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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脉科技: 关于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26 01:05
核心事件 - 公司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因业绩未达标而未能成就 触发275,0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1][4] - 董事会及监事会于2025年8月22日审议通过相关回购注销议案 该议案尚需股东大会批准 [1][4] 股权激励计划审批历程 - 2024年通过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等程序批准激励计划草案 激励对象名单及考核管理办法 [2] - 激励对象名单经过公示程序 未收到异议意见 [3] - 2024年实际向10名激励对象以4.92元/股价格授予55万股限制性股票 [4] 业绩考核目标与达成情况 -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为:以2023年营业收入为基数 2024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0% [4] - 根据审计报告 公司2024年实际营业收入为402,396,041.30元 较2023年同比下降4.49% 未达到考核目标 [4] 回购具体安排 - 回购价格经调整后确定为4.87元/股 因公司实施2024年度权益分派(每10股派0.50元现金) [5] - 回购股份数量为275,000股 占激励计划授予总量的50% 占总股本的0.26% [6] - 回购资金总额为1,339,250.00元 全部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 [7] 股本结构变动影响 - 回购注销后公司总股本由107,571,500股减少至107,296,500股 [7] - 有限售条件股份比例由42.54%降至42.39% 无限售条件股份比例由57.46%升至57.61% [7] 公司治理与程序安排 - 回购注销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或控制权产生重大影响 [8] - 公司将在股东大会通过后依法履行减资程序 并通知债权人 [8]
广脉科技(838924)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08-25 19:52
制度审议 - 2025年8月2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 资金支取与通知 - 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金额超3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20%,公司及商业银行应通知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11] 募投项目论证 - 募投项目超完成期限且投入金额未达计划金额50%,公司需重新论证[15] 资金使用限制 - 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十二个月,应为安全性高产品,不得为非保本型[15] - 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时间不得超12个月[17] 协议签订与披露 - 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三方监管协议,签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协议内容[11] - 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2个交易日内披露[16] - 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或补充流动资金,董事会审议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16][17] 专户管理 - 募集资金存于专户,多次融资分别设专户,使用完毕或转出节余资金及时注销并公告[9] 节余资金审议 - 节余募集资金低于200万元且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5%可豁免董事会审议[20] - 超200万元或项目募集资金净额5%需董事会审议[20] - 高于500万元且高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0%需股东会审议[20] 投资计划调整 - 募投项目年度实际使用与预计金额差异超30%,公司调整投资计划并披露[25] 资金置换 -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到位后6个月内置换[21] 检查与核查 - 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半年检查一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并报告[24]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现场核查一次[25] 报告编制 - 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投项目进展,编制专项报告并与定期报告同时披露[25] 特殊资金使用与变更 - 使用超募资金需董事会决议、保荐或财务顾问发表意见并经股东会审议[21] - 暂时闲置超募资金现金管理或补充流动资金,额度、期限等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披露[21] -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需董事会决议、保荐或财务顾问发表意见并经股东会审议[17] - 募投项目延期实施需董事会审议通过,保荐或财务顾问发表意见并披露[20]
广脉科技(838924)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5-08-25 19:52
制度审议 - 2025年8月22日董事会审议通过薪酬管理制度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 适用人员 - 制度适用于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6] 考核审议 - 股东会审议董事薪酬考核,董事会审议高管薪酬考核[8] 薪酬构成 - 非独立董事按情况领薪,独立董事实行津贴制,高管年薪制[10] 发放方式 - 基本薪酬和津贴按月发,绩效薪酬按年度发[12] 其他规定 - 薪酬为税前,违规可扣钱,调整依据多,股东会通过生效[12][13][16]
广脉科技(838924) - 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08-25 19:52
制度审议 - 2025年8月22日公司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3] 子公司定义 - 全资子公司指公司持股100%的公司,控股子公司指公司持股超50%或能实际控制的公司[6] 权利行使与报表递交 - 公司通过子公司股东会行使股东权利,委派或选举董监[8] - 子公司按月、季、年向公司递交财务报表[13] 经营与交易管理 - 子公司经营规划须服从公司发展战略[15] - 子公司交易按权限提交公司审议[15] 信息与审计管理 - 子公司不得随意泄露未披露信息,董事长为信息管理责任人[18][32] - 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对子公司审计,内审部门执行[20][21] 制度生效与解释 - 制度自审议通过日生效,由董事会解释[23]
广脉科技(838924) - 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2025-08-25 19:52
会议议案 - 2025年8月22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关于修订<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9票同意,待股东会审议[3] 投票规则 - 登记在册股东可网络投票,同一股份选一种表决方式[6] - 对总议案投票视同对非累积投票议案表达相同意见,重复投票以首次为准[11] - 审议重大事项需单独统计披露中小股东投票情况[12] 操作要求 - 股东会通知明确网络投票相关事项[8] - 提前签服务协议,通知披露后配置信息并申请[8] - 网络投票前二日提供股东电子数据,登记日与开始日至少间隔二日[8] 其他规定 - 董事会等可征集投票权,不得有偿[12] - 公司及律师确认投票合规性,有异议向北交所提出[12] - 细则经股东会通过生效[15]
广脉科技(838924)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08-25 19:52
制度修订 - 2025年8月22日公司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议案,尚需股东会审议[3] 担保审批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批[8] - 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任何担保需上述流程[8]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对象担保需上述流程[8] - 按担保金额12个月累计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上述流程,股东会三分之二以上通过[8][9] - 为股东等关联人担保需上述流程,相关股东回避,其他股东三分之二以上通过[8][9] 申请与审议 - 被担保人提前30个工作日向财务负责人及财务部提交申请及附件[11] -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10] - 同次审核多项担保申请应逐项表决且均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13] 后续处理 - 被担保人到期未还款等情形公司应及时披露[14] - 财务负责人及财务部督促偿债,未履行及时补救[16] - 担保债务展期视为新担保需履行程序[16] 责任与管理 - 董事对违规担保损失承担连带责任[19] - 相关人员越权或失职致损失承担赔偿和法律责任[19] - 公司对外担保统一管理,子公司比照履行程序并通知披露[21] 制度说明 - 制度未尽事宜依国家规定和章程,不一致以国家规定为准[21] - 制度解释权归董事会,自股东会通过生效[21]
广脉科技(838924)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5-08-25 19:52
会议决议 - 2025年8月22日公司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议案,待股东会审议[3] 累积投票制规则 - 30%以上股份股东选举两名及以上董事应采用累积投票制[6] - 表决前告知实行累积投票,股东可亲自或委托投票[11] - 分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选举设不同议案组[11] - 股东累积表决票数为股份数乘应选董事人数[12] - 投票应标表决权数目,每组不超最大票数[12][13] - 董事按得票排序,超半数当选[14] - 票数相同二轮投票,仍不能确定再开股东会[15] - 当选人数不足分情况处理,需再开股东会[16]
广脉科技(838924) - 舆情管理制度
2025-08-25 19:52
舆情管理决策 - 2025年8月22日公司董事会通过修订《舆情管理制度》议案[3] 舆情相关定义 - 舆情包括媒体负面报道等影响投资及股价的信息[6] 舆情管理架构 - 舆情工作组由董事长任组长,董事会秘书任副组长[7] 舆情处理流程 - 一般舆情由董事会秘书和办公室处置,重大舆情工作组决策[11] 舆情后续处理 - 舆情处理结束后,工作组消除影响、总结复盘[13]
广脉科技(838924)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2025-08-25 19:52
制度修订 -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议案》已通过董事会审议,待股东会审议[3] 会议规则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每年至少开一次,可提议临时会议,提前三天通知(紧急除外)[11] - 须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出席,决议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通过[12] - 可现场、非现场或结合召开,由董事会秘书安排,记录保存十年[12][13] 审议事项 - 关联交易等事项经审议且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8] - 独立董事行使部分特别职权需经审议且过半数同意,公司应及时披露[8]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修改时亦同[15]
广脉科技(838924) - 内部审计制度
2025-08-25 19:52
证券代码:838924 证券简称:广脉科技 公告编号:2025-090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制定及修订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4.19《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 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广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广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第一条 为了规范广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子公司、 分公司、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明确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的职 责,发挥内部审计在强化内部控制、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进 一步促进公司的自我完善和发展,实现内部审计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 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等其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