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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太照明(873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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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太照明:关于认定核心员工的公告
2024-07-09 18:29
证券代码:873339 证券简称:恒太照明 公告编号:2024-043 江苏恒太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认定核心员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2024年 6 月 17 日,江苏恒太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拟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提名马久金等三名员工为公司核心员工,并 将该议案提交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0 日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将拟认定核心员 工名单向全体员工进行公示并征求意见,公示期 11 天。截止公示期满,公司 全体员工均对提名的马久金等三人为公司核心员工无异议。 (四)2024 年 7 月 5 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拟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同意认定马久金等三名员工为公司 核心员工。 具体名单如下: | 序号 | 姓名 | 类别 | | --- | --- | --- | ...
恒太照明:监事会关于认定核心员工的核查意见
2024-07-02 19:54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持续监管指引第 3 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等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0 日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通过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及公司内部信息公示 栏对拟认定核心员工名单向全体员工进行公示并征求意见,公示期 11 天。公示 期内,公司员工可通过书面形式向公司监事会反馈意见。 截至公示期满,公司全体员工均对提名的马久金等三名员工为公司核心员工 无异议。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提名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未发现相关信息存在虚假、不符合实际的情况,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同意认定董事会提名的马久金等三名员工为公司核心员工。 证券代码:873339 证券简称:恒太照明 公告编号:2024- 041 江苏恒太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认定核心员工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江苏恒太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
恒太照明:江苏恒太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2024-07-01 17:16
股权激励 - 2024年6月17日会议审议通过激励对象名单议案[2] - 6月19日披露激励对象名单[2] - 6月20 - 30日公示激励对象,无异议[2][3] - 激励对象具备任职资格,无不得成为情形[5] - 监事会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6]
XD恒太照:恒太照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公告
2024-06-19 18:37
证券代码:873339 证券简称:恒太照明 公告编号:2024-039 江苏恒太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公告 独立董事(姚国进)作为征集人保证本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征集人作为独立董事,符合《证券法》《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 行规定》规定的征集条件,并保证其在本公告披露后至代为行使股东权利之日持 续符合征集条件。 一、征集事由 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北 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的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姚国进)作为征集 人,就公司拟于2024年7月5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有关议案 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表决权。 征集表决权议案: 1、《关于公司<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4、《关于公司与激励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授予协议的议案》; 5、《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股权激励计 ...
XD恒太照:恒太照明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4-06-19 18:37
证券代码:873339 证券简称:恒太照明 公告编号:2024-031 江苏恒太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6 月 12 日以书面通知方式发 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彭晴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董 事会议事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6 月 17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会议应出席董事 8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8 人。 董事高柏特因境外出差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董事谢肖琳因个人行程问题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董事陈龙全因个人行程问题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董事姚国进因行个人程问题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
XD恒太照:恒太照明监事会关于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核查意见公告
2024-06-19 18:37
股权激励资格 - 公司不存在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具备实施《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主体资格[1][2] 激励对象 - 激励对象不存在不适合参与情形,不包括独董、监事及大股东及其配偶等[2] 计划合规性 - 《激励计划》制定、审议流程和内容合规,未侵犯公司及股东利益[3] 审议进度 - 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已履行必要审议程序,尚需股东大会审议[3] 实施意义 - 实施《激励计划》利于健全机制、提升治理和可持续发展,监事会同意实行[3]
XD恒太照: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恒太照明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之法律意见书
2024-06-19 18:37
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恒太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之 法律意见书 [2024]盈沪意见字第2夕0 号 NGKF 上海市静安区裕通路 100 号洲际中心 50、51 层 邮政编码: 200070 电话: 021-60561288 传真: 021-60561299 三元年曾是曾曾曾曾是曾是自己是是最早晚期最新最新最新最新增量增量就是国家国际娱乐城登录网登录 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恒大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之 法律意见书 [2024]盈沪意见字第 250 号 致:江苏恒大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称 "《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以下 称"《持续监管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以下称 "《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3号 -- 股权激励 和员工持股计划》《 ...
XD恒太照:恒太照明关于对拟认定核心员工进行公示并征求意见的公告
2024-06-19 18:37
证券代码:873339 证券简称:恒太照明 公告编号:2024-035 江苏恒太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 序号 | 姓名 | 类别 | | --- | --- | --- | | 1 | 马久金 | 核心员工 | | 2 | 刘建秋 | 核心员工 | | 3 3 | 李小龙 | 核心员工 |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特向公司全体员工公示并征求意见, 公示期自 2024 年 6月 19 日至 2024 年 6 月 28 日。公司员工对上述核心员 工的认定名单有任何异议,需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出。 上述核心员工认定尚需经公司监事会审核并发表意见,并需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 《江苏恒太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江苏恒太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拟认定核心员工进行公示并征求意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拟认定核心员工提名情况 2024 年 6 月17 日,江苏恒太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
XD恒太照:恒太照明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
2024-06-19 18:35
证券代码:873339 证券简称:恒太照明 公告编号:2024-033 江苏恒太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 (草案) 二O二四年六月 1 江苏恒太照明股份有限公司2024股权激励计划(草案) 声明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激励计划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 个别及连带责任。 所有激励对象承诺: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者行使权益安排的,激励对象应该自相关信息披 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股权激励计划所 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给公司。 2 江苏恒太照明股份有限公司2024股权激励计划(草案) 特别提示 一、本计划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 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持续监管指引第3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以及《江苏恒太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 ...
XD恒太照:恒太照明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方法
2024-06-19 18:35
激励计划业绩目标 - 2024 - 2026年首次授予考核,2024年营收不低于63000万元或净利润不低于7800万元[7] - 2024 - 2025年两年累计营收不低于133000万元或净利润不低于16200万元[7] - 2024 - 2026年三年累计营收不低于210000万元或净利润不低于25000万元[7] - 预留部分2024年报披露前授予,业绩目标同首次授予;披露后授予,2025年营收不低于70000万元或净利润不低于8400万元[9] - 预留部分2024年报披露后授予,2025 - 2026年两年累计营收不低于147000万元或净利润不低于17200万元[9] 考核相关 - 激励对象考核分四等级,对应解除限售比例不同[10] - 考核期间为解除限售前一会计年度[12] - 激励计划实施期间每年考核一次[13] - 员工主管5个工作日内通知考核结果[16] - 考核对象有异议,董事会10个工作日内复核[16] 适用范围与职责 - 适用于董事、高管、核心员工,不含独立董事、监事[5] - 董事会领导组织考核并考核激励对象[6] - 人事部在董事会指导下负责具体考核,保存结果并交报告[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