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脉科技(838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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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脉科技(838924)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8-25 19:52
董事会构成 -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5名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1名职工代表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8] - 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成员为三名以上,全部由非高管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会计专业独立董事任召集人[8] 董事会权限 - 经年度股东会授权,可审议向特定对象发行累计融资额低于一亿元且低于公司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10]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5种情况应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12] 担保与资助 - 公司提供担保,董事会审议须经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为关联方担保需合理商业逻辑,审议后披露并提交股东会;为控股股东等担保对方应提供反担保[12] - 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需经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并决议,及时披露,不得为关联方提供(特殊规定除外),逾期未收回不得继续或追加资助[13] 关联交易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30万元以上、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0.2%以上且超300万元的关联交易(除担保外),应经董事会审议后披露[15] 董事长相关 - 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17] - 董事长行使主持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等职权,紧急情况有特别处置权并事后报告[17] 会议相关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等可提临时董事会议案[22] - 其他议案应在董事会召开前10日送交董事会秘书[24] - 董事会每年至少上下半年度各开一次定期会议[27] - 董事长应自接到提议10日内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28] - 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10日和3日书面通知董事[30] - 定期会议通知发出后变更需提前3日书面通知[33] - 邮递会议通知,交付邮局第5个工作日送达[34]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36] - 董事连续12个月未亲自出席会议次数超期间总次数二分之一需书面说明披露[37] - 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他人视为不能履职,董事会应建议股东会更换[37] - 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两名董事委托,不得委托已接受两名委托的董事代出席[38] - 董事就议案发言不超10分钟[40] - 表决票保存至少十年[41] - 有关联关系会议由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决议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42] - 无关联关系董事不足3人,事项提交股东会审议[42] - 董事会审议提案形成决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43] - 提案未通过,条件因素未重大变化一个月内不再审议[44] - 过半数与会董事认为提案不明或材料不充分,主持人应要求暂缓表决[44] 其他 - 本规则经股东会审议批准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53] - 董事会决议实施中董事长可跟踪检查,违规可要求高管纠正,不采纳可提请临时董事会[51] - 董事会决议公告由董事会秘书按《上市规则》办理,披露前相关人员保密[50] - 董事应在决议签字负责,违规致损参与决议董事赔偿,表决异议记载可免责[48] - 与会董事对会议记录等签字确认,有不同意见可书面说明,不说明视为同意[47] - 董事会秘书或相关人员可视情况制作会议纪要和决议记录[47] - 本规则为《公司章程》附件,由董事会拟定[53] - 本规则“以上”“以下”含本数,“过”“低于”不含本数[53]
广脉科技(838924) - 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5-08-25 19:49
公司基本情况 - 2021年9月24日核准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1400万股新股[4] - 2021年11月15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4] - 原注册资本10757.15万元,修订后为10729.65万元[4] - 已发行股份数为10729.65万股,均为普通股[7] 股东相关 - 发起人赵国民认购2734.9840万股,持股比例52.5959%[8] - 2015年12月31日前净资产合计5200.00,占比100.00%[16] 股份管理 - 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16] - 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合计持有的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18] 股东权益与义务 - 股东享有按份额分配股利、参加股东大会表决等权利[21] - 股东承担遵守法律法规和章程、依认购股份出资等义务[24]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30] - 股东会决议分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42]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5名,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57]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62] 独立董事相关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等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66] - 独立董事应具备五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68] 高级管理人员相关 - 设总经理一名,每届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73] - 财务负责人应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72] 信息披露 - 应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披露信息[77] - 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81] 利润分配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81] - 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总额不低于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的30%[86] 其他事项 - 拟不再设置监事会及监事,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103] - 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拟回购注销275,000股[103]
广脉科技(838924) - 副总经理任命公告
2025-08-25 19:49
人事变动 - 2025年8月22日公司审议通过聘任王欢为副总经理议案[3] - 王欢任职期限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自2025年8月22日生效[3] 人员信息 - 王欢持有公司2,629,420股,占股本2.44%[3] - 王欢有多家公司任职经历[8] 合规情况 - 2025年8月22日聘任副总经理符合规定,不影响运营[4][5]
广脉科技(838924)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08-25 19:49
制度审议 - 2025年8月22日公司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3] 离职规定 - 任职出现不得担任情形应1个月内离职[9] - 董事辞任、高管辞职生效时间规定[10] - 董事辞职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10] 披露与移交 - 收到辞职报告两交易日内披露辞职情况[11] - 离职生效或任期届满5个工作日内移交文件[13] 股份转让 - 任职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超25%,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14] 追责与复核 - 发现未履行承诺董事会审议追责方案[18] - 离职人员对追责决定有异议可15日内向审计委员会申请复核[18] 制度生效 - 制度自审议通过之日生效实施,由董事会解释[20]
广脉科技(838924) - 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2025-08-25 19:46
会议基本信息 -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召集人为董事会[3][4] - 采用现场和网络投票结合,重复投票以首次为准[6] - 现场9月12日14:30召开,网络投票9月11 - 12日15:00[7][8] 股权与登记 - 9月5日为股权登记日,普通股股东有权出席[9][10] - 登记方式有信函、传真及上门,9月11日13:30 - 16:30登记[15][16] 会议地点与联系 - 会议在广脉科技会议室召开[11] - 联系电话0571 - 86076710,传真0571 - 85088555,联系人王欢[17] 议案相关 - 审议多项议案,含股权激励、制度修订等[12][23] - 特别决议议案序号(1、2),部分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14] 授权委托 - 法人股东授权委托书需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24]
广脉科技(838924) -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8-25 19:46
证券代码:838924 证券简称:广脉科技 公告编号:2025-065 广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8 月 22 日 5.会议主持人:监事会主席周技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会议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 3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监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 2025 年半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 2.会议召开地点:广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 年 8 月 12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2.议案表决结果: ...
广脉科技(838924) -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8-25 19:45
证券代码:838924 证券简称:广脉科技 公告编号:2025-064 广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8 月 22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广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 年 8 月 12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赵国民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会议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9 人。 董事赵明坚、薛安克、刘俐君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1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
广脉科技(838924) - 关于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25-08-25 19:39
证券代码:838924 证券简称:广脉科技 公告编号:2025-069 广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广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2 日召开第四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三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 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 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 2024 年 度业绩指标未达到公司《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或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设定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解除限售条件 未成就,公司拟对 10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275,000 股进行回购注销。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 ...
广脉科技(838924) - 监事会关于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核查意见
2025-08-25 19:39
证券代码:838924 证券简称:广脉科技 公告编号:2025-070 广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广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 引第 3 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第 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进行了核 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鉴于公司 2024 年度业绩指标未达到公司《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设定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公司拟 对 10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275,000 股进行回购 注销,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
广脉科技(838924) - 北京康达(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2025-08-25 19:38
杭州市上城区庆春东路西子国际 C 座 15 楼 15th Floor, Building C, Xizi International Center, Qingchun East Road, Shangcheng District, Hangzhou 邮编/ZipCode:310020 电话/Tel:86-0571-85779929 传真/Fax:86-0571-85779955 电子邮箱/E-mail:kangda@kangdalawyers.com 北京 西安 深圳 杭州 海口 上海 广州 沈阳 南京 天津 菏泽 成都 苏州 呼和浩特 香港 武汉 郑州 长沙 厦门 重庆 合肥 北京康达(杭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 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法律意见书 康达(杭州)法意字【2025】第 0007 号 二〇二五年八月 北京康达(杭州)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释义 北京康达(杭州)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 北交所 | 指 | 北京证券交易所 | | --- | --- | --- |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万元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