灿能电力(870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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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证监局关于对南京灿能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章晓敏、林宇、翟宁、刘静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2024-10-21 19:07
资金使用 - 2023年11月16日同意用不超8000万元闲置募资现金管理[1] - 2024年5月16日至7月1日超授权用9500万元闲置募资现金管理[1] 违规处理 - 公司未及时履行审议和披露义务,4人负主要责任[1] - 江苏证监局出具警示函,文号〔2024〕185号[2][3] - 需10个工作日提交书面报告,可复议或诉讼[2]
灿能电力: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2024-10-18 18:59
违规情况 - 2024年10月15日警示函生效,17日公司及人员收到[3] - 涉嫌未及时履行审议和披露义务,超授权用9500万募资[4][5] - 董事长章晓敏、总经理林宇等负主要责任[6] 影响与应对 - 不影响经营和财务,无终止上市风险[7][8][9] - 公司及责任人将加强学习完善机制[10]
灿能电力(870299) - 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2024-10-18 00:00
证券代码:870299 证券简称:灿能电力 公告编号:2024-046 江苏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江苏证监局关于对南京灿能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章晓敏、林宇、翟宁、刘静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4〕185 号 南京灿能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未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法违规事实: 2023 年 11 月 16 日南京灿能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8,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2024年5月16日至2024 年 7 月 1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为 9,500 万元,超过授 权额度。公司未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灿能电力:委托理财进展的公告
2024-10-17 16:25
资金授权 - 公司授权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委托理财,最高额度8000万元,单笔不超4000万元[3] - 公司曾授权使用不超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产品期限最长12个月[4] 理财金额 - 本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买理财产品2000万元,自有未到期3000万元,闲置募集未到期7900万元,占2023年经审计净资产37.58%[5] 产品收益 - 本次购买招行产品2000万元,预计年化收益率1.55%或2.10%,期限61天[6] - 自决策至公告日,委托理财涉及招行、交行等,年化收益率1.60% - 1.85%[11] 监督管理 - 公司跟踪分析投资产品,独立董事、监事会可监督检查,财务负责人向董事会报告资金使用情况[9] 风险提示 - 本次购买理财产品属浮动收益类,提醒投资者注意市场波动风险[10]
灿能电力(870299) - 委托理财进展的公告
2024-10-17 00:00
证券代码:870299 证券简称:灿能电力 公告编号:2024-045 南京灿能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授权委托理财情况 (一)购买理财产品的审议情况 南京灿能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委托理财 的议案》。为了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 务的正常发展并确保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利用公司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短 期低风险型理财产品。投资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含 8,000 万元且 不包含投资所获得的利息),投资额度累计计算,即指在投资期限内购买理财产 品的发生额累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单笔购买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元(含 4,000 万元)。此议案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 ...
灿能电力:股票解除限售公告
2024-10-08 19:17
股份数据 - 本次股票解除限售数量总额为16,100,327股,占总股本17.8676%,2024年10月16日可交易[2] - 南京灿能等多名股东解除限售股数及占比明确[3] - 无限售条件股份44,594,776股,占比49.4897%;有限售条件股份45,514,500股,占比50.5103%[4] - 公司总股本为90,109,276股[4] 其他情况 - 2022年7月7日股票收盘价格触发承诺条件,十名股东股份锁定期延长至2023年12月9日[6] - 本次解除限售股东减持将提前履行信息披露义务[7]
灿能电力(870299) - 股票解除限售公告
2024-10-08 00:00
证券代码:870299 证券简称:灿能电力 公告编号:2024-044 二、本次股票解除限售的明细情况及原因 单位:股 | | 股东姓名或 | 是否为控股 股东、实际 | 董事、监事、 | 本次解 | 本次解除 | 本次解除 限售股数 | 尚未解除 | | --- | --- | --- | --- | --- | --- | --- | --- | | 序号 | | | 高级管理人 | 限售原 | 限售登记 | | 限售的股 | | | 名称 | 控制人或其 | 员任职情况 | 因 | 股票数量 | 占公司总 | 票数量 | | | | 一致行动人 | | | | 股本比例 | | | 1 | 南京灿能企 业管理咨询 | 是 | - | E | 5,068,257 | 5.6246% | 9,507,243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2 | 章晓敏 | 是 | 董事长 | A | 3,610,657 | 4.0070% | 10,831,974 | | 3 | 林宇 | 是 | 董事兼总经 | A | 2,407,081 | 2.6713% | 7,221,244 | | | | ...
灿能电力: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24-09-13 17:43
权益分派方案 - 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8月28日获股东大会通过[2] - 以总股本90,109,276股为基数,每10股派2.219528元现金[3] - 本次权益分派派发现金红利20,000,006.11元[2] 利润数据 - 权益分派基准日合并报表归母未分配利润78,136,506.58元[2] - 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51,473,726.63元[2] 时间安排 - 权益登记日为2024年9月25日,除权除息日为9月26日[5] - 9月26日委托代派现金红利划入股东资金账户[6] 纳税情况 - 个人股东等持股1个月(含)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443906元[3] - 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每10股补缴税款0.221953元[3] - 合格境外投资者股东税后每10股派发1.997575元[3] 分派对象 - 分派对象为9月25日收市后登记在册全体股东[5]
灿能电力(870299) - 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24-09-13 00:00
证券代码:870299 证券简称:灿能电力 公告编号:2024-043 南京灿能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南京灿能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4 年 8 月 28 日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本次权益分派基准日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 78,136,506.58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51,473,726.63 元。本次权益分派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20,000,006.11 元。 一、权益分派方案 1、本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90,109,27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219528 元 人民币现金。 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2、扣税说明 (1)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 个人股东、 投资基金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
灿能电力: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8-29 18:16
股东大会信息 -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8月28日在南京江宁区召开[2] - 21位股东出席,持有表决权股份64,036,423股,占比71.0653%[3] - 6位董事、3位监事全部出席[3] 议案表决情况 - 《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同意股数64,036,423股,占比100%[5] - 《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股数64,036,423股,占比100%[5] - 中小股东对权益分派预案同意票数2,098,862股,占比100%[8] 其他 - 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程序合法有效[9] - 备查文件包括股东大会决议和法律意见书[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