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佳科技(835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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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佳科技(835237) -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2025-08-08 22:47
证券代码:835237 证券简称:力佳科技 公告编号:2025-082 力佳电源科技(湖北)股份有限公司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的修订经公司 2025 年 8 月 6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力佳电源科技(湖北)股份有限公司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力佳电源科技(湖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利润分配行为,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配机制,增强利润分配的透明度, 保证公司长远可持续发展,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北京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0 号——权益分派》及《力佳电源科技(湖北)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 ...
力佳科技(835237)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8-08 22:47
证券代码:835237 证券简称:力佳科技 公告编号:2025-084 力佳电源科技(湖北)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第一章 总则 本制度的修订经公司 2025 年 8 月 6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力佳电源科技(湖北)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会计专业人士是指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具备注册会计 师职业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及以上职称、 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 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第七条 独立董事出现不符合独立性条件或其它不适宜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的情形,由此造成公司独立董事达不到法定人数时,公司应当按规定补足独立董 事人数。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力佳电源科技(湖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
力佳科技(835237)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8-08 22:47
董事会议事规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证券代码:835237 证券简称:力佳科技 公告编号:2025-076 力佳电源科技(湖北)股份有限公司 为了保护力佳电源科技(湖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职工和 股东的权益,规范董事的行为,建立规范化的董事会组织架构及运作程序,保障 公司经营决策高效、有序地进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力佳电源科 技(湖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办公室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本制度的修订经公司 2025 年 8 月 6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力佳电源科技(湖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总则 董 ...
力佳科技(835237) - 承诺管理制度
2025-08-08 22:47
证券代码:835237 证券简称:力佳科技 公告编号:2025-081 力佳电源科技(湖北)股份有限公司 承诺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的修订经公司 2025 年 8 月 6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力佳电源科技(湖北)股份有限公司 承诺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力佳电源科技(湖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及其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收购人、资产交易对方、 破产重整投资人等相关方(以下简称承诺人)的承诺及履行承诺行为的规范性, 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及《力佳 电源科技(湖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 公司制度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上市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股东、 ...
力佳科技(835237) - 内部审计制度
2025-08-08 22:47
证券代码:835237 证券简称:力佳科技 公告编号:2025-089 力佳电源科技(湖北)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的修订经公司 2025 年 8 月 6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力佳电源科技(湖北)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健全力佳电源科技(湖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 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加强企业内部财务管理与监督,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 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相 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力佳电源科技(湖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本制度的规定,按照一定的 ...
力佳科技(835237)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08-08 22:47
证券代码:835237 证券简称:力佳科技 公告编号:2025-090 力佳电源科技(湖北)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的制定经公司 2025 年 8 月 6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力佳电源科技(湖北)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力佳电源科技(湖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进一步规范选聘(含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 财务信息披露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力佳电源科技(湖北)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 ...
力佳科技(835237)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08-08 22:47
证券代码:835237 证券简称:力佳科技 公告编号:2025-080 力佳电源科技(湖北)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的修订经公司 2025 年 8 月 6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力佳电源科技(湖北)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应签订书面协议。协议的签订应当遵 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协议内容应明确、具体、可执行。公司应将 该协议的订立、变更、终止及履行情况等事项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披露。 第四条 公司应当保证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必要性与合理性,保持公司的独 立性,关联交易应当具有商业实质,价格应当公允,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 方的价格或者收费标准等交易条件。公司应对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予以充分披 露。 公司及其关联方不得利用关联交易输送利益或者调节利润,不得以任何方式 隐瞒关联关系。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 ...
力佳科技(835237)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08-08 22:47
信息披露制度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于2025年8月6日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3] - 公司及相关义务人应及时、公平披露影响股价和投资决策的信息[5] - 董事、高管应保证信息披露及时、公平、真实、准确、完整[6] - 披露预测性信息应合理、谨慎、客观并披露风险[6] - 应在规定期限内披露重大信息并向所有投资者公开[7] - 筹划重大事项应分阶段披露进展并提示风险[7] 责任主体 - 董事长是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实施第一责任人,董秘负责具体协调[13] - 总部各部门及分、子公司负责人是信息报告第一责任人,应指定联络人报告信息[13] - 审计委员会监督董事及高管信息披露职责履行情况[15] 股东及相关方义务 - 持股5%以上股东或实控人股份或控制情况变化等应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18]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时,控股股东等应提供信息配合披露[19] - 持股5%以上股东等应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系说明,公司执行关联交易审议和回避表决制度[19] - 通过委托或信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控人应告知委托人情况配合披露[19] 报告披露要求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2个月内,季度报告1个月内[27] - 预计年度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出现七种情形之一,应在1个月内预告[30] - 预计半年度和季度净利润重大变化,可进行业绩预告[31] - 业绩快报、预告与实际数据差异达20%以上或盈亏方向变化,应及时披露修正公告[31] 重大事件披露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披露[34] - 超过约定交付或过户期限3个月未完成,应披露原因并每隔30日公告进展[37] - 控股、参股公司发生重大事件可能影响股价时,公司应履行披露义务[38][39] 其他规定 - 信息披露文稿由董秘审核,不同名义发布的临时报告有不同审核流程[42] - 发现已披露信息错误等情况,应及时发布更正等公告[43] - 应披露信息的相关文件、资料最低保存10年[44] - 信息知情人在重大信息未公告前负有保密责任,不得内幕交易[46] - 信息披露负责人变更,应于2个工作日内报董秘[50] - 公司指定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为信息披露媒体[52] - 自起算日或触及披露时点,需在2个交易日内及时披露信息[52] - 本管理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制定、修订并负责解释[54] - 本制度于2025年8月8日由董事会发布[55]
力佳科技(835237)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8-08 22:47
证券代码:835237 证券简称:力佳科技 公告编号:2025-08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力佳电源科技(湖北)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的修订经公司 2025 年 8 月 6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力佳电源科技(湖北)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力佳电源科技(湖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治理结构,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 信息交流,与投资者之间建立长期稳定的投资互动关系,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 股东利益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投资者 关系管理工作指引》、《力佳电源科技(湖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
力佳科技(835237)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8-08 22:47
证券代码:835237 证券简称:力佳科技 公告编号:2025-077 力佳电源科技(湖北)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的修订经公司 2025 年 8 月 6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力佳电源科技(湖北)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力佳电源科技(湖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 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北京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力 佳电源科技(湖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