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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威凌(871634)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德运)
2025-04-02 20:33
公司治理 - 2024年召开8次董事会,独立董事全参与表决[2] - 2024年召开5次股东大会,独立董事出席5次[3] - 2024年独立董事审计、专门会议全出席[3] - 2024年独立董事现场工作15.5天[4] 股权与分配 - 2024年向38人授予154万股限制性股票[8] - 2024年7月30日授予,价格6.25元/股[8] - 2023年利润分配方案2024年6月20日实施完毕[9] 未来展望 - 2025年独立董事继续履职提建议[10]
新威凌(871634)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美贤)
2025-04-02 20:33
公司治理 - 2024年召开8次董事会,独立董事均参与表决[2] - 2024年召开5次股东大会,独立董事出席5次[3] - 2024年独立董事现场工作15.5天[5] 股权激励 - 2024年向38名对象授予154万股限制性股票[9] - 2024年7月30日授予,价格6.25元/股[9] 利润分配 - 2023年利润分配方案2024年6月20日实施完毕[10] 未来展望 - 2025年独立董事继续履职提建议[11]
新威凌(871634) - 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告
2025-04-02 20:32
证券代码:871634 证券简称:新威凌 公告编号:2025-023 湖南新威凌金属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新威凌金属新材料(南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新威 凌")因项目建设及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为其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借款、 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或反担保,担保或反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2,000 万元 (含),预计期限不超过五年(含),目前担保合同尚未签署,具体担保形式、担 保金额、担保期限等以与银行、其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签订的担保合同或反担 保合同为准。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陈志强先生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 办理对公司子公司的担保事宜,并签署有关担保事项的各项法律文件。 (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决策与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31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 ...
新威凌(871634) -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新威凌金属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2025-04-02 20:32
募集资金情况 - 2022年发行1128万股,发行价9.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1.08288亿元,净额9492.976577万元[2]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初始存放金额1.0055215094亿元,余额543.936332万元[9] - 2024年,期初募集资金账户余额1685.791896万元,利息收入10.831846万元,投资收益6.3125万元[13] - 2024年,使用募集资金754.187132万元,四川项目支出238.359658万元,湖南项目支出515.827474万元[13] - 2024年,手续费支出0.09703万元,募投项目结项资金转出404.073534万元,募投项目销户转出0.642214万元[13] - 2024年度募集资金净额9492.98万元,本报告期投入1158.26万元,累计投入9017.67万元[29] 账户管理 - 2023年6月27日注销中国光大银行长沙岳麓支行募集资金专户[10] - 2024年10月23日注销中国工商银行长沙金鹏支行募集资金专户[10] - 2024年10月22日注销中信银行长沙麓谷科技支行募集资金专户[11] 制度与协议 - 2022年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3年修订该制度[4] - 2024年9月24日签订《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及四方补充协议[7] 闲置资金管理 - 2023年11月13日公司同意使用不超176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期限最长12个月[15] - 2024年10月29日公司同意使用不超7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期限最长12个月[15]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协定存款余额为274.86万元[17] 项目进展 - 2024年公司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404.07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8] - 2024年12月19日公司将湖南生产基地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期限延至2025年12月31日[19] - 募投项目四川生产基地项目截至期末投入进度78.49%[29] - 2024年7 - 12月该项目实际营收与预计营收比例为111.17%,实际净利润540.70万元[29] - 公司实现净利润与预计净利润比例为88.64%[30] - 募投项目湖南生产基地年产2.55万吨超细锌粉生产线自动化技改等项目延期至2025年12月31日[30] - 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64,377,614.83元,完成率100.28%[30] - 2024年公司转出结余募集资金4,040,735.34元[31] - 2024年公司将四川生产基地项目节余募集资金5,454,966.77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31] - 募投项目四川生产基地超细高纯锌基料生产线建设项目已于2024年9月结项[30] 其他情况 - 2024年公司两笔各500万元委托理财年化收益分别为2.55%、2.50%[20] -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情形[21] -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置换情况[30]
新威凌(871634) -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2025-04-02 20:32
证券代码:871634 证券简称:新威凌 公告编号:2025-020 湖南新威凌金属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 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和要求,湖南新威凌金属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履行了监督职责,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 年 7 月 18 日 2024 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707 家 (二)投资者保护能力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 号 首席合伙人:钟建国 2 ...
新威凌(871634) - 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5-04-02 20:32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 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 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 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 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 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 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 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 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 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 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 证券代码:871634 证券简称:新威凌 公告编号:2025-022 湖南新威凌金 ...
新威凌(871634)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湖南新威凌金属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5-04-02 20:32
关于湖南新威凌金属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Pan-Chin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目 录 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 1—2 页 二、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第 3—11 页 三、附件………………………………………………………… 第 12—15 页 (一) 本所营业执照复印件………………………………………第 12 页 (二) 本所执业证书复印件………………………………………第 13 页 (三) 本所签字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复印件………………第 14—15 页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5〕2-167 号 湖南新威凌金属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湖南新威凌金属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威 凌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新威凌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新威凌公司年度报告的 ...
新威凌(871634) -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5-04-02 20:32
上市与募资 - 2022年11月24日公司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2] - 公司发行1128万股,发行价9.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1.08288亿元,净额9492.976577万元[3] 制度与协议 - 2022年和2023年公司分别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5] - 2024年9月公司签订监管协议补充协议修改部分条款[7] 资金使用与收益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初始存放1.0055215094亿元,余额543.936332万元[10]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期初账户余额1685.791896万元,本期利息收入10.831846万元,投资收益6.3125万元[13] - 本期使用募集资金754.187132万元,四川项目支出238.359658万元,湖南项目支出515.827474万元[13] 资金管理 - 2023年11月13日公司同意使用不超176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2024年10月29日同意使用不超700万元[16] - 2024年2月8日至5月8日、5月20日至8月20日公司各投入500万元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收益率分别为2.55%、2.50%[17]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协定存款余额为274.86万元[18] 项目进展 - 2024年公司将募投项目节余的404.07万元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 - 2024年12月19日公司将湖南生产基地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期限延至2025年12月31日[21] - 四川生产基地项目调整后投资1801.12万元,本期末投入进度78.49%[30] - 四川生产基地项目2024年7 - 12月实际营收与预计营收比例为111.17%,实际净利润与预计净利润比例为88.64%[31] - 湖南生产基地项目调整后投资1254.10万元,本期末投入进度59.33%[31] 合规情况 - 保荐机构和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规定[25][26] 其他资金情况 - 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64377614.83元,占比100.28%[32] - 2024年转出结余募集资金4040735.34元[34] - 四川生产基地超细高纯锌基料生产线建设项目于2024年9月结项,节余募集资金5454966.77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32][34] - 湖南生产基地年产2.55万吨超细锌粉生产线自动化技改及研发检测中心建设项目延期[32]
新威凌(871634)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湖南新威凌金属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
2025-04-02 20:32
一、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 | | | 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第 3 页 关于湖南新威凌金属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 专项审计说明 专项审计说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Pan-Chin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目 录 三、附件…………………………………………………………… 第 4—7 页 (一) 本所营业执照复印件…………………………………第 4—4 页 (二) 本所执业证书复印件…………………………………第 5—5 页 (三) 本所签字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复印件………………第 6—7 页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 天健审〔2025〕2-168 号 湖南新威凌金属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湖南新威凌金属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新威凌公司)2024 年度财务报表,包括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 负债表,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 ...
新威凌(871634) - 董事会对2024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2025-04-02 20:32
证券代码:871634 证券简称:新威凌 公告编号:2025-016 湖南新威凌金属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对 2024 年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 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七)独立董事最近十二个月内未曾经具有第一项至第六项所列举情形; (三)独立董事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未在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四)独立董事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 属企业任职;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北京证券交 易所《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等相关规定, 结合公司独立董事出具的《关于独立性情况的自查报告》,湖南新威凌金属新材 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