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德股份(836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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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德股份(836419)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8-21 20:06
证券代码:836419 证券简称:万德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9 西安万德能源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的修改已经 2025 年 8 月 20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西安万德能源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西安万德能源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 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工作效率,保障股东的 合法权益,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 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西安 万德能源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它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 ...
万德股份(836419) - 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08-21 20:06
制度审议 - 制度修改于2025年8月20日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2] 战略委员会构成 - 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含1名独立董事[6]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7] 战略委员会任期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连任[7] 战略委员会会议规则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5] - 决议须经参会委员的过半数通过[15] - 表决方式为书面表决[15] - 会议记录保存期为十年[16] 议事规则生效与解释 - 议事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实施,修改时亦同[19] - 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19]
万德股份(836419)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2025-08-21 20:06
证券代码:836419 证券简称:万德股份 公告编号:2025-092 西安万德能源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的制定已经 2025 年 8 月 20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西安万德能源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西安万德能源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法人治理,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提高公司质量,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董办 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北京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以下简称"《监 ...
万德股份(836419)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5-08-21 20:06
薪酬制度审议 - 薪酬管理制度于2025年8月20日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待股东会审议[3] 适用对象与考核 - 适用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5][6] - 薪酬以公司经营与综合管理情况综合考核确定[6] 薪酬构成与发放 -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和绩效薪酬组成,按不同周期发放[9] 其他规定 - 公司代扣代缴个人承担部分[10] - 薪酬标准随公司发展调整[10][11]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3]
万德股份(836419) - 承诺管理制度
2025-08-21 20:06
制度审议 - 承诺管理制度修改于2025年8月20日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待股东会审议[3] 承诺披露 - 公司应在规定平台单独披露承诺事项,定期报告中披露履行情况[6][7] 承诺履行 - 承诺人应守信履约,状况恶化需告知并提供新担保[6][7] 违规处理 - 董事会督促承诺人,违规担责,部分承诺变更或豁免有条件[8] 生效实施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及修改[10]
万德股份(836419) - 内部审计制度
2025-08-21 20:06
制度概况 - 内部审计制度于2025年8月20日经董事会审议通过[3] - 制度发布主体为西安万德能源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35] - 制度发布日期为2025年8月21日[35] 审计实施 - 审计部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领导下工作并报告[8] - 审计部可行使要求报送资料等多项职权[9] - 审计部至少每季度报告内部审计情况[14] 审计流程 - 审计以就地审计为主,可采用其他方式[16] - 实施审计前5个工作日送达通知书[16] - 公司对审计意见有异议需3天内书面反馈[16] 档案与人员管理 - 审计档案保管分永久、长期、短期三种[23] - 公司对审计人员工作进行监督、考核[26] - 违规人员将受处分并追究责任[26][28][29][30]
万德股份(836419)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08-21 20:06
制度审议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于2025年8月20日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 选聘流程 - 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审计委员会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由股东会决定[6] - 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工作[16] 人员限制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累计实际承担公司审计业务满5年的,之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公司审计业务[11] 信息披露 - 应在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或年度报告中披露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的服务年限、审计费用等信息[11] 履职评估 - 审计委员会应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对受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8] 改聘情形 - 出现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重大缺陷等6种情况时,公司应改聘会计师事务所[15] 监督检查 - 审计委员会应对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检查,检查结果涵盖在年度审计评价意见中[17] 违规处理 - 发现选聘违规且后果严重应报告董事会,董事会可对相关责任人通报批评[18] 生效与解释 - 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0]
万德股份(836419) - 重大交易及对外投融资管理制度
2025-08-21 20:06
制度审议 - 制度修改于2025年8月20日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 - 本制度由董事会制定,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修改时亦同[35] 交易审批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等指标占比达10%以上且满足一定金额需提交董事会审批并披露[11]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等指标占比达50%以上,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3] 财务资助 - 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需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并决议,部分情况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5] - 公司不得为关联方提供财务资助,对外财务资助款项逾期未收回,不得对同一对象继续或追加资助[15] 投资与融资 - 长期重大投资项目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项目实施后三年内至少每年一次向董事会书面报告实施情况[20][22] - 公司申请债务性融资,由财务部提交申请报告,报财务负责人和董事长审批后履行内部决策程序[24] - 公司权益性融资方案由专项工作小组拟定,履行内部决策程序,融资需聘请中介机构进行专业工作[25] 方案修改与信息披露 - 项目实施中有重大问题,总经理可提议修改等重大交易及对外投融资方案,修改等需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27] - 公司应对投资资产定期盘点或与委托保管机构核对,确保账实一致[27] - 公司应按规定履行重大交易及对外投融资信息披露义务,交易对手方等应遵循信息披露制度[29] 计算规则与特殊情况 - 本制度规定成交金额、市值的计算方式及特殊交易情况的适用规则[32] - 公司部分放弃控股或参股子公司股权优先受让权等情况,按权益变动比例计算财务指标[33] - 除特定事项外,公司进行同一类别且与标的相关交易,按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原则适用规定[33] - 公司重大交易及对外投融资属关联交易或对外担保事项,按相关制度执行[34] - 公司与其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或子公司之间交易,符合条件可免于履行审议程序[34]
万德股份(836419) - 舆情管理制度
2025-08-21 20:06
舆情管理制度 - 于2025年8月20日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股东会审议[3] - 董事长任组长,董秘任副组长组建舆情工作组[8]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舆情监测、采集与上报[8] 舆情分类与处置 - 分为重大和一般两类舆情[11] - 一般舆情董秘和办公室处置,重大舆情工作组决策[13] 制度实施与责任 - 制度通过之日起实施,董事会负责修订解释[18] - 违反保密义务造成损失将处分或追究责任[16]
万德股份(836419) - 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08-21 20:06
子公司管理制度要点 - 子公司管理制度于2025年8月20日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股东会审议[2] - 控股子公司定义:持有50%以上股份等三种情况[5] - 子公司每年至少开一次股东会和董事会(若设)[7] - 子公司财务受公司财务指导和监督[13] - 子公司未经批准不得对外出借资金等[13] - 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对子公司审计[15] - 子公司经营计划服从公司总体战略[17] - 子公司改制重组等重大事项需批准后实施[18] - 子公司配合信息披露,法定代表人为第一责任人[20] - 报告义务人应汇报重大事项,信息披露前保密[21] - 未经授权子公司人员不得对外披露信息[22] - 制度由董事会修订解释,股东会通过生效[24] - 制度于2025年8月21日由公司董事会发布[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