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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太照明(873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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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太照明(873339) - 承诺管理制度
2025-09-04 19:31
制度修订 - 2025年9月3日董事会通过修订《承诺管理制度》[2] - 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2] 制度内容 - 规范承诺及履行行为,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5] - 公开承诺应具体明确,承诺人需关注自身状况[6][7] - 变更承诺需股东会审议,董高督促担责[7][8] - 定期报告披露承诺情况,多部门复查督办[8]
恒太照明(873339) - 累积投票实施细则
2025-09-04 19:31
证券代码:873339 证券简称:恒太照明 公告编号:2025-073 江苏恒太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实施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江苏恒太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3 日召开 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 理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2.28 修订《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表决结果为:同 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 第四条 股东会就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或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 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 30%及以上的公司选举董事进行表决时,应当实行累积投票 制。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江苏恒太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江苏恒太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的选举,保证股 ...
恒太照明(873339) - 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09-04 19:31
江苏恒太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873339 证券简称:恒太照明 公告编号:2025-071 江苏恒太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江苏恒太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3 日召开 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 理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2.26 制定《子公司管理制度》,表决结果为:同意 7 票,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确保子公司规范、高效、有序地运作, 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北京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江苏恒太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 ...
恒太照明(873339)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
2025-09-04 19:31
江苏恒太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江苏恒太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3 日召开 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 理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2.25 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为: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证券代码:873339 证券简称:恒太照明 公告编号:2025-070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江苏恒太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对江苏恒太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 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江苏恒太 照明股份有限公 ...
恒太照明(873339) -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2025-09-04 19:31
制度修订 - 2025年9月3日董事会通过修订《防范控股股东等资金占用管理制度》,需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3] 资金占用界定 - 资金占用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后者指无商品和劳务对价的资金使用[6] 防范措施 - 限制经营性资金往来占用公司资金,人员、资产等应分开独立[7] - 建立“占用即冻结”机制,股东可请求启动[12][13] 责任与处罚 - 董事长是第一责任人,财务负责人具体监管[11] - 违规对相关责任人处分、处罚,造成损失追究法律责任[17][18]
恒太照明(873339)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09-04 19:31
制度制定 - 2025年9月3日公司通过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3] 离职规定 - 不符合任职资格应30天内辞职[8][9] - 董事辞任、高管辞职生效时间不同[9] - 任期届满未改选原人员继续履职,公司60日内补选[10] 交接要求 - 离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移交文件并签确认书[13][14] 股份转让 - 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不超25%,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16] 追责机制 - 公司可审议追责方案,追偿含直接损失[18][19] - 离职人员有异议可15日内向审计委员会申请复核[19]
恒太照明(873339)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追究制度
2025-09-04 19:31
证券代码:873339 证券简称:恒太照明 公告编号:2025-068 江苏恒太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追究制 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江苏恒太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3 日召开 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 理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2.23 修订《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追究制度》,表决结 果为: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江苏恒太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江苏恒太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的规范水平,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确保公 司年报信息披露的真 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法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北 京证券交 ...
恒太照明(873339) - 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5-09-04 19:31
公司章程修订 - 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除修订内容外原条款不变,修订尚需股东大会审议,以工商登记为准[2][108] - 代表公司执行事务的董事为法定代表人,辞任后30日内确定新代表人[2] 股份与股东规定 - 股东以认购股份为限对公司担责,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债务担责[3]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2/3以上董事通过[4]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6] - 上市前直接持有10%以上股份的股东等,公开发行前股份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或委托管理[6] 交易与审议规定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21]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多种担保情形需经股东大会审议[24] - 公司与关联方成交金额(除担保外)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2%以上且超3000万元的交易,应提交股东会审议[27] 会议召开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7] - 多种情形下公司应在规定时间内召开临时股东会[28] - 董事会等收到相关提议或请求后需在规定时间内反馈,同意则按规定发出通知[29][30] 董事相关规定 - 因犯罪等情况特定期间内不能担任公司董事[53] - 董事由股东大会或股东会选举或更换,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54] - 董事会成员中应有1名公司职工代表,兼任总经理等职务的董事以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54] 利润分配规定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提取[83][84] - 公司在不同发展阶段及资金支出安排下,现金分红有不同最低比例要求[89][90] - 利润分配政策调整决议需经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同意[92] 其他规定 - 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并对外披露[93] - 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聘用、解聘由股东会决定[94] - 公司拟不再设置监事会,其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109]
恒太照明(873339) -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2025-09-04 19:30
证券代码:873339 证券简称:恒太照明 公告编号:2025-043 江苏恒太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为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召开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 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会召开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开不需要相关部门的批准或履行必要的程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同一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者其他表决方式的一种方式,如 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9 月 23 日 15:00-16:00。 2、网络投票起止 ...
恒太照明(873339) - 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5-09-04 19:30
证券代码:873339 证券简称:恒太照明 公告编号:2025-042 江苏恒太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9 月 3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加视频通讯方式召开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 年 8 月 29 日以书面或电话通知方式 发出 5.会议主持人:监事会主席沈琳琳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 3 人。 监事张镐哲因境外出差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北京证券交易 ...