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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威凌:关于拟签署项目建设协议暨投资华东生产基地项目的公告
2024-07-24 18:48
项目概况 - 拟在江苏南通如东建年产25000吨锌基金属粉体项目,总投资5亿[3] - 项目用地约55亩,建设周期18个月[8][10] 决策流程 - 2024年7月22日董事会通过投资议案,待股东大会批准[5][6] 资金情况 - 出资方式为现金,资金自筹,部分需融资[8] 项目影响 - 完善产业布局,长远符合公司战略,或有经营风险[10][11]
新威凌: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7-24 18:48
市场扩张和并购 - 公司拟在江苏南通如东设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出资占比100%[4] 其他新策略 - 公司拟在江苏南通如东建年产25000吨新材料项目,计划总投资5亿元[4] 会议相关 - 2024年7月22日董事会会议应出席5人,出席和授权出席5人[3] - 提请2024年8月8日召开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5]
新威凌:关于拟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2024-07-24 18:48
市场扩张 - 公司拟在南通如东设全资子公司,暂定名新威凌金属新材料(南通)有限公司[3][4] - 注册资本5000万元,公司出资占100%,现金认缴[3][4] - 2024年7月22日董事会通过设立议案[3] - 投资资金源于自筹,无需签投资协议[5][6] - 投资从长远看符合股东利益和公司战略[8]
新威凌:持股5%以上股东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暨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2024-07-19 18:32
股东持股 - 长沙新威凌持股5500000股,比例8.8251%[2] - 湖南合兴持股6050000股,比例9.7076%[2] - 两股东合计持股11550000股,比例18.5327%[2] 减持情况 - 两股东已减持0股,金额0元[5] - 减持时间届满未实施,提前终止计划[6] - 计划减持均不超311610股,不超0.5%[7]
新威凌: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2024-07-15 20:41
激励计划考核 - 考核年度为2024 - 2026年,每年考核一次[8,13] - 首次授予部分2024年营收不低于7亿或净利润不低于2800万[8] - 首次授予部分2024 - 2025年累计营收不低于14.7亿或累计净利润不低于5900万[8] - 首次授予部分2024 - 2026年累计营收不低于23.2亿或累计净利润不低于9300万[8] 其他规定 - 激励对象绩效分四档,对应解除限售比例不同[11] - 考核范围为董事、高管、核心员工[6] - 董事会领导审核,综合部、财务部实施[7] - 被考核对象可了解结果,有异议可申诉[15] - 考核记录保留,计划结束三年后销毁[15] - 办法由董事会制订、解释及修订[16] - 办法经股东大会通过且计划生效后实施[16]
新威凌: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核查意见
2024-07-15 20:41
激励计划主体资格 - 公司不存在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情形,具备实施主体资格[1] 激励对象 - 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管及核心员工,不含独董、监事[2] - 拟首次授予对象含实控人陈志强、廖兴烈[3] 计划审议情况 - 《激励计划(草案)》制定、审议流程和内容合规,待股东大会审议[3] 其他情况 - 公司无向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计划安排[4] - 监事会同意实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5]
新威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7-15 20:41
会议信息 - 会议于2024年7月12日召开,7月8日书面通知[5] - 应出席监事3人,出席和授权出席3人,廖琼通讯表决[4] 议案表决 - 多项限制性股票激励相关议案表决均为3票同意,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6][7][9][10] 人员提名 - 董事会拟提名陈子跃、李婧薇等32人为公司核心员工[8]
新威凌:国浩律师(长沙)事务所关于湖南新威凌金属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法律意见书
2024-07-15 20:41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2年11月24日在北交所上市,股票代码871634[14] - 公司注册资本为6232.20万元[14] - 公司营业期限自2002年11月28日至长期[14] 激励计划规模 - 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量169.10万股,约占股本总额2.71%[18] - 首次拟授予总量154.10万股,约占股本总额2.47%,占授予权益总额91.13%[19] - 预留15万股,约占股本总额0.24%,占授予权益总额8.87%[19] 激励计划时间安排 - 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48个月[19] - 需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60个自然日授予并公告[20] - 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在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29] 解除限售比例 -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比例为40%,第二个为30%,第三个为30%[21] - 若预留部分在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含当日)前授予,解除限售安排与首次授予一致;若之后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比例为50%,第二个为50%[21] 授予价格与交易均价 - 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为每股6.25元[23] - 草案公布前1个交易日交易均价每股10.87元的50%为每股5.44元,前20个交易日为每股5.16元,前60个交易日为每股6.07元,前120个交易日为每股6.24元[23][24] 会议审议情况 - 2024年7月8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草案)》和《考核管理办法》[26] - 2024年7月12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将激励计划相关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6] - 2024年7月12日,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草案)》和《考核管理办法》[26] 激励对象 -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共计38人,包括实际控制人陈志强、廖兴烈[28] -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等人员[29] 其他要点 - 激励计划需经出席公司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27] - 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获取限制性股票提供财务资助[32] - 关联董事在董事会审议激励计划相关议案时已回避表决[34] - 公司将在规定期限内在指定媒体公告激励计划相关文件[31] - 新威凌具备实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条件[36] - 法律意见书于2024年7月12日出具[39]
新威凌: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公告
2024-07-15 20:41
股东大会信息 -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7月30日召开[3] - 征集表决权议案有5项,含激励计划草案议案[3] 征集相关 - 征集对象为7月25日收市后登记在册股东[6] - 征集期限为7月26 - 29日特定时段[7] - 委托投票文件送达指定地址等信息[9]
新威凌: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
2024-07-15 20:41
| 姓名 | 职务 | 获授限制性股 票数量(万股) | 占本计划授予 限制性股票总 | 占本计划草案公 告日公司股本总 | | --- | --- | --- | --- | --- | | | | | 量的比例(%) | 额的比例(%) | | 陈志强 | 董事长、总经理 | 12.00 | 7.10 | 0.19 | | 廖兴烈 | 董事 | 9.00 | 5.32 | 0.14 | | 刘孟梅 | 董事、财务总监、 董事会秘书 | 11.40 | 6.74 | 0.18 | | 刘影 | 副总经理 | 9.80 | 5.80 | 0.16 | | 邓英琬 | 副总经理 | 9.70 | 5.74 | 0.16 | | 冯春发 | 副总经理 | 9.40 | 5.56 | 0.15 | | 核心员工(共 | 32 人) | 92.80 | 54.88 | 1.49 | | | 首次授予合计 | 154.10 | 91.13 | 2.47 | | | 预留权益 | 15.00 | 8.87 | 0.24 | | | 合计 | 169.10 | 100.00 | 2.71 | 注: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