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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德股份(836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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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德股份(836419)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5-08-21 20:06
证券代码:836419 证券简称:万德股份 公告编号:2025-09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的制定已经 2025 年 8 月 20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西安万德能源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西安万德能源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西安万德能源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和完善激励约束机制,保持核心管理团队 的稳定性,有效地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经营管 理水平,促进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 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西安万德 能源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 司 ...
万德股份(836419) - 内部审计制度
2025-08-21 20:06
制度概况 - 内部审计制度于2025年8月20日经董事会审议通过[3] - 制度发布主体为西安万德能源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35] - 制度发布日期为2025年8月21日[35] 审计实施 - 审计部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领导下工作并报告[8] - 审计部可行使要求报送资料等多项职权[9] - 审计部至少每季度报告内部审计情况[14] 审计流程 - 审计以就地审计为主,可采用其他方式[16] - 实施审计前5个工作日送达通知书[16] - 公司对审计意见有异议需3天内书面反馈[16] 档案与人员管理 - 审计档案保管分永久、长期、短期三种[23] - 公司对审计人员工作进行监督、考核[26] - 违规人员将受处分并追究责任[26][28][29][30]
万德股份(836419)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08-21 20:06
制度审议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于2025年8月20日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 选聘流程 - 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审计委员会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由股东会决定[6] - 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工作[16] 人员限制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累计实际承担公司审计业务满5年的,之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公司审计业务[11] 信息披露 - 应在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或年度报告中披露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的服务年限、审计费用等信息[11] 履职评估 - 审计委员会应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对受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8] 改聘情形 - 出现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重大缺陷等6种情况时,公司应改聘会计师事务所[15] 监督检查 - 审计委员会应对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检查,检查结果涵盖在年度审计评价意见中[17] 违规处理 - 发现选聘违规且后果严重应报告董事会,董事会可对相关责任人通报批评[18] 生效与解释 - 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0]
万德股份(836419) - 重大交易及对外投融资管理制度
2025-08-21 20:06
制度审议 - 制度修改于2025年8月20日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 - 本制度由董事会制定,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修改时亦同[35] 交易审批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等指标占比达10%以上且满足一定金额需提交董事会审批并披露[11]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等指标占比达50%以上,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3] 财务资助 - 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需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并决议,部分情况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5] - 公司不得为关联方提供财务资助,对外财务资助款项逾期未收回,不得对同一对象继续或追加资助[15] 投资与融资 - 长期重大投资项目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项目实施后三年内至少每年一次向董事会书面报告实施情况[20][22] - 公司申请债务性融资,由财务部提交申请报告,报财务负责人和董事长审批后履行内部决策程序[24] - 公司权益性融资方案由专项工作小组拟定,履行内部决策程序,融资需聘请中介机构进行专业工作[25] 方案修改与信息披露 - 项目实施中有重大问题,总经理可提议修改等重大交易及对外投融资方案,修改等需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27] - 公司应对投资资产定期盘点或与委托保管机构核对,确保账实一致[27] - 公司应按规定履行重大交易及对外投融资信息披露义务,交易对手方等应遵循信息披露制度[29] 计算规则与特殊情况 - 本制度规定成交金额、市值的计算方式及特殊交易情况的适用规则[32] - 公司部分放弃控股或参股子公司股权优先受让权等情况,按权益变动比例计算财务指标[33] - 除特定事项外,公司进行同一类别且与标的相关交易,按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原则适用规定[33] - 公司重大交易及对外投融资属关联交易或对外担保事项,按相关制度执行[34] - 公司与其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或子公司之间交易,符合条件可免于履行审议程序[34]
万德股份(836419) - 舆情管理制度
2025-08-21 20:06
舆情管理制度 - 于2025年8月20日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股东会审议[3] - 董事长任组长,董秘任副组长组建舆情工作组[8]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舆情监测、采集与上报[8] 舆情分类与处置 - 分为重大和一般两类舆情[11] - 一般舆情董秘和办公室处置,重大舆情工作组决策[13] 制度实施与责任 - 制度通过之日起实施,董事会负责修订解释[18] - 违反保密义务造成损失将处分或追究责任[16]
万德股份(836419) - 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08-21 20:06
证券代码:836419 证券简称:万德股份 公告编号:2025-086 西安万德能源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的修改已经 2025 年 8 月 20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西安万德能源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确保子公司规范、高效、有序地运作,维 护公司整体形象,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 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 性文件以及《西安万德能源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公司指西安万德能源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指由西 安万德能源化学股份 ...
万德股份(836419)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08-21 20:06
信息披露制度 - 制度于2025年8月20日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2] -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及时、公平披露重大信息[7] - 信息披露包括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等多种类型[11] 定期报告披露 - 年度报告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在前3个月、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22][23] - 预计年度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出现特定情形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预告[27] - 预计不能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应及时报告并公告原因等[23] 业绩快报与修正 - 定期报告披露前出现特定情况应在2个月内披露业绩快报[27] - 业绩快报与实际数据差异达20%以上或盈亏方向变化应披露修正公告[28] 交易披露标准 - 交易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需及时披露[31] - 交易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1]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30万元以上等关联交易需及时披露[35] 其他重大事项披露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应及时通知并披露[44] - 控股股东等质押股份占其所持股份比例达50%以上及之后质押需披露相关情况[45] - 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的重大诉讼、仲裁需及时披露[48] 人员职责与管理 - 董事长对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承担首要责任,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1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性等负责[18] - 各部门信息报告责任人应在事项发生当日向董事长等报告[62] 保密与资料保管 - 信息知情人员在信息未公告前负有保密责任[74] - 已披露信息相关资料原件保管期限不少于10年[71] 违规处理与制度生效 - 信息披露失职违规者将受处分或担责[79]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修改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82]
万德股份(836419)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08-21 20:06
证券代码:836419 证券简称:万德股份 公告编号:2025-074 西安万德能源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西安万德能源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 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时、 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及《西安万德能源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 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 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和公司,应当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向董事长和董事会秘 书报告的制度。董事会秘书需了解重大事项的情况 ...
万德股份(836419)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08-21 20:06
证券代码:836419 证券简称:万德股份 公告编号:2025-082 西安万德能源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议事规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的修改已经 2025 年 8 月 20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西安万德能源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和完善西安万德能源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业绩考核与评价体系,制订科学、有效的薪酬管理制 度,实施公司的人才开发与利用战略,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西安万德能源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并制定本 ...
万德股份(836419)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08-21 20:06
制度审议 - 制度修改于2025年8月20日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3] 董事会秘书设置 - 公司设1名董事会秘书,为高级管理人员,负责信息披露等工作[5] 任期与聘任解聘 - 秘书任期三年,自聘任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13] - 解聘有充分理由,特定情形1个月内解聘[14] - 原任离职3个月内聘任新秘书[14] 职责代行 - 秘书空缺时董事会指定人员代行,此前由董事长代行[14] 细则生效与解释 - 细则自审议通过生效实施,修改自通过之日生效[16] - 细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