - 公司追究擅自越权或怠于履职人员责任[29] 制度效力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修订和解释[32]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33]
美之高(834765)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8-27 19:53
董事会结构与任期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1人[10] - 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8]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三年,连任不超六年,满六年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62] 会议规则 - 董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提前十日书面通知[22] - 单独或合并持股10%以上股东提议,董事长十日内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22] - 定期会议变更事项或提案,需提前三日书面通知,不足三日会议顺延或需董事认可[32]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或其委托董事出席方可举行[36] - 董事会会议表决一人一票,以记名投票等方式进行[46] 决策规则 - 董事会审议提案形成决议,须超全体董事半数投赞成票,担保事项需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46][47] - 董事与决议事项有关联关系时,不得行使表决权[49] - 不同决议矛盾时,以形成时间在后的决议为准[48] 独立董事相关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为前十股东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63] - 独立董事每年自查独立性,董事会每年评估并与年报同时披露[64] -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单独或合并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75] 其他 - 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已获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 -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59] - 董事长应督促落实董事会决议,检查实施情况并通报[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