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鼎邦(872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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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鼎邦(872931)交易公开信息
2024-05-09 19:37
业绩总结 - 无锡鼎邦(872931)成交数量为5793757股[1] - 无锡鼎邦(872931)成交金额为5042.11万元[1] - 无锡鼎邦(872931)当日换手率达20%,为前5只股票之一[1] 交易详情 - 招商证券上海肇嘉浜路等多家营业部有买入[1] - 东方财富证券拉萨东城区等营业部有卖出[1]
无锡鼎邦: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无锡鼎邦换热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的法律意见书
2024-05-08 15:34
发行情况 - 2024年3月27日东吴证券按6.20元/股超额配售375.00万股,占初始发行15%[10] - 公司全额行使超额配售新增375.00万股,发行总股数扩至2,875.00万股[13] - 本次发行最终募资17,825.00万元,净额16,116.36万元[13] 股份相关 - 战略投资者获配500.00万股,延期交付375.00万股,限售6个月[17] - 延期交付股份自2024年4月8日起限售6个月[19] - 超额配售股份来源增发3,750,000股[20] 合规情况 - 公司超额配售获内部批准,实施符合要求[21] - 公开发行后公众持股不低于25%,符合规定[21]
无锡鼎邦:无锡鼎邦换热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公告
2024-05-08 15:34
发行情况 - 2024年3月27日按6.20元/股超额配售375.00万股,占初始发行15%[2] - 初始发行2,500.00万股,行使选择权后总股数扩至2,875.00万股[4] - 发行人总股本增至9,393.00万股,发行总股数占比30.61%[4] 资金情况 - 增加募集资金2,325.00万元,最终总额17,825.00万元,净额16,116.36万元[4] - 全额行使选择权增加募集净额2,170.89万元用于项目[8] 战略投资与股份 - 10家战略投资者获配5,000,000股,延期交付3,750,000股,限售6个月[5] - 延期交付股份发行人将在行使期届满后3个交易日内申请登记[6] - 超额配售增发3,750,000股,购回0股[7] 合规情况 - 各方核查认为超额配售实施合法合规,公众股东持股不低于25%[9][10]
无锡鼎邦:东吴证券关于无锡鼎邦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的核查意见
2024-05-08 15:34
发行情况 - 2024年3月27日按6.20元/股超额配售375.00万股,占初始发行15%[2] - 初始发行2500.00万股,行使超额配售后总股数扩至2875.00万股[4] - 发行人总股本由9018.00万股增至9393.00万股,发行股占比30.61%[4] 资金情况 - 增加募集资金2325.00万元,最终募资总额17825.00万元,净额16116.36万元[4] - 全额行使超额配售增加募资净额2170.89万元用于项目[8] 战略投资与股份 - 10家战略投资者获配5000000股,延期交付3750000股,限售6个月[5] - 增发3750000股,竞价购回0股[7] 其他 - 2024年4月8日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30日内未买股[3] - 2023年5月15日股东大会通过超额配售议案[9] - 超额配售实施符合要求,公开发行后公众持股不低于25%[10]
无锡鼎邦(872931) - 东吴证券关于无锡鼎邦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的核查意见
2024-05-08 00:00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无锡鼎邦换热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的核查意见 无锡鼎邦换热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鼎邦""发行人""公 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在北京证 券交易所上市超额配售选择权已于 2024 年 5 月 7 日行使完毕。东吴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担任本次发行的保 荐机构和主承销商,为具体实施超额配售选择权操作的获授权主承销商(以下简 称"获授权主承销商")。 东吴证券就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实施情况核查说明如下: 一、本次超额配售情况 根据《无锡鼎邦换热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公布的超额配 售选择权机制,东吴证券作为本次发行具体实施超额配售选择权操作的获授权主 承销商,已按本次发行价格 6.20 元/股于 2024 年 3 月 27 日(T 日)向网上投资 者超额配售 375.00 万股,占初始发行股份数量的 15%。超额配售股票全部通过 向本次发行的部分 ...
无锡鼎邦(872931) - 无锡鼎邦换热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公告
2024-05-08 00:00
一、本次超额配售情况 根据《无锡鼎邦换热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公布的超额配 售选择权机制,东吴证券作为本次发行具体实施超额配售选择权操作的获授权主 承销商,已按本次发行价格 6.20 元/股于 2024 年 3 月 27 日(T 日)向网上投资 者超额配售 375.00 万股,占初始发行股份数量的 15%。超额配售股票全部通过 向本次发行的部分战略投资者延期交付的方式获得。 二、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整体情况 无锡鼎邦已于 2024 年 4 月 8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 市,在北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30 个自然日内(含第 30 个自然日,即自 2024 年 4 月 8 日至 2024 年 5 月 7 日),东吴证券作为本次发行的获授权主承销商,未 利用本次发行超额配售所获得的资金以竞价交易方式从二级市场买入本次发行 的股票。 证券代码:872931 证券简称:无锡鼎邦 公告编号:2024-073 无锡鼎邦换热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
无锡鼎邦(872931) -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无锡鼎邦换热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的法律意见书
2024-05-08 00:0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 无锡鼎邦换热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超额配售选择权 实施情况的法律意见书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9/11/12 楼 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邮编:20012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无锡鼎邦换热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超额配售选择权 实施情况的法律意见书 致: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东吴证券"、"主承销商"或"获授权主承销商")及无锡鼎邦换 热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无锡鼎邦")的委托, 担任无锡鼎邦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 "北交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见证项目的专项法律顾问,本所律 师现就本次发行的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 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 ...
无锡鼎邦:2023年度审计报告
2024-04-25 21:17
业绩数据 - 2023年度主营业务收入437,748,259.05元[9] - 2023年末资产总计598,686,989.62元,较年初增长15.01%[24] - 2023年末负债合计378,475,767.50元,较年初增长15.71%[25] - 2023年末所有者权益合计220,211,222.12元,较年初增长13.82%[25] - 本期营业收入为366,849,916.81元,上期为438,444,937.82元[27] - 本期净利润为46,950,499.14元,上期为40,365,581.96元[27] - 2023年公司营业收入为438,444,937.82元,较上期增长约19.52%[35] - 2023年公司净利润为47,818,795.61元,较上期增长约17.16%[35] 财务状况 -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余额135,815,155.05元[12] -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坏账准备金额16,341,946.20元[12] - 2023年末货币资金为79,349,037.01元,较年初增长204.17%[24] - 2023年末在建工程为120,226,031.62元,较年初增长107.19%[24] - 2023年末长期借款为50,000,000.00元,年初无此项[25] 现金流量 - 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4,351,053.95元,上期为26,550,777.36元[28] - 本期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 57,363,527.21元,上期为 - 80,001,982.76元[28] - 本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1,787,120.13元,上期为34,427,628.77元[28] - 2023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4,975,430.32元,较上期增长约544.77%[36] - 2023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 7,019,695.98元,上期为 - 53,349,095.28元[36] - 2023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 7,603,713.20元,上期为24,427,628.77元[36] - 2023年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358,371,703.02元,较上期增长约46.22%[36] 股权结构 -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注册资本和股本均为65,180,000.00元,王仁良占股99.04%,俞明杰占股0.92%,陈军伟等41位股东占股0.04%[48] 会计政策 - 收入确认因存在管理层调节风险被认定为关键审计事项[10]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因需管理层重大会计估计和判断被视为关键审计事项[12] - 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该变更未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190][191] 税务政策 - 增值税按应税收入的13%计算销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实际缴纳流转税的7%计缴,教育费附加按3%计缴,地方教育附加费按2%计缴,企业所得税一般按应纳税所得额的25%计缴[193] - 公司2021 - 2023年作为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194]
无锡鼎邦: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4-04-25 21:17
内部控制情况 - 评价报告基准日为2023年12月31日[1]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营收占比均达100%[5] - 财务报告内控在重大方面有效[4] 制度建设 - 建立三会及相关规则细则[5] - 完善财务和核算制度[7] - 制定信息披露管理制度[12] 未来展望 - 深化管理完善内控适应发展法规要求[15]
无锡鼎邦: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04-25 21:17
会议审议 - 2024年4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过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议案,表决7同意0反对0弃权[2] 委员会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委员组成,两名是独立董事[7] 选举与产生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7] 会议规则 - 定期会议半年至少一次,两名以上委员提议等可开临时会[16] - 定期会提前三日通知,临时会合理时间通知[21]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同意通过[22][27] 薪酬决策 - 董事薪酬报董事会同意后股东大会审议,高管薪酬报董事会批准[12] 其他规定 - 人力资源部门提供资料,会议档案董事会秘书保存超10年[13][18] - 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解释修订[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