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之高(8347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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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之高(834765) -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
2025-08-27 19:53
制度通过 - 2025年8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议案[3] 披露规则 - 涉及国家秘密信息依法豁免披露[8] - 符合特定情形的商业秘密信息可暂缓或豁免披露[9] - 暂缓、豁免原因消除应及时披露[9][10] 登记报送 - 暂缓、豁免披露信息需登记相关事项[10][11] - 报告公告后十日内报送相关登记材料[11] 职责期限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业务部门提交审批[12] - 登记材料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12]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4]
美之高(834765)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27 19:53
会议审议 - 2025年8月26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3] 审计委员会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含两名独立董事且至少一名为专业会计人士[8] - 每季度至少开一次定期会议,提前三天通知委员[16]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表决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6][17] - 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董事会可撤销委员职务[16] 其他规定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18] - 部分事项经审计委员会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1]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6]
美之高(834765)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08-27 19:53
制度审议 - 2025年8月26日公司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 资金支取与通知 - 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超3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公司及银行应通知保荐机构或顾问[11][12] 银行对账单 - 商业银行每月向公司提供对账单并抄送保荐机构或顾问[12] 三方监管协议 - 公司应在资金到位一月内签三方协议,2个交易日内披露内容[10] - 银行三次未及时出具对账单等,公司可终止协议并注销专户[12] - 协议提前终止,公司一月内签新协议并披露[11] 募投项目论证 - 募投项目搁置超一年或投入未达计划50%,公司需重新论证[15] 资金使用审议 - 资金置换等事项需董事会审议,保荐机构或顾问发表意见[16] 账户管理 - 资金应存专项账户,多次融资分别设专户,使用完注销并披露[10] - 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2个交易日内披露[17] 资金使用披露 - 闲置资金现金管理、补充流动资金等使用情况2个交易日内披露[17][19][21][22] 节余资金处理 - 节余低于200万元且低于净额5%,年报披露;超200万元或5%,董事会审议;高于500万元且高于10%,股东会审议[21][26][27] 检查与核查 - 内部审计部门半年检查一次资金存放使用情况[28] - 董事会半年核查募投项目进展,编制报告与定期报告同时披露[29] - 募投项目资金差异超30%,公司调整计划并披露[29] - 保荐机构或顾问半年现场核查,年度出具专项报告[30] 审计与责任 - 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出具鉴证报告[30] - 控股股东占用资金,董事追回并处分责任人[33] - 未按规定使用资金致损失,责任人担责[33] 制度生效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36][37]
美之高(834765)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08-27 19:53
董事会决议 - 2025年8月26日审议通过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3] 董事会秘书职责 - 负责信息披露、会议筹备、投资者关系管理等职责[8] 任职与任期 - 应具备专业知识和资格证书,任期3年可连任[12] 聘任与解聘 - 聘任、解聘、辞职需按规定时间公告报备[12][13] 细则生效 - 细则自2025年8月26日起生效实施[17]
美之高(834765) - 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08-27 19:53
制度修订 - 2025年8月26日四届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修订《子公司管理制度》[3]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18] 子公司界定 - 子公司指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超50%等实际控制的公司[6] 管理控制 - 公司通过子公司股东会行使权利,子公司董事会运营需符合公司要求[8] - 子公司应完善治理结构和内部管理制度[11] 事项审批 - 子公司对外担保需事先报告并审批[13] - 子公司规范管理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13] 审计监督 - 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对子公司审计,高级管理人员调离需离任审计[16]
美之高(834765)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8-27 19:53
制度审议 - 2025年8月26日公司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3] 管理原则与对象 - 投资者关系管理遵循八项原则[6] - 工作对象包括投资者、证券分析师、财经媒体等[9] 沟通方式与内容 -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方式有十种[9] - 主要工作内容涵盖九项[9][10] 时间要求 - 避免在年报、半年报披露前30日内接受现场调研[10] - 应在不晚于年度股东会召开日举行业绩说明会[10] - 至少提前2个交易日发召开年报说明会通知[11] 人员职责 - 董事会秘书为负责人,未经同意不得开展活动[14] - 从事人员须具备五项素质[14] - 秘书可聘专业机构协助工作[15] - 秘书负责制订细则、组织活动和培训[15] 部门职责 - 董事会办公室为职能部门,由秘书领导[16] - 负责汇集信息、沟通答复、组织活动等[16][17]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0]
美之高(834765)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08-27 19:53
制度制定 - 2025年8月26日公司通过《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3] 重大信息界定 - 重大交易、关联交易、诉讼仲裁等达标准属重大信息[9][10][11] 报告流程 - 报告义务人1个工作日内向董秘报告[15] - 董秘分析判断,需披露提请董事会公开[15] 制度生效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9]
美之高(834765)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2025-08-27 19:53
证券代码:834765 证券简称:美之高 公告编号:2025-046 深圳市美之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议案之子议案 4.03 修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市美之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法人治理,改善公司董事会结构,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美之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 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深圳市美之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 ...
美之高(834765) -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2025-08-27 19:53
制度审议 - 2025年8月26日董事会审议通过修订资金占用制度,需股东会审议[2] 资金占用规定 - 资金占用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7] - 防止控股股东等占用资金,关联交易及时结算[8] 责任与监督 - 董事长是防占用和清欠第一责任人[11] - 独立董事至少季度查资金往来[13] 违规处理 - 产生占用行为可申请司法冻结股份[13] - 相关方有权向监管报备并提请开股东会[14] 制度生效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日起实施[21]
美之高(834765)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08-27 19:53
证券代码:834765 证券简称:美之高 公告编号:2025-053 深圳市美之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深圳市美之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议案之子议 案 4.10 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美之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投资决策 与管理,控制投资方向和投资规模,拓展经营领域,保障公司权益,规避投资 所带来的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 和《深圳市美之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 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