奔朗新材(836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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奔朗新材: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3-10-30 17:16
关联交易制度审议情况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于2023年10月28日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2] - 本制度2023年10月30日经董事会发布[36] 关联方定义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关联法人[7]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8] 关联交易类型及原则 - 关联交易包括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等18类事项[11] - 日常性关联交易指与日常经营相关的交易行为[12] - 关联交易价格或收费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标准[13] 关联交易表决规则 - 董事会对关联交易表决时,有关联关系的董事应回避,由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16] - 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董事人数不足3人时,应将关联交易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7] - 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方能形成决议[20] 关联交易审议披露标准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3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21] - 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0.2%以上且超过300万元的交易,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21] - 公司与关联方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2%以上且超过3000万元的交易,应提供评估或审计报告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日常经营相关关联交易可免[22] 其他规定 - 董事个人或其任职企业与公司合同等有关联关系时,应尽快向董事会披露关联关系性质和程度[17] - 公司有权撤销未按要求披露关联关系的合同、交易或安排(善意第三人情况除外)[17] - 公司为持有5%以下(不含5%)股份的股东提供担保,有关股东应在股东大会回避表决[24] - 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与关联方交易按累计计算原则计算[22] - 公司应在上一年度报告披露前预计本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并按规定提交审议[22] - 实际执行中日常关联交易超预计总金额,超出部分按标准提交审议并披露[23] - 公司披露关联交易公告应包含交易概述、定价政策等多方面内容[27] - 关联交易涉及“提供财务资助”等事项以发生额为披露计算标准,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28] - 连续十二个月内同类关联交易按累计计算原则适用相关规定[28] - 首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依协议交易金额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无具体金额提交股东大会[28] - 已审议通过且执行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条款重大变化或期满续签时,依金额提交审议[29] - 每年众多日常关联交易可预计当年度总金额,超预计需重新审议披露[29]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未确定价格仅参考市场价格时,应披露实际与市场价格及差异原因[31] - 一方现金认购另一方公开发行证券等九种关联交易可免表决和披露[31] - 公司控制或持股50%以上子公司关联交易视同公司行为,参股公司按比例计算[32] -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2022年12月20日生效,本制度生效时废止[35]
奔朗新材:股东大会制度
2023-10-30 17:16
证券代码:836807 证券简称:奔朗新材 公告编号:2023-058 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 治理结构,明确股东大会的职责权限,确保公司股东大会依法规范地召开,提 高股东大会议事效率,保证公司决策行为的民主、科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广东奔朗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条款的规定,制定本规 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召 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 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于 2023 年 10 月 28 日经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为同意 ...
奔朗新材: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3-10-30 17:16
独立董事制度审议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于2023年10月28日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2] 独立董事任职要求 - 公司聘任独立董事两名(含本数)以上,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5] - 多种情形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如持有特定比例股份股东相关人员、有违法犯罪或受处罚通报人员等[8][11] 独立董事提名与审查 -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13] - 北交所收到公司报送材料起5个交易日内对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15] 独立董事任期与补选 - 同一公司连续任职独立董事满六年,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17] - 独立董事因特定情形辞职或被解职致人数不符要求,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17,18]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独立董事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20]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部分事项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2] 独立董事履职要求 - 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23] - 独立董事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10年[23] - 独立董事应向公司年度股东大会提交上一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布年度股东大会通知时披露[25] 公司对独立董事支持 - 公司应保证独立董事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29] - 公司应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必要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30] - 独立董事聘请中介机构等行使职权费用由公司承担[30] - 公司应给予独立董事适当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股东大会审议通过[30] 其他规定 - 主要股东指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或持股不足5%但有重大影响的股东[32] - 本制度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32]
奔朗新材: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10-30 17:16
证券代码:836807 证券简称:奔朗新材 公告编号:2023-068 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法人治理结构,进一步提升内部控制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 《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设置的专门工作机构,由董事组成, 向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 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第二章 人员组成及任免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且至 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 管 ...
奔朗新材:关于改选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2023-10-30 17:16
证券代码:836807 证券简称:奔朗新材 公告编号:2023-072 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改选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 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并于 2023 年 9 月 4 日生效实施的《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 员的董事,公司董事兼财务负责人刘芳芳女士不再符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 任职要求。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规范运作,充分发挥专门 委员会在上市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保障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正常运行,经董事长 提名,董事会改选吴桂周先生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改选为根据最新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所做的调整,符 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治理要求,不会 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 一、关于改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基本情况 (一)改选的基本情况 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
奔朗新材(836807) - 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3-10-30 00:00
证券代码:836807 证券简称:奔朗新材 公告编号:2023-071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维护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和全体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指由公司实际控制的、依据我国境内法律 法规和境外有关法律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具体包括: (一)公司一方拥有或控制,通过独资成立或全资收购设立的子公司; 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于 2023 年 10 月 28 日经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二)公司与其他单 ...
奔朗新材(836807) - 2023 Q3 - 季度财报
2023-10-30 00:00
1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 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负责人尹育航、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芳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孙焕颜保证 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本季度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本季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 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 事项 | | 是或否 | | --- | --- | --- | | 是否存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季度报告内容存在异议或无法保证其真 | □是 | √否 | | 实、准确、完整 | | | | 是否存在未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的董事 | □是 | √否 | | 是否存在未按要求披露的事项 | □是 | √否 | | 是否审计 | □是 | √否 | | 是否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 | □是 | √否 | 2 奔朗新材 证券代码 : 836807 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 ...
奔朗新材(836807)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3-10-30 00:00
证券代码:836807 证券简称:奔朗新材 公告编号:2023-062 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于 2023 年 10 月 28 日经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有效防范公司对外担保风险,确保公司 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公司对控 股子公司的担保。 第三条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 ...
奔朗新材(836807) - 董事会发展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10-30 00:00
证券代码:836807 证券简称:奔朗新材 公告编号:2023-070 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发展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发展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决策的质量,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广东奔朗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 设立发展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发展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置的专门工作机构,由董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细则于 2023 年 10 月 28 日经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反对 ...
奔朗新材(836807) -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0-30 00:00
证券代码:836807 证券简称:奔朗新材 公告编号:2023-055 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0 月 28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奔朗新材 522 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 年 10 月 24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尹育航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 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9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