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德股份(836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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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德股份: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11-18 17:06
股东大会信息 -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11月15日召开[2] - 出席和授权出席股东9人,持股43314628股,占比49.14%[3] - 网络投票股东2人,持股1202000股,占比1.36%[3] 议案表决 - 《关于制定<子公司管理制度>》等三议案同意股数43314628股,占比100%[5][7][8] 其他 - 律师认为股东大会程序合法,决议有效[10]
万德股份:国浩律师(西安)事务所关于西安万德能源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11-18 17:06
会议安排 - 2024年10月25日董事会决定召集本次股东大会[4] - 2024年10月29日通知股东并公告会议通知[5] - 2024年11月15日召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时间为11月14 - 15日[5] 参会情况 - 现场7人代表42,112,628股,占47.77%[6] - 网络2人代表1,202,000股,占1.36%[6] 议案审议 - 审议3项议案,均获100%同意通过[8][10][11]
万德股份(836419) - 国浩律师(西安)事务所关于西安万德能源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11-18 00:00
國浩律師(西安)事務所 GRANDALI IAW FIRM(XI'AN 西安市高新区丈八二路绿地中心 B 座 46 层 邮编 710065 46 Floor, B Tower, Lv' di Center, ZhangBa Second Street Gaoxin District, Xi' an, Shaanxi 710065, China 国浩律师(西安)事务所 关于西安万德能源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西安万德能源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国浩律师(西安)事务所(以下简称"国浩")接受西安万德能源化学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 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对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进行见证,依法出具本法 律意见书。 国浩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 《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目以前已经发生 或者存在的 ...
万德股份(836419) -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11-18 00:00
证券代码:836419 证券简称:万德股份 公告编号:2024-088 西安万德能源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1 月 15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上林苑四路 18 号)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育斌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9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43,314,62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9.14%。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2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1,202,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6%。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 ...
万德股份涨12.19%,股价创历史新高
证券时报网· 2024-11-05 09:51
行业表现 - 基础化工行业整体涨幅为0 41% [1] - 行业内股价上涨的公司有271只 其中涨停的公司包括蓝丰生化 川发龙蟒等4只 [1] - 行业内股价下跌的公司有119只 跌幅居前的公司包括杭州高新 华软科技 恒天海龙 跌幅分别为4 18% 3 95% 3 63% [1] 公司融资数据 - 公司最新两融余额为164 72万元 其中融资余额为164 72万元 [1] - 近10日融资余额减少6 51万元 环比下降3 80% [1]
万德股份:回购进展情况公告
2024-11-04 17:26
回购方案 - 2024年7月会议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3] - 拟回购价上限不超9元/股,前30日均价7.26元[6] - 拟回购50 - 100万股,占比0.5602% - 1.1203%[8] - 预计资金450 - 900万元,来源自有资金[8] - 实施期限自股东大会通过起不超12个月[9] 回购进展 - 截至2024年10月31日,已回购843,286股,占0.94%[11] - 已回购数量占拟上限84.33%,支付5915555.21元,占65.73%[11] - 最高成交价9元/股,最低6.63元/股,实施与方案无差异[11]
万德股份:关于全资子公司完成工商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的公告
2024-11-04 17:26
市场扩张和并购 - 公司以1000万元自有资金在西安高新区设全资子公司[2] - 子公司西安万德智能装备技术有限公司2024年11月1日完成注册[2] - 子公司经营范围含机械设备研发、制造、销售等业务[3][4]
万德股份(836419) - 关于全资子公司完成工商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的公告
2024-11-04 00:00
西安万德能源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完成工商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证券代码:836419 证券简称:万德股份 公告编号:2024-087 住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上林苑四路 18 号 1 号楼 311 室 一、基本情况 西安万德能源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德股份"或"公司")为满 足战略发展规划,完善公司产业布局,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结合公司主营业务 所处行业未来发展预期,以自有资金 1000 万元人民币在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投 资设立了全资子公司,公司名称为西安万德智能装备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 德智能")。 万德智能已于 2024 年 11 月 1 日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西安市市场 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 二、工商注册登记情况 名称:西安万德智能装备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131MAE4DXBQXD 注册资本:壹仟万元人民币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24 年 11 ...
万德股份(836419) - 回购进展情况公告
2024-11-04 00:00
西安万德能源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进展情况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回购方案基本情况 (一)审议及表决情况 证券代码:836419 证券简称:万德股份 公告编号:2024-086 西安万德能源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8 日召开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24 年 7 月 25 日召 开了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二)回购用途及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价值认可,同时为了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完 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有效推动公司的长远发展,经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 等因素,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公司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 股权激励。 (三)回购方式 本次回购方式为竞价方式回购。 (四)回购价格、定价原则及合理性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前 30 个交易日(不含停牌日)交易均价为 7.26 元,拟回购价 ...
万德股份: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4-10-29 20:51
制度审议 - 2024年10月25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制度,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 资金支取与通知 - 公司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金额超3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公司及商业银行应及时通知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7] 特殊情形公告 - 公司出现严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应在2个交易日内公告[10] 资金使用决策 - 公司将募集资金用作特定事项时,应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由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发表明确同意意见[11] 闲置资金管理 - 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经决策程序并披露后可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产品需保障本金安全、流动性好且不得质押[11] -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应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相关内容[11] 补充流动资金 -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需符合多项条件,单次补充时间不超12个月[13] -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应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相关内容[13] - 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前应归还资金至专户,并在全部归还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13] 三方监管协议 -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应在一个月内与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商业银行签署三方监管协议,并在签订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协议主要内容[7] 资金置换 - 公司可用募集资金置换6个月内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需经董事会审议等[14] 募投项目论证 - 募投项目未达计划金额50%且超完成期限,需重新论证[15] 资金用途变更 - 募集资金用途变更需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17] 节余资金审议 - 节余募集资金低于200万元且低于项目净额5%,豁免董事会审议[18] - 节余募集资金超200万元或高于项目净额5%,需董事会审议[18] - 节余募集资金高于500万元且高于项目净额10%,需股东会审议[18] 超募资金使用 - 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等需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19] - 公司承诺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19] 检查与核查 - 审计部至少每半年检查一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22] - 董事会每半年度核查募投项目进展并出具专项报告[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